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不先找他拿秘诀,先学一点儿轻功再说吧。
想到这里,她才想起好像东方烈一直避开不谈唐启彬。
当时他们被白脸女鬼纠缠着,最后一眼看见他的时候,他已经身受多处重伤,口吐鲜血。
莫非……莫非他已经没得救了?
“东方烈。”她急忙拉过他的手臂急问:“你救我的时候,有没有见到其他人?唐启彬呢?你见到他没有?”
“……。”他抿了抿嘴唇,最后才点点头:“嗯,见到一个男的。”
说这句话时,他的手攥得格格作响。
脸上的表情变得阴沉可怕,带着几分暴风雨欲来的杀气。
“他呢?”方筝儿见状,脸色变了变,骇然:“现在他在哪里?”
不会真的死了吧?
因为多次救她而受伤过重死了吗?
“不知道。”
“不知道?”她不相信:“不可能的,他当初受了重伤,不可能会独自离开。”
“他没有离开,他在森林里。”他的目光迎上她的。
“……。”她看着他的眼睛,冰蓝色的,那般的无情和狠毒,似乎恨不得把唐启彬撕碎。
“……。”
两个人沉默了半响,她的心越发抑郁。
“东方烈,我们不要那么幼稚吧,动不动就吵架冷战。”她心平气和地看着他,经过此役生死之战,她在思想上有些觉悟:“我们认识这么久,总是吵架闹不和,你有没有觉得我们像两个长不大的小孩子?”
☆、我要学武【04】
“东方烈,我们不要那么幼稚吧,动不动就吵架冷战。”她心平气和地看着他,经过此役生死之战,她在思想上有些觉悟:“我们认识这么久,总是吵架闹不和,你有没有觉得我们像两个长不大的小孩子?”
第一次见面为一条毯子,两个人大打出手,后来又因为紫莺骨灭绝的事情,还有她直呼他名字的事情。
都是些无伤大雅,鸡毛蒜皮的小事情,吵完又和好,和好了又吵架,没完没了的。
没错,他们都是十七岁的未成年,成长的环境不同,导致他们的性格和信仰也不同。
但是不代表他们可以用这种没脑袋的方式,继续进行‘沟通’。
所以:“东方烈,我跟你们时代的女孩子不同,我有我的想法,你跟我们时代的男生也不同,大家有大家的特性和生活习惯对不对?”
“……。”东方烈紧抿着嘴唇,没有说话。
其实她说的这些,他都有考虑过,她说得对,他们是不同世界的人,凑在一起自然有冲突有矛盾。
不过他相信人与人之间是通过沟通,再经过摩擦,最后把彼此的凌凌角角磨平,从而两者达到一个吻合的状态。
没有一对男女,天生出来就会高度契合,没有分岐的。
也没有一对男女不会吵架的。
试问一男一女没有争执,如何知道大家的想法呢,又如何有激情和惊喜?
他不怕吵架,他只怕她会像十年前一样突然消失,再也寻不回来。
因为紧张在乎,从而对方的一举一动牵动自己的神经线。
原本是高高在上,无人能动摇的男子,却因为她的一言一行而燥动。
故此他很清楚地知道,只有她令他如此不淡定,只有她能够令他变得傻傻的。
而他竟然甘愿被她牵动,甘愿为她沉迷。
这,或许就是爱。
只是他万万想不到二十一世纪的女孩,不会因为贞操而屈身一个男人。
在他们有了肌肤之亲后,她竟然仍然想着离开,一向泰然自若的他无法淡定啊。
从来没有经历男女之爱的他,面对她前卫的思想,除了汗颜和无所适从外,只有想尽一切办法阻止她。
于是吵架不断,分峙不断。
“我不想跟你吵红脸,可是你尝试过站在我的立场,想过我的感受吗?”他,等她等了十年时间。
方筝儿皱眉,没有反驳,她和他之间有着太多的不相同。
一个古人,一个现代人。
他想要立她为妃,让她留在古代里生活。
而她呢?只想把紫莺骨带回去完成任务。
他爱她,她呢?
她爱他吗?
这个问题一直是她逃避着的问题,从刚开始的讨厌到后来的感激,再到现在的莫名心动。
她不知道这是不是叫做爱。
“我们的事情迟些再谈吧。”她再次选择逃避:“唐启彬在哪里?”
“不知道。”
“你别闹小孩子脾气,他是我的救命恩人,他救过我几次了,他身上的伤替我挡下的,我不想做忘恩负义的人,你告诉我吧,他到底在哪里?是生是死总让我知道吧。”
☆、我要学武【05】
“你别闹小孩子脾气,他是我的救命恩人,他救过我几次了,他身上的伤替我挡下的,我不想做忘恩负义的人,你告诉我吧,他到底在哪里?是生是死总让我知道吧。”
她的语气前所未有的低声下气,有着妥协的味道,也有着乞求的味道。
只要想起唐启彬受的伤,还有想到他和她一样是穿越人,她就有身同感受的感觉。
东方烈的脸色缓和少许,轻蹙浓眉:“我去到的时候,看见他趴在你的身上,当时我以为他想对你不轨,一掌拍飞他了。”
“然后呢?”方筝儿脸色白了一片,以当时唐启彬的状态哪里受得。
“然后我发现你受伤了,只顾着救你,哪里有时间管他。”他甚至连眼角都没有瞅一眼:“后来把你带回茅舍,他……,他还在森林里。”
“你把他扔在森林里?你没有救他?没有带他回来?”
方筝儿终于明白过来,原来他由始至终说的都是实话,他一直不知道唐启彬的去向,就是因为当时他没有带上他。
“他又不是我的什么人,我管他是生是死。”东方烈见她如此紧张,心里顿觉不舒服和醋意萌生。
“你冷血的,你见到他受伤,你不会问一问,关心一下吗?”她快被他气死了,哪来的冷血鬼?
“我没有杀他已经很开恩。”他好看的浓眉拧得紧紧的,盯着她脸红耳赤的表情。
就凭唐启彬趴在她身上,那样暧昧的姿势,足已经让他死上十次百次。
如果当时不是急于带她回茅舍,他会一剑刺穿唐启彬的胸膛。
现在见方筝儿如此着紧在意,他后悔当时放对方一马。
刚刚还说着不吵架的两人,再度怒目而视。
他们的性格过于刚烈和自我,东方烈生长在帝王之家,而且受尽父皇和母后的疼爱,自幼便是目中无人,不可一切的。
而方筝儿呢,生长在部队里,有着军人的硬朗不服输的个性,再加上部队的长辈特别照顾她。
平时不训练不跑任务时,那一个人见着她不把她当小公主般哄着。
一个是小王子,一个是小公主,碰撞在一起,各自的自我性格让他们遍体鳞伤。
苦头吃不少,却总不会学乖。
“杀他?你疯了?”
“他趴在你身上强吻你就不可以。”
“趴在我身上?强吻我?”方筝儿愕然半分,马上明白过来,头痛地抚着额头:“他是在急救啊,他对我进行急救,你明不明白?”
“我不明白,急救就要这样子占你便宜吗?”
“那……那是我们现代的急救方式。”哎哟,怎么解释啊?
“可笑!”他明显不相信她的说法。
“你不相信就算了。”方筝儿站起身举步欲走,再呆下去难保他们又是一场吵架。
她的手被他反扣着,紧紧地攥着手腕:“你去哪里?”
“我去森林找唐启彬,我不可以不理他的。”
“不许去。”
“你放手,已经两天了,我必须去找他,即使他死了,我也要找他的尸体回来。”想到这里她的声音哽咽起来。
他们萍水相逢,唐启彬为她舍命相救,她连一句多谢的说话都没来得及说。
☆、我要学武【06】
“你放手,已经两天了,我必须去找他,即使他死了,我也要找他的尸体回来。”想到这里她的声音哽咽起来。
他们萍水相逢,唐启彬为她舍命相救,她连一句多谢的说话都没来得及说。
“不许去。”东方烈紧攥着她的手腕,半分不退让。
这女人是不是疯了?她还没有复元的,又跑出去?
真是找死的。
“放开我。”
“不放。”
同时,东方烈挥挥手,站在远处的林总管迅速上前,躬身:“六王爷!”
“传令下去,让洪庭带人回魔幻森林找人。”
“找什么人?”
“洪庭他知道的。”
“是。”林总管领命退下去。
这时候方筝儿已经停止挣扎,看着他,有股莫名的感动和惭愧。
他为她好,她却跟他抬杠。
“多谢!”
“嗯。”他放开她的手,转身离开莲花池边,背影冷冽,朝着书房的方向过去。
久久,直至他的消失在书房门口,她才长长地叹口气。
他们又吵架了。
守候在侧的婢女小梅走上前,搀扶着她的身体:“小姐,我们回房间好吗?”
“我不想回去,呆在房间里已经两天,快要闷死了。”方筝儿重新在竹椅上坐下来,把放在上面的香茗举起,一饮而尽。
风,缓缓的吹过来,带着莲花的扑鼻清香,吸进肺部,有说不出的舒服。
她闭上眼睛,很快睡意袭~来。
此时厨房的奴婢端来漆黑的草药:“小姐,你的药已经煎好了,趁热喝吧。”
“嗯……。”她皱眉,古代的药令她颤抖,拼命地闭上眼睛:“先放着吧,我一会儿再喝。”
全用药材熬制而成的,熬几个时辰,几碗水煲成一小碗药,浓烈得令人想呕吐大作。
“可是六王爷说……。”
“他不在,你怕什么?先搁着,你下去吧。”逃避的心理作怪着。
能够迟一分钟喝,就迟一分钟喝。
半响,又响起脚步声,这回是林总管,他恭敬有礼的说话声:“小姐,六王爷说让你现在喝药。”
“你回去告诉她,我喝了。”
“六王爷在书房里看着你的。”
“呃?”方筝儿睁开眼睛看过去,只见书房门前站着伟岸的男子。
他双手放在腰身后面,远远已经感觉到他那份威严,他看着她的这边,带着一份固执与强硬。
竟然监视她。
汗颜。
看来东方烈深知她的个性,她不会乖乖地喝掉草药。
于是她捧起竹凳上面的药碗,朝着远处的东方烈举了举,往嘴上送去,作个样子在喝药。
事实上碗内的药并没有到达她的唇边,她作个下咽的动作,然后才说:“这样子可以啦,林叔你回去复命。”
“小姐,六王爷说你喝完碗里的药,他把……手枪还给你。”好像是这么念的。
深怕自己念错,慌忙掏出用布包裹着的手枪。
“Oh,My。ladygaga!”惊呼着,她伸手就要抢夺林总管手上的短枪。
林总管似乎预料得到一样,连忙把手枪攥进怀内,脸上不恭不卑地说:“小姐,请喝药。”
看他那表情和形势,分明就是东方烈预早让他这样防备着。
☆、回不去了【01】
“Oh,My。ladygaga!”惊呼着,她伸手就要抢夺林总管手上的短枪。
林总管似乎预料得到一样,连忙把手枪攥进怀内,脸上不恭不卑地说:“小姐,请喝药。”
看他那表情和形势,分明就是东方烈预早让他这样防备着。
知她者莫约东方烈啊。
于是某女乖乖的,眉毛皱都不皱一下,嘀咕嘀咕全喝光碗内的黑麻麻药。
喝完之后,嘴巴一抹,朝着书房的方向,把碗向下倒,只有三两滴黑药滴下来。
林总管亦望着书房的方向,只见肃杀的男子挥挥手,转身回到书房里。
接受到指令的林总管,双手把手枪交给方筝儿:“小姐,你的手枪。”
跟刚才死命护着的样子,有着前后截然不同的神态。
方筝儿接过手枪,一边察看着一边嘀咕:“奇怪了,他怎么会还给我?”
上回他说过只要她令皇后满意,同意他们的婚事,他才把手枪还给她的。
现在什么都不用做,他却把枪给她。
为什么呢?
“小姐,如果没有别的事,小人先行退下。”林总管仍旧守着。
“嗯,去吧。”
待林总管走了,小梅上前好奇地问:“小姐,这是什么东西?”
“这是手枪,很厉害的武器……。”方筝儿猛然想起什么,连忙改口吩咐:“小梅,你回我的房间里,把最小的饰物盒拿过来。”
“是的,小姐。”
小梅走后,余下的婢女继续好奇地打量着。
只见方筝儿把手枪拆开来,然后再度一件一件装回去,对着前方瞄了瞄,似乎在检查手枪是否破损。
很快,小梅抱着饰物盒小跑而来:“小姐,你要的饰物盒。”
那是一个手掌般大小的饰物盒,用铜制而成,上面涂了金漆,映衬着盒身的花草图案,精致高雅之极。
方筝儿把饰物盒放在竹凳上,打开来,里面放着一块黑色的布。
打开布块,最里面堆放着十来颗细小的果实。
当初她在森林里迷路,宋子毅曾经说过这种果实有毒。
不过只限于它的果液有毒,如果不破坏外壳,果实放着不会引起中毒的。
宋子毅说这种毒性轻则上吐下泻,重则七孔流血身亡。
她曾经把一小滴果液滴进早点内,想拿东方烈做白老鼠,试试毒性是否如宋子毅所言。
同时想教训东方烈软禁她在府中。
只可惜那家伙太精明了,竟然看出她的‘奸计’。
当然,事至今天她不可能再拿他当白老鼠,毕竟他们共过生死患难。
方筝儿把枪膛打开,把一颗颗果实放进里面。
如她所料,果实的大小跟子弹的大小刚好相等,放进子弹膛内恰到好处,不多一分不少一分。
仿佛天生为手枪而存在。
她洒脱地一甩手枪,子弹膛随之镶嵌原位里。
只见她狡黠的眸子转了转,马上有了主意:“小梅。”
“小姐有什么吩咐?”
“把竹凳搬至五十米外,把药碗放在竹凳中央。”嘿,她已经很久没有练靶子。
“五十米?”小梅挠挠头发,不明白。
☆、回不去了【02】
“五十米?”小梅挠挠头发,不明白。
“就是……。”方筝儿往远处望过去:“放在亭子的前面,嗯,那盆红色的花旁边就行。”
小梅虽然觉得主子奇奇怪怪的,不过也没有多问,动作利落,呼唤另一名婢女将竹凳搬去。
等一切弄好后,方筝儿才从座位上站起来,双腿分开而立,一手持枪,一手托着枪底座。
侧身瞄准,扣动板机。
呯!
异常响亮的声音过后,放在竹凳上的陶瓷雕花药碗随之暴破。
“Yeah!”方筝儿开心地握拳收臂,想不到效果比预期的好,无论是速度还是出膛的阻力,跟真正的子弹无异。
只是开枪时的声音有些大,这里需要改良改良。
守在旁边的婢女见状,一个两个皆目瞪口呆。
这,这是什么状况啊?
怎么远处的药碗无原无故破裂了?
而且小姐手上的东西,刚才暴发一声巨响,是它的原故吗?
“小,小姐?”小梅颤抖着发问:“这是怎么回事的?”
“呵呵,这叫练靶。”说着,方筝儿嘴角上扬着,朝着竹凳旁边的红色花卉再发一枪。
即时花盆暴破,美美的盆栽就这样子四分五裂,里面的泥土和花,因为盆子的破裂而掉落地上。
呯呯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