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周周也摆出一脸“俗,你真俗”的表情,低下头将信纸折好,不回答。
“他不给你回信,是因为他忙,还是因为他烦你?”
余周周愣了一下,“他不会烦我的。”
天知道为什么那样笃定。
谭丽娜却不以为意,“他多大了?”
“比我大六岁,都已经上大学了。”余周周想了想,面有得意,却还是把北京大学四个字吞回了肚子里。
“那就更不可能乐意理你了啊。”
“为什么?”她有些不耐烦。
“你想啊,如果现在是一个小学一年级的女生给你写信,抱怨升旗仪式太长了,买的新鞋太丑了,早上忘记把饭盒放到锅炉房了,凭什么两道杠班干里面没有我……别说回信了,你乐意看这种信吗?”
余周周愣了半天,心里升腾起一种不甘心的感觉,却还是老实地摇摇头。
“肯定不乐意看。”
“那不就得了,”谭丽娜摊手,“我以前那个笔友就这样,我都不给他回信了,他还没完没了的写,我都烦死了。幸亏不是熟人,要是熟人我可能还觉得自己这样不回信是不对的,很愧疚,越愧疚就越烦他……”
谭丽娜还在滔滔不绝地说着,然而余周周却已经悄悄地收起了最后一封还没有写完的信。
余周周的家里面有好多事先写好地址贴好邮票的信封。她抽出贴有最好看的邮票的那个信封,把这封没有结束语和落款的信塞进墨绿色邮筒,寄走。
本来想要郑重其事地写一段话来告别的,比如,“陈桉,这是我写给你的最后一封信,以后我不会再给你写信了,并不是因为你不回信所以我生气——我早就说过你不需要回信的,可是……”
可是什么?她想不出来,于是干脆省略这一大段矫情得不得了的道别。
其实她知道,真正的道别是没有道别。真正心甘情愿的道别,根本无须说出来,就已经兴冲冲地奔向新生活了。愿意画句号,根本就是恋恋不舍的表现。
她看着棕色的信封被绿邮筒窄窄的长条嘴巴吞进去,消失在一片黑暗中。
万年第二名。期末考试仍然是这样,被学年第一沈屾同学甩下11分。
可是这次她不能接受,因为她考前一个月复习得很认真。
余周周突然间理解了班级里面总是排第六名的体育委员温淼。女老师总是喜欢揉乱他的头发,半是欣赏半是嗔怪地说,你要是用点心思好好学习,赶上余周周都不是问题!
温淼也总是大咧咧不上心地笑,依旧每天吊儿郎当嘻嘻哈哈,偶尔不完成作业,被老师恨铁不成钢地数落两句,考试时候却仍然能够排上班级第六名。
虽然被当做随随便便就能赶超的例子让余周周这个班级第一名非常没面子,却仍然要微笑地看着体育委员,做出一副和老师一样很欣赏他的样子。余周周也只能偶尔抽空咬牙怒视对方一下,然后立即收敛眼神。
不过在期末考试结束后返校领取成绩单与寒假作业的时候,余周周和温淼在走廊狭路相逢。
温淼依旧是大咧咧地一笑,白牙在青春痘的田地里熠熠生辉。
“班头,又是第二?”
余周周控制了一下表情,“你呢,又是第六?”
“恩。”温淼看起来非常满意的样子。
余周周并不是很热衷于和他客套,于是把平时老师同学说烂了的话回复给他,“你一天到晚也不怎么学习,还能一直保持第六名,要是努力一把,一定……”她把“一定能超过我”这既自轻又自傲的六个字收回去,咽了一下口水,“一定能考得特别好。”
“开什么玩笑,班头,别告诉我你真的信。”
“什么?”
温淼的表情不再吊儿郎当,他有些认真地盯着天花板,留给矮他半头的余周周一个华丽丽的死鱼眼。
“万一要是努力了,结果还是第六,或者甚至退步了,我靠,那不丢死人了?”
狗屁逻辑。余周周摇摇头,“怎么会,你那么聪明,只要努力……”说到一半,看到温淼有些不屑的目光,于是也把这些类似万能狗皮膏药的话收了起来。
好学生最喜欢互相哭穷。余周周他们都清楚,考完试或者出成绩了会互相打听,考得特别好就会说“还行,也就一般吧”,考得一般会说“考砸了”,真的考砸了就开始假装不在乎,碎碎念叨着“我光打游戏了,根本就没复习”“考英语时候肚子疼,后半张卷子根本没答光趴桌子上睡觉了”来找回面子上的平衡……
而对别人,则不论真心假意,不遗余力地把对方夸到天上去——反正摔下来的话疼不疼都不关自己的事。
余周周停住之后,他们就面面相觑,走廊里面是有些诡异的沉默。
算了,真没劲。
余周周忽然觉得没意思,很没意思。
其实余周周一直都对前十名里面唯二的男生有敌意,比如数学很好的温淼。余周周永远都记得那句“上了初中之后男生的后劲儿足,早晚把女生都甩在后头”,也永远都记得在五六年级时候翻身农奴把歌唱的许迪等人。尽管温淼只是第六名,可是老师们拿他和自己比较的种种言论已经让她像只警觉的猫咪一样竖起了背上的毛,甚至可以说,她并不在乎班里面总考第二名第三名的几个女生,却总是竖着耳朵注意温淼的情况。
她有时候希望温淼永远都不要觉醒,也不要发愤图强。就像中国人都很骄傲地知道拿破仑曾经说过“中国是一只沉睡的狮子,一旦觉醒,将会震惊世界”,然而其实人家还有后半句——“不过感谢上帝,让它继续睡下去吧”。
但是有时候又热血沸腾地希望对方能够拼命地努力一把,然后由自己将他打败,让那些老师好好看看,别以为随便哪个人努努力就能超过她,好像她是个只会死读书的呆子一样。
温淼看到余周周突然停住了话头,怔怔地盯着地砖半晌,然后莫名其妙地叹了口气,摇了摇头,一副教务主任老太婆的架势,从自己身边走了过去。
因为希望,所以努力。
因为努力,所以失望。
给陈桉的信也好,一个月的拼命复习也好,她都是抱有希望,也都付出了努力。
所以才对结果不满。
很少有人真的喜欢开到荼靡,却连个果子都留不下——虽然我们可以安慰自己,过程才最重要。
而温淼则聪明得多。也许他努力了也未必能考得多好,于是不如就这样轻轻松松地过日子,然后享受着大家对于他的聪明脑瓜与淡定态度的赞赏和惋惜,这样不知道有多好。
余周周选择的凤尾,未必就一定是别人的那杯茶。
走自己的路,但也别给别人指路——你怎么能确定,他们和你一样想要去罗马呢?
夏日无休
ˇ夏日无休ˇ
无论如何,暑假开始了。
每天早起,自学新概念英语——其实这种劲头完全来自于崭新的笔记本和崭新的步步高复读机。白天学习,看电影,看各种有意义或者没意义的闲书,下午练琴——当初没有成功地用菜刀将它劈成柴火,却因为很久没有学琴而真正爱上了练琴,这让余周周深刻地理解了牛顿三大定律之一:“人之初,性本贱”。饭前迎着夕阳跑圈,这是运动会1500米的后遗症——她发现跑过临界值之后的那种好不疲劳的感觉会让人上瘾,流汗让人不烦躁。吃完晚饭后跑到租书屋换新的漫画,一直躲在自己房间里面看到十点钟,洗澡,睡觉。
每三天去看一次外婆。周末晚上和妈妈一起去逛街散步。
余周周觉得自己的暑假生活已经健康到了天怒人怨的地步了。
“陈桉,你说,那些大侠掉到山崖下面大难不死,捡到秘籍然后独自修炼的时候,是不是就这样平静美好?”
“会不会最后因为太平静了,反而忘记了要爬回到山崖上面重出江湖?”
“其实我现在也这样。我突然发现我不再憋着一口气,也不再常常想起那些老师和同学。甚至也……也不再想着多么有出息然后让妈妈因此骄傲,在爸爸和他老婆面前风光一把——我突然觉得这样很没意思。”
“有时候妈妈会陪着我下楼换漫画,或者一起出门跑步,不过她身体没有以前好了,跑不了几步就会慢下来,走在一边看我自己跑。”
“黄昏的风很凉,虽然是夏天,却不热。夕阳特别美,妈妈也特别美。”
“我觉得这样就非常好。就这样吧,时间停在这里吧,好不好?”
好不好?
余周周不再给陈桉寄信,可是她买了一个日记本,朴素的浅灰色网格封面,上面写着简单的几个单词,“The spaces in between”。
她把日记本叫做陈桉。
外婆家的钟点工李姨干活很麻利,只是非常喜欢偷吃东西。本来家里买的水果根本就吃不完,大家从来都会叫上李姨一起吃,然而她总是拒绝,一口都不吃。
却会在背后从袋子里面偷水果吃。
很多时候白天只有余周周在家,偶尔也会看到余婷婷。李姨在她们面前并不是很收敛,所以她们见过许多次。妈妈买的桃子和三舅买的桃子,一袋8个,一袋7个,被李姨混到同一个塑料袋里面,这样就不会有人注意到那些桃子一个一个地不见了。
“为什么呢?为什么明明不犯法的事情,非要标榜自己不做,然后背后偷鸡摸狗呢?”
世界上有种不可理喻的动物,叫做大人。
整理上学期班级工作簿的时候,调出了一本班级联络图,上面有所有人家里的电话。余周周突然想起来,自己还没有奔奔的电话。
窗外骄阳似火,草丛里面蝈蝈在不停聒噪,余周周突然觉得有些烦躁。她合上桌子上面的周记本——一个假期,8篇周记,她已经落了两篇没有写了。
还有一大堆的钢楷作业,一天一页田字方格,余周周一气儿写了三十多页,从规规矩矩地一行一行写,后来变成了一列一列写,再后来变成一行一列,最后,干脆跳着格乱写,把“还珠格格”“孙燕姿”“黄蓉”和各种歌词以及漫画书上的台词都拆散了,整本田字方格最后变成了小强填字游戏。
有点无聊。
她眼角瞟到辛美香家的电话。
其实电话“嘟——嘟——”拖着长音的时候余周周是有些忐忑的。接电话的女人嗓门很高,语速快,语气冲,一听就知道是辛美香的妈妈。
“喂,找谁?”
“阿,阿姨你好,请问辛美香在吗?”
“你是谁?”辛美香妈妈的语气仍然没有一点改善,不过有些意外和惊讶,好像从来没有人给辛美香打过电话一样。
余周周咽了口口水,“我是她们班同……”她停顿了一下,改口,“我是她们班班长。班级有点事,想找她一下。”
“什么事儿啊?”
“科任老师让我通知大家到学校集合,好像是有活动。”
其实没有必要撒谎的,但是余周周直觉辛美香想要出门不是那么容易的一件事。
“等着啊。”对方放下听筒,余周周听到模模糊糊的一声,“接电话,过来!”
她长长地出了一口气。
“喂?”辛美香有些怯懦迟疑的声音从听筒传过来。
“没事吧,出来玩好不好?”
没有去电影院,也没有去游乐场,余周周和辛美香在校门口见面之后,辛美香窘迫地拒绝了余周周所有的提议。追问许久,余周周才尴尬地发现了真相。
辛美香的裤兜里面只有3块钱。
“那怎么办啊……”余周周无意识地叹息让辛美香深深低下了头,她连忙摆摆手,笑嘻嘻地说,“找个阴凉地儿说会话吧,反正今天这么热,游乐园人又多,非中暑不可,本来就不应该去。”
辛美香几不可闻地“恩”了一声。
她们干脆就坐到了学校后操场的老榆树底下,盘腿躲在阴凉里,一起沉默着眯起眼望着操场上一片白花花让人晕眩的阳光。
余周周觉得有点不好意思。把人家叫出来,冒着撒谎被发现的风险,难道就是陪着自己在树底下打坐的吗?释迦摩尼能成佛难道还要找个伴儿?
“你喜欢唱歌吗?”她没头没脑地问。
问完了又觉得自己这个问题挺无聊的。辛美香明显连话都不喜欢说,平时出个声都难得,何况是唱歌。
感觉有汗从头发里面一路蜿蜒向下,像只小虫,从鬓角开始痒痒麻麻地盘旋到下巴尖。
“喜欢。”
“其实我也不是特别喜欢……”余周周懒洋洋地应了一声,才惊醒般反应过来对方的答案是肯定的。
“你,你喜欢啊……你,你喜欢唱谁的歌?”
辛美香抬起头想了想,“没什么特别的。好听的我都喜欢。”
余周周格外珍惜这个机会,她小心翼翼地问,“比如?”
草丛里面的蝈蝈把下午燥热的操场唱得很安静。
辛美香很久都没开口,好像在做什么思想斗争。余周周深切地体会到什么叫做“心静自然凉”——和辛美香在一起,她觉得自己都变得沉默深沉得多。
正在余周周呆望着操场的时候,突然听到耳边嚣叫的蝈蝈声中,传来略带沙哑和羞涩的歌声。
“我和你的爱情,好像水晶。没有负担秘密,干净又透明。”
任贤齐和徐怀钰的《水晶》,在余周周小学的时候风靡一时。
记得小燕子詹燕飞曾经不无憧憬地说过,每个人心里都会有一个人,你会很想跟他一起唱这首歌。
余周周不喜欢任贤齐,她觉得他唱歌总是费劲得仿佛大便干燥——当然这种说法曾经被喜欢任贤齐的男生女生群起而攻之。
不过她承认,这首歌很好听,很纯净。那时候,如果心里有一个人,也许真的会想要跟他一起唱这首歌——可是注定不会真的有这样的机会。
如果能勇敢放肆到在那个年龄手牵手一起对唱《水晶》,恐怕这份感情,也称不上是多么羞涩透明。
辛美香并不是很自信,她并没有跑调,只是声音很抖,像一只小绵羊。然而余周周却一直认真地屏息倾听,好像此刻手中真的捧着一块水晶。
我和你的爱情,好像水晶。
虽然不懂爱情,但是不妨碍微笑。
辛美香唱完之后,面红耳赤地看了余周周一眼,余周周则笑着看她,非常认真真诚地说,唱得真好。
后来她们开始一起唱,不是当时的流行歌曲,而是还很幼小的时候听到的那些似懂非懂的港台流行歌曲,从余周周在老干部活动中心演砸了的《潇洒走一回》,到《选择》《当我悄悄地蒙上你的眼睛》《相思风雨中》《一生何求》《铁血丹心》……
小时候根本不知道这些歌在唱什么,却仍然能在饭桌上大声唱出来,助兴,讨大人的欢心。
直到那一刻,她们两个重新唱起这些歌,才懂得了歌词的含义。
“从Mary到Sony和Ivory,就是不喊我的名字”
“为何我所失的,竟然,是我的所有”
有时候也会唱到一半,哽住,那些缠缠绵绵的内容让她们相视一笑,只能别过头去羞涩地咧咧嘴巴。
后来的后来,余周周已经记不清那天下午她们究竟有没有聊天,聊了什么——但是记忆中总是有一片刺眼灿烂的纯白,是下午两点最最炽烈的阳光,和耳畔永无休止的蝈蝈叫声。
话匣子一旦打开,辛美香也渐渐活泼起来。
“不是你说的那种,我说的是大袋的酸角,不是一袋只有三四个的那种。”
“我觉得小袋的好吃。甘草杏,话梅和无花果都是小袋的好吃。”
余周周气得翻白眼,可是大袋小袋哪种比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