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逐月传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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逐月传说- 第6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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耳朵催我起床。 
  直至我穿完衣服,思思还是迟迟没有进来,我一向都是风风火火直闯进我房间的,今天居然这么反常,我不由有些奇怪。 
  打开房间门,客厅中一个熟悉的身影进入我眼帘,随之熟悉的笑声传来:“表哥,我是和你一起去感受乡村生活的。”她身边放着一个大包,估计是衣物之类的东西。 
  我妈埋怨我道:“小逐啊,晓晓也去,你怎么不早点告诉我呢?” 
  我头顿时大了,这是什么跟什么啊? 
  在车上我慢慢才想清楚,我犯了一个非常严重的错误,那就是把回外公家的事告诉这令人头疼的表妹。在她身上,没有什么事是不可能发生的。 
  外公家住一个我们省淮春市一个叫义村的偏僻的小村庄中,冰际市没有直接去那的车,得先到淮春,然后转车,去淮春市有3小时车程,这一路上有了李晓相陪,倒是不觉得闷,说下话儿不觉间便到了。 
  转车后的路上就比较无聊了,其实路程并没冰际到淮春远,但山路崎岖不平,行车甚慢,到义村反是要用四小时之多,而且每天只有一趟车而已。 
  李晓刚上车时对路两边的山村景色还觉有些新奇,但看的久了也觉索然无味,恹恹欲睡,此时正值午后,是夏天最容易犯困的时段,李晓强撑着和我说了一会话,不知不觉间靠在我肩膀上睡着了。 
  我满脑都是有关身体异常的事,又哪能像她那样轻松自在。万一外公都没办法,那我该怎么办才好,这样下去我是必死无疑的,但思来想去,乱成一团麻,终究还是想不出什么办法来。这种奇怪事是闻所未闻,我甚至不知该怎么开口和外公说才好。 
  一阵带着花草和泉水清香的山风把几根青丝吹到我脸上,搔的我痒痒的,被打断思绪之后我索性不再去想那么多,转头看着偎在我肩上睡得正香的李晓,她脸上挂着甜甜的微笑,长长的睫毛轻轻的颤动,似乎在做着每一个花季中少女特有的美梦,哪里还有半分那个狡诘得让人头疼的小狐狸之样。 
  我不禁有些感概,这个平日里几乎所有的冰际高中男生见到都会自惭形秽的天之骄女,竟然温顺得像只小猫一样靠在我身边,如果被人知道,只怕会羡慕死的。以前的我除了思思之外,谁又会多瞄几眼?现在我享尽艳福,却是有些烦恼,当我知道我对思思的感情不仅仅限于一个小妹妹那么简单之时,我就开始时不时的警惕与其他每个女孩之间的关系。 
  但我不得不承认,我确实很喜欢她们。 
  车里几个拿着菜篮子的大婶和叼着旱烟的老农都好奇地看着我们,他们大概从没过这么漂亮又有气质的女孩子,我们那亲昵样子被他们看在眼里,不免又嘀嘀咕咕议论一番,其中一句大声点的被我听到:“这小伙子真有福气,能娶到这么水灵的媳妇。” 
  我听得脸一热,山中思想比较保守封闭,我如果说旁边的李晓如果只是我的普通朋友,只怕打死他们也不会相信,我这年龄就已结婚生子的在这种山村来说也是再正常不过的事,虽然法律规定已婚年龄,但这里的人不吃这一套。 
  车忽然急煞,惯性将沉睡中的李晓带得往前面的座位撞了过去,我忙伸出手去,一把将她抱住。 
  李晓揉了揉眼睛迷糊说:“表哥,到了?” 
  我摇摇头道:“没呢,还有两个多钟头。” 
  李晓“哦”了一声,钻进我怀中,一边喃喃道:“表哥,你抱紧点,别让我摔着了。” 
  怀中躯体温软香滑,我不禁心中一荡,轻轻拍了拍她的玉背道:“你倒是舒服。” 
  李晓哼了两声,没有说话,不久又沉沉睡了过去。 
  那几句话已让身边之人听见,一位大婶从后面探头上来道:“小伙子,你这表妹有了婆家没?我们家的铁柱壮实勤劳,是村中的干活好手……” 
  我:“…………” 
 
 
 
  
正文 第一百三十五章 世外桃源
 
  到站后已经是下午5点多,李晓一下车,看见眼前的景象立刻就惊呆了,像个小孩子一样拍着双手:“哇,好漂亮!” 
  这是一个与世隔绝的山村,只有唯一的一条路可以通进村里,太阳已快落山,只剩天边那绚烂的火积云,一片宽敞的平原在群山环绕之中,田间小路如蛛网一样阡陌交错,是一条清澈见底的小河环绕整个村子,河水在晚霞的余晖中波光粼粼。村庄依山傍水而建,在绿树红墙中露出冰山一角。村庄旁边是一个瀑布,激流如水银泻地一般从天而降,现在正值夏天,是雨水丰茂的季节,远远便可听到隆隆的声音在响。 
  这里的天是那么的高那么的蓝,天底下的人仿佛都显得渺小了许多,空气是那么的清新,夹带着树木和花草的香味,吸在鼻子里特别舒服,和城市那人口拥挤,污染严重的地方完全不同。耳边是小鸟清脆的叫声,和天中的蟋唱蛙鸣,听烦了流行歌曲,这大自然天然的韵律又是一种别样的享受,能让你整个人彻底的放松下来,沉醉在这一片没被凡尘所玷污的奇妙天地之中。 
  这里的人都是日出而作,日落而息。这时正是村里人们从地里干活归来的时候,有些见到我和李晓不由大为惊奇,因为这里是很少会有外人到来的,不过他们很淳朴热情,都很友好地和我们打招呼。我和李晓也挥手回应。 
  我笑笑说:“是好漂亮,外公真懂挑地方,当初不知他怎么找到这个好地方的。” 
  说话间我们慢慢的走进村庄之中,村里的房子建造的也很奇特,门前均有一个以篱笆围着的小园子,里面种有修剪的像盆景一样精致的一棵棵果树和各式各样,形状古奇而美丽的山花,很难相信这里的农民会这么的有情调。 
  因为我们穿着打扮都大异于其他人,一进村子时就吸引了一大批的小孩子,跟在我们身后吱吱喳喳的看热闹,李晓从袋子里拿出几包棒棒糖和饼干,拆了开来,掏出一把递给其中一个,那小孩伸出手,又收回去,有些犹豫。李晓冲他笑了笑,以视友好,他才红着脸怯生生地拿过来,样子很可爱。这时身后其他的见状也一涌而上,把我们团团包围住,直到每一个都分到了这才罢休,继续嘻嘻哈哈地跟在我们身后。 
  外公的房子在村子中央,是全村最大的,外公是村长,也是唯一的一个医生,在这村子里的威信至高无上,不仅仅是因为他医术高超,而且许多的奇思妙想都是出自他的脑子。 
  以前村子里是没有电的,人们一到晚上点的都是煤油灯,极不方便,而且还有几次差点引起火烛。外公一来之后,立刻建议老村长利用村旁的那经年不断的瀑布水力发电,当时这里的人们很少与外界接触,甚至连电这东西都不敢相信,发电设备价格不菲,因此是极力反对,最后外公自己一人把几乎全部的积蓄拿了出来,自行购买回来,当村中每一家一户都开始用上电灯照亮,电炉炒菜之后,外公的威信开始竖立起来。 
  引入沼气池也是他的杰作,这是特别适用于农村,低成本,但高效益的一种东西。还有,他观察这种盆地式地形的气候,建议人们种植适合的农作物,这些都取得了巨大的成功,收获丰富了,村子面貌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 
  外公重点大学毕业,知识渊博,村人有什么问题基本都是请教他,还有重大决定也是由他一手拍板决定,口舌纷争他三言两语便可以解决,他的穿着和习惯动作甚至都会被引为潮流。村中那奇特的房子,首创之人就是我外公,其他人觉得有趣,纷纷效仿,最后以至整个村子的房子清一式都变成这般模样。 
  可以说,这村子的可喜变化至少有大半是外公一手促成的。 
  一阵药草特有的古怪味道传来,我知道离外公家已不远了。与别人不同,外公家的园子种植的大多数是药草,而非观赏性植物。 
  我拖着李晓加快了脚步,在园子外我就大声喊:“外公,外婆。” 
  “呵呵!”一阵爽朗的大笑声从屋子里传出,外公和外婆的身影从门里出现,他们虽已年老,但鹤发童颜,红光满面,精神很好,外公的眼睛更是精光闪烁,如若不是头发花白,简直看不出半分老态,见到我时他忽然楞了一下:“小逐,你是小逐?” 
  我笑道:“你老人家怎么连我也不认识了?”说完这话后我才记起,我这一年多的变化委实太大,若是换做以前的自己,只怕也绝对想不到,但不管怎么说,一个人变化再大,声音总不会改变太多的。 
  外公这才相信,脸上有些欣慰,以前的我是那个孱弱小子时,他费尽方法也无法改变我的体质,现在却是不药而愈了,怎叫他不高兴。但当他多看了我两眼之后,忽然神色大变,急步走上前来抓住我的手,探在脉搏上。李晓有些不明所以,但知道必定是事出有因,只是静静看着。 
  过了半天他忽然喃喃道:“阳气太盛,阳气太盛,过犹不及啊!” 
  外公不愧是医术如神,我身体有问题,他一眼便能看得出来,看他脸色似乎不太妙,我开始紧张起来,难道连他也无法解决么?那我就死定了。 
  外婆责怪他道:“你这人就这副德行,和自己外孙说话也不说明白点,什么阳气阴气的?别老吓人!” 
  李晓此时上前去行过晚辈之礼,在他们面前一向刁钻的她也不敢造次,乖巧温顺,口中涂蜜糖一样的甜。外婆见李晓人长的漂亮,又聪明伶俐,很是喜欢,眼睛笑的眯成一条缝:“好,好,好,我昨天就在电话中听小逐他妈说过了。” 
  我心中揣揣地问外公:“那个,阳气太盛,是什么意思啊?很严重吗?” 
  李晓闻言顿时也有些担忧,她应该可以猜的多,那次春药受伤事件很有可能是由此引起的。 
  外公没有直接回答,而是笑了下说:“先进屋,吃过晚饭再慢慢谈吧,我弄了你最喜欢吃的药膳。” 
  我听了顿时垂诞欲滴,暂时把担心抛诸脑后,李晓见我那欣喜神情好奇地问:“药膳,那是什么?” 
  我笑道:“是药。” 
  接着又很神秘地补充了句:“很好吃的药。” 
 
 
 
  
正文 第一百三十六章 赶尸
 
  许多大酒店饭店就有药膳这玩意,这是利用各种中草药混合起来,或煮,或炒,或蒸,或焖,通过不同的亨衽方式,不同的火候,让每一种药的药性都完全发挥出来,是富有药用价值,附带开胃作用的一种高档制作方法,草药的选取很讲究,不能药性互相冲突,以免药力消除。药膳通常都价值不菲,一般人是消费不起的。材料不是特别的贵,但重在技术要求精细,过程繁琐。 
  外公就我妈一个女儿,也就我一个外孙,打我小时就疼的不得了,我那时身体孱弱,他就整天煮药膳给我进补,外公弄的药膳和外面的又稍有些不同,我小时服的草药寒性较重,久了的话药性沉积一多我虚弱的身体是无法承受得住的,因此他还加入了一些村里人在山上猎到,晒成干送给他的野味,如兔子,果子狸,松鼠等,可以中和寒性,药性却不会抵消。这样一来更有味道,既有肉类的香气,有有药味的清新,实在是极品。我虽然也算厨艺很高,但在这方面比起外公来还是不如。 
  外公外婆看上去丝毫不显老态,和这有莫大的关系。 
  但那已是几年前的事了,我已好久没有这机会,直是狼吞虎咽,李晓显然也是第一次吃这种东西,连声赞好,饭间外公一直有些凝重的脸上也难得地露出一丝笑容。 
  饭后李晓帮外婆洗碗去了,我低声问:“外公,我身上的毛病,是不是很严重?” 
  外公不答反问:“小逐,你这一年来是不是遇到了什么奇怪的事?” 
  我把车祸后死而复生后智力和体质突变,还有欲望膨胀之事告诉了他,但在水泥厂杀人和剑南失去理智等却是隐瞒了下来,只说是有时会控制不住的冲动。 
  外公皱着眉头想了半天,最后才道:“小逐,你身体的事我倒略知一二,但这事也许和你大脑有千丝万缕的关系,如果有一个人在,事情就容易解决多了。” 
  “谁?”我很好奇,外公一向心高气傲,想不到还有他如许推崇之人。 
  “是我大学时的一个同学,也是和我最臭味相投的人。”说到此他仰起了头,脸露微笑,似乎在缅怀什么,过了一会才继续道:“当初我们是北平医学院,也是是现在的北平医科大权威教授的两个最得意弟子,还是被称为校史上最天才横溢但也最偏激的两个学生,我们既是最好的朋友也是竞争的对手,大学最后一年,我们各自选择了不同的方向,我主要研究人身体,而他主攻人脑方面。” 
  我静静地听着,没有出声。外公继续道:“我们都对人体的奥妙非常感兴趣,我们一致认为,某些意外情况之下,如缺氧,或血液循环暂停,人肯定会死亡,但只是一种急性死亡,是脑子的死亡,无论身体多强壮的人,脑死亡就意味着不会再向身体发出指令,不再进行新陈代谢,身体亦会慢慢随之死去。但但人的大脑细胞一辈子所能利用的仅仅是很少的一部分,假设一个人只是因现有的部分脑细胞死亡而死,肉体却是完好无损的话,如果能把其他的脑细胞激活,让其重新和身体联系起来,那会发生什么有趣的事呢?” 
  外公说到这里笑了,笑的很神秘。 
  我脱口而出道:“难道人会死而复生?” 
  外公点点头说:“理论上是这样,只要不是身体受到严重破坏,因物理原因强行被迫停止新陈代谢的情况下。还有,时间不能太长,过长的话脑子会完全死亡,只有极少部分如控制人体行走等自然反应的脑细胞会直到大脑腐烂才会不再起作用。”外公顿了一下继续说:“但因为部分脑细胞已死,所以复活的人很可能会完全丧失记忆,或者是部分丧失,视时间长短而定,但要激活脑细胞是一件难比登天之事。小逐,你听说过赶尸吗?” 
  我楞了一下才道:“赶尸,那是一种很古老神秘的职业啊,听说是湘西一带才有。”赶尸是一种匪夷所思之事,让死人自己行走回到自己故乡,落叶归根安葬。 
  外公点点头说:“我们曾猜想,赶尸最基本的原理正是激活死人的脑细胞,通过一种特别的咒语,那咒语的发音频率多半是与死人的脑电波相近,通过对耳膜的震荡,从而达到与脑细胞谐振的目的,但赶尸所激活的应是极少的一部分控制身体自然反应的脑细胞,因此那些死人依然是毫无意识,只会简单的直立行走,却没有自主能力,要不停地施与咒语,才能让死人行动,停下的时间一久就不凑效了,那只能算是短暂性的复活,那不是真正意义上的重生。” 
  我听着这种骇人听闻的离奇事,心里是极度的震撼,但却是很有道理,我在车祸中死而复生,只怕是和这有着极大的关连。 
  “当时我们曾远赴湘西,去探求赶尸这奇异职业的秘密,但其择徒的要求极其严格,我们无法符合要求,只好采取一些别的手段。赶尸都是昼伏夜出,禁忌观看,赶尸匠远远便会敲着铜锣告之他人回避,也没有人敢偷看,据说会给看到的人带来厄运,这时连狗都会被唤回主人家中。” 
  “赶尸途中会有一些旅店停放尸体,给赶尸匠休息之用,那种旅店到时是空无一人,门户大开,即使小偷也不敢光顾,我们那时打探好途中的停尸旅店,然后在赶尸匠到来之前进去,躲在停尸间中放置蜡烛的桌子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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