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要赖着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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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要赖着你- 第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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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程开还是能陆陆续续地收到来自四面八方的信,我真纳闷那期《人生十六七》到底发行了多少本到底卖了多长时间,怎么到现在还有人给程开写信呢?自从上次的事儿之后,我不想再玩了,我告诉豆子也别再玩了,因为我忽然良心发现这么做是不道德的,我在残忍地摧残好多女孩情窦初开的感情,不管她们是不是认真的,我都不应该跟她们开那样的玩笑。 
    像所有十六岁的孩子一样,我过着一种有规律的生活。我每天六点二十分起床,用我“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洗漱穿衣吃早饭,六点三刻下楼,到车库拿我的自行车,用十分钟的时间骑车到学校,赶在七点钟早自习铃声响起之前在我的座位上坐好。平时除了读书我会看各种杂志,会和男孩子抢《体坛周报》看,会用省下来的零花钱买原版引进八块钱一盘的磁带,会写日记,还会在每晚睡觉前听一会儿电台一个叫《千千阙歌今夜唱》的节目。那个节目的主持人叫韩松,有着清爽柔和的嗓音,我喜欢他的声音,喜欢在黑暗里听着他读手里的故事,那是一种极为宁静极为安全的感觉,听着听着,我便会睡着了。 
    可能是陆璐的缘故,我觉得程开的声音也很好听,他的声音给我的感觉跟韩松的差不多,都是那么宁静那么安全,似乎能穿透一切进入到人心里似的。但那时候程开还是个大男孩,嗓音便是再柔和也有着大男孩无法避免的纤细。我那时候就想,等程开长大了,是不是也会有韩松那样动人的嗓子。多年以后,我对程开说:“其实你真的可以去电台做DJ,保证一大串儿小姑娘崇拜你。” 
    期末考试之前有两件大事:艺术节和篮球赛。我们班分了两班人马,体委带着一群人每天训练准备篮球赛,班长带着另外一群人准备艺术节。我属于准备艺术节的那类人,当然程开也是,别看他足球踢得不错,篮球打得可真是烂,白瞎了他一米八的个头儿。 
    班长派给我的任务有两个,一是一张书法作品,一是一篇征文比赛的文章。自从上了高中,学习紧张起来之后,我就很少再动毛笔了,如今让我再写,还真是有点困难。我知道我们学校好多能人,我这点儿本事在原来初中还能蒙人,在这里,哪怕是打一点儿马虎眼就得露怯。为了这个艰巨的任务,我还真认真练习了一阵子,艺术节的时候交上去了一张竖写的条幅——“蒹葭苍苍,白露为霜,所谓伊人,在水一方。溯洄从之,道阻且长。溯游从之,宛在水中央”。我写的行书一直不上档次,楷书还行,于是我把这副字写成了楷书。 
    艺术节期间,我的这幅字和其他十几件作品被一起悬挂在教学楼的一楼大厅里,程开站在我的那幅字前面,说:“这几句话不是当初我送你生日礼物上头的么?你怎么不写行书呢?行书好看。”我说:“我的行书不好意思拿出来献丑。”当时我心里一阵紧张,因为我忽然发现程开并不是如豆子所说根本不知道那幅字上写的什么话的。当然,我不应该自作多情地以为程开送我这幅字有什么动机,豆子不是说了么?程开当时只是看上了这幅字上面漂亮的书法才买给我的。可我仍然总是情不自禁地觉得这几句话里暗藏着什么玄机,只不过我从来没有去问过程开而已。我不是不好意思问,我是怕问了之后受打击。 
    至于征文,我可真的不知道该写些什么了。以我的本意,我想学学那些作家姐姐写点儿煽情的爱情故事,可我知道我要是真写了这种文章交上去,写十篇就得被枪毙十篇。你让我写点儿虚情假意的东西,还不如不写。后来我问程开,“程开,你说征文我写点儿什么呀?他们说什么都不限制,随便儿写,可我真随便儿写了恐怕胡老师又要找我谈话了。” 
    程开摆弄着他坏掉的一支圆珠笔,说:“想怎么写就怎么写呗,讽刺讽刺这年头儿的教学制度,说我们都被压榨得不成人样儿了。” 
    江南在一旁搭话说:“她要真的那么写,找他谈话的就不只是胡老师了。” 
    我对着江南点头,深表同意。 
    程开问我本来想写个什么故事,我说我想写爱情故事。程开又问我想写个什么样儿的爱情故事,我说我还没想好,但我听过一个特别好的爱情故事;很想把我的故事也写成那种风格。程开说:“那你讲讲吧。” 
    于是我把我头天晚上刚刚从韩松那里听来的一个故事讲给程开跟江南听。那个故事其实是一篇小说,是苏童写的。故事说的是在一个小镇上,有一对夫妻,女的高挑漂亮,男的却其貌不扬,人们都觉得他们俩不般配,可是他们却特别特别恩爱。有一天,妻子生病去世了,丈夫并没有人们想象中的悲痛欲绝,他只是万分平静地说:“她走了,我便也活不过今天。”当夜,丈夫毫无先兆地去了,时间是零点整。 
    故事并不复杂,结果却是令人震撼的。尤其是配上韩松的嗓音,不动人是不可能的。我觉得这个故事美极了,我若是能写出这种小说来,自己都会奉自己为天才。许多许多年以后,当我也开始写字赚钱的时候,我才明白,能写出那样故事的人,这世上本就没有几个。 
    程开听完这个故事微微笑了,“韩松昨儿晚上刚讲的你就想盗用啊?” 
    我傻愣愣地张着嘴望着程开,“你也听广播啊?” 
    江南的左臂撑在桌子上,左手托着下巴,“他天天听广播,弄得我天天睡不好觉。” 
    我还以为只有女孩子喜欢那种半夜里谈心的节目,因为韩松每次读听众来信都是女孩子的信,相当多跟我差不多大的女孩写信给韩松,跟他倾诉自己喜欢上了班上的谁谁,跟他倾诉自己有多么烦恼云云。韩松面对这些来信从来都是用带笑的温柔声音回答:“你还如此年轻,还不能完全认识到爱情的全部含义,等到你有一天真正成熟起来,真正明白爱情的时候,你便会忽然发现,现在的这些,不过都是年少懵懂的心事而已。” 
    韩松说起“懵懂”这个词,我立刻想到了远在上海的徐志。因为有徐志,所以我不必把自己的心事跟素不相识的韩松去诉说,我觉得徐志懂得一点儿都不比韩松少,有时候徐志说出的话比韩松还要有深度。只不过徐志没有韩松那样美妙的声音罢了。 
    说来说去,我是万万没有想到程开也会如我一样每天晚上在黑暗里听韩松讲故事的,我估计这要是换成别的女孩肯定会觉得程开女气,可我不,我在觉得程开一定很细腻并且一定柔情似水。 
    “你要是真的写了这种故事,还是拿去投稿吧,学校艺术节你还是别去招惹。”程开说着,继续修理他那支破圆珠笔。 
    “你可以写写亲情什么的,像程开上次写的作文儿似的,肯定能挺好。”江南给我的这个建议倒是极为不错的,可我不知道我能不能写出程开的那种能让人流泪的款款深情。 
    后来我真的写了一篇关于亲情的文章,这篇文章在艺术节上得了最高奖,据程开说,他看了之后觉得特别感动。我不知道真的还是假的。 
    我那篇文章题目叫《玻璃脆》,写的是我爷爷奶奶。程开说他印象最深刻的是里面的一句话:“忽然又看到了爷爷苍老的背影在那株‘玻璃脆’前徘徊,我在一瞬间明白了爷爷为何如此钟爱这美丽而脆弱的花儿,也在一瞬间明白了为什么那花儿只有在爷爷的照料下才能完好无损。那是奶奶年轻的生命变成的花儿,用自己最灿烂的笑容,来报答爷爷一生一世永不改变的刻骨深情。” 
    “说到底,”程开说,“你写的其实还是爱情,可只要不那么明目张胆地写,老师就能给你面子,因为你写的太好了。”不知道为什么,程开跟我说这句话的时候,我忽然周身都感到了一种似曾相识的、颤抖着的温暖,我努力回想,才想起这种温暖的来由——上一次程开受伤之后在走廊里忽然握了我的手。 
    艺术节的时候轮到四班值周,陆璐和陈冰冰被派到了我们班所在的走廊里——你知道那种制度么?值周期间,每层楼的走廊两侧都放着一张双人桌子,桌子后面坐着两个女孩子,一边学习一边东张西望,每天早晨帮着老师办公室打热水,全天候地等候老师们的差遣——她们俩不偏不正地正好坐在了我们班门口,两个美女让我们班这帮男生饱了整整一个礼拜的眼福。 
    我和程开下课的时候轮流去探望这两个美女,不同的是,我去找的是陆璐,而程开找的是陈冰冰。我知道,这两个美女申请来我们班门前执勤的目的是同一个——程开。 
    我看着陆璐拿着历史书背那些年代,有点羡慕地说:“我也挺爱学历史的,可惜我们高考不考。” 
    陆璐立即对我指指点点地数落开了,“我就不明白当初你为啥学理,你学文多好啊?兴趣和天赋都在这儿,还愁以后考不上好大学怎么的?” 
    我看着陆璐美丽纯净的脸,一句话冲口而出:“我喜欢的人是学理的。” 
    本来我以为陆璐会惊讶并且追问我喜欢的人到底是谁,可谁知道陆璐却善解人意地笑了,“我就知道,你学理的原因不是为了什么梦想!”见我发愣,陆璐拍了我的头一下,“卡拉OK比赛你参加不参加啊?不用提前报名,到时候去参加的时候报名就行。” 
    我回过神,“哦,我不参加。” 
    “那,”陆璐的脸稍稍一红,我知道她又要问关于程开的事儿了。果然,她问:“那程开呢?” 
    “程开去。”我说,“我听说他要唱《大约在冬季》。” 
千千阙歌
    你瞅他们班跳舞的这四个男孩,身高全都在一米八五左右,穿着一身白衣服,连皮鞋都是白的,潇洒帅气得要死要活的。四个人中间是一个穿着一身黑衣裤的女孩。 
    卡拉OK比赛那天,电化教室里面座无虚席,我从来没见我们学校哪项活动,自愿参加的来过这么多人——上回组织自愿参加的活动是高一时候参观博物馆,结果门可罗雀。偌大一个阶梯教室,到了最后连门口和走廊里都站满了人,学生会明显估计不足,没想到这群小书呆子们会有这么大的热情支持学校的活动。 
    教导处的一位女老师拿着一支笔坐在门口,想要报名的都去她那里,报上自己的姓名班级参赛曲目。反正我们这帮人是不可能去唱这位老师中意的革命歌曲的,我们所会的,都是现时流行的港台乐。我站在老师背后看了一眼那张表格,上头大都是什么《一千个伤心的理由》啊,什么《容易受伤的女人》啊,除了受伤就是受伤,那位女老师一边写一边皱眉头,好像是古时候私塾先生看见了大逆不道的学生犯错误一样。后来有个女孩来报名,说要唱一首《追梦人》,那女老师不客气地抬起头瞪着她说:“你这是不是爱情歌曲?要是爱情歌曲就别唱了!”那女孩委屈地看着女老师已经快要变形的脸,退到了人群里看不见了。 
    我不明白,怎么不管多年轻的人,一旦当上了老师就会跟学生有极大的代沟呢?我们这位女老师不过三十五岁吧?跟我小舅舅的年纪差不多,我们喜欢听的这些歌喜欢做的这些事我小舅舅一样喜欢听喜欢做,她就算是不喜欢,也不至于那么老套地反对吧?还非得让我们这帮十六七岁的孩子在号称自由的学校里高唱《我们是共产主义接班人》她才满意么?你要是不喜欢也行,干嘛还非得举行这么一次比赛呢?你举行这次比赛也行,你干嘛不给我们规定曲目呢?你不给我们规定曲目也行,你干嘛非得来凑热闹呢?这么大点儿一件事,还非得你来把关呐?我们唱这种你所谓的“靡靡之音”就真的能影响心灵健康影响前途?真是奇了怪了!! 
    人还在源源不断地来,比赛已经开始了。要说十六七岁的年纪还真是天不怕地不怕,全都自信得一塌糊涂,什么样儿的嗓子都敢上台比划比划。有一个高一的男孩唱张学友的《吻别》,那个调跑的,说他五音不全都抬举他了,我觉着他只有一个音。可是我非常敬佩他的勇气,因为他竟然很自我陶醉地唱完了,放下麦克风的时候,我们给了这个男孩子一番热烈的掌声来表彰他的勇气和庆祝我们终于解放了我们可怜的耳朵。 
    后来上台的是高三的一个女孩,和《平凡的世界》里头女主角是一个名字。她唱的是我们那位教导处女老师惟一不太反感的歌,那首歌好老啊,我连名字都不知道了。不过那女孩唱得真好,只唱了一句就得到了我们的满堂彩,后来她一口气没喘匀停了一下,居然还有人在唱,这会儿我们才发现,原来伴奏带的原声没有消去,这下子满堂彩变成满堂倒彩了。女孩不好意思极了,赶紧拿出了带子清唱。嗓子好就是嗓子好,唱到最后她还是赢回了她的满堂彩。评委们当场定下了让她在艺术节汇演上来一个独唱。 
    轮到程开了,他真的如他之前所说地唱了一首《大约在冬季》。我早就说过程开的嗓子很好,很柔和很细致,他唱齐秦的歌最合适不过了。可程开的嗓音不够高,唱到最后明显唱不上去有了破音,可他仍然是在一阵一阵的尖叫声里走下台的——开头的那几句,唱的跟齐秦实在是太像了。虽然后来越来越不像,但这些已经足以让我们为他尖叫了。 
    我也不知道那次比赛程开到底得了什么奖,反正他最后也在汇演上得了一个独唱的节目,也就是听他在那个正儿八经的舞台上唱歌的时候,我抓紧了陆璐的手,说出了我不应该说的一些话。 
    那天的艺术节汇演非常精彩,我们学校有才的人真是太多了,各种各样的表演看得我眼睛都花了。 
    得喝彩最多的是九班的现代舞,看着跟电视上的基本上没什么区别。也不知道我们学校怎么编的班,全年级又高又帅的男生几乎都在九班了。你瞅他们班跳舞的这四个男孩,身高全都在一米八五左右,穿着一身白衣服,连皮鞋都是白的,潇洒帅气得要死要活的。四个人中间是一个穿着一身黑衣裤的女孩,那女孩我认识,听说从前学过芭蕾。五个人一上来就摆了一个巨酷的姿势,那架势,像梅艳芳出场似的。那支舞跳得简直没治了,背景音乐是麦克尔·杰克逊的《打击》,五个人四白一黑,本来就感觉特别好,舞步编排得又精彩,想不喝彩都不行了。后来大家评选当天最精彩的节目,这个现代舞是众望所归地得了奖。 
    程开那天也算刻意打扮了一下吧,他穿了一条深色的西装裤和皮鞋,上身一件白衬衫,很简单也很干净。我以为他还会唱《大约在冬季》,可他没有,他唱的甚至不是齐秦的歌。他唱的是《狮子王》的主题歌:《Can  you  feel  the  love  tonight》。 
    我跟陆璐坐在一起,望着台上的程开,黑暗里我能感觉到我的心在狂跳。我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渴望做程开的女朋友,我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为他骄傲。我是个没有音乐细胞的人,我听不出人家唱歌用了多少感情,我也想不通为什么唱歌要用感情。可我就是觉得程开唱这首歌的时候用了感情,而且用了很多很多的感情。管他的这种感情是为了陈冰冰也好,是为了陆璐也罢,总之他是用了很多感情了,一个能在全校一千多人面前袒露感情的男孩,该是个多么浪漫的人啊!如果能够成为这个男孩的女朋友,如果能告诉全世界我和这个男孩互相吸引,我该多么幸福多么自豪啊!那比我考了第一名还要让我兴奋,第一名能让我满足,可是程开能让我幸福得浑身发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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