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宦官的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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宦官的历史- 第1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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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帝餐毕之时,他就跪在皇帝面前听候圣谕,如果皇帝无意找哪个妃子过夜,说一句“退下”即可。如果皇帝要找哪个妃子过性生活,就把这个妃子的名牌翻转过来,放回银盘。敬事房宦官退下后,把绿牌交给别的宦官,他则通知这个被选中的妃子香汤沐浴,做一切必要的准备工作。
  由此看来,敬事房宦官在这个问题上权力很大,虽然从表面上看,皇帝的性生活决定于皇帝的意志,但是在名牌放置、准备工作、运送妃子、掌握时间、档案记录等具体环节上都可以钻空子,做手脚。在皇帝举棋不定的情况下,有些宦官的建议往往会起到意想不到的效果。妃嫔们如果得罪了敬事房宦官就可能意味着永无亲近圣颜之机会,所以她们对敬事房宦官都很恭敬,同时也不时给宦官们一些好处。让身边的宫女与有身份的宦官保持关系,这无疑是她们可供选择的有效方式之一。
  宦官无妻而宫女无夫,两者由此而结成临时伴侣,以慰深宫之中的寂寞,这种关系称为“对食”。对食最早记载见于汉代,从这一称呼本身来分析,可能是指宦官、宫女在一起吃饭,尚不含有共寝之意。隋唐五代时期的《宫词》云:“莫怪宫人夸对食,尚衣多半状元郎。”反映出此时宫中也有对食的现象。迨至明代,宦官与宫女因相互抚慰而结为对食的情形已相当普遍,甚至于如果一个宫女入宫很久而无对食,就会遭同伴取笑为“弃物”。一旦宦官与宫女两情相悦,还会有热心而甘当媒妁的人为他们撮合。究其缘由,则是由于宫中低级宦官无力娶妻纳妾,而宫女又很少有机会被皇上临幸,宦官和宫女便只有自己寻求安慰。
  至明代,宦官与宫女之间的伴侣关系,又有了“菜户”之称。菜户与对食是有区别的。对食可以是宦官、宫女之间,也可以是同性之间,且大多具有临时性;而被称为“菜户”的宫女与宦官,多共同生活,如同夫妻,具有相当的稳定性。明朝初年,朱元璋对宦官与宫女之间的这种行为深恶痛绝并严加取缔,对娶妻成家的宦官更是处以剥皮之酷刑。但自永乐后,宦官地位上升,这一禁令也就随之不复存在。《明史·懿安后传》即载:“宫人无子者,各择内监为侣,谓菜户。其财产相通如一家,相爱如夫妇。既而嫔妃以下,亦颇有之,虽天子亦不之禁。”




寻常人梦(4)



  宦官与宫女成为“菜户”后,形如夫妻,互相慰藉,聊度残生。宦官对所爱的宫女固然是任劳任怨,听凭驱使,但宫女也会疼爱宦官,尽力不让他干太多的活儿,而是支使别的宦官去干。宫中有些地位低贱、相貌丑陋且年岁较大的宦官自知不可能被宫女看上,便甘心做菜户们的仆役,为他们执炊、搬运、洗衣,菜户们每月固定支付给他们一定的银两。
  结为“菜户”的宫女、宦官,大多在花前月下相互盟誓,终生彼此相爱,不再与别人发生感情。宦官如果发现他所爱的宫女移情别恋,往往万分痛苦,但不会对宫女如何,却常常与其情敌发生尖锐的冲突。万历年间郑贵妃宫中的宫女吴氏,曾和宦官宋保相爱,后来又移情于宦官张进朝。宋保不胜愤怒,万念俱灰,出宫削发为僧,一去不返。是时宫中的宦官们都对宋保的做法十分敬佩,而对吴氏的做法却极为不齿。像吴氏移情别恋的情形在明宫中较为少见,宫女和宦官结为“菜户”后大多能终身相守,并且彼此都以守节相尚。如果其中一方先于对方死去,另一方则会终身不再选配。《万历野获篇》中曾记载,明代有一个书生寓居于城外寺庙中,见寺中有一室平日紧锁,甚觉奇怪。一日,趁寺庙中人打扫的机会,他进去看了一下,竟发现里面全是宫中宦官奉祀的已经亡故宫女的牌位。牌位上都写有宫女的姓名。寺庙中人告诉这位书生,每逢宫女的忌日,与其结为菜户的宦官便会前来祭悼,其悲伤之情一如夫之悼爱妻。
  娶妻养子
  宦官娶妻当然并不意味着能过正常的性生活,但宦官有男人的性意识,也当然有相应的性要求,性欲的强弱虽然各有不同,但心理上的需要是相同的。况且宦官很不愿意承认自己是非正常的男人,无时无刻不想证明自己有男人的本色,为了让人们忽略他们受过宫刑,娶妻便成了他们最大的安慰。
  宦官娶妻成家,见于史籍中的最早例证当是秦时的赵高。《史记·李斯列传》曾提及赵高有女婿阎乐,任咸阳令。有女婿就该有女儿,但是赵高作为宦官,自幼遭受宫刑,而不具备生育能力,此女当为赵高养女无疑。赵高既能收养子女,娶妻成家也应该是可能的。
  此后,关于宦官娶妻成家的记载便越来越多。至东汉时期,宦官势力急剧膨胀,乃至出现了常侍、黄门广娶妻的情形。桓帝时单超等“五侯”,更是“多娶良人美女以为姬妾,皆珍饰华侈,拟则宫人”(《后汉书·单超传》)。这表明娶妻纳妾至少在东汉时期对于宦官来讲名正言顺了。
  唐代,上层宦官娶妻成为一种较为普遍的现象。玄宗时的大宦官高力士偶然见到刀笔吏吕玄晤的女儿,见她容貌秀美,举止娴雅,遂娶之为妻。吕玄晤也随即被擢升为少卿,后来出任刺史。肃宗时权阉李辅国娶元擢的女儿为妻,元擢也因此升任了梁州刺史。曾历仕六朝的大宦官仇世良娶妻胡氏,乃是开府仪如三司、检校太子宾客兼御史大夫胡承恩之女。胡氏嫁给仇世良后,妇以夫贵,得以晋封鲁国夫人。
  到明太祖朱元璋时,曾经严禁宦官娶妻,但收效甚微,不久便成为一纸空文。明宣宗时,宦官陈芜备受宠信,宣宗先赐名“王瑾”,又将宫女两人,赐之为夫人。后世由皇帝亲自赐赏妻室者尽管已不多见,但明代宦官娶妻成家已经相沿成俗。
  清代对宦官管束极严,但娶妻成家之事仍然不少。清末著名权阉小德张曾经就在娼妓馆中结识了一个叫方金翠的妓女,两人情投意合。不过,后来方金翠考虑到小德张生理上的缺陷,最终两人分道扬镳。小德张气愤之下,遂另娶一女为妻。到了民国初年,小德张已经在家中公然过起了妻妾成群的富豪生活。
  宦官娶妻当然是有其婚但不能行其实,所谓“竖宦之人,亦复虚有形势,威逼良家,取女闭之,至有白首殁无配偶,逆于天心”(《后汉书·周举传》)。虽然宦官娶妻有悖常理,不过其希望享受人伦之乐的心态倒也可以理解。
  人世天伦、儿孙绕膝之乐,历来为古人所提倡。尤其是人到中年之后,这种心态更为明显。宦官作为社会群体的一部分,自然也不例外。秦、汉以降,几乎历朝都允许进入中年以后的宦官收养假子,同时上层宦官随着权势地位的不断高涨而开始力图改变“无后”状态。收养假子对于宦官来说是最恰当的,在传统社会观念面前,作为阉人的他们已经失去了生育能力,收养义子,就不会太过悲伤与孤寂,也不会老是觉得自己不能生育而愧对祖宗先人。养子不一定都是阉儿,他们当中不少是生理正常的儿童。东汉大宦官曹腾就收养了一个姓皇甫的男孩,取名曹嵩。曹嵩后来娶妻生子,他的儿子就是三国时代著名的政治家、军事家曹操。
  唐朝的高力士本姓冯,在圣历初年被岭南讨击使李千里进贡入宫后,由宦官高延福收养为子,改姓高。中唐以后,宦官收养儿子的数量大为增加,有的宦官一人即收养义子数十人乃至数百人,发展成为极具威胁的政治力量。为了抑制宦官的势力,历代王朝都曾作出一些禁令或限制宦官收养义子的有关规定,唐代就曾规定宦官只许收养十岁以下的阉童一人为假子;宋代也规定年满三十的宦官才可以收养一个小宦官为假子,并需登记备案,不过上述规定最后都成为一纸空文,宦官收养义子的数量都大大超出。唐代权阉仇世良养子五人,彭献忠有养子六人,杨复恭养子更在六百以上,而且他们的养子也不尽是阉人。宋代也有许多宦官收养宫外正常男孩,宋真宗时还有宦官外出掠劫民家小儿,以致出现其母抱儿投海的惨剧。清代权阉李莲英也收养了四个儿子、两个女儿。




寻常人梦(5)



  虽然如此,宦官到中年,朝廷允许其领养假子,但并不是每一个宦官都有能力领养的,他必须具备相当职位和经济能力作为条件。换言之,一个宦官要想成为养父或义父并非易事。因为在人们的世俗传统,入宫为宦本非光彩之事,而做其养子更是有辱祖宗,若没有高官高爵或丰厚的钱财相吸引,是不会有人甘愿为之的。同时从另一角度看,大宦官们都很看重养子,养子不但可以继承其财产和爵位,更重要的是养子可以为其尽孝,在其死后应披麻戴孝、服丧守灵,并在年节之时为其祭祀,如此一来方能在其死后不至成为没有依托的孤魂野鬼。所以,宦官们对养子的选择一般来讲还是十分慎重的。
  明清宦官与传教士
  宦官们遭受宫刑之后,心理和生理上严重失衡,因而在心理和感情上需要寻找寄托,所以他们大多数人信佛,相信因果报应,认为自己阉割为宦不过是削发出家。这样,以求得他们心理的平衡。
  唐肃宗时期以丑陋凶狠著称的权阉李辅国经常身挂念珠,不食荤腥。明代正派刚直的宦官兴安临终前要求将自己的骸骨磨成粉,埋入佛寺。权阉王振也笃信佛教,明英宗朱祁镇曾在智化寺为王振建“族忠祠”,并供奉王振的雕像。
  清代顺治帝的心腹宦官吴良辅尤其喜好佛事,进而影响了年轻的皇帝,他常引见佛学高僧与皇帝往来。吴良辅在病重时,还举行了别具一格的剃度仪式。宦官们信佛并不是悟性顿开,他们中的大多数人没有受过正规的教育,在知识上相对肤浅,天资上也无过人之处,他们信佛只是在苦闷中寻找一种心灵的寄托,以求得一丝可怜的宽慰。
  宦官信奉道教的也很多。同治十年,慈禧太后身边的二总管刘多生拜北京白云观观主张宗洛为师,并取法名刘诚印,道号素云道人。他后来还继任白云观第二十代观主,并在龙门派的基础上创出了龙门分支霍山派,成为一代道教宗师。刘多生为了扩大道教的声势,曾先后捐募白银两万一千多两,在白云观传戒三次,受戒者达一千一百多人,宫里有许多宦官都受了戒。刘多生还自捐白银三千六百多两,购昌平县良田十五顷,作为白云观的香火之资。据统计,在北京城郊共有明、清时代的宦官寺庙二十六处,仅刘多生一派建造的就有二十处之多,其中尤以地安门鼓楼后娘娘庙胡同的鸿恩观、北海东夹道的素云观和蓝靛厂立马关帝庙规模最大,香火也最盛。
  除了信奉佛、道外,还有相当一部分宦官———主要是上层宦官在与西方人———主要是传教士的交往中信奉了西教。
  16世纪后,西方殖民势力兴起,开始对全球进行扩张,建立殖民地,美洲大陆、非洲沿岸地区、亚洲的印度成为世界上最早的殖民地。伴随着着西方殖民者的足迹,西方传教士也接踵而至。至迟在明万历年间,在晚明宫廷中就出现了西方传教士的踪迹。他们在传播西方文明的同时,也与中国各个社会阶层进行了交往,这当中就包括有晚明社会极有影响力的宦官群体。
  利玛窦是最早进入中国内陆的耶稣传教士之一,万历十一年(1583年)他在广东肇庆开辟了第一个传教点,以后又去韶州、南昌等地传教。在利玛窦交接的朋友中有南京礼部尚书王忠铭,1598年6月两人准备一起乘船去南京。在商议进北京之后如何活动时,王忠铭暗示利玛窦,将一座西洋钟送给皇帝之前,亦须将另一座同样的钟送给宫中的一个管事宦官。王忠铭的建议启发了精明的利玛窦,使其明白了要把天主的福音带到中国皇帝的身边,就必须先打通宦官这一至关重要的关节。因而利玛窦到南京以后,就非常注意结交上层社会的宦官。
  《利玛窦中国札记》第六章记载利玛窦在南京时,所结识的一位权阉:一个几乎拥有无限权力的人,他就是皇宫的太监总管。他管理着京城内的几千名太监。他还管理着京城各城门的税收……这个人还兼有各种职务,他总是大肆耀武扬威,显示自己的权力。他上了年纪,有点老朽,像一切宫廷太监一样,他也有些谄上欺下,在接待利玛窦神甫时就表现了这种性格。他的几个手下人吩咐利玛窦要用一定的头衔称呼他,诸如殿下之类……这位太监头子耳朵不中听,有名助手在他耳边说话,想来是重述神甫的谈话内容。在最初进见时,利玛窦就按照习俗主动地祝愿主人千岁。老人听到这种祝愿,十分高兴,会见结束时就拿出一件厚礼送给利玛窦神甫。神甫没有接受,也没有答应把主人所要的玻璃三棱镜送给主人。据说,利玛窦所结交的这位“拥有无限权力”的“太监总管”就是大宦官冯保。
  翻阅有关史料佐证,发现此说并不足信。冯保是万历初年司礼监掌印太监,与一代名相张居正同时把持朝政。他内侍皇太后,外倚张居正,挟制幼帝,皇帝“有所赏罚,非出保口,无敢行者”(《明史·冯保传》)。但至万历十年(1582年),张居正病死,皇太后时已久归政,冯保就失去了依凭的靠山,1586年神宗便对冯保执役重刑———杖责八十,并将其谪贬南京闲住,并尽籍其家。被贬在南京的冯保此时绝不可能有如此大的权力和声势。同时,利玛窦一生仅到过南京三次,从他活动的时间,可以推断与这位老宦官相识大约是在1599年至1600年,这距冯保被贬已有十三年时间,以冯保在其家被籍的窘迫境况下恐怕很难与利玛窦见面。但不管怎样,明代宦官与耶稣传教士于此时已经开始有联系了,这一点毋庸置疑。




寻常人梦(6)



  万历二十六年(1598年)9月,利玛窦初抵京师,“客忠铭家,宫内宦官首领来访,颇羡赏其贡物,然见彼无炼金术,不为上达。时有流言,谓此种外国人得为日本人间谍,彼等为慎重计,复返南京”(费赖之《入华耶稣传教士列传·利玛窦传》)。利玛窦第一次进北京传教的计划流产了,在京逗留两月后利玛窦离开了京师。但就是在短短的两个月中,从宫中宦官对其进宫的阻碍,从身居高位的王尚书也需要同宫中宦官拉上关系的事例上,利玛窦意识到宦官在明代高层权力结构中具有十分特殊的地位。
  1600年年初,利玛窦偕西班牙籍耶稣传教士庞迪我二度进京,就“依某权阉之庇”,此处所云的“权阉”是利玛窦由南京出发同行的一位刘姓宦官。利玛窦二度进京本想依托宦官的庇护,孰料在山东碰上了麻烦。
  当利玛窦行至山东临清时,遇到贪婪的税监宦官马堂。马堂作为税使,其职责是对进京上贡的西方传教士加以保护,并及时上奏皇帝。但马堂却下令将一切物品运到府内保存,让利玛窦等候御旨。而一道从南京北上的“权阉”刘某却撇下利玛窦一行,自己单独进了京。眼见马堂企图将贡物送至府内“保存”,精明的利玛窦急忙以自鸣钟需要专业人员照看为由加以拒绝。马堂勉强答应贡物留在船上,并派两名差役看守。利玛窦等人在天津滞留数月,直到一日万历帝突然问起西洋自鸣钟为何不送入宫中,宫内宦官这才赶紧传旨让利玛窦一行进京,此时已到1601年元月8日。
  利玛窦进入北京,几经周折,这既反映出万历皇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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