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庞歌染尼·烈血炎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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庞歌染尼·烈血炎龙- 第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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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连羊都不敢杀,怎么杀人?”那双琥珀般的眼睛恼火地逼视他。
  朔勒鼓了鼓劲,说:“我杀过人的……我想试试打仗。”
  “试试?要是你再从马背上掉下来,就不是摔断一只手的事儿了,打仗是要命的。哪一次你闯祸犯傻,最后不是我来救你?”阿拉穆斯压低声音,“可是这回我要跟夺罕尔萨去突袭左菩敦部的大营,没法再跟在你屁股后头盯着了。”
  “我不是小孩儿了,不用你盯着。”朔勒终于不再闪避,直视阿拉穆斯的双眼,“就这一次,你能不能别管我?”
  阿拉穆斯忘了压抑自己的嗓门,朔勒从没见他这么愤怒过。“别管你?你以为我乐意管你?你连成人礼都还没行过,压根儿是个毛孩子!”
  血液轰一声涌上头顶,朔勒脸上像被人抽过热辣辣的巴掌,一块一块地烧灼起来。
  他们都听见了……明天天亮之前,整个右菩敦部都会知道:克尔索和妲因的小儿子今年十七岁了,还没行过成人礼。朔勒喘着大气,他觉得周围的空气都变成了凉水往肺里头灌,要把他淹死。
  “朔勒……”阿拉穆斯神情稍稍松动,手上的力量不觉小了些。
  人们的眼光如同无数沉默的剑,把朔勒刺得千疮百孔。他恨自己长了这么一副畸形的身材,高得可笑,不论把头埋得多深,还是像混迹羊群的骆驼一样醒目。朔勒骤然挣脱了阿拉穆斯,转身冲出人群。
  他还记得回到雁砬子的那天夜里,阿拉穆斯黑着脸给他包扎腰后的刀伤,养母妲因撩起肮脏裙角,替他擦去满背疼出来的汗,顺手粗鲁地拂了拂他散乱的额发,那是她从未有过的举动。从那以后他一直只能趴着睡,夜里吹熄了马灯,没人能看见他,他疼得咧嘴,一面却又忍不住微笑。那会儿他真以为自己成了另一个人,当然不如阿拉穆斯出众,但总比原来勇敢些、敏捷些,也更讨人喜欢些。可他又错了。其实一切都不曾改变,从小到大,他就是个没用的家伙,最擅长的事儿还是在大庭广众下丢丑,然后抹着眼泪逃走。
  他像只受惊的飞鸟穿过营地,闯进齐胸深的草海,不辨方向,一路撒腿狂奔。肺里火烧火燎,双腿仿佛不再属于他,一个劲拽着他往外跑。夕阳在他眼前落下,明丽饱满的橘红暮色一层层沉淀,终归于深浓的靛紫。原野迅速陷入黑暗,脚下被石头磕着了,他朝前跌扑在草丛中,一窝沙雀嘈杂地鸣叫,扑翅从被他摧毁的窝里飞起。真奇怪他竟没有跌断脖子。朔勒趴在刺人的草上喘着粗气,许久都不觉得冷,酸咸汗水沁进背后伤口,疼得像细密獠牙在啃噬。
  远处有水流的声音,朔勒缓慢地爬了起来,踉跄向前走去。
  这是铁河的一道支流,河水在寒夜中散发腥冷的铁锈气息,碎浪撞上河心石头,如同刀剑相击,发出清亮声响。他蹲下用凉水清洗擦伤的手掌和脸颊,并不那么疼,他却捧着脸抽泣起来。
  怕什么呢,他本就是个笑话,如今只不过是变得更可笑些。
  有人顺着河滩来了,马蹄敲打砾石的声音清晰可闻。朔勒知道是阿拉穆斯找他来了,立刻轻手轻脚钻进草丛中,蜷起身子藏好。来人在不远处勒住缰绳,逡巡了几步,跳下马来。
  朔勒一动不动,使劲憋住抽噎。
  “喂,出来吧。”外头的人说。
  他惊恐地睁大了眼,这不是阿拉穆斯。他立刻意识到自己跑得太急,除了腰间的短刀之外,根本身无长物。
  “别装啦,老子知道你在里头。”那人不耐烦地说,“妈的,你到底是个旗杆呢,还是个抱窝的母兔子啊?”
  马贼?朔勒困惑地皱起眉头,他认出那是诺扎毕尔的声音。
  鞭柄从草棵子底下伸了过来,戳戳朔勒的腿,他不由得倒抽一口凉气,惊跳闪开,草丛好一阵响动。
  “你自己出来呢,还是老子拖你出来啊?”鞭柄在地面敲打,显然就要失去耐心。
  朔勒袖子擦干泪湿的脸颊,不甘愿地从草窠子里爬了出去。马贼正蹲在外头,用一根草梗剔牙。
  “你怎么知道我在这儿?”朔勒警惕地问。
  马贼嗤的一声笑出来。“老子十五岁入伙当马贼,要是野地里有一个大活人在哭哭啼啼我都听不出,恐怕连十六岁都活不到哟。”
  “我没哭。”朔勒低声说,一面庆幸夜色可以掩盖他的脸红。手掌上的伤还没结口,疼得厉害,他找了块平坦地坐下,在马裤上擦掉新渗出的血水。
  马贼双手交握,顶着自己的下巴,饶有兴致地盯着朔勒,“随便啦,就当你是受了风寒鼻子不通吧。我是来知会你一声,你跟着我,进阻击队,你哥哥在夺罕尔萨的突袭队里,不跟在你屁股后头了。”
  “取笑我很好玩是吧?”朔勒嘀咕道。“没发过战誓的人根本不算个男子汉,根本不会有人愿意带我去打仗。何况我现在背上还有伤。”
  “不啊,我带你去,真的。你不能砍人,还能射箭啊。”马贼吱吱有声地吮吸牙缝,朔勒诚惶诚恐地等着他的下一句。半晌,马贼噗的一声在黑暗中吐出什么,才又开始说话:“你为什么没行过成人礼?”
  “……我十岁的时候,妲因带我去找大合萨行成人礼。他们让我杀羊取血,可是,可是我不敢杀,妲因打了我一巴掌,我还是不敢……我怕血。最后这事就算了,头发也没让我剃,一直留着。”
  “妲因是谁?”马贼发问。
  “……是阿拉穆斯的阿妈。”
  “你哥哥的阿妈,不就是你阿妈?”马贼挠头。“你这小子,怎么能张嘴就喊爹妈的名字,啊?如果你是我儿子,瞧我不揍得你眼珠子往外爆。”
  “我以前喊过阿爸阿妈的,可他们不让我喊。我又不是他们亲生的……”朔勒静了一会,又说,“小时候我不懂事,跟着阿拉穆斯管妲因叫阿妈,叫一次就挨一次打……打多了就记住了。”
  “嗯?那你小样到底是从哪儿来的?”诺扎毕尔把草梗折去尖端,又伸进耳朵里扒搔。
  朔勒怔了怔。“我也不知道我是从哪儿来的……克尔索说,有一天夜里,嗯,是冬天夜里……他听见外头有东西嗤嗤地扒营帐的门毡子。出去一看,外面的雪积得一尺多深了,有个黑头发的女人趴在雪里,用指甲抓门毡子。她流了好多血,都冻上了,冻成一道长长的黑痕迹,从远处一直拖到门口。他们把那女人翻过来,看见她好大的肚子,要生了。他们把她弄回营帐,她生下我就死了。”
  他沉默片刻,见马贼似乎没有不耐烦,又说:“阿拉穆斯那时候已经四岁了,妲因没有奶,我是吃母狗布图的奶长大的。我亲阿妈年纪很小,黑头发,像是西边的赫赛尔人。黑头发的蛮族人都不喜欢我们,大概她是怀了金头发的鹄库男人的孩子,怕被族人打死,从家里逃出来的。都说赫赛尔人脑子笨,妲因说我一定像赫赛尔人多一些。”
  “你是挺笨的。不过呢,聪明人能打仗,笨蛋也能。你前些天不是杀了好几个人?”马贼说。
  朔勒点头。
  “那时候你害怕吗?”诺扎毕尔问。
  朔勒腼腆地摇头。“远远地用弓箭射人,我不害怕,不过……最早的那人中了箭以后,一下子没死,还冲过来砍了我一刀,这时候我就怕了。”
  马贼丢开草梗,盯着朔勒。“小子,你给我听好。只要你保证办到两件事,你就能去打仗,还能活着回来。”
  “什么?”朔勒来了精神。
  “第一,千万别从马背上掉下来。第二,把眼睛睁大了,不管有多怕,哪怕尿在裤子里,也不准闭眼。听懂了吗?”
  朔勒的心像是生出一对小小的翅膀,要从嗓子眼里飞出来。他拼命地点头。
    (中间暂缺)
    天从来就没有放晴过。
  出发的次日凌晨下起了雨,至今已一日一夜没有停歇。天地混沌难分,灰白雨线从黑暗中延伸而下。
  鹿渡滩南面的上百亩沙芦草高过人头,足以隐藏整支军队的行踪,却拦不住凄厉的北风。衣服湿透了,紧紧塌在身上,风把残存体温一层层飞快剥去,寒冷钻过血肉一直啃进骨头芯子。生火会暴露目标,五千多号人只能缩在油布下哆嗦着,战马默默站在雨里,稀泥汤顺着鬃毛流淌,在末端结成冰茬。
  夺洛抹去脸上的水,眯眼眺望。细细一星橙红,在大地尽头模糊地亮着。
  “看清了吗?能保证吗?”他问。
  斥候点头,肮脏的雨水淌下鼻梁两侧,如涓涓溪流。“羊有百来头,都在圈里,马只有两匹。里头最多只有两个男人。”
  “没有狗?”夺洛仍安不下心。
  “太冷了,也许在营帐里。”
  身后的人全都坐在烂泥地上,默不做声地看着他。小伙子们冻坏了,自下雨以来没吃过一口热的,夺洛能感到那些目光落在背上的重量。
  他们已经在这儿隐蔽了将近一天。
  据右菩敦人的行进速度推断,他们会在黄昏前抵达鹿渡滩,并在此涉过蜜河,继续西行。骑兵们在这儿找了个埋伏的好地方,只要右菩敦人一过,就抓住时机从背后突袭。可是右菩敦人转了向,那些右菩敦人今晚本该在鹿渡滩倒一场大霉,谁知道雨水拖住了他们自投死路的脚步,眼下已是午夜,骑兵们徒劳地淋着雨,连个喷嚏也不敢打,右菩敦人却远在西北四十里外扎营过夜,头顶有营帐遮蔽,脚下有温暖的火塘。
  骑兵头领法特沃木早已失去耐心,要求直接突袭右菩敦大营,被夺洛否决。
  “只有旱獭才会缩在洞里等待什么狗屁时机。我们是天马之子,天马从不停步,汗王。”壮汉抱怨。
  “不错,天马从不停步。”夺洛表示同意,“夺罕会这么想,右菩敦人也会这么想。他们准备在路途上与我们一较快慢,却无论如何也料不到会在半路被旱獭攻击。”
  法特沃木坚持:“旱獭咬不死人。”
  “咬不死人,却可以咬伤他们的腿脚,让他们走不动,那就够了。”夺洛摆手,制止了法特沃木即将出口的争辩。
  如果哑巴在场,他会怎么说呢?夺洛不禁思忖,随后自嘲地笑了。哑巴即便活着也不说话,只用石子与树枝在河滩上写画,何况是死了呢?
  哑巴和老婆始终没来与大队会合,夺洛派人去他家的牧地查看,女人不知去向,火塘上熬着的乳酥烧成薄薄一层炭泥。找到哑巴的尸体时,他已顺着蜜河漂出好几里地,在水面上慢吞吞地打着转儿。
  但夺洛大约知道哑巴会对眼下的情势发表怎样的意见。右菩敦人男女老幼多达十七万之众,四围布满彻夜巡逻的游哨。他们这么一帮又冻又累的骑兵贸然长途奔袭,在途中就会耗去大半体力,更别提抵达右菩敦营地时天已破晓,远在数里之外就会被发现。在这样的情况下与那支庞大的队伍作战,胜算几近于无。最好的选择还是继续潜伏,等待明天傍晚右菩敦人走进安排好的圈子,东陆人教会了他等待时机。
  天气恶劣,敌人的游哨不至于把触角伸到这么远的地方,他也想让小伙子们生起火来烤烤,然而远处那点橙红光晕令他心中犹豫。
  那是一顶小而肮脏的羊毡营帐,雨夜里透出温润诱人的光。有火就有人,有人就会泄露他们的行踪。
  雨滴嗒嗒砸着油布,油布上的凹坑里全都兜满了水,到处是冻得牙齿打架的细微声响。湿冷带雨的风仿佛冰凉的巴掌,不停不歇地盖过来,比下鹅毛大雪还难熬。
  “他们是右菩敦人,咱们不就是来杀右菩敦人的吗?”法特沃木脱下左脚靴子,哗地倒出里头的黄泥汤。
  他说得对。总不能为了躲避几个右菩敦人,就让五千多号自己人冻死在大雨里。夺洛迅速做出决定:“你去一趟。”
  法特沃木迫不及待把靴子套回脚上,冲他一笑,白牙在夜里明晃晃的。
  “你,你你你,你。”骑兵头领开始挑选要带去的人,总共点出十几个行动敏捷轻巧的,上马直奔那处营帐。
  夺洛目送他们走远。风更大了,驱赶着银色雨线一阵阵迎头而来,抽得人睁不开眼。草叶激烈地互相拍打,声音宛如涨潮的大海。这能掩盖法特沃木他们前进的马蹄声,而雨水会洗去陌生人马的气味,暂时蒙蔽牧犬的鼻子,他这么期望。
  那一小支人马悄无声息地接近营帐。大雨模糊了视线,很快他们的身影便溶入夜色,不复可见。夺洛默计着时间,手指无意识地搓揉一团草叶。过了一刻半,他心头隐约浮起一层疑云。
  太安静了。
  方才的斥候来去谨慎,路上也只走了两刻,法特沃木他们早该到了。那些家伙都是出众的骑兵,却不是刺客,杀人的时候总是大刀阔斧,沸反盈天。可是眼下一切寂静如死,马蹄、人语、哭喊……什么也没有。等待漫长得令人心焦,他紧紧攥住刀柄,克制胸中的冲动。
  幽暗的影子仿佛从黑夜尽头冲出,疾驰而来,随后是两个,三个,乃至整支骑队浮现在视野中。总共只有十余人,不是敌人,是法特沃木他们回来了。个头高大的灰花马直冲到他眼前,才被主人猛然兜转方向,法特沃木尚未开口,夺洛已经明白他要说些什么。
  “里头没人?”
  骑兵头领喘息着,点了点头。
  鹿渡滩水流平缓浅静,是右菩敦部渡河西迁的必经之路,在河滩附近零星布下无人的营帐作为诱饵,是个聪明的主意。他们方才贸然现身,接近那些营帐,只怕附近的右菩敦暗哨早已循踪发现了他们的埋伏,转头赶回大营送信。这样风疾雨骤的夜里,要找到草海中孤骑奔驰的暗哨,根本是在做梦。
  “起来,起来,都起来!”夺洛放声吼叫,保持静默并无意义,他们早已暴露。“上马!准备突袭!立刻出发突袭!”
  骑兵们从油布底下钻出来,推绊着,诅咒着,所有能撞击的东西都发出响亮的铿锵声。每个人都在奔跑,弯刀拍击大腿,腋下夹着轻盔。有人腿脚麻木,无法保持平衡,有人被暴躁的战马咬了胳膊,大声辱骂那匹马的母亲。这些人的谈吐举止从不文雅,却都有野狼般的敏锐与强韧,很快都在不安踢蹬的群马中找到了属于自己的那一匹,像黄蜂般哄然上路。
  一刻过后,他们到达鹿渡滩南岸,在此分为三股,夺洛自领一支,沿河向东直进,将最早出现在守夜的右菩敦人眼前,吸引他们的注意,而法特沃木带一千五百人渡河由北岸攻入大营,最后一支与法特沃木同行,但走得更远些,在右菩敦大营东面渡河,迂回包抄。
  快,快,快。
  夺洛打马奔驰,鼻子里灌满寒风和自己身上的火油气味。雨点在半空就已凝冻,化为冰粒,打在轻皮甲上嗒嗒作响。战马在寒冷的空气中吐息,肩上蒸蒸升起乳白汗汽,人们的手指缠绕着用以保暖的薄毡条,却还是冻得发木。
  “尔萨,会不会太迟了?”老护卫阿孜雷并马过来。呼啸的寒风让他苍老的声音变得支离破碎。“说不定那个报信的游哨已经赶回右菩敦大营,右菩敦人现在已经跳起来穿盔甲啦。”
  阿孜雷的担忧是有道理的。原本夺洛想要的是一次来去如电的突袭,一击即退,绝不恋战。一旦战况开始胶着,他们便会陷入劣势。
  “那就再快点。”夺洛镇静地回答。“多烧点粮车,多给他们留几个死人和寡妇。在他们哭着收尸埋葬的时候,我们早就到了白石了。”
  前方的天空一角是奇异的暗紫红色,积云层叠。部族转场的行踪从来也无法隐蔽,白天有滚滚的马踏尘烟跟随大队,夜里数以千计的火把更会暴露大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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