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有罪吗?”温斯顿问。
“我当然有罪!”派逊斯奴颜婢膝地看了一眼电幕。“你以为党会逮捕一个无辜的人吗?”他的青蛙脸平静了一些,甚至有了一种稍带神圣的表情。“思想罪可是件要不得的事情,老兄,”他庄重地说,“它很阴险。你甚至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它就抓住了你。你知道它怎样抓住我的吗?在睡梦里!
是的,事实就是如此。你想,象我这样的人,辛辛苦苦,尽我的本分,从来不知道我的头脑里有过什么坏思想。可是我开始说梦话。你知道他们听到了我说什么吗?”
他压低了声音,好象有人为了医学上的原因而不得不说肮脏话一样。
“‘打倒老大哥!’真的,我说了这个!看来说了还不止一遍。老兄,这话我只对你说,他们没有等这再进一步就逮住了我,我倒感到高兴。你知道我到法庭上去要对他们怎么说吗?我要说,‘谢谢你们,谢谢你们及时挽救了我。’”“那么谁揭发你的?”温斯顿问。
“我的小女儿。”派逊斯答道,神情有些悲哀,但又自豪。
“她在门缝里偷听。一听到我的话,她第二天就去报告了巡逻队。一个七岁小姑娘够聪明的,是不是?我一点也不恨她。
我反而为她觉得骄傲。这说明我把她教育得很好。”
他又来回做了几个神经质的动作,好几次眼巴巴地看着便盆。接着他突然拉下了短裤。
“对不起,老兄,”他说,“我憋不住了。等了好久了。”
他的大屁股坐到了便盆上。温斯顿用手遮住脸。
“史密斯!”电幕上的声音吆喝道,“6079号史密斯!不许遮脸。牢房里不许遮脸。”
温斯顿把手移开。派逊斯大声痛快地用了便盆。结果发现冲水的开关不灵。牢房里后来好几小时臭气熏天。
派逊斯给带走了。接着又神秘地来了一些犯人,后来又给带走了。有一个女犯人听到要带到“101号房”里去脸色就变了,人好象顿时矮了一截。有一个时候——如果他带进来的时候是早上,那就是下午;如果是下午,那就是半夜——
牢房里有六个犯人,有男有女。大家都一动不动地坐着。温斯顿对面坐着一个没有下巴颏儿、牙齿外露的男人,他的脸就好象一只驯良的大兔子一样。他的肥胖的多斑的双颊宽松下垂,很难不相信里面没有存储着一些吃的。他的浅灰色的眼睛胆怯地从这张脸转到那一张脸,一看到有人注意他,就马上把视线转移开去。
门打开了,又有一个犯人给带了进来,温斯顿看到他的样子,心里一阵凉。他是一个面目平庸的普通人,可能是个工程师,或者是个技术员。但是教人吃惊的是他面孔的消瘦,完全象个骷髅。由于瘦削,眼睛和嘴巴就大得不成比例,眼睛里似乎有一种对什么人或什么东西都怀有刻骨仇恨的恶狠狠神情。
那个人坐在温斯顿不远的板凳上。温斯顿没有再看他,但是那痛苦的骷髅一般的脸在他的脑海里栩栩如生,好象就在他的眼前一样。他突然明白了这是怎么一回事。那个人快要饿死了。这个念头似乎同时闪过牢房里其他每个人的脑海。板凳上传开来一阵轻微的骚动。那个没有下巴颏儿的人的眼光一直向那骷髅一般的人瞥去,马上又有点带着疚意地转了开去,可是又忍不住给吸引过去。接着他就坐立不安起来。终于他站了起来,一手插在工作服的口袋里,蹒跚地走过去,有点难为情地拿出一片发黑的面包来给骷髅头的人。
电幕上马上发出一声震耳的怒吼。没有下巴颏儿的人吓了一跳。骷髅头的人马上把手放到身后去,好象要向全世界表示他不要那礼物。
“本姆斯特德,”电幕上的声音咆哮道。“2713号本姆斯特德!把那块面包撂在地上!”
没有下巴颏儿的人把那块面包撂在地上。
“站在原地别动,”那声音说。“面对着门。不许动!”
没有下巴颏儿的人遵命不动,他的鼓鼓的面颊无法控制地哆嗦起来。门砰的打开了。年轻的军官进来以后,闪开一旁,后面进来一个矮壮的警卫,胳膊粗壮,孔武有力。他站在没有下巴颏儿的人面前,等那军官一使眼色,就用全身的力量猛的一拳打在没有下巴颏儿的人的嘴上,用力之猛,几乎使他离地而起。他的身体倒到牢房另一头去,掉在便盆的底座前。他躺在那里好象吓呆了一样,乌血从嘴巴和鼻子中流了出来。他有点不自觉地发出了一阵十分轻微的呻吟声。
接着他翻过身去,双手双膝着地,摇摇晃晃地要想站起来。
在鲜血和口水中,他的嘴里掉出来打成两半的一排假牙。
犯人们都一动不动地坐着,双手交叠在膝上。没有下巴颏儿的人爬回到他原来的地方。他的脸有一边的下面开始发青。他的嘴巴肿得象一片樱桃色的没有形状的肉块,中间有一个黑洞。血一滴一滴地流到他胸前工作服上。他的灰色的眼睛仍旧转来转去看着别人的脸,比以前更加惶恐了,好象他要弄清楚,他受到这样侮辱别人到底怎样瞧不起他。
门打开了。那个军官略一动手,指着那个骷髅头的人。
“101号房,”他说。
温斯顿身旁有人倒吸一口气。那个骷髅头的人一头栽到地上,跪在上面,双手握紧。
“同志!首长!”他叫道。“你不用把我带到那里去!我不是已经把什么都告诉你了吗?你还想知道什么?我没有什么不愿招供的,没有什么!你只用告诉我是什么,我都马上招供。你写下来,我就签字——什么都行!可不要带我到101号房去!”
“101号房,”那军官说。
那个人的脸本已发白,这时已变成温斯顿不相信会有的颜色,肯定无疑地是一层绿色。
“你怎么对待我都行!”他叫道。“你已经饿了我好几个星期了。把我饿到头,让我死吧。枪毙我。吊死我。判我二十五年。你们还有什么人要我招供的吗?只要说是谁,我就把你们要知道的事情都告诉你们。我不管他是谁,也不管你们要怎样对待他。我有妻子和三个孩子。最大的还不到六岁。你可以把他们全都带来,在我面前把他们喉管割断,我一定站在这里看着。可是千万别把我带到101号房去!”
“101号房,”那军官说。
那个人焦急地一个个看着周围的其他犯人,仿佛有个主意,要把别人来当他的替死鬼。他的眼光落到了那个没有下巴颏儿的人被打烂了的脸。他猛地举起了他的瘦骨嶙峋的胳膊。
“你们应该带他去,不应该带我去!”他叫道。“你们可没有听到他们打烂了他的脸以后他说些什么。只要绘我一个机会,我就可以把他说的话全部告诉你。反党的是他,不是我。”警卫走上前一步。那个人的嗓门提高到尖叫的程度。
“你们可没有叫到他!”他又说,“电幕出了毛病。你们要的是他,不是我,快把他带定!”
那两个粗壮的警卫得俯身抓佐他的胳膊才制服他。可是就在这个当儿,他朝牢房的地上一扑,抓住墙边板凳的铁腿不放。他象畜生似的大声嚎叫。警卫抓住他身子,要把他的手指扳开,可是他紧抓住不放,气力大得惊人。他们拉了他二十秒钟左右。其他犯人安静地坐在一旁,双手交叠地放在膝上,眼睛直瞪瞪地望着前方。嚎叫停止了,那个人已快没有气了。这时又是一声呼号,只是声音不同。原来那个警卫的皮靴踢断了他的一根手指。他们终于把他拽了起来。
“101号房,”那个军官说。
那个人给带了出去,走路摇摇晃晃,脑袋低垂,捧着他给踢伤的手,一点劲儿都没有了。
经过了一段很长的时间。如果那个骷髅头带走的时候是午夜,那么现在就是上午了;如果是上午,就是下午。只有温斯顿一个人,这样已有几个小时了。老是坐在狭板凳上屁股发痛,他就站起来走动走动,倒没有受到电幕的叱喝。那块面包仍在那个没下巴颏儿丢下的地方。开始时,要不去看它,真得咬紧牙关才行,但是过了一会,口渴比肚饥更难受了。他的嘴巴干燥难受,还有一股恶臭。嗡嗡的声音和苍白的灯光造成了一种昏晕的感觉,使他的脑袋感到空空如也。
他在全身骨头痛得难受的时候就站起来,可是几乎马上又坐下去,因为脑袋发晕,站不住脚。只要身体感官稍一正常,恐怖便又袭上心头。他有时抱着万一的希望,想到奥勃良和刀片。即使给他送吃的来,不可想象地里面会藏着刀片。他也依稀地想到裘莉亚。她不知在什么地方也在受苦,也许比他还厉害。她现在可能在痛得尖叫。他想:“如果我多吃些苦能救裘莉亚,我肯不肯?是的,我肯的。”但这只是个理智上的决定,因为他知道他应该如此。但他没有这种感觉。在这种地方,除了痛和痛的预感以外,你没有别的感觉。此外,你在受苦的时候,不管为了什么原因,真的能够希望痛苦再增加一些?不过这个问题目前还无法答复。
皮靴又走近了。门打了开来。奥勃良走了进来。
温斯顿要站起来。他吃惊之下,什么戒备都忘掉了。多年来第一次,他忘掉了墙上的电幕。
“他们把你也逮到了!”他叫道。
“他们早就把我逮到了,”奥勃良说,口气里略带一种几乎感到歉意的讽刺。他闪开身子,从他背后出现了一个胸围粗壮的警卫,手中握着一根长长的黑色橡皮棍。
“你是明白的,温斯顿,”奥勃良说,“别自欺欺人。你原来就明白,你一直是明白的。”
是的,他现在明白了,他一直是明白的。但没有时间去想这个。他看到的只有那个警卫手中的橡皮棍。落在什么地方都可能:脑袋顶上,耳朵尖上,胳膊上,手肘上——
手肘上!他瘫了下来,一只手捧着那条挨了一棍的手肘,几乎要跪倒在地。眼前一阵昏花,什么都炸成了一片黄光。不可想象,不可想象一棍打来会造成这样的痛楚!黄光消褪了,他可以看清他们两个人低头看着他。那个警卫看到他那难受劲儿感到好笑。至少有一个问题得到了解答。不管什么原因,你无法希望增加痛苦。对于痛苦,你只能有一个希望:那就是停止。天下没有比身体上的痛苦更难受的了。
在痛苦面前,没有英雄,没有英雄。他在地上滚来滚去,一遍又一遍地这么想着,捧着他那打残了的左臂,毫无办法。
第2节 他躺在一张好象是行军床那样的床上,不过离地面很高,而且身上好象给绑住了,使他动弹不得。比平时更强的灯光照在他的脸上。奥勃良站在旁边,注意地低头看着他。
另外一边站着一个穿白大褂的人,手中拿着打针的注射器。
即使在睁开眼睛以后,他也是慢慢地才看清周围的环境的。他有一种感觉,好象自已是从一个完全不同的世界,一个深深的海底世界,游泳游到这个房间中来的。他在下面多久,他不知道。自从他们逮捕他以来,他就没有见过白天或黑夜。而且他的记忆也不是持续的。常常有这样的时候,意识——甚至在睡觉中也有的那种意识,忽然停止了,过了一段空白间隙后才恢复,但是这一段空白间隙究竟是几天,几星期,还是不过几秒钟,就没法知道。
在手肘遭到那一击之后,噩梦就开始了。后来他才明白,当时接着发生的一切事情只不过是一场开锣戏,一种例行公事式的审讯,几乎所有犯人都要过一遍。人人都得供认各种各样的罪行——刺探情报、破坏,等等。招供不过是个形式,但拷打却是货真价实的。他给打过多少次、每次拷打多久,他都记不得了。不过每次总有五六个穿黑制服的人同时向他扑来。有时是拳头,有时是橡皮棍,有时是铁条,有时是皮靴。他常常在地上打滚,象畜生一样不讲羞耻,蜷缩着身子闪来闪去,想躲开拳打脚赐,但是这是一点也没有希望的,只会招来更多的脚踢,踢在他的肋骨上,肚子上,手肘上,腰上,腿上,下腹上,睾丸上,脊梁骨上。这样没完没了的拳打脚踢有时持续到使他觉得最残酷的、可恶的、不可原谅的事情,不是那些警卫继续打他,而是他竟无法使自己失去意识昏过去。有时候他神经紧张得还没有开始打他就大声叫喊求饶,或者一见到拔出拳头来就自动招供了各种各样真真假假的罪行。也有的时候他下定决心什么都不招,实在痛不过时才说一言半语,或者他徒然地想来个折衷,对自已这么说:“我可以招供,但还不到时候。一定要坚持到实在忍不住痛的时候。再踢三脚,再踢两脚,我才把他们要我说的话说给他们听。”有时他给打得站不住脚,象一袋土豆似的掉在牢房里的石头地上,歇息了几个小时以后,又给带出去痛打。也有时间歇时间比较长。他记不清了,因为都是在睡梦中或昏晕中渡过的。他记得有一间牢房里有一张木板床,墙上有个架子,还有一只洗脸盆,送来的饭是热汤和面包,有时还有咖啡。他记得有个脾气乖戾的理发员来给他刮胡子剪头发,还有一个一本正经、没有感情的白衣护士来试他的脉搏,验他的神经反应,翻他的眼皮,粗糙的手指在他身上摸来摸去看有没有骨头折断,在他的胳膊上打针,让他昏睡过去。
拷打不如以前频繁了,主要成了一种威胁,如果他的答复不够让他们满意就用敲打来恐吓他。拷问他的人现在已不再是穿黑制服的粗汉,而是党内知识分子,都是矮矮的小胖子,动作敏捷,目戴眼镜,分班来对付他。有时一班持续达十几个小时,究竟多久,他也弄不清楚。这些拷问他的人总是使他不断吃到一些小苦头,但是他们主要不是依靠这个。
他们打他耳光,拧他耳朵,揪他头发,要他用一只脚站着,不让他撒尿,用强烈的灯光照他的脸,一直到眼睛里流出泪水。但是这一切的目的不过是侮辱他,打垮他的辩论说理的能力。他们的真正厉害的武器还是一个小时接着一个小时地、无休无止地无情拷问他,使他说漏了嘴,让他掉入圈套,歪曲他说的每一句话,抓住他的每一句假话和每一句自相矛盾的话,一直到他哭了起来,与其说是因为感到耻辱,不如说是因为神经过度疲劳。有时一次拷问他要哭五、六次。他们多半是大声辱骂他,稍有迟疑就扬言要把他交还给警卫去拷打。但是他们有时也会突然改变腔调,叫他同志,要他看在英社和老大哥面上,假惺惺地问他对党到底还有没有半点忠诚,改正自己做过的坏事。在经过好几小时的拷问而精疲力尽之后,甚至听到这样的软话,他也会泪涕交加。终于这种喋喋不休的盘问比警卫的拳打脚踢还要奏效,使他完全屈服。凡是要他说什么话,签什么字,他都一概遵命。他一心只想弄清楚的是他们要他招认什么。这样他好马上招认,免得吃眼前亏。他招认暗杀党的领导,散发煽动反叛的小册子,侵吞公款,出卖军事机密,从事各种各样的破坏活动。他招认早在一九六八年就是东亚国政府豢养的间谍。他招认他笃信宗教,崇拜资本主义,是个老色鬼。他招认杀了老婆,尽管他自己明白,拷问的人也明白,他的老婆还活着。他招认多年以来就同果尔德施坦因有个人联系,是个地下组织的成员。该组织包括了他所认识的每一个人。把什么东西都招认,把什么人都拉下水,是很容易的事。况且,在某种意义上,也是合乎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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