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时期,是人民生活水平提高最快的时期,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党赢得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拥护。我们坚信,在以江泽民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下,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必将取得更大的胜利。
第三讲 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开辟
中国共产党对我国社会主义建设道路的探索是从1956年开始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前的二十多年,党在探索中既取得了重大成就,也出现过失误和曲折。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我们党在总结社会主义建设正反两方面经验的基础上,实现了马克思主义同中国实际相结合的第二次历史性飞跃,找到中国自己的建设道路,创立了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
一、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科学命题的确立
在我国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以后,以毛泽东为代表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就开始了对中国自己的社会主义建设道路的探索。1956年4月,毛泽东在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作《论十大关系》的报告,强调不要照搬外国经验,要从我国实际出发,探索适合中国情况的社会主义建设道路的任务,并初步提出了经济建设、文化建设和政治建设若干新方针,展现了多方探索的生动景象。同年9月召开的党的八大,正确分析了我国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以后国内阶级关系和主要矛盾的新变化,确定把全党的工作重点转向社会主义经济建设。1957年2月毛泽东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中,又进一步指出革命时期大规模的、急风暴雨式的群众阶级斗争基本结束,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已成为我国政治生活的主题。这表明,我们党在探索我国社会主义建设道路方面,形成了正确的路线,提出了许多新的思想,取得了辉煌成果。遗憾的是,由于“左”倾错误的影响,这些正确的思想在后来的实践中未能很好地坚持下去,探索出现了曲折。但这些宝贵的成果为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形成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奠定了初步基础。
1978年12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冲破了长期以来“左”的思想的禁锢,重新确立了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果断地停止了“以阶级斗争为纲”这个不适用于社会主义的口号,把党和国家的工作中心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实现了党的政治路线的拨乱反正,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提出,创造了思想和政治上的先决条件。党在确定工作中心转移的同时,作出了实行改革开放的重大决策,并针对拨乱反正过程中出现的错误思潮,旗帜鲜明地提出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这就为党以后形成“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为主要内容的基本路线和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奠定了基础。1979年3月,邓小平发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重要讲话,明确指出:“过去搞民主革命,要适合中国情况,走毛泽东同志开辟的农村包围城市的道路。现在搞建设,也要适合中国国情,走出一条中国式的现代化道路。”这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一命题的雏形。1981年6月,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科学阐述了毛泽东思想的内涵,充分肯定了毛泽东思想的指导地位,使我们党的指导思想恢复到了正确的轨道,确认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确立的适合我国情况的道路是一条正确的道路,并总结建国以来正反两方面的经验、特别是“文化大革命”的教训,概括了这条道路的10个主要点:(1)在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以后,我国所要解决的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党和国家的工作重点必须转移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大大发展社会生产力,并在这个基础上逐步改善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2)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必须从我国国情出发,量力而行,积极奋斗,有步骤分阶段地实现现代化的目标。(3)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变革和完善必须适应于生产力的状况,有利于生产的发展。国营经济和集体经济是我国基本的经济形式,一定范围的劳动者个体经济是公有制经济的必要补充。必须实行适合于各种经济成分的具体管理制度和分配制度。必须在公有制基础上实行计划经济,同时发挥市场调节的辅助作用。要大力发展社会主义的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4)必须正确认识和处理阶级斗争问题,毫不动摇地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巩固和扩大爱国统一战线。(5)逐步建设高度民主的社会主义政治制度,是社会主义革命的根本任务之一。必须根据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加强各级国家机关的建设。必须巩固人民民主专政,完善国家的宪法和法律并使之成为任何人都必须严格遵守的不可侵犯的力量。(6)社会主义必须有高度的精神文明。要努力提高教育科学文化在现代化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7)改善和发展社会主义的民族关系,加强民族团结,这对于我们这个多民族国家有重大意义。必须坚持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切实帮助少数民族地区发展经济文化。(8)在战争危险依然存在的国际条件下,必须加强现代化的国防建设。人民解放军要逐步把自己建设成为一支强大的现代化的革命军队。(9)在对外关系上,必须继续坚持反对帝国主义、霸权主义、殖民主义和种族主义,维护世界和平。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基础上,积极发展同世界各国的关系和经济文化往来。(10)根据“文化大革命”的教训和党的现状,必须把我们党建设成为具有健全的民主集中制的党。加强同党外人士的合作共事,发挥人民政协的作用,在国家事务的重大问题上同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认真协商,尊重他们和各方面专家的意见。这是理论上勾画“中国式”社会主义现代化道路的最初形式。随着实践的发展,1982年9月,党的十二大召开,邓小平在开幕词中明确指出:“把马克思主义的普遍真理同我国的具体实际结合起来,走自己的道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这标志着党探索中国式现代化道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科学命题的确立。
二、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实践中基本形成轮廓
党的十二大以后,随着改革开放的全面展开,党对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识不断深化。1984年10月,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突破了把计划经济同商品经济对立起来的传统观念,正确回答了社会主义实践中提出的一系列重大理论问题和实际问题,第一次明确提出:我国社会主义经济是公有制基础上的有计划的商品经济,从而赋予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以崭新的内容,是对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新发展,为全面经济体制改革提供了新的理论指导。1986年9月,党的十二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方针的决议》,阐述了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战略地位、根本任务和基本指导方针。第一次把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总体布局概括为: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定不移地进行经济体制改革,坚定不移地进行政治体制改革,坚定不移地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并且使这几个方面互相配合,互相促进。认为,以马克思列宁主义为指导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是社会主义的重要特征。
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是关系到社会主义兴衰成败的大事。指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根本任务,就是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公民,提高整个中华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战略地位,决定了它必须是推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精神文明建设,必须是促进全面改革和实行对外开放的精神文明建设,必须是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精神文明建设。这就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基本指导方针。《决议》是新时期我国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纲领性文献,丰富了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内容,对于推动我国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对于保证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顺利发展,促进全面改革和开放,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987年10月,党的十三大召开,第一次系统地阐述了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理论。报告指出,我国正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论断包括两层含义:第一,我国社会已经是社会主义社会。我们必须坚持而不能离开社会主义。第二,我国的社会主义社会还处在初级阶段。我们必须从这个实际出发,而不能超越这个阶段。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不是泛指任何国家进入社会主义都会经历的起始阶段,而是特指我国在生产落后、商品经济不发达条件下建设社会主义必然要经历的特定阶段。我国从50年代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基本实现,至少需要上百年的时间,都属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阶段,既不同于社会主义经济基础尚未奠定的过渡时期,又不同于已经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阶段。我们在现阶段所面临的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阶级斗争在一定范围内还会长期存在,但已经不是主要矛盾。这个阶段是逐步摆脱贫穷、摆脱落后的阶段;是由农业人口占多数的手工劳动为基础的农业国,逐步变为非农业人口占多数的现代化的工业国的阶段;是由自然经济半自然经济占很大比重,变为商品经济高度发达的阶段;是通过改革和探索,建立和发展充满活力的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体制的阶段;是全民奋起,艰苦创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阶段。从这个阶段的实际出发,我们应当确立的具有长远意义的方针是:第一,必须集中力量进行现代化建设。第二,必须坚持全面改革。第三,必须坚持对外开放。第四,必须以公有制为主体,大力发展有计划的商品经济。第五,必须以安定团结为前提,努力建设民主政治。第六,必须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努力建设精神文明。报告明确提出,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我们党的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基本路线是:领导和团结全国各族人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自力更生,艰苦创业,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奋斗。在此基础上,报告提出了我国经济发展分三步走的完整战略及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改革的主要任务。
十三大报告指出,马克思主义是在实践中不断发展的科学。在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实践结合过程中,有过两次历史性飞跃,第一次飞跃,发生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人经过反复探索,在总结成功和失败经验的基础上,找到了有中国特色的革命道路,把革命引向胜利。第二次飞跃,发生在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中国共产党人在总结建国30多年正反两方面经验的基础上,在研究国际经验和世界形势的基础上,开始找到一条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道路,开辟了社会主义建设的新阶段。报告概括了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在哲学、政治经济学和科学社会主义等方面对马克思主义科学理论的发挥和发展,主要有:关于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以实践作为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观点;关于建设社会主义必须根据本国国情,走自己的路的观点;关于在经济文化落后的条件下,建设社会主义必须有一个很长的初级阶段的观点;关于社会主义社会的根本任务是发展生产力,集中力量实现现代化的观点;关于社会主义经济是有计划商品经济的观点;关于改革是社会主义社会发展的重要动力,对外开放是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必要条件的观点;关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是社会主义重要特征的观点;关于四项基本原则同坚持改革开放的总方针这两个基本点相互结合、缺一不可的观点;关于用“一个国家、两种制度”来实现国家统一的观点;关于执政党的党风关系到党的生死存亡的观点;关于按照独立自主、完全平等、互相尊重、互不干涉内部事务的原则,发展同外国共产党和其他政党关系的观点;关于和平与发展是当代世界主题的观点,等等。这些观点,构成了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的轮廓,初步回答了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阶段、任务、动力、条件、布局和国际环境等基本问题,规划了我们前进的科学轨道。
三、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在新的实践中走向成熟,形成科学体系
十三大以后,在基本路线的指引下,党领导全国人民沿着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继续前进,经受了1989年春夏之交国内发生的政治风波和80年代末90年代初的国际局势剧变的严峻考验,紧紧抓住经济建设这个中心,深化改革开放,实现了社会稳定、政治稳定和经济发展,使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和理论有了新的发展。1990年12月党的十三届七中全会,从全党对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理论和基本实践形成共识的角度,提出了十二条原则。1991年7月1日,江泽民在建党70周年大会的讲话中,又从政治、经济、文化三个方面,阐述了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容和基本要求。1992年初,邓小平视察南方发表重要谈话,精辟地分析了当时的国际国内形势,科学地回答了这些年来经常困扰和束缚我们思想的许多重大认识问题。谈话关于社会主义本质和“三个有利于”标准的理论,是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在理论上新的重大突破;谈话强调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一百年不动摇,号召全党进一步解放思想,加快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步伐。这标志着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已趋成熟。
1992年10月,党的十四大对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作出新的概括,形成了科学体系,并第一次使用了“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这个提法,提出了用这一理论武装全党的战略任务。十四大报告指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是在和平与发展的时代主题的历史条件下,在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践过程中,在总结我国社会主义胜利和挫折的历史经验,并借鉴其他国家社会主义兴衰成败历史经验的基础上,逐步形成和发展起来的。它是马克思列宁主义基本原理与当代中国实际和时代特征相结合的产物,是毛泽东思想的继承和发展,是全党全国人民最可宝贵的精神财富。这一理论的主要内容是:在社会主义的发展道路上,强调走自己的路,不把书本当教条,不照搬外国模式,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以实践作为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在社会主义的发展阶段问题上,作出了我国还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科学论断,强调这是一个至少上百年的很长的历史阶段,制定一切方针政策都必须以这个基本国情为依据,不能脱离实际,超越阶段;在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问题上,指出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