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某种程度上讲,江扬是个天才,他的运动神经非常发达,情感思维指数也很高。但是从另一种角度上讲,江扬是个普普通通的孩子,他对数学的掌握程度,远不及弟弟江立的一半。
虽然江元帅划定的选课范围几乎囊括了布津帝国大学的所有主要强势学科,但是江扬仍然从范策的言语里听出了若干画外音,於是再乖巧不过地挑选了数学。如果知道这个学位让他如此难堪的话,江扬宁可去读古典词韵研究。
高等数学是一门美丽高雅的学科,大部分能够在布津帝国大学读这个专业的学生,都已经深谙数学的真味,并陶醉其中。然而江扬同学则对此兴致寥寥,各种公理定理公式变式让他只想睡觉。高智商的好处就是,哪怕你再不感兴趣,也能在这个学科里展现一定的实力,因此,江扬毕业了,顺利毕业了,全体都是B+以上──只有他自己知道这个学位是怎麽到手的──多少天,他连觉都不敢睡,奋力钻研。
这段时间里,江立正在对一切事物都万分好奇的阶段,整天粘著已经上大学的哥哥问这问那。起初,江扬几乎要被小毛头给烦死,後来,他渐渐发现,有弟弟陪伴的时候,功课做得非常快。
范策一直拒绝做江立的家庭教师,即使後来勉强同意带他学点东西,也是嘻嘻哈哈地逗他,从不认真。江扬甚至亲眼看见,范策拿了一台原始数据交换机和一套螺丝刀给江立,大概说了说从哪儿下手会有比较大的乐趣,这个狐狸宝宝就兴致勃勃地拆了两天,最後还给范策一个完整的机器,仍然能使用,但是江扬桌上多了一个用交换簧片做的书签。後来,范策才说,江立智商过高,超出了他能掌控的范围,又太我行我素,避之唯恐不及,更别提做他老师了。
果然,没过几天,首都某废弃电子产品回收工厂发生了一次小范围的起火事件,起因是有工人因为好奇试图启动一台原始的数据交换机──范策和江扬相对无言,透过高大的落地窗,能看到事故的始作俑者正靠著花园里那棵大海棠树,酣然午睡。
於是弟弟就把所有的时间耗在哥哥的草稿纸上,很快,江立在学识上和江扬几乎同步从大学毕业,而且比哥哥学得轻松愉快得多。在江扬还纠缠在高级积分和数理问题的时候,江立已经能从草稿纸上做错了一半的题目里还原出原题,重新解答了。
因此,江扬痛恨那些不能为自己所掌控的事情,数学、控制身体的意念、人心,等等。只是,江扬从弟弟嚣张的眼神里读懂了一件事:当我不能做万能上帝的时候,至少要做一个神话。
江元帅很高兴,颇有决断力和意志力的大儿子,真的朝此目标大踏步前进著,而那个满脑袋主意的二儿子,正在经历他不要太精彩的反叛期生活。
作者有话要说:昨天终於体会到了当股东的感觉。朋友淘宝小店装修,买了个旺铺,若干股东一起投钱进去,小买卖的感觉,不亦乐乎。
日有所思,夜有所梦。
梦见绚烂上了首页,可惜是淘宝的首页(先囧一下),价格很清楚,15块钱读一章(再囧,大家请无视),朋友在疯狂群发电邮,醉这个甩手掌柜被迫去打下手。醒来後望天──如果这是真的,世界会是一个什麽混沌样子呢……
嗯,还有:谢谢司水良言的长评,很精心很认真的文字,醉读完觉得很幸福,谢谢你。
朝花夕拾(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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绚烂英豪第四部之幸福时光
作者:醉雨倾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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慕昭白是普普通通的一个孩子,普通到扔在人堆里,根本看不出任何特质。但是在这所重点高中里,慕昭白的回头率是100%的。他很窘,觉得这种明星效应的起因实在难以让人开口。
一周前的国际航模比赛上,慕昭白代表布津帝国参加理论部分的面试问答,考官很礼节性地问他:“你为什麽会来这里呢?”含义就是说,讲讲你的长处和来比赛的志向吧。但是,慕昭白眨巴著大眼睛脱口而出:“是你们叫我来的啊!”嗯,这部分问答,是现场直播的。
於是,回到学校的时候,慕昭白成了风云人物,这句精辟到了经典的回答成了校园流行语,就连没有带胸卡的学生都会在被德育主任捉到并质问“不带胸卡来上学干什麽”以後回答“是你们叫我来的啊”。慕昭白本来可以抬头挺胸当一个航模冠军赛总分第一名的,结果,现在却被人善意却又嘲讽地调侃成搞笑人物。
他把文具盒和书本都整整齐齐地放在书包里,从储物柜里拿出要归还的图书,锁好了抽屉,准备回家。“慕昭白!”坐在第三排的班花笑吟吟地说,“这个题目我不会加辅助线,帮我做。”
他走过去,都不坐下,飞快地读题解题,把答案全都写在草稿纸上。班花仰头看著他,右手转著挂在脖子里的纯银的骷髅坠儿,依旧是那副堪比平面模特的笑容:“开始崇拜你了。”
慕昭白善良地回以一个笑容,然後发现,就像动画片那样,面前的草稿纸上多了一片阴影──班花的男朋友,校篮球队的顶梁柱──长得也真跟柱子一般,就在身後挑衅似地看著他。“这是我女朋友。”篮球狂人说。
“这是我同学,我帮她算一道题目。”慕昭白举起草稿纸摇著,像一片小白旗。
篮球狂人重复:“这是我女朋友!”
“我知道!”慕昭白气愤,“你女朋友,不是我的!”
一拳正中鼻尖,顿时鲜血滚热而出。慕昭白抓起草稿纸就塞鼻子,然後挥动著不算壮实的拳头冲过去:“我怎麽你女朋友了?”
扭打在10秒以後就转变成了慕昭白被摁在桌子凳子间的狂踢乱揍。身兼好学生、学生干部、航模冠军、公众人物多职的慕昭白始终不明白,为什麽一个简简单单的“崇拜”,能让青春期的男生这麽暴跳如雷。事情结束在班花一记响亮的巴掌里──挨打的是慕昭白。“属狗的啊,真的咬人啊?这是我男朋友!”漂亮的小脸上,眉倒竖,唇微撅。
慕昭白和篮球狂人都愣住了。最後,慕昭白沈默地拾起了地上散落的图书馆的书,用袖子擦去上面的鼻血,重新夹在腋下,重新准备回家。他从两人手挽手的中间强行通过,当著诸多放学学生的面,故作苦大仇深状回头跟这对小鸳鸯说:“我再也不欠你的了,一拍两散。”
过了一周,因为污损图书被罚在图书馆里做苦力的慕昭白躲在架子後面,欣喜地听说了最新消息──那句话果然有效,都误以为对方跟慕昭白有瓜葛的小鸳鸯,在酒吧大吵一架并引发了小规模团队火拼之後,轰轰烈烈地分手了。
吴小京的爸爸小时候身体不好,经常被同龄孩子欺负,因此在吴小京第一次揍了幼儿园同伴以後,吴爸爸高兴地说:“好儿子!”吴妈妈对此非常愤怒,除了用大巴掌让儿子的屁股吃足了苦头以外,甚至用毛衣针扎了吴爸爸,警告他不许鼓励儿子打人。
事情不可避免地发生了,吴小京优异的弹跳力和腿脚的灵活性在爬树逃脱老师批评的时候,被市体校来听课的教练发现。这位在随後的10年里都因为吴小京而骄傲自豪的教练,在树下张开胳膊说:“小心点,别摔了。”他想,爬这麽高,要是摔坏了,一个武术苗子就废了。
吴小京从树叶缝隙里张望,尽可能迟缓地溜下来,在教练要接近他问问姓名的瞬间,飞快地逃走了。可怜的教练不得不在诺大的小学里蹲了3天,终於在某次课间操的时候,抓住了蹲在地下打三角的吴小京。
武术学校的生活枯燥辛酸,吴小京多次试图逃走,每次到不了门卫那里就会被揪回来。後来有一天,当吴小京考进了特种部队集训营的时候,他可以大大方方、满身荣誉地离开武术学校的时候,被沙袋压在练功房里都没哭的他,端著一瓶白开水坐在已经搬空了的上铺,喝醉了,泪流满面,不能自已。
集训营的班长非常不喜欢他,於是,故事按照既定情节发展,吴小京在结业考核的时候被客客气气地退回了武术学校,理由是他的桡骨神经做过手术。
吴小京站在学校大门口,不好意思进去。他知道,训练室里的墙壁上,有他很多照片,这冠军那冠军的。冠军怎麽好意思让师弟师妹们看见自己因为性格活泼和耿直的缘故,被帝国最好的特种部队退回来?他很想给教练打个电话,但是,远远看著那爬满藤蔓植物的墙壁,吴小京猛然想到自己和师哥翻墙出去吃小笼包子,回来以後被罚做20个全套动作的日子。那些日子里,教练会手忙脚乱地熬米汤和鸡汤,会把那些活血舒络的草药切成一段段的,泡一盆气味难闻极了的药水。
他用快餐店的菜单纸,认认真真地写了一份关於自我行为的检讨,然後去医院给桡骨做了全面而昂贵的鉴定,然後带著不屈不挠的牛角尖精神把所有的资料复印了20份,每天给布津帝国纪律检查委员会寄一个最大号的牛皮纸信封。
最後一个信封寄出之前,吴小京终於拿到了回信。
程亦涵有段时间觉得自己得了抑郁症,非常不开心,很不开心。
他其实是个很浪漫的小男生。对於小男生这个词,程亦涵开始不接受。所有的教育都告诉他,做人要做有担当的那种大人物,而小男生,恰恰像是大人物的反义词。
可是他真的喜欢吃薯片,真的喜欢看推理小说,真的喜欢摆弄最先进的数码产品,真的是个小男生。
论年龄,他出道的时间比江扬他们都早,经过的事情却一点儿都不苍白;论资历,这个年纪就做到双硕士学位的人,大多都在科学院被国家高薪供起来了,他却难能可贵地拥有自由身。程非夫妇疼爱儿子,他们本来试图给程亦涵一个弟弟或者妹妹,但是好几次都失败了,因此,独子在此时更显得让人骄傲让人珍视。
但是这个小男生真的很孤单。
(亦涵部分未完待续……)
朝花夕拾(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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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调的生活方式让他几乎有求必有所得,很多需要努力才能拿到的东西变得一钱不值。程亦涵记得医学院有个很喜欢和他一起玩的女生,当然,比他大很多岁,也有个牙科的大夫做男朋友。那天,程亦涵和她一起从期末考试的考场里走出来,女生从口袋里摸出最新款的手机给程亦涵拍照,说这是男朋友在咖啡店里做零工挣来的。程亦涵不理解这种快乐,但是他隐隐觉得,自己是需要这种快乐的。
那一年,程亦涵尝试了许多兼职工作。首先是给人家做家教,一个高中的理科生,需要补习物理。当程亦涵带著讲义和地址,坐著公车七拐八绕地找到了人家家门口的时候,男生的父亲愤怒地摔了门:“你又骗我?”当然,是冲自己儿子吼的。瘦高的男生暴躁无辜地申辩:“不是!真不是我同学!骗你我是你儿子!”父亲更怒了:“小兔崽子你再说一次!”
程亦涵掩门,冲进电梯。过了10秒,他又冲出来,一张一次性便笺贴在人家门锁上,上面一行清俊的字迹:实在是对不起。
第二份工作是在快餐店打工。程亦涵身材不错,穿上侍应生的衣服以後,格外漂亮。老板很高兴雇到了一个这麽好看的会走路的招牌,便要程亦涵拿著300张优惠券去街边散发。当天晚上,骨头都要累散了的程亦涵从领班那里得到了10块7毛钱以後,就再也没有出现在快餐店里。因为数学不错的他计算了一下,最新开发出来的笔记本电脑的价格,需要他在这家店里干7年多。
第三份工作开始的时候,程非就已经注意到了儿子的新动向,却无暇研究其中的真正原因,只是增加了他的零花钱。这更令程亦涵深刻认识到了金钱的价值,从而更努力地在电影院卖票。4周的工作让他差点在医学院挂科,把他辞职的念头推向□的是那个下雨的晚上。特价的周末场本来人就多,程亦涵已经站了5个小时,因此当有个带著墨镜的年轻人递过一张大额钞票却只买小厅的一场不叫座的文艺电影的时候,他便很愤愤,头都没抬,点了座位後扔出一把找零:“谢谢,下一位。”
“程亦涵?”墨镜年轻人忽然惊叫,“亦涵!”
程亦涵一身冷汗地抬头,琥珀色眸子的江扬的嘴张大得可以塞下整把爆米花。
苏暮宇有写日记的习惯。他把那些日记本摞起来,像字典一样码在书架上。纸页记录的是过去的味道,苏暮宇微笑,他有另一个习惯,就是从来不把任何一个日记本用到最後一页。这样,每当你觉得生活到了尽头的时候,还有空白的惊喜可以翻开。
他望著窗外大片大片的郁金香园地,继续他的微笑。他始终保持著练习微笑的习惯,堪称美丽的微笑,并说服自己在这样的过程里尽可能地把生活看成一个美好的事物。波塞冬出去骑马围猎,本来苏暮宇应该全程参与,但不幸的是,昨晚他的右脚撞在门板上,一道3cm的血口裂开,骨节也疼得要死,不能穿鞋,只能养在房间里。
饿了就吃东西,厨房什麽都有,尽管让厨子做。
渴了让小丫头给你端鲜榨果汁,我在泉水里给你冰了30个蜜桃。
想玩就让他们陪你,哪个不听话,就宰了他。
想我,就让他们抬你上山去,有顶藤轿在正殿等著。
从这个意义上讲,波塞冬是个很好的情人……苏暮宇啜著蜜桃汁,把自己的脚翘在凳子上,边境的太阳微微毒辣地晒过来,他恰好把受伤的脚背暴露在阳光下,因此颇为惬意地动了动脚趾。
忽然,一盘摘了蒂的草莓从天而降,苏暮宇笑起来:“电视剧一样的把戏,我不喜欢。”万飞做小奴才状半跪在那边,双手举过眉:“孝敬大王的。采摘园的第一批,不甜的话,大王把小的头拧下来。”
海蓝色头发的年轻人不用手,直接把脸埋在大盘子里,用舌尖卷了3个进嘴,轻轻一咬,冰甜到喉咙深处。万飞笑著看,出了神,半晌才忽然反应过来,记起了自己来的正经事儿,从口袋里摸出一个纸包,拿了几片叶子放在嘴里咀嚼,然後糊在伤口上。
“哎……”苏暮宇不禁痒,大口嚼著那些红色的小果实,故作厌恶状唠叨著,“真恶心……”
绿色的汁水从伤口附近流下来,万飞仔细摸著那段骨节:“没伤到要紧的。你怎麽回事?”
“做了个噩梦,醒来找水喝,有点心慌。”苏暮宇吃完最後一颗草莓,连盘子里的汁水都喝干净了,满意地舔舔嘴唇,在阳光里蜷了蜷身子,就像一只猫那样,无所希冀地享受当下。
万飞没回答,接过盘子,在苏暮宇额顶一吻就走了。如果苏暮宇知道,从那天开始,每晚床头都会多一杯白开水的话,他希望自己在那个优美的时候,抱住万飞,仔仔细细地说一句我爱你。
“以上就是本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