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
谭老被逼做公证,脸色有些犹豫。但看了两人一眼,最后还是无奈答应下来。
见李牧交出画卷,孙行土也终于放下心了,嘴角露出得意的微笑。
舞台上楚中天,嘴角同样勾起一抹不为人知的弧度,斜眼向孙行土看了一眼,目光有嘉许之意。
“哼,就让你们得瑟一会儿,等会有你们哭的时候。”李牧内心冷笑。走到舞台,坐在先前嫦娥所坐的位置。
这场比赛虽然不合诗会的规则,但既然楚中天本人要求,众评委和主办方也只能答应。当两人坐落后,便有执事官点燃一根香插在香炉上。
比试同样以一柱香为限,在这时间内,必须作出一首咏诵蛤蟆的诗。
楚中天低头作苦思状,李牧嘴角冷冷一笑,根本不作伪装沉思的样子,直接伸手抓起毛笔,蘸满墨汁,大笔一挥,如龙蛇疾走。仅片刻功夫,一首二十八言的诗便已经完成。
李牧加上标题,轻呵一口气,放下毛笔。
看到李牧这么快就开始作诗,台下的孙行土心里咯噔一下。显然,对方有备而来,早就把诗想好了。
计时的香才刚刚点燃,李牧便已放下了笔。
他根本不等香烧完,把纸拿起,直接展示给评委和台下的观众看。
楚中天也抬起头,当看到李牧的诗时,整个人愣住,手中握着的毛笔也掉落下来,在桌面上的白纸染了一团漆黑。
诗很短,而且龙飞凤舞,完全像个初学者拿笔涂鸦,难看之极。
但诗的意思,却表现有豪气激荡人惊叹不已:
《咏蛤蟆》
独坐池塘如虎踞,绿荫树下养精神。
春来我不先开口,哪个虫儿敢作声?
七言绝句,一气呵成!
人目瞪口呆。
李牧心中得意,此诗乃是前世太祖所写,其气势宏浑,自然不是一般的诗词可比。
当然这首诗早在唐朝之前就有了版本,只是到了太祖那个时代,他老人家将诗稍作修改诗更增洪宏激荡的气概罢了。
这首诗原本是咏青蛙的,但诗中却没有提及半个蛙字,李牧稍微修改一下,便变成了一首咏蛤蟆的诗,自然没有半点毛病,也看不出端倪。
毕竟蛤蟆和青蛙都有类似的生活习性。
前两句“独坐池塘如虎踞,绿荫树下养精神”既写出了蛤蟆的生活习性,又突出了其独特的个性。“如虎踞”更是放大了的蛤蟆的形象,给人一种胸怀广阔,气象万千之感。
后两句便是诗是重点,“春来我不先开口,哪个虫儿敢作声?”
写出了敢争天下先的勇气以及气吞江山如虎英雄意识,俯瞰天下群雄,大有“天上剑仙三百万,遇我也须尽低眉”的豪情壮怀。
此诗构思巧妙,托物言志新颖。写蛤蟆既不离开蛤蟆,又高于蛤蟆,真实而又感人,简直绝妙。
此诗一出,再无蛤蟆诗!
把蛤蟆本身的形象升华到如此高妙的境界,确实也没有其他诗词能够比拟了!
第90章 获胜与意外()
蛤蟆诗一出,全场鸦雀无声。
人都被这首诗震撼住了!
这首诗通俗易懂,通过对一只普通蛤蟆的描写,借物言志,平凡中蕴藏不凡。诗词气势魁雄,豪怀壮志人感受到那无与伦比的雄心壮志。
写物,把蛤蟆升华到鸿鸮般的高妙境界。喻人,把自己胸怀壮志表现得淋漓尽致。
可以说,此诗一出,再无蛤蟆诗!
台下观众被震撼住了,台上的评委,也同样内心震惊。
楚中天神色苦涩,呆呆看着李牧高举的诗,如丧考妣,脸上神情比哭还难看。
那首诗,他虽然也可以临时模仿,作出一首类似的诗,但好坏自然高下立判。无论怎么修改,他都无法作出比李牧那首诗拥有更高的意境。而且,模仿他人作诗也有拾人牙慧之嫌,被人不齿!
重新执起掉落的毛笔,看着白纸上那团污染的墨迹,楚中天的脑袋却是空白一片,李牧的那首诗,在眼前萦绕不去他内心无法安静。
过了许久,他依旧没能想出一首比李牧的蛤蟆诗更加优秀的诗。晃了晃头,无奈的放下笔,抬眼看向李牧,嘴角抽搐片刻,才艰难的挤出几个字:“你赢了!”
“这……这……这……”
台下的孙行土目瞪口呆,不敢相信。
楚中天竟然认输?
自己帮他夺取这幅唐伯虎真迹,不惜枉做小人,甚至还搭上了一座价值不止十万两黄金的赤铁矿场。
他倒好,还没有比试就直接认输?
他不是一直吹嘘自己有多么吗?别人仅凭是一首诗,他就直接认输?
孙行土心中悲愤,他也不是没有看出李牧这诗的厉害之处。但他心里不平衡啊。楚中天明明说过,在诗词方面,碾压李牧就像捏死一只蚂蚁那样简单。
但现在,剧情反转得有点突然。
对于楚中天的身份,他自然不敢指责。他也知道李牧早有准备,故意挖坑给自己跳。但自己正是因为相信了楚中天,才默认赌局的。
现在,唐伯虎真迹没拿到,矿场也没了。偷鸡不着蚀把米,而且还只能打断门牙往肚里咽。
这一刻,他欲哭无泪,看着台上的李牧,目光充满怨毒。
李牧可不理会他的眼神,既然想设套坑我,就要有被坑的觉悟。朝楚中天拱拱手:“承认了。”
“啪啪啪……”
台下,沉默的观众,终于反应过来。响起了雷鸣般的掌声。
孙行土的脸色,阴沉得可怕。
李牧举起手,示意掌声停下,正要说几句客套话。但就在这时,会场不远处的芦苇丛中,突然传出两声尖唳。只见两只灰黑色的大雁,从芦苇丛中惊慌飞出,冲天而起。
这湖心岛是由流沙冲积而成,平日里人迹罕至,湖的四周也长满了芦苇杂草,那是水鸟的栖息之地。只是最近诗会在这里举办,才热闹了许多。
那两只惊飞的大雁,估计原本就栖伏于此。敢情是刚才响起的掌声令它们受惊,才会惊慌逃离。
雁声尖锐,突然传来倒是把人吓了一跳。但众人也只是看一眼,并也不作理会。
孙行土本来就心情不佳,郁郁不乐,心中苦恼无法发泄。那两只大雁突然惊起,着实把他吓了一跳,当看清是两头畜生之时,心中便更加愤怒了。
“连两只畜生也敢来吓我?”孙行土心中大怒,猛然一把抓住身下椅子的扶手,用力一扳,硬生生扳下一块木头。
“去死吧!”他挥手把手中木头往其中一只急速逃离的大雁扔去。
“嗖!”
木头如同离弦之箭,竟然发出尖啸之音。那两只大雁虽然离开很远,但孙行土修为不低,手劲极大,而且又是含怒出手。
只听“噗”的一声,木头准确命中其中一只大雁的脑袋,顿将后者的脑袋砸成粉碎。鲜血与羽毛飞溅而落。
无头的大雁,急速掉落!
孙行土这几下动作瞬间完成,从出手打雁,到命中掉落,前后也不过是几个呼吸时间。但李牧却看得清清楚楚,心中不禁骇然:“这孙行土手劲好大,十有八九是已经觉醒了的修士。”
一头大雁掉落在地,另一头大雁却飞离远去,重新再打,估计也未必能够打中。
砸死了一只大雁,众人并不吃惊,反而觉得孙行土厉害,竟然陡手砸木就能打雁,比那些射雕手也不遑多让。
但就在周围的人准备恭维孙行土几句的时候,天空上又突然传来一声雁唳。这鸣叫声中,带着几分悲切!
众人抬头,只见那只逃离的大雁竟然去而复返,急速落在死去的同伴身旁,不断伸出嘴去拔弄后者的身体,嘤嘤凄凄的叫唤着,似乎想把对方唤醒。
这一幕,令人沉默,安静的看着。
听得那大雁叫声凄婉而焦灼,一声更比一声悲凉,心中不禁升起一丝不忍之意。
同情之心,在这一刻,也被撩拨起来。
“哼,还敢回来?找死!”孙行土轻哼,正要重新抓一块木头扔出,把去而复返的大雁打死。
但,异变陡生,那只无法唤醒同伴的大雁,估计是知晓自己同伴已然死去,突然发出一声响彻天际的悲鸣,陡然展翅,一飞冲天,然后再一个急速折转,双翅收拢,头下脚上,一头狠狠的撞在了同伴旁边的岩石之上,脑袋碎裂,一命鸣呼!
竟然…殉情了!
如此情形,完全出乎人们的意料。
众人万万没有想到,这只大雁竟然如此深情,看到同伴身死,竟然不愿独活,选择了自杀!
人都目瞪口呆,内心震撼不已!
一只大雁,深情如厮,端实让人敬佩!
有不少人心中不忍,更有一些深闺女子偷偷的用衣袖抹去眼角那不自觉泛出来的泪水。
“哈哈,死得好,死得好。这两只大雁,拿去让醉仙楼炒了,今晚好下酒!”孙行土哈哈大笑,心中郁闷之气也终于宣泄了一些。
但他的话一出,周围倒有不少人向他怒目而视,但碍于对方的身份,却无人敢开口指责。
孙行土对周围的目光视若无睹,正准备让仆人去把两只死雁收拾回来,却听得舞台上的李牧突然开口道:“等等,孙兄,这两只雁,不知道可否转让给在下?”
第91章 《雁丘词》()
“这两只大雁,不知可否转让给在下?”
李牧的话,令在场人都愣住。
孙行土也是错愕,十分不解,不知道他要这两只大雁干什么,脑袋里打着什么主意。
但他看李牧不爽,嘴角一撇:“不卖!”
“一千两!”
李牧平静的伸出一根手指,开口道。
此言一出,众皆哗然。
一千两银子,就买两只大雁?
别说是两只了,就算是两百只,估计都能买得到了。如果想吃野味,一千两银子,什么山珍海味吃不到?
这位新晋诗甲是不是人傻钱多没地方花,非要用一千两银子买这两只大雁?
孙行土皱了皱眉,不知道李牧花钱买雁是什么意思,但肯定不会有什么好意。当下嘴角一勾,笑道:“呵呵,这两只大雁,肯定是不可多得的美味,很久没尝过大雁肉了呢。才一千两银子就想让我割爱?那不可能,咱不缺这钱!但如果李兄愿意出一千两黄金,我倒是可以考虑考虑的!”
孙行土根本没有打算把这两只大雁卖给李牧的意思,故意叫价一千两黄金,只是想埋汰对方一番而已。
要知道,如果从猎户手中买雁的话,一两银子就能买到好几只了。两只雁一千两,简直就是天价。现在他硬是把价格提升了十倍。一千两黄金,那相当于万两白银。
谁愿意千金买雁?有钱也不能这般挥霍吧!
众人内心均觉得孙行土有些不厚道。
孙行土心中却反而十分得意,看着李牧,目光充满挑衅:老子就是不爽你,给钱也不卖,你能奈我何?有本事你出一万两银子啊!出不起?那就不怪我了!
“好,黄金千两,成交!”
李牧开口,像是决定一件微不足道的事情,淡然道。
“哈哈,就知道你这穷逼买不起……啊……你答应了?千两黄金买这两只雁?”
孙行土整个人怔住,有点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以为听错。
四周围的观众,也都错愕不已。
千金买马骨倒是听说过,但千金买雁却还是第一次听闻,有点不敢相信。
现在的年轻人太冲动了吧,两头死雁竟然也愿意花千金购买,完全不把钱当回事啊!
怔愣过后,许多人看着李牧的目光,完全是看着一个挥金如土的纨绔子弟一样。
孙行土的名声也不好,虽然同属纨绔行列,但却也没有做过千金买雁的荒唐事。此时,他看向李牧的目光,也如同看着傻子一般。
“哈哈,既然李兄如此喜欢,那我就只能割爱了。这两头雁黄金一千两,一文钱也不能少哦!”孙行土哈哈大笑。
谁说我是金陵第一纨绔?现在这名,恐怕得易主了啊!哈哈!
李牧拱拱手,说道:“多谢了,钱不会少你的,明日就让人亲自送到府上!”
说完,跳下了舞台,向着两头大雁走去。
众人不知道他千金买雁到底有什么目的,都跟随而来。
李牧来到两头雁之前,蹲下身,沉默片刻,然后找了一根木棍,在旁边的松土地上,刨了一个土坑,然后,小心翼翼的将两头大雁的尸体收敛到土坑内,垒土成坟。
他竟然……把这两头大雁埋葬了!
对于他的举动,众人先是不解,但渐渐的,便有人明白过来。敢情是他被这两头大雁的爱情故事感动了,愿意千金买雁,为它们掘坟安葬。
李牧找了一块木板当墓碑,转头对身后的人道:“哪位兄弟帮我拿些笔墨过来?”
身后的人愕然,但很快有人反应过来,知道李牧是打算写个墓碑或者墓志铭之类,立时便有人转身跑到舞台拿来了笔墨。
李牧在墓前竖了一块木板当墓碑,然后拿起毛笔蘸满了墨,写下“雁丘”二字!
他没有练习过毛笔书法,写得歪歪斜斜,自然不是很好看,但并没有人笑话他。
写完墓碑后,他又拿过一张纸,找了一块略为平整的石头铺开,沉默片刻,再次书写起来——
“问世间,情为何物?
直教生死相许。
天南地北双飞客,
老翅几回寒暑。
欢乐趣,离别苦,
就中更有痴儿女。
君应有语,
渺万里层云,
千山暮雪,
只影向谁去?”
李牧作词,笔走龙蛇,一气呵成,很快,便将一首词的上阕写完!
他写一句,后面便有人轻声跟着读一句。
当他写完“直教生死相许时”,后面跟读的众人,脸色均变得默然,肃然起敬。
开篇直接发问“情为何物”,再以一个“直教生死相许”来回答,直抒胸怀,震撼人心人眼前一亮,对这只殉情的大雁充满无比赞美。
接下来“天南地北双飞客,老翅几回寒暑……”写出大雁相依为命相濡以沫的感人生活情景,为后面爱侣死去后,另一只大雁不愿“只影向谁去”而殉情,留下了铺垫。
简单的上阕,便塑造出一对忠于爱情的大雁,生死相许不愿苟活的艺术形象。
结合先前所见之景,廖廖数十字,在众人心目中谱写出一曲凄婉缠绵,且感人至深的爱情悲歌!
写完上阕,整个会场鸦雀无声,众人都陷入了无限深思,再想到大雁殉情之景,不少习惯伤春悲秋的深闺女子,也默默的抹去止不住的眼泪。
李牧沉默,似乎在想词的下阕。
无数人期待的看着他,没有人催促。
他们知道,这首词必将传诵千古。而他们,正见证着这首词的诞生!
李牧再次蘸墨,大笔挥舞:
“横汾路,寂寞当年箫鼓。
荒烟依旧平楚。
招魂楚些何嗟及,
山鬼暗啼风雨。
天也妒,未信与,
莺儿燕子俱黄土。
千秋万古,为留待骚人,
狂歌痛饮,
来访雁丘处。”
词成,笔落!
他的如蚯蚓乱爬,如瞳矇学子拿笔涂鸦,以书法艺术的眼光来看,简直就是糟糕透顶。
但是,这首词所表达的意蕴,却让人深思,久久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