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远的公主
文/步非烟
一我叫艾莎。
诞生之日起,我就知道自己是一个公主,拥有永恒的生命和一座幽冷的城堡。
我的城堡终年笼罩着一片暗黑的迷云。远方的山和树在月光下发出冷冷的幽光,低矮的蘑菇就在潮湿墓地边潜兹暗长,枯藤从泥土里伸出来,像一只只朽烂了的手臂,亘古不变的伸向夜空,有时候还会被满月镀上一层银白色的清霜,宛如一群古老而鲜活的塑像。我喜欢我的城堡,喜欢触摸吸血鬼幽宅中透出的淡黄灯火,喜欢倾听铁匠铺日夜不停的叮咚声,喜欢遥望招魂塔神秘的绯红光泽,喜欢俯视船坞里宛如墨蓝宝石一般氤氲流动的忘川。
我更喜欢我的伙伴,那些辛勤巡逻的骷髅兵、空中自由飞舞的幽灵,还有高贵漫步着的亡灵骑士。我们比人类更加勤劳而勇敢,永不休息,也不迷恋享乐,争夺财宝。我们安宁的永生在地下冰冷的世界里,年复一年。
我喜欢这些无穷无尽的岁月,以至很多年以后,当我带着自己的军队在大陆上流浪时,我总忍不住在路过的鬼城里稍作停留,攀上那些陡峭的岩石,在呼啸的夜风中回忆我永恒而美丽的童年。直到有一天,父亲对我说,我应该离开家园去四处游历。他说我们亡灵族有一件可以征服天下的秘宝,却不慎在远古的战争中被拆散,失落了其中的两部分。历届的鬼族国王都希望它能在自己手中重新组合,在埃拉西亚大陆上创造一个永恒世界。而我是他唯一的女儿,寻找秘宝的历练就是我成为下一任国王的最后考验。
对那时候的我来说,〃征服天下〃只是一个毫无意义的词组,我重未见过敌人,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别人要把我们当作敌人。但是父亲要我把这个词组变成信念。
从此,我就有了一个信念寻找失落的秘宝,然后征服天下。我带着一队骷髅兵和父亲递过的一件红色的披风,转身出发了。清泠的月光在我身后铺成一条无穷无尽的路,无数幽暗的影子忧伤的飘荡在路的两边,宛如下了一天墨色的雪花,我知道那是目送我缓缓离开的幽灵们,离开这片永不消散的黑暗天幕。
当我看到阳光的时候,四周的一切陡然变得陌生,草和树的颜色变得无比鲜亮,在凌厉的光线下十分刺眼。一些小动物在树间劳碌的奔跑着,我不知道他们为了什么来去匆匆,或许,它们的生命和我不同,他们没有永恒的岁月,因而不得不为今世往来奔波。
我微笑着从他们身旁穿过,去井边喝水,去魔法塔看书,去真理花园静坐,外面的一切对我来说终归是新奇而有趣的。只是附近的先知们都很高傲,他们要的宝物和英雄都是我未曾听说的,只有一个灰袍先知和蔼的拍了拍我的肩,对我说:〃孩子,你会拥有永生的美丽。〃我一点都不怀疑这点,因为我是个公主。我以为无论在那里,人们都会如爱惜自己的亲人一样爱惜我的一切。直到一次我在大图书馆门口碰了钉子,我才知道,我原来在外面的世界里不过是个无名小卒,一无实力,二无名气。
我平生第一次感到灰心,坐在图书馆后的草丛中无所事事。这时我看到一个年轻的人类骑士从图书馆里出来,策马从我的视线中疾驰而过,我从地上爬起来,很想问问他要到哪里去,最后还是不敢开口。
图书馆守门人也许是同情我,告诉我我最好去附近的斗士学院学习学习,然后去杀死一些小生物,多些经验再过来。我不明白图书和杀死小动物有什么关系,但是我还是决定去学校一趟。学校的人看我第一眼就皱起了眉头,幸而父亲及时的给我汇上一大笔学费,我总算顺利入学。训练很枯燥,魔法,击剑,战阵术,弹道术,似乎有无尽的课程和考试。虽然我生来是死亡骑士,但是我却偏爱魔法课程。我喜欢在密室中慢慢翻看落满尘土的卷轴,嗅着空气中陈腐而焦灼的气息,这让我想起遥远的家乡。
老师和同学们大多是来自塔城的术士,他们自成一派,挟着魔法书来去如风,却没有人愿意同我说话,不过没关系,我自己也不喜欢说话。
漫长的学期里,我唯一的乐趣就是看毕业班同学们在斗兽场上英勇的表演。他们胜利时,我会大声喝采直到声嘶力竭,他们失败时,我的心会变得很沉,这是一种奇妙的感觉。
终于轮到我上场的那天了,当我终于战战兢兢的站在广场中央时,四周突然爆出一阵大笑。我呆呆的抬着头,不知道他们在笑什么,怯懦的向大家行了个礼,四周的笑声顿时更大更刺耳,恍惚中,我看到半圆形的观众席上,无数人抱着肚子作出生病时痛苦的表情,还有一些用力向我扔石头。
我已经没有时间思考了,一头金色的雄狮向我冲了过来。我笨拙的挥舞着一条昨天刚从黑市中买来的狼牙棒,尽力护住自己的身体,那一瞬间,似乎所有学过的魔法和战术都被封印在了记忆里,我只感到狮子锋利的爪牙在我瘦骨嶙峋的身体上划出一道道口子,我的骨骼都要折断了。我摔倒了,一阵猛烈的腥味当头而来,我用力将手臂向上一刺!雄狮的狂吼,我自己的惊叫都已模糊成一片,只有惊天动地的大笑如此清晰。一股温热的血顺着我的手腕涌来,我一阵晕眩。
不知过了多久,我恢复了直觉,四周寂静如死,听不到一句采声。看客们或一脸兴趣索然,或是冰冷的讥笑。
一个管理人员走过来,随手塞给了我一枚勋章,然后招呼下一个人入场。我撑着地上的血泊,缓缓爬起来,将撕破的披风裹在自己身上,向四周行礼,而后走了出去。胸口宛如被人重击了一样气闷、难受。
我知道这种感觉就是伤心,可是我很久以前就应该没有心了。
我带来的骷髅兵默默将我扶下。身后远远传来雷鸣般的掌声,我知道那是为下一位英雄而发的。他们看不见我一个人剧烈而无声无息的张合着干枯的双唇。我就这样毕业了,从那以后,我再也不愿意去人多的地方,也不愿意和别的英雄交往,在路上看见他们也远远躲开。
一次,就在躲避的途中,我撞上了一群守护着宝石矿的狼人。我还没有来得及道歉他们已经凶狠的向我冲过来了。我想说我是一个公主,我不需要任何的矿藏。可是一切都没用了,他们比我的速度更快,我只有出手了。
我看着自己的士兵倒下,也看着自己的魔法神箭在他们头上炸裂,我的心中又一次隐隐作痛,最后我胜利了。我犹豫了片刻要不要把自己的旗帜留在那堆宝石上。后来我还是那么作了,我用自己的方式把死亡的狼人变成了骷髅,让他们继续驻守在矿藏上,我想,这就是我的道歉,他们应该不再继续憎恨着我,因为毕竟是我,让他们永远如愿以偿。
从那以后我看到有人驻守的矿藏,就远远绕开,这样我始终没能去到很远的地方,手下的士兵也渐渐减少,我不得不去招募一些廉价的新人。
一次我在一间农舍窗口看到了淡黄的灯光,我想起了幽宅中那些和气好客的吸血鬼。我微笑着要请那些农民加入的时候,却看到了他们恐惧而仇恨的眼神,我不安的退了出来。这时我听到后边有人小声的说:〃天啊,那个女人多么丑陋啊!〃
这是我第一次听到,有人说我丑陋。
从此,我开始不喜欢外边的世界,可是我知道我还不能回家。二
在一间魔法学院门口,我又遇到了那个在图书馆见到的人类骑士。我还没来得及放下手中的魔法书,他坐下白马一声矫健的嘶鸣,已经到了眼前。
那时我已经知道,人类是我们的敌人,他也不例外。他看了我一眼,从身后抽出了长剑。明亮的战甲、锐利的长剑在阳光下发出死亡的光泽。只要他走过来轻轻一挥手,我的身体就会裂为朽骨。
然而他没有看见,我们之间的草地下隔着一条深深的地缝,那是人类所无法跨越的。唯有这样,我们两才有了第一次咫尺天涯的谈话的机会。他收回了剑,对我说:〃鬼族的人到这里来很危险的,尤其是你。回家去吧。下一次就没这么幸运了。〃
我静静的回答:〃我不走,我还要找到我族的秘宝,征服天下。〃
我知道他一定会笑,然而我更知道他的笑和别人有些不一样的地方,哪怕只是十分之一。于是我也对他笑了笑。
他把一卷魔法卷轴从裂缝的那边抛了过来:〃拿着,征服天下的鬼族公主,这是我给你的礼物。〃
卷轴上记载着流星火雨,一种很高深的魔法。从那天之后,我每每坐在空旷的夜空下,一扬手,绯红的星辰宛如起自我空荡荡的袖底,一如招魂塔上散开的满天彤霞。我宁愿我的法力就这样消耗在旷野,也不让这些美丽烟花绽放于血腥的战场。
那天,我目送着最后一朵烟花被荒原的夜风吹散成丝丝缕缕,一个绿色旗帜的英雄悄悄逼进了我。我想要逃走,却已经晚了。人类整饬的大军气势汹汹直逼眼前,我退无可退。他大旗一挥,无数神箭手挽弓搭箭,耀眼的光芒让我久谙黑夜的眼睛一阵刺痛。
这时,另一个英雄冲出来阻止了他。我惊讶的发现,他正是赠给我卷轴的骑士。后来我知道,他叫罗德哈特,学成后效力于绿色的领主,而那位中年人,正是他的父亲。
他对父亲说,我是他一位鬼族的朋友,并邀请我去他的城堡稍作休息。我正好厌倦了流浪于是欣然前往。到了才发现,他家已经四面张灯结彩。
他父亲告诉他,今天晚上本城的公主会驾临,晚宴已经备好,银器都被仆人擦的发亮,连女仆都穿上了节日的盛装。罗德也很高兴公主的到来,欣然听从父亲的话,进屋换了一套新衣。父亲赞不绝口,罗德却望着我,似在征求我的意见。其实,我觉得他的样子有些滑稽,我从未觉得罗德好看过,喜欢和他在一起只是因为他对我的笑容里有那一点点别人不曾有的东西。
人类是一种奇怪的种族,他们总爱用斑驳陆离的它物来掩盖自己本来的身体。但我知道这是他们的自由。正如我是鬼族的公主,却偏偏希望有一天能和眼前的这个人类一起,浪迹天涯。
我真心的点了点头。罗德比我更高兴,我知道他高兴的是能用美的一切来迎接公主了,如果是他来到我的王国,我也会这样,将鬼城中那最美丽的月光留下来,给罗德。
这是,罗德的父亲看着我,神色有些为难,他低声对罗德说:〃公主来的时候,不如让这位鬼族的朋友去楼上休息,反正她也用不着吃什么。〃
我装作没有听见他们的话,罗德抬起头看了看我,爽然一笑:〃她不会介意的,艾莎是个很好的人。〃我微笑着点了点头,扶着光滑的扶梯,缓步走上了阁楼。他不愿意让公主看见我,这不过是人类自己虚荣,我当然不会介意。
我静静的坐在木桌旁,并不感到饥饿,听着外面隐隐约约的歌舞声,还有公主和罗德开心的大笑,不知道等了多久。
以前我认为,时光对我是没有意义的,但我第一次知道,原来它们也可以慢的让人心痛。直到外边宾客散去,我不知不觉的走了出来,却正好碰见了公主和罗德。她穿着五颜六色的布镶嵌成的裙子,耀眼的金发盘的很高。然而,从罗德的眼神中,我知道公主是美丽的。
公主止住了笑,淡淡的问罗德:〃这是什么人?〃
罗德笑了笑:〃朋友,鬼族的朋友。〃公主抬高了声音:〃鬼族?〃
当她把目光转向我时,我镇静回答道:〃是的,鬼族的公主。〃
那个公主愣了愣,突然笑出声来:〃她说她也是一个公主?〃罗德顿时涨红了脸,他拉着公主离开了。公主的笑声把大厅的空气震得微微颤动,我不知道自己说错了什么,我真的是一个公主。
公主并不常来,所以我还是有很多的时间和罗德在一起。罗德总说我是一个有志气的女孩,只因为我是那么坚定的相信自己一定能征服天下。而他的心愿却是找到传说中的云中城,找到那里的天使。
原来他们的城中是可以修建云中城的,几百年前,这片土地遭受了邪恶的诅咒,天使再也不肯眷顾这里的人民。他笑笑说,为这里重建云中城是他父亲的心愿,而他自己,只是想亲眼看看传说中最美丽的生灵。
于是我问他,最美丽的天使是什么样的,他说不知道,也许像蝴蝶一样美丽。他指着前方的一片花丛,一只蝴蝶正在一朵百合上轻轻舞蹈,深蓝色的双翼在花蕊间落下斑驳的倒影,我心中默默的想,原来他认为的美丽和我的真的不同。
终于有一天,我们不告而别,结伴离开了罗德的城堡,去寻找遥远的云中之城,去寻找诸神留与世间的美丽化身。
我们一起穿越山脉,河流,峡谷,草原,鲜花和芳草在我们的马蹄上印下痕迹,朝霞和落日在我们的征衣上绣满风尘。那些从我们眼中一纵即逝的芸芸众生精灵,元素,野兽,龙,人类,千形百态,如恒河沙数。罗德经常在日落的时候紧皱眉头,遥望远方,这时我总在心中默默的问:罗德,到底哪一种才是你想要的美丽呢?每天晚上,罗德会在马尾上打结,以计算过去的时光。我渐渐的也习惯了跟他一起计算日出日落。我数到马尾上一共有三百六十五个结,我知道,按照人类的标准,我和罗德已经在一起渡过了一年。
罗德在打第三百六十六个结的时刻表情十分忧郁,我知道他开始想念自己的家园,想念他的父亲和金发的公主。一年对于我来说毫无意义,但是对于罗德来说,这是他生命的七十或八十分之一。我至今仍非常感激罗德用他生命中这七十分之一的时光来陪伴我,陪伴一个永生的鬼族。
在云环雾绕的雪山下,我们终于发现了一座云中之城。雪白的天梯直插云霄,望不到尽头,半空中金色的城门光芒闪耀,左右天蓝色的战旗绘满星辰,在阳光下招展,宛如天孙裁下的一段星河。
罗德的手有些颤抖,我替他推开了那扇写满古代文字的黄金之门。
雪白的剑光如匹练一般从头顶劈下,我还来不及思考,三只天使长已挥动着雪白的羽翼,将我围在中央。羽翼激卷的旋风将我吹倒在地,我抬头仰望着甲胄煌然的天使长,他们是如此的威武,英俊,雄壮。我在满天的剑光中竟然微笑了,因为我相信,他们守护的天使一定能美得让我惊叹。罗德大叫一声,手下的骑兵冲了过来,想要救我。天使长互视片刻,其中两个飞上前去抵住罗德的骑兵,另外一个反手一剑,劈在我还在痴痴仰望的脸上。
那一剑从头顶一直到下颚,留下了沟壑一般,深不见底的裂痕。虽然没有鲜血流出来,我仍然真切的感到一种被抽空的剧痛。
我隐约听到罗德大叫:〃艾莎!〃一道霹雳闪电向砍伤我的天使长飞去。天使长扬手一挥,闪电被拢为一些尘芥,然而他手腕上也滴出浓浓的鲜血。天使长冷冷的看着我,看我固执的撑着地上的血泊,死死抓住他的手腕,一手用撕破的披风裹住自己瘦弱的身体。
他眉头一皱,猛地抽剑,我感到脸上一阵细碎的裂响,和重生重死般的痛苦,然而这只能让我抓得更紧。
我脸上的剑芒迟疑了一下,因为剑刃已被我骨骼的裂缝紧紧锁住,于是我和罗德有了最后的出手机会。另外两个天使长已经和罗德的骑兵同归于尽了,现在我们差的只是这最后一击。然而以我们现在的实力,似乎只有逃跑才能保住性命,只要稍微犹豫,天使长就会抽出长剑将我俩都劈为碎屑。
我刚想回头去看罗德,空中传来一阵炽热,万点红光落雨一般向我飞来。
这是我第一次在白昼看见那些烟花。阳光的辉映下它们显得有些苍白柔弱,宛如久病的公主,却仍然高贵而美丽。我笑了,原来罗德在最后一刻选择了他的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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