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悠远的心
申明:本书由。 ()
第一章 荒山夜影
海石市是典型的北方城市,冬天冻死,夏天热死。现在刚刚五月天,老天爷却已经很久没有赏脸下雨了,大太阳比三伏天还要凶猛,空气好像被挤干了最后一份水汽。
自打改革开放,海石市几乎是三天一小变,五天一大变,经济的迅速崛起给原本破旧凋败的街道注入了新的生活元素,现代化的生活方式渐渐改变了人们古旧的思维。IT精英作为新时代新工作的象征为人们所熟知,各种各样的新名词也让人们对自己所居住的世界的看法逐渐发生变化。
但不管世道怎么发展,不少原始的职业还是在现代化的社会中留了下来,并以其独特的方式影响着时间的进程。比如人们所熟知的农业和赌博业——最古老的两大职业,再比如,隐藏在茫茫人流中的一双双饥饿的眼睛。
盗匪也算是古老的职业,伴随着人类历史的脉搏传承千年。同样是用自己的双手劳动养活自己,只不过,为人所不齿就是了。
古今中外,那些成功的盗贼总是如影随形般的跟在历史的长河中,他们似乎无处不在。就算是在神话传说中的其他世界,也总是有扮演盗贼的角色存在。
云松是海石市南城几百个盗匪中的一员,这年头富人不多见,装自己有钱的真不少,云松这几年摸爬滚打虽说没发大财,但小财发了好几笔,渐渐的混成了南城盗匪中有头有脸的人物,南城不少刚刚上道的小子都管他叫大哥,也是因为这个原因,云松渐渐的远离了第一线,开始收小弟,当上了个顽主。
到了月底交房租水电费的时候,云松照例大模大样的敲开几个小弟的家门,说要“借”点儿钱,一人百八十就行,反正他们大多数人都跟自己一样一个人吃饱了全家不饿,云松盘算着收到钱交了房租水电费就去夜总会叫个小姐什么的。
可今天他运气不大好,一连敲开三家都没收到钱,那群熊孩子一个个都跟死了爹娘似的,左推右推,眼见日上三竿,云松肚子有点儿饿了,也懒得跟自己那一帮混蛋小弟计较,心想大不了老子自己动手,先填饱肚子交上票子再回来跟你们计较,于是,他随便找了辆满员的公交车上去。
这辆车往哪开不重要,重要的是坐车的人,云松特意挨近那些三四十岁的中年妇女,因为以他的经验,这些人都得负责一家人的饮食采购,搞不好也向自己一样要交水电费什么的,身上一定有钱。而且还有一点,三四十岁的中年妇女们堆在一起就喜欢一起聊一些很三八的东西,完全失去警惕,方便下手。
“嘿,大妈,对不住!”车转弯的时候,云松有意的往一个画着浓妆的大妈身上蹭了一下,在这瞬间闪电般的掏出刀片,割开她的口袋底层,一个土黄色的钱包掉了出来,云松左手一伸,把钱包收在手中,迅速放在衣袋里,这一切,没有被任何人发觉。
那个大妈打量了云松一会儿,露出鄙夷的神色,嘴里念念叨叨的说了些什么,大意是现在的小痞子什么的,云松只是一笑,反正钱到手了。
“反正好不容易出一次门,多干几票,就当庆祝我云松重出江湖好了!”
云松盯上了一个高挑个的女生。
那是个长得很淑女的女孩儿,十八九岁的年纪,背着一个鼓囔囔的很普通的女士包,画着淡妆,装着一身很淑女的淡黄色连衣裙,乍一看并没有什么吸引人的地方,如果说有什么特别的,就是她那一头几乎接到小腿的乌黑长发——现在的女生很少有人留这种头发了。
现在的女生,十个里面有八个都是大款,而且这女生身上有一种很自然的高雅气质,一看就是很有教养的名门子弟,只不过名门子弟为什么会挤公交车?
干,考虑这个干什么?
云松很娴熟的贴了上去,不过这一次他竟然有一丝微微的紧张。
干,今天怎么了,紧张什么?
云松没有在意,他很熟练的掏出刀片,在女孩背包上轻轻割了一下,那个刀片很锋利,瞬间就在包上造出了一个大口子,一个钱包漏了出来,云松收起刀子,用一个小镊子轻轻把钱包拉出来,收进口袋。
为什么今天这么紧张?难道是太久没有实战了?货已经到手,云松就等着公交车到站,本来还可以多干几笔不过一种可怕的危机感却猛地涌上心头。丢了钱包的长发女生似乎还没有发觉,甚至还对着云松笑了笑,那种恬静而淑女的笑容看的云松有点头皮发麻,车刚一停下,他像一个刚刚出道的笨贼一样跳下车,一路绝尘,冲到了附近的一条小巷子里。
“额,我这是怎么了?”云松摇摇头,伸手去掏口袋,谁知在这个地方居然有人突然开口说话。
“阿弥陀你佛,施主,你有血光之灾啊!”
这怎么会有和尚?云松愕然回首,眼前出现的不是想象中的和尚,而是一个……一个背着一打盗版光盘的小贩!
“施主,吾乃夹龙山飞龙洞志刚大师,想和您结个善缘,我看您印堂发青,近日必有血光之灾。这样吧,我这有一枚药丸,专治不孕不育……不不不,专门驱鬼避邪,您带在身上一定可以逢凶化吉……”
云松啐了口痰,一把抓住那个所谓志刚大师的衣领,很轻易的就把他提了起来,骂道:“你这个臭……臭贩子,连头都没剃也敢装和尚,和尚有卖黄碟的?活得不耐烦了,快给我滚!”
“细力少少,细力少少,大家都是出来混的,混口饭吃,哈哈,我的黄碟很不错,专治该举不举、举而不挺、挺而不坚、坚而不久、久而不射等生理心理……”
云松再也不愿听这个家伙胡说,把他狠狠摔在地上,头也不回地走了。他没注意,那个自称志刚大师的家伙在地上弹了一下之后,离奇地消失了。
云松找了个死胡同,一头扎进去,看看四下无人,才舒了口气
干,今天怎么搞的,这么老觉得自己撞了鬼似的?
一说鬼,云松顿时觉得四周鬼气弥漫,他定了定神,从口袋里掏出了自己的战利品——一个印着SD娃娃的钱包。云松哆嗦着打开钱包,一打红彤彤的纸票子安静的躺在里面,只不过——“这……这是什么!!”
不是人民币,钱包里整整齐齐码放着一打……冥钞!
冥钞上的阎王爷的冷笑和钱包上印着的SD娃娃那一对眼影极重的大眼交相辉映,云松一时间感到大脑里一片空白。更令云松绝望的是,自己费了大半天力气从大妈身上偷来的那个土黄色的钱包以及自己身上的零钱、钥匙甚至钥匙扣上的玩偶都一起不翼而飞。
开玩笑,强盗遇上贼爷爷,老子纵横海石市小20年,还从没被人偷过,今天重出江湖第一战居然输了个血本无归,传出去自己真是不用在南城混了。
郁闷的云松找了一家相熟的夜总会,先赊下账,随便找了几杯便宜白酒就往肚子里灌。他已经想破头了,但还是没理清头绪,真不明白自己到底是在什么时候中招。
嫌疑最大的肯定是那个不是所谓的卖黄碟臭和尚,天知道那个一没剃头二没穿袈裟就敢冒充和尚的家伙是吃什么长大的,这个世界也未免太疯狂了吧?其次,那个高挑个的女生也很可疑,这么高贵的女生怎么会往自己的钱包里装冥钞?
越想越气,云松喝着喝着就有点儿头晕。几个画着浓妆的舞厅小姐很不识趣地走上来,云松不耐烦的挥挥手,把她们赶走,这是,一种很强烈的恶心感涌了上来,他三步并作两步冲出去,对着一辆不知道是谁停在那里的车一阵狂吐,几乎把胃给翻过来。直到吐到实在没什么可吐了他依旧干呕了很久才停下来,他抹抹嘴,站起来摇晃的往外走。夏风凉飕飕的,吹在脸上很有醒酒的效果,但云松依然觉得脑子要炸开似的嗡嗡响,胸口也闷得很,走几步就停一下。
“干!妈的,今天这是怎么了?”以前云松可是好酒量,虽然不敢说去挑战什么纪录,但最起码不会被这几瓶弄得连站都站不稳。
云松坐在一边的马路牙子上,掏出刚刚从夜总会顺来的一包三五,这才想起来自己没弄到打火机。
唉,人生混到这种样子真是比踩狗屎还倒霉,得刚快找个澡堂子好好洗洗澡除除晦气。
云松正想着去哪洗澡,突然眼前一晃,一个熟悉的人影在他眼前经过:那是个高挑个的女孩儿,一头乌黑的长发自然地贴在背上,像一个高贵的贵族女孩儿应该做的那样,在昏黄的路灯下慢悠悠的挪动着步子,从云松身边经过。她没注意到云松的存在,径直走进了远处的黑暗之中……那个方向,是城外。
云松愣了将近十秒钟才理清了大脑中混乱的思路——是那个在公交车上见过的女孩儿!
眼见女孩儿的身影逐渐消失在慢慢夜色中,云松当机立断:跟上!
以他的经验,良家女子绝对不会在深更半夜独身一人往城外走。那里荒凉极了,除了烂尾楼就是无业游民临时搭建的窝棚,再往外一点儿就是一座荒山,晚上连半点儿照明都没有,所以,深更半夜往那走的,一定有不得不去的理由!
靠,白天揣着一包冥钞坐公车,晚上有往这么黑的地方跑,十有八九是干见不得人的事情。这时候云松也顾不上头昏脑热,他倒要看看,这个摆了他一道的女生到底是干什么的。
也许是喝多了的缘故,无论云松怎么使劲,女孩儿都能将他远远的甩在后面。
四周的景色已经完全被黑暗所吞没,没有了路灯,夜晚露出了它真正的峥嵘颜色,无边无际的冷清一点点震颤着这个苍茫的大地。白天,人类以为自己统治了这个世界,可如果在晚上眺望远方,那种无力感依旧是难以消除。人类制造了电灯,跟黑暗之神争夺领地,但人类始终不能驱散黑暗神明的绝对力量。
老了,太长时间不活动了就是不行。云松这样想着,他已经不知道自己跑了多远,总之两腿开始不听使唤,他索性躺倒在地上,大口大口喘着粗气。不过,等眼睛渐渐适应了黑暗的环境,他才发现自己竟然跑到了一个不该去的地方——城外的荒山!
妈的,老子跑得很快啊。荒山跟城里最少有10里地的距离,这么说不是自己太慢是那个女生跑得太快!!呃,她是不是人啊。夜晚的荒山,是所有小说里妖怪的集散地,最少也有个梅超风之类的半妖怪,碰上善解人意的妖狐美女还好,要是碰上修炼了几千年的黑山老妖……死了都不知道怎么去给阎王爷说啊。
云松正准备跑路时,老天仿佛为了证明孤魂野鬼的存在,一种不应该在这种时候出现的声音在毫无征兆的情况下响起。
这个声音——萨克斯名曲《昨日重现》啊!
《昨日重现》是非常著名的乐曲,即使是云松这种不学无数的大老粗也颇知其名,高档次的酒吧里经常有艺人用萨克斯演奏这种乐曲。云松听过好多次,他不是那些完全不知所谓的地痞流氓,听到这种舒缓的音乐也会引起些淡淡的忧伤。而且,这位演奏者的演奏水平非凡,每一个音符就像是一杯淡淡的苦酒,敲打在云松的心理,一下勾起了云松最难忘的记忆。
小时候不听话打碎别人家的玻璃窗、把前排女生的马尾辫剪断、毕业的时候和最好的朋友一起痛哭流涕……多少美好的童年回忆随着轻柔舒缓的乐曲一一涌上心头,演奏者似乎故意放慢了节拍,让乐曲变得更像是一首婉转的抒情诗,直到一曲终了,云松还沉浸在美好的童年记忆里难以自拔。但是……如果这是在酒吧里,喝着红酒,躺在沙发上自然是再好不过,但问题是……
开玩笑,有谁会在野地里演奏这种曲子?
云松越来越觉得这里有点儿邪门——就算这是幻觉,他也不想在这里呆下去了。
尽管这座山不高,但山上黑的伸手不见五指,要是一脚踩空了从山坡上滑下去至少也要摔成个残疾人,云松摸着黑,格外小心的寻找下山的路。
天哪,你说早知道这样干什么发神经跟着那个邪门的女生上山,不知不觉之间竟然迷了路,要是在这山上过一夜,非得精神崩溃不可!嗯,等等,这里的景色有点儿眼熟,这里好像是……墓地!
说这里是墓地其实是给自己壮胆了,这地方撑死就算是个坟场,以前战场上的士兵死了就被拖到这里集中摆放,大大小小的坟包不负责任地排列着,完全没有正规烈士陵园里庄严肃穆的气氛,几棵半死不活的柳树很应景的站在周围,摆出一副最适合让人心脏病突发的造型。下山的路是找对了,不过这条路一定要经过这片乱葬岗,否则只好再转回山上另找一条路。
云松求神拜佛祷告了许久,给自己壮壮胆,刚下定决心要从这片坟场穿过,他的耳朵又捕捉到了一个不应该属于这里的声音——好像是有人在说话。
如果说刚才在山腰听见的萨克斯声可以勉强解释为是一个不得志的演奏家或一个心理变态的演奏家在夜里寻找灵感,可是在坟地里听到有人在聊天!镇定镇定,十有八九是来拜祭先人的,再不成就是来盗墓的。
可再仔细想想,这两条都不成立,这是名副其实的乱葬岗,连个墓碑都没有,再说愿意来拜祭先人的怎么会让自己的先人长眠在这种地方;至于盗墓就更加不可能,这些坟包搞不好连铜板都挖不出来。
那么,还剩下一种可能……见鬼了!
传说孤魂野鬼喜欢在深夜的时候出来聚会什么的,云松根本不信这玩意,但人类对黑暗的自然恐惧还是让他出了一身冷汗,他慢慢爬到一棵松树背后,慢慢探出头来,借着月光,他隐约看到两条鬼影竖在那里,再一看不要紧,幸好他一下捂住了自己的嘴,否则他一定会用尽力气叫出来。
那个身穿淡黄色连衣裙、头发很长的女孩儿,正站在那里,跟另一个影子说话。
“嗯,也就是说,小刃,你有线索了?”
“没错,至少有一点头绪了。”
也许是距离太远的原因,那个长发女生的声音相当的飘忽,就像是从另一个世界传来的那样,而另一个声音是一个男生发出的,虽说不上刚劲有力,但是语气相当的坦然和坚定。
“那么,小刃,你知道东西在什么地方吗?”
“嘿,叁姐把我当成什么人了,天界这么多能人都没有找到,申某这点儿微末的本事……嘿嘿,就不丢人了。不过我可以担保东西就在这个城市的某个角落,挖地三尺也要找出来……”
云松对这两个人(或者是野鬼)的对话毫无兴趣,他的心脏在胸腔里撞个不停,这两个人再不走,他就要突发心脏病倒下了。云松在心里无数次大骂这两个人不是东西,真恨不得冲出去把这两人胖揍一顿,不过他终究是没这个胆量。(废话,人家在墓地里面不改色的聊天难道还比不上你一个缩头缩脑的小混混)
“唔,那不就好了,小刃你为什么不赶快动手呢?”
“嘿嘿,叁姐寒碜我呢,本来以申某的功力,把这座城市翻过来也不是难事,可觊觎宝贝的人太多,申某运气不好,竟然遇上了梦游路的人,嘿嘿,几下子没讨好,只好请叁姐来帮忙了。”
“梦游路?他们也出手了,你确定?”
女孩儿的声音突然变得有些紧张,云松从树后面伸出头,看见那个自称申某的男子坐在一个奇大无比的坟包上,正给女孩儿看什么东西。
“果然……梦游路的苏南也出手了……”
“如果只是苏二爷还能勉强对付,可叁姐也清楚,如果梦游路老大亲自出手——当然,以叁姐的本事自然不用怕,可申某人本领不济,只好请叁姐帮忙。”
二人的对话听得云松如坠云雾之中,如果不是亲眼看到,他还真以为这是在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