《人性禁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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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性禁岛- 第16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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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么大的坚硬的花岗岩石,就跟刀切菜瓜一样,轰地一声闷响就开了。我啊,幸好长了个心眼,当时不是背靠在石头后面蹲着,而是躺在了石头根儿的缝隙下,这才捡着了一条命。我当时,真是看到了上帝的半张脸。”
  这时的天空,开始有了些晴朗的气息,斑驳的光线,透过浓密的藤萝枝蔓渗透下来,即使照射在人的脚面上,也给人一种全身会热乎起来的感觉。
  到了这会儿,我和杜莫所在的这座岛屿,四周的枪声只偶尔才会响起一声。那些射杀者,多是被惨烈的厮杀过滤到最后的海盗强兵,他们的实力已经不容小觑。
  “人不都说:大难不死,必有后福。我冥冥中感觉得到,追马先生您会来救我。真得,我当时真是这么想的。在这个世界上,在这片汪洋的大海上,如果我与海魔号斩断了瓜葛,您就是我唯一可亲近的人了。”
  杜莫又灌了一口小洋酒,缩了缩瑟瑟发抖的脖子,接着说到。“我看那些电影里,人在中枪临死的一刻,都是在叫着母亲,像是召唤一道生命之门的打开,接收自己回去。杜莫从小孤苦,哪里还记得母亲是谁,长得什么样子,我脑海中,就只有您了,与您相处的日子,虽然奔波劳苦,但却是我一生中美好的回忆。”
  杜莫又开始了他的长篇感言,我这会儿根本没有心思去想,他是在用弱受的伪装讨好我而煽情,还是发自肺腑的真情流露。
  “从那颗穿甲弹击碎了我的掩体,我就不想再为了别人去杀谁,我只想见到您。和您在一起,我才能杀得有目的,明白自己在为谁而活着。”
  我虽然疲惫,但能听得出来,杜莫是在想念朵骨瓦,在他的心里,他一直渴望着诚挚的友情,渴望真挚的爱情。他有些像我了,这也令我想起了芦雅。
  “追马先生,我跟您说啊!您可别笑话小杜莫没出息。我当时真得不想死,看到那些从岩壁高处击落下来的尸体,我吓得……;吓得……”
  我嫌他这种支支吾吾,搅合地我从耳朵难受到心里,我就帮他接住了说到。“吓得尿裤子了。”
  杜莫立刻不知声了,沉默了好一会儿,他才继续开口。“我从那些死尸身上,扒下带弹孔的衣服,然后穿在自己身上。我又掏出匕首,从那些家伙身上割下了血肉,塞进衣服弹孔处的底下,万一再有敌人的冷枪,用狙击镜子扫视过来,或者有人从我身边跑过,我就让他们觉得,杜莫已经死了,这场厮杀是他们的事儿了,我自己在这躺着,虽然没有睡在大床上舒服,但我也有吃有喝,我乐意吃这份苦,我能活着就行。”
  我大脑中的疲倦,依旧剧烈地翻滚着,心头牵绊的积重,始终如一根坚韧的丝线,悬挂在脑仁儿上,往下坠得难受。
  “我不会笑话你,你做的很对,就应该装死回避起来,把死亡的擂台,留给恋囚童和那个使用穿甲弹射击的家伙。”
  杜莫听到我不因为他的猥琐而笑话他,他又露出那一嘴惨白的牙齿,但这次的笑,比哭还难看。
  “我就是这么想呢,可我万万没有想到,恋囚童那个混蛋,居然不与那个家伙交锋了。天快擦黑那会儿,我本想等到晚上,摸黑偷偷地爬起来跑掉。那些死尸的包裹里,都装有吃的,而且保质期又长,您要是不来,我就找个石头窟窿猫起来,蜗居在里面过上个一年半载,就不信耗不走他们。”
  “哼”!杜莫的想法,令我鼻腔中再次发出一冷笑,他虽然说得有点夸张,但那只是理想状态,因为他毕竟不是一块石头,他不能保证自己完全地处于静止状态,他得吃东西,他得新陈代谢,他得忍受住心理上的煎熬。
  “可我万万没能想到,恋囚童竟然在临近天黑之际,混在幽暗的光线中摸了过来。我从虚眯的眼缝中,看到了是他走过来。可您是知道的,我不能在伪装成死尸的时候,手里还攥着一把手枪,我得把赤裸裸的双手暴露出来,这样再被别人的视线勘验时,才不会挨上一枪‘试尸’。”
  此时此刻,靠在身边的杜莫,说到这些时,还不忘抬起一只黑胖的手,拍怕胸腔里那颗余悸尚存的心脏。


第四卷 斗岛 ㊣第三百八十二章 … ~暗夜偷光的伤贼~㊣

  “我当时真恨不得自己立刻变成一只蚂蚁,哪怕再也转生不回人类,只要不给他看到就行。可是,那个混蛋家伙,竟然把步枪装上刺刀,挨个地戳那些死尸。”
  杜莫说着,又啐了一小口儿洋酒,压惊似的让自己紧张的心绪缓和一会儿。
  “哼哼,恋囚童是小看不得的,他见过很多你我所不曾见过的东西,对于那种趴在死人堆儿里假死的伪装,即使你做得再猥琐,也别想在他眼皮子底下漏掉。如若不然,他也不会活到今天。”
  我淡而无奈地对杜莫说着,身体上的疲惫宛如风卷残云,将我的大脑荡涤的空空,只要稍不留神,人就会睡去了。
  “您是不知道,我那会儿心里有多矛盾和惊恐,眼瞅着他那血糊糊地刺刀就轮到扎我了,我脊背上的神经,几乎快要像诈尸一般抽搐,使我忽地坐起。我是真想反手弄死他,可我又打不过他。”
  杜莫脸上泛起一种从来没有过的失落,现在的他,或许更能明白和体会,功到用时方恨少的残酷。如果杜莫当时真的突然坐起,以恋囚童的出手速度和反应,会一枪崩了他。
  “那混蛋走到我身旁时,他突然冷静地停了下来。唉吆,我那颗心噢!简直像在油锅里煎。我当时为了更好地伪装成死尸,就嘴巴半张开,眼睛睁到最大,眼珠翻白得和死鱼眼一样。就像这样。”
  杜莫说着,脸上竟还模仿起当时装死欺骗恋囚童的模样,我再次半抬起一只左眼皮,疲倦地瞅了瞅了他。
  “那个混蛋噢!居然一动不动地蹲在我头前和我对视。我……,我……;我忍啊忍啊,只感觉眼球给山风吹得干燥灼热,快从视网神经上断裂开似的难受,我再也忍受不住,终于眨了一下眼睛。”
  听杜莫紧张兮兮地讲述到这里,我不由得被他的滑稽逗笑,这笑略略减缓了一下我沉重的困倦。
  “哼哼,你太主观了。这伪装对付一般的海盗强兵兴许还管用,但对付八大传奇之列的恋囚童,简直就是掩耳盗铃。他分明是故意刺激你,玩弄你的神经和心志,先用刺刀戳死尸,吓得你魂飞魄散之际,再将恐惧一下施压到你身上。你要知道,他为何被冠以‘疯笼’的称谓”。
  杜莫听了我的话,他情绪更是激动地说到。“对对对,那个混蛋简直变态了。我感觉,他已经掌握了比死亡更可怕的东西,他似乎觉得把人一下弄死太索然无味,或者,或者是太仁慈了。这个下地狱都被拒收的混蛋。”
  我试着慢慢睁开两只眼睛,巡视待会儿离开藤萝层下了的路。“是的,所以他没一刀扎死你,而是在天黑之际,割伤了你的左腰,让你慢慢地死亡,让你在死前感受到无穷尽的恐惧。”
  恋囚童着实的阴险和狠辣,他不想让杜莫痛痛快快地死去,所以在杜莫肉身上的死角深割了一刀,这刀口极为讲究,让人半死不活,就像黑暗人性中的木桩刑,让穿在木棍上的人受尽折磨,三天后才死去。
  杜莫中的刀伤,他自己一个人是很难缝合,而且即刻就是夜晚,黑灯瞎火地杜莫,简直就是抱着医疗包等死。而这里,又是厮杀的炼狱,杜莫哪里敢升起一堆篝火,给自己照个亮,哪怕只是能看一眼自己的伤口,也已经很不错了。
  然而,恋囚童就是这么阴损,他知道杜莫若在夜里生火,肯定会被别人的冷枪打死,如果杜莫不生火,那杜莫就得捂着血流不止的刀口活活耗死。
  我为了诱捕魔之腥羔,却在山洞内设置了一堆鬼火,这火光对岛上隐藏在黑暗中的每一双眼睛,都充满着极度诱惑。然而,这温暖和光亮就像罂粟的美丽,谁沉沦了谁就得死。
  而那个时候的杜莫,哪里顾得了这些,他只得冒死潜伏过来借火偷光。
  我想,正是在我拖着魔之腥羔的尸体飞快地跑进灌木丛之后,杜莫抱着赌一把的心态,悄悄进山洞去,在极度紧张和惊险地情形下,给自己的伤口粗略地缝合了几针。
  也就是在那里,他被另一个抱着动机靠近光亮的家伙发觉,两人开始了追杀。
  “追马先生,我开始恨这场厮杀了,我恨他们每一个人。我发誓,我将来练就了一身本事,非亲手宰了那个混蛋。因为,他带给我的伤害,已经不仅仅局限于肉体了。”
  “哦?”我淡淡地回应了一个字,看着杜莫义愤填膺,我反而多了些精气神儿。
  “我当时眨了那一下眼睛之后,知道自己伪装不下去,就呜呜地躺着哭了,等他一刀结果了我。可是,他突然像变了个人似的,扶我坐起来,安慰我别难过,他说这世界上没什么值得人好难过的东西,一切皆在轮回之中。”
  杜莫顿了顿,好像不想再接着说下去,他喉结又抽动了一下,片刻犹豫之后,还是继续说了下去。
  “我以为他过来是解救我的,自己先前误会了他的用意,于是就跟他道歉,说自己胆子太小,没想到他居然那么厉害,即能一边保护住我,还能一边射杀大量的敌人。他笑眯眯了一会儿,问我身上有无打火机或者照明器材,他说天就要黑了,得找个山洞躲到明早。我当时哪里考虑这么多,就掏出了打火机和小手电给他。”
  我打断了杜莫,对他说:“他是不是让你帮他把周围死尸的包裹收集之后丢下岩壁,说是日后需要时可以下去找,而别人就利用不到这些东西了?”
  杜莫大吃一惊。“唉?追马先生,您是怎么知道的?那个混蛋就是这么做的,我俩弄好了之后,他让我坐下来歇会儿。可就是那个时候,他坐在我身后,出乎意料地割了我后腰一刀,然后猛地一脚抽在我后脑上。当我强忍着巨疼,意识有些清醒时,那个混蛋已经消失不见了。”


第四卷 斗岛 ㊣第三百八十三章 … ~肉身的死亡标签~㊣

  我狠狠地耸了耸鼻子,深深嗅吸了一口脸前的空气,扭过脸对杜莫说:“杜莫,你应该要知道,杰森约迪放弃了你,所以恋囚童才会如此放肆地玩弄你。”
  杜莫难过地低下头,晃了晃沉重大脑袋,失落地说:“我怎么不知道啊!从那天回海魔号,试图帮您要回伊凉的时候,杰森约迪就表现出了反常,他肯破天荒地允许我走进储藏船库,想吃什么吃什么,想拿什么拿什么,我就有了一种不详的预感。”
  我沉重地吐了一口气,杜莫这个家伙,确实有心机,但我希望他此刻只是为了说话而说话,不是再拐弯抹角地暗示我,让我心里明白,他能走到今天,都是为了我才落得如此。
  其实,我心里也很想告诉杜莫,即使没有我的出现,他在海魔号上也得不了好,因为那种利益框架,已经将他死死锁牢,他没有机会的。
  杰森约迪在任何需要炮灰的时候,需要“壁虎尾巴”的时候,像杜莫这种人,总是在候选名单里的。
  但这话我不能亲口直白地说出来,我得让杜莫自己感受出来,让他自己释出味道,这才是游说的真谛,他才能一心一意地站在我这边。
  “杜莫,不用等将来,你要知道,三年之后等你变强的时候,恋囚童可也没闲着,他必然会比现在的实力更强。那个时候,你还是你,他还是他。我帮你杀,你在侧面协助,就现在。”
  杜莫被我的话惊得乍舌,他没有想到,我居然这么激进,但他又不得不掂量,我并非是一个冒失激进之人,我既然要这么做,那就是有了点把握,或者说,恋囚童非杀不可。
  “如果不杀他,你这辈子都走不这个阴影,你也永远不会提升自我,今日复明日、明日何其多。你在海魔号上接受的那些训练,对我和那些猎头族来讲,那东西只会暴露了你们,让我们循着你所学的教材来打你。然而你现在仅仅接触了恋囚童,只看到那种可怕的东西的冰山一角。但这种东西,是不能有老师传授的,你得靠自己,做自己的老师。如果那些八大传奇杀手的战术,可以从教科书上看到,那他们早给人打死了。”
  杜莫有很好的根基,尤其是他的睿智和一颗不安份却又不迷失良知的心。他能听懂我的意思,而恋囚童给杜莫的血腥教训,也坚定了杜莫追求一种状态的决心。
  “好,我要不断重生,在重生中提升自我。若不是遇到您,小杜莫早不知给人宰了多少次了。说实话,我心里知道,像我这种小角色,只会在这场海盗大战之中不知为何厮杀地挣扎着,我若再稀里糊涂,死是早晚的事儿。如果我想活下去,就只能将生命握在自己手心,那样才会长远。但这个前提是,我自己要够强大。即使最后,我拧不过上帝,就是死了,我也瞑目,我为我活着的这些日子而自豪,而欣慰。”
  我斜视着杜莫,看他叽里咕噜、含糊不清地嘟囔了一大堆,他说这些话,其实也是在打消我的顾虑。
  在名义上,我是为了杜莫而向恋囚童亮刀,可实际上,我在马达加斯加射杀了恋囚童的孪生兄弟,这个恩怨是用钱财结不了的,只能用命,要么是我的,要么是恋囚童的。
  当初以诈死之术,解放了芦雅的同时,也连带了杜莫的女人朵骨瓦,这让杜莫不得不对我有所期盼。因为他只知道朵骨瓦平安了,但却不知道现在的朵骨瓦到底在哪里。
  而这件事情的意外,只能像铁丝一样勒紧在我的心上,还不能让杜莫知道一丝一毫。杰森约迪掌控了我的女人,我掌控了杜莫的女人,而命中水却掌控了我和杜莫的女人。
  这是一种硬挟持和软挟持,但在实际运用上,产生的效果是一致的。所以说,大家目的一致的时候,比得就是谁的手法更高明。所谓善,也是一种高明。
  “追马先生,咱们现在怎么办?我现在都不知道恋囚童那个混蛋在哪儿。”我望了望头顶的藤萝层,释然地叹了一口气,说道:“他已经不在这座岛屿上了。”
  杜莫一愣,他不明白我为何说得如此肯定,就好像我有神算之术,或者是魔法水晶球,看到了那个家伙的离开。
  就如杜莫所讲得那样,魔之腥羔再用穿甲弹袭击杜莫的那一刻,恋囚童已经知道,那个家伙不是他要找的死敌阿鼻废僧。
  所以,恋囚童没有冒险,以他的本事,完全能估摸出对方的实力,或许他也知道十二魔之的事儿。
  所谓:“二虎相斗必有一伤”,恋囚童在杀死阿鼻废僧之前,他是不会与个人恩怨之外的高手碰触的,即使他有可能干掉魔之腥羔,但他也不想让自己过早地受伤,他需要以百分之百的身心去血刃仇人。
  于是,恋囚童把死亡的标签贴在杜莫肉身上之后,他跑了,离开了这里,去另外几座岛屿寻找阿鼻废僧去了。
  可是现在,除了我和那个缅甸女人,没人知道阿鼻废僧已经被召回了地狱,而他和播月的尸骨,就埋在望天树的地界中。
  我是坚决不会告诉恋囚童这件事儿,凋魂门螺更不会说此事。这就像一个退休离职的大干部,在围满亲朋好友的酒桌上,他是不会吹嘘自己曾贪污多少巨资的,因为这种虚荣是致命的。
  只要恋囚童不知道阿鼻废僧已死的这件事,他就会疯狂地找寻下去,直到心力憔悴,恍惚之间死在别人或者我的手里。
  那个时候,九名悬鸦绑在我肉身上的木偶线就断了一根儿。我能不能从杰森约迪手底下活命,其实并不取决于我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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