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啊,毕竟是官呢,虽然不能和柳公相比,但是毕竟是官!这样想着,岑护儿露出一个艰难的微笑:“二叔说得是,再怎么说,还有那么多士子没拿到官呢,我也不能太贪心了。”
说到别的士子,鹿二叔好奇地问:“少爷怎么没有跟着柳公去那个夷洲呢?听说那是个好地方,就是被红毛夷占据了。不过想来柳公乃是文曲星下凡,收拾这帮妖魔鬼怪还是不难的!听说只要去了那里,士子都要分地呢!”
岑护儿脸色一凝,他其实并不想回答这个问题。(。)
第一百七十章 POV:岑护儿 若是换我()
对于柳公,岑护儿的感情是复杂的。
从恩情的角度来讲,岑护儿的确是受了柳公的很大好处,一起去京师的士子好几千,独独有两百人获得了试点乡议员的头衔,顺利地成了一名大明官员,走入官僚阶级。从这一角度讲,他欠了柳公很大的恩情。而岑护儿也深知这种人情的可贵,毕竟国朝少有捐官,有实权的乡议员绝非几千两银子可以拿下的,而柳公没有要他一分银子就给了他,他无疑是非常感激的。
但是从另一方面,柳公仅仅二十二岁就成了御赐状元公、夷洲知府加兵部右侍郎衔知夷洲开拓事,堂堂正四品大员!虽然说科场莫论文,这官场上的年纪是最作不得数的,五十岁的知县和三十岁的巡抚济济一堂也是常有的事,若是因为上官比自己年纪小就不给人家行礼,那之后的日子估计是没法过了。但是岑护儿隐隐却觉得,柳公之所以能比自己获得丰厚得多得多的回报,不过是因为他第一个站出来反对阉党罢了。
其实这第一个也不准确,早在他之前就有东林六君子协力倒阉,只不过运气不好,被魏忠贤杀了罢了。近一点的而也有苏州暴乱事件,总之柳公绝对不是第一个振臂高呼的人。他的成功其实多半是建立在运气上,若不是天子初继位,有意刷新政治;若不是他是江南士人,又借了天下人恼怒魏忠贤的冬风;若不是他有那么多朋友帮助,还得到了张溥等东南士人的大力支持,他也不可能成就现在的功名!
“若不是”这三个字在岑护儿的胸中熊熊燃烧,一种名为嫉妒的火焰慢慢腾起,这火焰以他的**为燃料,正慢慢吞噬着他的内心。
“若我是他,只怕做得比他还要好!至少我不会和天子讲什么大同,搞得天子下不来台,结果自己被发配到夷洲去!”岑护儿在心中怒吼,他一点都不喜欢夷洲,那地方孤悬海外,又被红毛夷占据,那种破地方,他们要就给他们呗,反正大明这么大的土地,还缺这海外一块土嘛!最重要的,还是在天子心中留下名字,日后说不得就入阁拜相了!而柳公手里拿着这么好的一副牌,结果打成了这幅模样,自己被京师的高官攻击,不得不远走海外,一众跟着他的士子也只能一起去海外谋个虔诚,而一开始说得信誓旦旦的“乡村议会”也只搞了二百个试点!
若是我,一定比他做得好!若是我,一定能给大家争取更多的权益!若是我,一定可以避免发配夷洲的命运,直接进入权利高层!
若是我,若是我,若是我!
这个心高气傲的年轻人的心中燃烧着名为嫉妒的怒火,这火焰熊熊燃烧,永无止期。
**不灭,此火不熄。
只是,这种话总是不好说出来,毕竟他受了柳公大恩,若是在私下说人不好,被别的文人知道了,少不得要说自己忘恩负义。而在官场上面忘恩负义可是一种前程自杀,没有几个上位者喜欢一个忘恩负义的属下。所以,这种事情,没有足够的利益还是不应该去做的。
当然,这只是在利益不足的时候。
利益到了,哪怕是老婆都能卖给别人,何况是恩主!
不过面对鹿二叔,表面上岑护儿还是做出一副感激不已又心有忧患的样子来:“唉,我倒是想跟着柳公去夷洲的,只是这夷洲孤悬海外,又遍布蛮夷,此去纵能功成,只怕也得十年八年,父母在不远游,父亲已经五十多了,若是此去时间太久,不能见老人家最后一面,可不是人子大罪!”
鹿二叔是一个典型的、老实忠厚的农民,根本不能理解岑护儿的这些小心机,所以他听了这话非常开心:“好,好,少爷说的也对,这夷洲谁要去就去吧,咱们不去,反正咱们得了个官做做也是值得了,不去就不去了。说不定日后少爷在这乡村议员的职位上还能干出事业来,比他们那些去夷洲的还好呢!”
“当然,我肯定要比他们好,甚至,我还要比柳公要好!”嘴上谦虚着,岑护儿心中却澎湃着汹涌的**。
这**一路燃烧,从心脏到大脑,都被烈火缭绕,不曾止息。
他们沿着这条泥泞的乡村道路一直行进,直到岑护儿自家的土地。
地里的棉花已经被收割完毕了,剩下的全部是光秃秃的棉花秆,父亲似乎觉得棉花秆没有什么用,所以把这些棉花秆全部废弃在土地里,希望他们可以化作来年的肥料,滋养下一波作物。按照往常这时间应该是可以再种植一些蔬菜的,只可惜眼下雪暴成灾,连人都活不下去,何况是蔬菜,所以这片土地就这么荒废了,孤零零地躺在一片融化和未融化的冰雪中,好像一个没有了生机的老人。
阳光很强烈,可是一点都不温暖,在冰雪的反射下放射出耀眼的光芒,这逼得岑护儿眯着眼睛去看这些土地。这些土地泛着淡淡的黑色,这是土地肥沃的表征,虽然图底上面横七竖八地堆着一小堆一小堆的棉花秆,好像一个黑面人脸上的痘痘,但是这仍旧不能阻碍岑护儿去幻想自己错过的丰收景象。
自家经营棉田已经有三代人了,这些制作棉衣的植物是致福的好作物,没到秋日收割季节,这些植物的纤维就逐渐长成,慢慢地簇拥在一起,组成细密而暖和的绒毛。一朵朵棉桃有着茂盛的枝叶和怒放的棉花,他们坐落在主干上,而主干又横分出若干小枝,小枝又长出鸭掌似的棉叶,这些棉叶色泽翠绿,和白色的棉桃相互映衬,可不就是一副白玉翡翠图!
虽然这些土地对于庶出的他来说有些遥远,但是他仍旧喜欢把它们视作自己的产业。
也正是因此,虽然岑护儿是个读书人,可是他喜欢农田丰收的景象,也喜欢亲自下田,和父亲一起带着长工们收割棉花。这种劳动磨练了他的心志和体能,也让他对于农田经营有了一些最基础的认知,现在来看,这种经历对于他是很有意义的,至少他坚韧的体格让他在南京城的屠杀里逃得一命,而他对于棉花的知识又让柳公对他另眼相看,经常向他询问关于棉花的知识。
“连柳公这样的人,都要向我请教知识!”虽然心里隐隐觉得柳公不过是“时无英雄,遂使竖子成名”,但是对于鼎鼎大名的柳公向自己请教,岑护儿还是非常开心的。
“我掌握了这么多的农田知识,只怕真的可以在这乡村做一番事业!”这样想着,岑护儿又继续回忆曾经见过的丰收景象。
他喜欢将棉花的硬壳剥开,掏出里面软软的棉花纤维,里面还会经常给你个惊喜,那就是可以拿来榨油的棉籽,这种棉籽榨出来的油(注1)质量不算好,只能用来炸个酥肉什么的,但是毕竟是油,所以收集起来榨油还是有赚头的。
世上最美的场景或许就是在一个秋天,选择一个黄昏的时候,远远眺望一片丰硕的棉田,这时候的棉田会呈现出一片深深地紫红色,棉桃已经完全成熟,会兴高采烈地一一炸开,暴露出里面的柔絮,迎着呼啸的金风不住抖动。即使遇上了晚秋的霜降也不可怕,霜降会杀伤作物,但是对于棉花这种作物来说,危害就很小了,毕竟他们需要的只是不能吃的棉桃。恰恰相反,霜降会把整株棉花染成一片纯白,此时上下一白,轻歌曼舞,白得耀眼,白得可爱,最是美丽。
“二叔,今年的收成怎么样?”岑护儿随手从地上拾起一个棉花秆,这棉秆坚实、粗壮,被人为折断的断茬白森森的,似乎还有没有干透的粘液,一看就知道营养良好,也只有像这样的棉花秆才能长出最好的棉花来。
二叔看着这些堆在地上的棉秆,眼里难得的透出笑意来:“还好,还好,抢在雪灾到来之前把棉花收完了,今年两百多亩地,收了四五万斤,这还没收拾完呐,老爷正带着人收拾,我看着今年能达到五万斤!”说着,二叔突然叹了口气:“只是今年这鬼天气,农民家破人亡的可是不少,不知道能有多少家开得了纺机了,这棉花产出来没人买,却也是个大事啊!”
岑护儿愣了一下,他知道棉花产的越多越好,却不意这棉花产出来了却未必有人来买,不由得紧紧皱起了眉头。突然,他问道:“松江今年没人来买棉花吗?”
他知道,自家的棉花向来是一半供应本地农户,一半供应松江棉户的。松江号称“衣被天下”,几乎家家妇女都从事织布,每年都能产出上千万匹的棉布来(注2),吃掉自己的棉花应该是小菜一碟。
“少爷啊,这松江虽然棉花用的多,听说他们那边都是女子心灵手巧,在家织布,男人只是耕田,农闲的时候就到处游荡,无所事事。可是这天气,这世道,又哪有客商来收购呢?”鹿二叔苦笑着说。
注1:食用粗制棉籽油可造成生精细胞损害,导致****萎缩,而无精子产生,造成不育。棉籽油必须经过精炼才可以食用,但是显然岑护儿不知道
注2:明末松江棉布产量肯定高于两千万匹,有学者说是高达三千万匹,但是这个数据我觉得有些多了。但是不管怎么说,都是真真正正的“衣被天下”畅销全国,但是清朝时产业萎缩,又遭到华北棉纺织业阻击,只是销往福建、广东、江西以及东北地区,“衣被天下”的盛况一去不复返。此处岑护儿限于信息来源,仅仅只是估计,并非实际数目。(。)
第一百七十一章 POV:岑护儿 破败岑府(上)()
顶着呼啸的寒风和不时飘落在肩头的飘雪,又饥又寒两人慢慢行走着。岑护儿轻轻抬起头来,看看远处的无限路途,突然有了一种“路漫漫其修远兮”的错觉。这条长路他是走过的,事实上,他多次从这条路往苏州府的方向走,他去苏州府参加秋闱,拜访朋友,流连勾栏都是从这条路走的。
只是,他从来没有想过暴雪会让这条路变得如此泥泞难行,在他短短二十三年的生命中,这是他有生以来第二次见到雪,而雪并没有给他留下太好的印象。
虽然卢梅坡有诗云“梅须逊雪三分白,雪却输梅一段香”,雪天赏梅,青梅煮酒,梅林絮语,人花交映,听起来和想起来都很不错,也很有风雅的气息。只是这建立在他是温文富贵佳公子,能够在熊熊烧着地暖、燃着熏香的大屋子里面一觉睡到三竿头,然后呼朋引伴、美女娇妻,在后花园中慢慢赏雪的前提下。
但是而今他却是一个骑着一头半老不小的驴子、穿着半厚不薄的棉衣、肚子里半饱不饥的新任乡议员,虽然父亲是个地主,不说是富有四海,也多少是富甲一方的知名乡绅,可是父亲有钱和自己有钱还是不一样,何况他头上还有两个哥哥呢!
“不管怎么说,人还是要自己有钱啊,若是我有钱,我就能温文尔雅地举着一杯酒,掐着一株梅,纵情高歌,诗酒娱情了吧!”这样想着,他又不仅猜测道:“不知道柳公此刻在干什么呢?像他这样的富贵公子,又是刚刚得了天大的好处,真可谓是‘春风得意马蹄疾,一日看尽长安花’只怕正娇妻美妾、软玉温香地享受齐人之福吧!”
一想到“齐人之福”,他又想起了苏州勾栏妓馆的那些温润如水的姑娘们,又想起她们丰腴的胸臀、娇俏的脸蛋、温柔的情话、勾人的眼神,这让他身体某个部分有了一些反应,慢慢地翘了起来。只是这鬼天气实在太冷,以至于他刚刚有了反应,寒冷的空气就扑灭了他的浴火,让他的分身不情不愿地低垂了下去。
“这鬼天气!”岑护儿恨恨地骂道。
鹿二叔爱怜地看了看这个欲求不满又满心怨怼的年轻人,用他那老牛一般的眼神注视着寒冷的新任官员,慢慢地说:“少爷,冷了?再走个半个时辰就能到了,到时候让我婆娘弄个鸡蛋羹,再熬一碗热热的粥,一会就把你的劳累扫光!”
岑护儿点了点头,对于这个年老而又忠诚的长工,他一向待以敬意,但是这种敬意永远是有条件的,那就是维持着主仆的界限。他可以接受鹿二叔把自己当做子侄看待,也愿意接受因此带来的额外的看顾和照顾,但是绝不会允许后者真的摆出长辈的面孔对自己的说教。好在之前二十多年的相处两人一直维持着良好的关系,鹿二叔的安慰也让他心情多少好了起来。
他又看了看远处似乎永远也走不完的征程,慢慢想起回乡时柳公乘坐的那种四轮马车,那种马车结构精美,里面的设施也是尽善尽美,极尽奢华之能事,走起来更是又平又稳,连一杯水都不会溅出来,这种新奇物件哪怕是在京师都没有见过,听说是柳公的新发明。一种不平等、不服气的感觉慢慢从心底蔓延开来。
“凭什么他有马车坐,而我却得骑着骡子慢慢走,忍着寒风,忍着饥饿,忍着漫漫长路,而他却可以好整以暇,雍容华贵呢!”**和愤怒弥漫在年轻人的心中,以至于他从牙缝里面慢慢挤出几个字来:“我不会比你差,我绝不会比你差!大丈夫生不能五鼎食,死亦当五鼎烹!”
“少爷你说啥?你要吃五个饼?”鹿二叔听不懂五鼎,殷勤地询问着:“你想吃啥,我让浑家给你做!”
“没什么!”岑护儿不愿意多费唇舌,只是慢慢看着前路,神情坚毅而冷静。
远处寒风呼啸,长路漫漫。
又走了大约半个时辰,终于看到了远处大黄庄的袅袅炊烟。
已经是正午时分了,但是寒冷的天气和昏暗的日光让岑护儿恍然以为是傍晚时分。从人家的烟囱中飘出了黑色的炊烟,让一路上饱尝自然之威的岑护儿忽而有了一种热泪盈眶的感觉。
炊烟,慢慢从泥巴做的、砖石堆砌的、甚至露天的土灶中升腾起的炊烟啊,它象征着火光,象征着热热的饭食,象征着一处可以安息的床铺以及能够遮挡风雨的屋檐。
这是安全和休息的哨兵,是安顿和平静的先锋。
他从来都觉得炊烟并非什么稀奇的事物,不过是燃烧的木柴和马粪的残余罢了,可是而今远远地望见那从百家烟囱中慢慢飘荡而出,又在寒风中被慢慢吹散,弥散在一天霜雪中的黑色烟霭,他忽的有了一种感动。
这种感动并非是一个旅人在顶风冒雪经行千里之后,终于找到一家客店得以休憩整顿的感动,这种感动是在与艰难险阻进行了无限斗争之后,终于意识到人世间还有一处可以安歇的僻静处的感动,这种感动来自于人对于危险和磨难的自发抵触,更来自于**凡胎的凡人对于安全和温暖的无限向往。
“终于到家了啊!”岑护儿轻轻地感叹着,催动胯下的骡子,近走几步,就到了庄子口。
庄子和村其实大多是名义上的叫法,本质上没有太多区别,都是一群农民聚集在一起,然后在缙绅地主的领导或者说压迫下群聚耕作。岑护儿在队伍中学习的大同理论把地主缙绅叫做“落后的反动阶级”,把小农看作是国家的基本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