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怪异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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怪异武器- 第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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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然后,他们会把他作为一个主要的嫌疑犯拘留起来,最终会发现他的真实身分,这样等于羊入虎口。这太危险了,也太愚蠢了。到电话亭去给他们挂个电话怎么样?这倒是个好主意。他们可不能通过一英里的电话线把人抓起来,尽管他们很想这样做。如果他聪明些,不把电话挂得过长,不给他们以有利的机会,他们也将设法追踪他的电话而把他抓起来的。 
    
    生活真是活受罪。他想。 
    公共汽车站旁边的电话亭将是最好的场所。一个极妙的策略是查看一下那里的时间表,然后就在有两辆或三辆公共汽车预定开出的时间以前给他们挂电话。如果警察全速赶来,一心想抓住在场的任何可疑的人,他们或许会情不自禁地得出错误的结论,然后飞也似的赶到镇外去追赶那些公共汽车,而这时候他已在旅馆里反复思考他的下一步行动了。 
    
    好吧,他将试上一试,如果运气好的话,他将促使他们在电话中泄漏一些重要的情况。譬如说,如果他问警长:他是否需要一些有关在树下发现骨头的那起案件的线索,而如果那个警长显示出兴趣、或是向他提出反问、或是企图不让挂电话的人挂断,那就证明了骨头已被发现这一残酷的现实,以及当局确是在开展工作这一事实。 
    决定这样做后,他认为没有理由再拖延了。他走出房间,转过身子,顺着铺了地毯的走廊迅速地走着。他走到13号房间的门口时,正好房门打开,里尔登从里面走出来。 
    里尔登没有流露出一丝惊奇的神气,说道:“啊,真想不到会碰到——” 
    他没有再说下去。布兰森猛的一拳正好打在他的牙齿上,这猛烈的一拳是由恐惧和愤怒混合在一起而产生的。里尔登跌回到自己的房间里。 
    布兰森充满了极端的绝望,向他扑上去,又打了他一拳。这一次是打在下巴上。这一拳打得既重又准,它本来可以把比对方更大更重的人击昏。 
    但是尽管里尔登长得又高又瘦,他可是个经得起打的家伙。虽然他遭到了突然的袭击,他依旧拒绝倒下去。他摇摇晃晃,四处挥舞着胳膊,拼命想重新振作起来。 
    布兰森力图充分利用自己的有利形势,不让他有一丁点儿机会。愤怒给了他自己从未知道的力量。 
    他对准他的咽喉猛击一拳。里尔登发出了一下刺耳的、沙哑的咳嗽声,似乎要倒下去了。他把一只手举在空中,好像竭力想喊出声,但是发不出声音来。 
    布兰森又打了他三拳,里尔登才倒下去。布兰森弯下身去看他,一面呼哧呼哧地喘着气。他回头一望,看到房门大开着。他走到门口,顺着走廊张望了一下。一个人也没有看见。没有人去报警。他小心翼翼地关上门,然后回到他的对手身边。 
    他站在里尔顿身旁,一面揉了揉指节,一面低下头沉思地看着他。他的内心仍旧十分激动,神经也很紧张。他断定那个家伙是一个十分精明、十分固执的追踪者,精明固执得令他感到不安。如果不利用目前的处境,不把那条追捕的猎犬甩开一段时间,那是愚蠢到绝顶了。 
    目前他正处于极为有利的地位,可以把里尔登永远除掉。一个人犯了谋杀罪只能被处决一次,他不会由于两起谋杀案而上两次电刑。但是他没法让自己认真地考虑就在此时此地把里尔登杀掉。哪怕为了100万美元他也不能那样残酷地肆意杀人。他可不能为了解救自己而杀掉里尔登。里尔登摊手摊脚地躺在地下,双眼紧闭,嘴唇上淌着血,短上衣敞开着,露出了一只挂在腋下的小皮套,里面有一把自动手枪。布兰森好奇地看着那把枪,但没有去碰它。 
    
    布兰森走到对方的行李箱跟前,把它打开,发现里面有一打手帕,几条领带和旅行时常用的一切必需品。他用领带和手帕把里尔登的两只手腕和脚踝缚在一起,并用一些软的东西塞满他的嘴。等他结束这一切时,里尔登正在发出吸气的声音。 
    布兰森迅速地搜了他的身,找到了他的皮夹,并仔细地翻开来查看。几张纸币,两三封没有什么特殊吸引人兴趣的信,几张注明收讫的帐单,一张折起来的汽车保险单据,几枚邮票,一张狭长的、外面套有玻璃纸的卡。布兰森一看那张卡就觉得脑后的头发都竖了起来。卡上印有一只凸出的鹰,一串数字号码,以及几个字:美国联邦政府军事情报局约瑟夫·里尔登天啊,军事情报局和一起普通的卑鄙的谋杀案有什么关系?这叫他摸不着头脑了。他能想到的唯一可能的解释是:当杀人案涉及某一个干绝密工作的人时,军事情报局就接管了警察局的权限。但这似乎不大可能。据他所知,警察局在执法时对其他一切情况是一概无动于衷、漠不关心的,如果世界上最伟大的科学家杀害了自己的母亲,他们也会送他上电椅的。 
    
    不管怎样,这个追捕者暂时被阻往了。能阻住多久,那就要看他,布兰森,能多快地转移到他们抓不到的某一地方去。他把皮夹放回里尔登的口袋,把他塞到床下,然后偷偷地向门外张望了一下,没有发现周围有什么人。他离开了13号房间。 
    他冲进自己的房间,拎起手提箱,匆匆地扫视了一下四周,看看有没有东西遗忘,然后赶紧跑到休息室去结帐。接待员动作缓慢,无精打采,似乎决心要试试布兰森有多大耐心。布兰森被挡在柜台前时,情不自禁地向四下里警惕地张望着,看走廊上会不会出现一个追踪者,并且似乎在期待着楼上会传来大叫大嚷的声音。他抓起注明收讫的帐单,匆匆来到公共汽车站,发现在50分钟内没有公共汽车开出。接着他又来到火车站碰碰运气。一个半小时内也没有火车开出。 
    
    那就意味着不必要的耽搁。被追踪者的本能警告他尽量不要在汉伯雷多逗留一分钟。他暂时打消了向警察局挂电话的念头。电话是可以在任何地方挂的,哪怕是在1000英里以外。挂这类电话时,距离越远,就越能增加乐趣。 
    要在里尔登脱出身来以及在追捕他的权力机构把镇子封锁之前离开这里。他决心沿着预定先开的那辆公共汽车的路线走。他将会在四、五英里外登上那辆公共汽车。这样,如果此后的50分钟内里尔登能设法掀起一阵大叫大嚷的话,那也足以使他能躲开这场逮捕了。地方当局会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在公共汽车站和火车站巡视,追查所有的出租汽车以及盘问出租汽车司机。 
    
    他疲惫地走出了镇,保持着有力的、迅速的步伐,心里只想在天黑之前与多萝西通个电话,问问她和两个孩子在做什么。他还想问她有没有人来缠住她打听他在哪里。他又一次在不知不觉间显示出缺乏犯罪人的那种熟练性;他从未想到过去偷一辆汽车,迅速地逃走,把汽车丢在某一个大镇上,然后再偷一辆汽车以便把水搅混。他这一辈子只偷窃过一次,那是在他6岁的时候,偷的是一只大苹果,结果害得他肚子痛了好一阵子。 
    
    从另一方面看,如果情况正如他所期望的那样,带一点外行的做法倒可能会给他一点儿好处。 
    在警察局看来,死硬的犯罪分子的做法在一定范围内是可以预料得到的。他们会根据自己想象出来的逻辑作出如此这般的反应。而新手的行为则是无法预料的。曾经多次坐牢的人会本能地想到用刚偷来的汽车迅速逃离现场,而初犯的人则可能作出任何事情,什么事情都可能,甚至会堂而皇之地迈开双腿走路。因此布兰森就迈步走开了。 
    他一开始很走运。走了20分钟后,一辆被撞瘪的、开起来呼哧呼哧响的小轿车追上了他,停下来,问他要不要搭车。他接受了,坐在一个红面孔、红脖子、喋喋不休的人旁边,并老老实实地告诉他:他正在从容地走着,等待公共汽车赶上来。 
    “你打算上哪里去?”红面孔问他。 
    “随便哪个大镇。”布兰森拍拍他的手提箱,“我是挨家挨户串门的。” 
    “你卖什么?” 
    “保险单。” 
    难道要他不加思索地撒谎的处境和盘问永远也不会结束吗?“愚蠢的骗局。”红面孔声明说,“我的妻子几乎被说动了心,准备替我保一大笔险。去你的吧,我对她说。为什么你要我死了比活着对你更有好处?讨厌的骗局,我说。让一个女人从死人身上享受既得利益,那是不对的。这个世界上的麻烦已够多了,用不着再请人把一个家伙塞进棺材里然后发一笔财。” 
    
    “我卖的是火险和盗窃保险。”布兰森随意说道。 
    “啊,那就完全不同了,先生。这有点儿道理。我的舅舅现在在迪凯特。他过去有一个堆干草的棚,一场大火把它全烧光。由于他气量小得一个子儿也不肯花,他损失了好多……” 
    他没完没了地谈着。轿车吱吱嘎嘎、砰砰嘭嘭,还发出打嗝似的声音,一英里一英里的向前行进。他把四十多年来发生的每一起重大火灾都列出来,并加以详细的描述。最后,他认为保火险还划得来,不过保盗窃险可不合算,因为这一带小偷不多。 
    “我看在别地方偷起来容易些。”他说,“即使小偷也不会跑一大段路,结果反而使自己不容易偷到手。” 
    “不用锁门上闩,那准是不错的。”布兰森评论说,“杀人案怎么样?这里多不多?” 
    “发生过几起,都是由喝酒或女人引起的。只有一起没有破获。” 
    “是哪一起,嗯?”布兰森问,希望终于能听到一些值得一听的消息。 
    “它发生在8年或是10年以前。”红面孔轻而易举地作了回答, “老杰夫·沃特金斯遭了一顿毒打,没有说什么就死了。警察去寻找一个到处打短工的流浪汉。一直没有找到。” 
    “他们发现的那个埋在树下的女孩子是怎么回事?” 
    红面孔把注意力从公路上转过来,惊奇地盯着他瞧了一阵子:“是哪个女孩子?” 
    “也许这不过是一个谣传。”布兰森说,“几天以前,我无意中听到有人谈起在伯利斯顿镇外的一棵树下发现了一个女孩子的骨头。” 
    “那是什么时候?” 
    “我不知道应该是什么时候发生的。至少在一星期之前,也可能是几个月之前。那个家伙似乎不是在说很久以前发生的事情。” 
    “他是在信口开河。”红面孔肯定地说。 
    “有可能。” 
    “如果他说的话有点儿根据,那么那个故事就会像草原上的大火那样在周围l00英里传开。”红面孔坚定地说,“在这些地方,人们是非得谈点儿什么不可的,而且他们的谈锋很健。那种事是肯定会传到我耳朵里来的。” 
    “但是,你没有听到?” 
    “没有,先生。你准是听错那个家伙说的话了。”汽车开进了一个乡镇,它比汉伯雷小,但比伯利斯顿大。红面孔看了他的乘客一眼,“这里怎么样?” 
    “如果你不往前开了,这里也可以。” 
    “我还可以再带你40英里。以后你得再走12英里才能到达城里。” 
    “那敢情好。我愿意碰碰运气,或许还能搭上另一辆车。” 
    “打算去很远的地方,是吗?是不是认为在这个镇上兜揽不到多大生意?” 
    “跟你说实话吧,我有点儿讨厌小地方啦。我看在大地方生意会好些。” 
    “不能说你做得不对。”红面孔说,“你的工作单位不向你提供汽车吗?” 
    “提供的——我留在家里让我妻子用了。” 
    “她保了你的险吗?” 
    “当然保了。” 
    “女人!”红面孔沉着脸说,“一伙贪得无厌的人。把男人的东西全都拿走。” 
    他不说了,不停地咬着下唇。车子穿过乡镇,越开越远,这很合布兰森的心意,他觉得车子开得越远越好。驾驶员继续闭口不言,显然被女性的罪恶惹恼了。 
    他们来到离开刚开出的那个乡镇大约30英里处,也就是离开红面孔的目的地还有10英里的地方。在这里,他们开到一条宽阔笔直的大道上,有两辆汽车停在那里。轿车喀嚓喀嚓地越开越近了。 
    一个穿制服的人从围在这两辆车子旁的人群中走出来,站在道路中央。这是一个州警察,他举起一只手,不准车子过去。 
    “怎么啦?”红面孔把车停下来了,其中停着的一辆汽车突然启动起来,然后开走了。又一个州警察出现在第一个州警察的身旁。两个人小心翼翼地走近轿车。从他们的态度看来,他们对车中的乘客比对轿车更感兴趣。 
    身材较高的一个往车内看了看,对红面孔说:“嗨,威尔默,你好吗?” 
    “还过得去。”红面孔说,不十分高兴,“这次想搞什么鬼名堂?” 
    “别发火,威尔默。”对方劝告他,“我们在找一个人。”他向布兰森打个手势,“认识这个家伙吗?” 
    “我应该认识他吗?” 
    “他和你乘坐一辆车,是不是?”.“当然啰。你想为这事大吵一场吗?” 
    “喂,威尔默,让我们好好谈谈,行不行?我不是你的老婆,用不着听你训斥。你就爽爽快快地回答我们一两个问题。你是在哪里找到这个家伙的?” 
    “在汉伯雷镇外让他搭车的。”红面孔承认说。 
    “是吗?”州警察小心地打量着布兰森。他的同伙也打量着他,“你跟我们要找的人的容貌特征多少有些相似。你姓什么?” 
    “卡特。” 
    “干什么的?” 
    “我是保险推销员。” 
    “是这样。”红面孔证实说,很乐意作一些不怀好意的支持,“我们一直在谈论这件事。我跟他说了,那个爱讲话的滑头家伙当时怎样打算说服梅西靠我的尸体发财,而且——” 
    “卡特,是吗?”州警察说,不理睬那个红面孔,“叫什么名字?” 
    “卢修斯。”布兰森告诉他,从只有上帝才知道的什么地方找到了这个名字,然后赶紧说出来。 
    那么迅速地回答倒使提问的人感到有点拿不准了。他们相互对望了一眼,然后又仔细打量着布兰森,显然在头脑里把他和电台里介绍的容貌特征作比较。 
    “你在汉伯雷干什么?”其中一个问道。 
    “兜售保险单。”布兰森作了一个怪笑,“或者说在设法兜售。” 
    他谈到这一胡编出来的生意时装得还不错。任何人只要能极好地控制神经,再加上有大量的实践,那就够了。然而,他的内心却为自己新发现的才能感到遗憾。他天生讨厌说假话的人。 
    “有什么东西可以证明你的身份吗?”警察说。 
    “恐怕没有。我身上没有。我把大部分个人证件都留在家里了。” 
    “手提箱或皮夹里一点都没有?没有信件、卡片,或是这类东西?” 
    “很遗憾,都没有。” 
    “奇怪,一个到处飘荡的家伙竟没有一件东西证明他是谁?”个子较矮的警察抿上嘴,对他的伙伴使了一个警告的眼色。“我看你还是从这辆破车里走出来吧,卢修斯·卡特先生。”他猛地把车门拉开,作了个权威性的手势,“我们要更仔细地看看你和你的东西。” 
    布兰森下了车,头脑里在说:“这下子完了! 
    这下子完了!”在他身后,红面孔坐在驾驶盘前,看来恼火了。身材较矮的州警察把手伸进车子里,把手提箱拉出来,扔在路上,而另一个警察则警惕地在几码外站着,手放在枪上。逃跑是没有用的。 
    “请把皮夹和钥匙拿出来。” 
    布兰森交给了他们。 
    对方小心地清查了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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