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灵疯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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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灵疯暴- 第9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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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萨拉突然张口冲着丁凡的鼻尖恶意的呼了口气。

    丁凡嗅到了淡淡的焦糖和坚果的味道,他的舌尖不由分说舔了那片嘴唇一下。丝丝缕缕的甜味和柔软滑顺的唇瓣一起瞬间占据了丁凡的全部感官,他实在控制不住嘶哑的低哼了一声:……好美味!

    粗糙又滑溜的舌尖在萨拉的嘴唇上一触即分,湿润的水渍立即在她嘴唇的表层熏染开来,还有一股十分清爽的男子口气轻轻的呼到萨拉的嗅觉里。这股味道似乎有点仿似麻醉剂,因为萨拉感觉到了全身的软麻,嘴唇上的凉意无一刻不在提醒着面前男子的强大存在感。

    感觉不赖,所以萨拉马上现学现用,对着丁凡的宜吻型嘴唇也这样如法炮制。连着吮吸了好几下。

    细微的电流在四片嘴唇之间流淌,呼出的气体飞入对方的唇齿之间,四目相对加深了嘴唇上酥软的感觉。

    两个人的距离极其的近,近到可以数清楚对方有几根睫毛,近到小小的影子在对方眼帘扑闪之间可以清晰的看见。由于距离的原因,感官被增大,触觉和嗅觉一马当先占据了主要。

    皮肤和皮肤的热度,粗糙的舌尖与舌尖的追逐,手指在对方身上x感的摸索,衣料在寂静中窸窸窣窣的摩擦声……

    一下子便吻嘴唇的男人,通常对爱侣从一而终,不会见异思迁,与他们拍拖,可谓一百个放心。视觉效果对男人很重要。与他接吻时,直视他一会儿,看到对方的情y被唤醒的样子,然后,舔下口唇,再去吻他……

    这样做的直接效果就是一波凶猛的吮吸,而后是略带吞噬的咀嚼——丁凡恨不能把萨拉的舌头吞吃入腹,他最直接的反应就是上身越来越向萨拉倾斜,直到把萨拉用力抵在汽车座椅上不能后退为止。

    而萨拉觉得自己好像吃到了一开始不起眼但后劲十足的糖果,越是啜着丁凡的嘴唇,就越有一种醉酒般的感觉涌入心灵。她情不自禁的收了收胳膊,好让丁凡的唇舌能更近一点、 近一点……

    作为一种爱情或者*的表达,亲吻表现为两人嘴唇与嘴唇的接触,通常会更加强烈,并且持续更长的时间。热情的情侣或配偶可能会吮吸彼此的嘴唇,或者将舌头放到对方的嘴里。带有性意味的亲吻可以是一个人亲吻另一个人身体的各个部位,在浪漫和性感的亲吻中,身体感觉是最重要的。 男人爱上一个女人的时候,他最想的事情,是吻他心爱的女子,品尝她的动人滋味。 女人爱上一个男人的时候,她最渴望的,是心爱的男人的热吻,那份甜蜜让她心醉。 亲吻会让双方心跳加速,促进血液循环,对双方的身体有莫大好处, 亲吻会让双方倍感亲密,会围,会在不觉间陶醉其间,如梦似幻。 没有什么吻比细腻的法式热吻更能点燃激晴的了。法式热吻,是灵魂之吻,是深情之吻,是舌头和舌头的接触之吻。你的嘴唇一定要轻轻分开,舌头做好探入的准备。好,机会来了,让我们试着亲亲,你要很自然地轻微仰起头以免碰到鼻子。 轻柔的、自发的,无比优雅,去亲吻对方。在你捕捉到对方的舌头时。会立刻变得强烈起来。试着每次亲吻都持续三分钟,然后逐步加长到持续一小时的不断亲吻,让舌头舞弄着,挑动着,深深探入爱人的灵魂深处。一个热情似火的连续亲吻永远不能以唐突的方式结束--终场的吻总是轻而又轻的。 法国作家科莱特(1873~1954)的小说《亲爱的》中找到一些火热的篇章,对法式热吻的结果作了精确的描述: 她的吻竟是这样的!他们眩晕,他们迷醉,他们听不到任何声音,他们停止呼吸般,颤抖着。好像刚刚打完了一架。她再次站起来面对着他。而他却深陷在椅子中无法动弹。她喘息着奚落着他。“嗯?……嗯?”她等待着他的攻击,相反,他伸出自己的骼膊,张开他无助而漂亮的手。头向后倾斜着,好像已经饱受打击,她看到他睫毛下面闪烁的泪光。他胡言乱语,说着一些含糊不清的话--全然成了*的奴隶--她能从这些话中听到自己的名字--“亲爱的”--“我要你”--情感的风暴在亲吻的袭击中苏醒,这不是偶然的,深深的接吻激起了情侣间动物一样的渴望,如此强烈的情感,几乎就是一种本能的行为。 亲吻中的最高境界——甘泉之吻: 利用两唇相接时,以舌将自己的唾液渡入对方口中。并吸食对方的唾液。潮润的舌头互相挤压着,纵控有度,能不断让你有新的感受。这个吻带着你翱翔,翱翔到无垠的宇宙,翱翔到不可知的*高峰。在这种境界中。唇、嘴和舌头都变成了爱的使者。适用于两情相悦且身体健康的爱侣,会觉入口之唾液为琼浆玉液般,世间独此有之。 女人只有爱上一个一个男人的时候,才接受男人的亲吻。否则,她宁可献出身体,也不愿意献出吻。 男人对漂亮的女人,都有一亲芳泽的冲动。但,只有真正爱上一个女人的时候,才会对接吻这件事情乐此不疲。否则,如果只对她有*,他对亲吻对方本身就不会有太大兴趣。 亲吻本身美好还有一个必不可少的前提,那就是男女双方的口气必须清新。 无论男女,长期抽烟,喝酒,嘴里就会有一股烟臭和酒臭,让人闻着就恶心,更别提亲了。 长期作息不规律,长期熬夜,夜生活过多,会导致内分泌失调,口气也会十分难闻。 体弱多病,长期不锻炼,会使得肠胃功能不好,口气相应的也不好。 盖博和费雯丽在《乱世佳人》中那*的一吻,曾经迷倒了多少痴男怨女。 盖博到是甘之如饴,但费雯丽简直是在地狱。 盖博是好莱坞出了名的臭嘴,长期放荡的生活导致他嘴的气味让一般人闻之披靡。 要不说看事物不能看表面,为费雯丽的专业精神致敬。 这吻的感觉实在是天差地别。 感觉好的吻会让男女双方更加迷恋彼此,感觉不好的吻会让男女双方在潜意识里对另外的一方产生排斥情绪。 小小的吻,却包含了太多的内容。

    丁凡脸上的表情有点苦乐难辨,比起初吻的时候萨拉那种类似小兽般的撕咬,现在这样熟练的动作毫无疑问已经是巨大的进步。

    可是伴随着彼此“技术上”的进步,新的麻烦又来了——他越来越容易动情,迷醉的电流在他的身体里和灵魂中流窜,往往会令他有一种不知今昔何昔的失重感。这直接导致了丁凡的失控,等他发现自己的异样的时候,气喘吁吁的萨拉已经抓住了他不安分的手。

    “这里不可以……捏,”萨拉抽着气,急促的低声说,“它俩不是馒头,你这样捏会爆的!”

    丁凡注目她良久,这才缓缓的把不知何时潜入萨拉两只雪峰的手撤出来——这是一项艰难的任务,丁凡手上每一个细胞都在叫嚣对那软绵绵柔 韧 韧之处的恋恋不舍。

    “不好意思,我失态了,”丁凡沙哑的说道,困难的动了动自己的双腿。

    萨拉看了看他的手,又看了看他面色潮红的俊脸,扬了扬眉什么也没说。

    其实这种舌头和舌头之间的摩擦运动,滋味还算不赖,但是萨拉认为自己已经有点依恋这种快乐了,这样不好,会影响她心灵的独立性和韧性。所以尽管丁凡看起来比她还沉迷,萨拉依然坚决的推开了他。

    “我的学生已经来了,看。”萨拉随手往车外一指。趁机正正自己的脸色。

    丁凡木然的转头顺着她的手指拷过去,过了足足有一分钟,一个菜鸟心灵传输者的身影才从某一个树林中窜出来。

    是风丁丁。

    飓风中的山林环绕着宽阔平坦的高速公路这一条高速公路设有高尔夫球场所兴建,受到速公路的尽头是旅游风景区的停车场,空荡荡的停车场里停着一辆高大威猛的牧马人。在牧马人的驾驶座和副驾驶座上分别坐着一男一女,两个人这个时候都同时向着某一片树林的边缘看去。

    风丁丁,艰难地扯掉挂在自己的鞋子和裤子上的荆棘,一面铺洒着自己头上落下的枯黄的叶子,蹦跳着,把脚上的烂泥甩掉。然后三步两步走到了牧马人的车门跟前。

    “导师。”风丁喘着气对坐在副驾驶座上面色桃红的女子说道。“我来了,是第一个吗?”

    沙拉扬了扬眉,懒懒的点了点头,而后向着车子的后座一指。

    这是让自己坐车过去吗?是。应该是吧!风丁丁略微一迟疑,就走到后座打开车门坐了进去,头顶上枯黄的碎枝烂叶,还有脚上挂着的泥,就踏进了一尘不染的牧马人车内。

    丁凡自始至终没有在发出一声,通过这一段空当,他急需运气把自己的身体平静下来。

    “其他的人离我也不太远应该一会儿就能到。”风丁丁做好了之后,舔了舔自己因为急行军而干枯的嘴唇,继续对自己的老师说。“我一开始是使用心灵传输来着,不过快接近目标的时候也就是快接近这个停车场的时候,不知道为什么无论我怎么努力?身体也无法控制,我好像又成为了平凡人一样没有使用瞬间移动只能凭借自己的双腿走上来了……”

    少了抬起一只手打断了,他接下来要说的焦虑。萨拉的意思是风丁丁经历的太少了,待会儿让他吃点东西喝点水,他就会明白自己为什么不能再继续使用瞬间移动了——身体缺乏糖分和能量的补充了嘛。

    丁凡看了一眼无所谓的坐在副驾驶座上的萨拉发现这个女孩子正在,漫不经心地观赏外面的景色,所以他也十分乖巧得没有从车子里拿出压缩饼干递给后座上那个可怜的男孩。后座上坐着的那一位男生,嗓音听起来十分沙哑,而且从后视镜里看过去,他身上无一处不是十分狼狈。

    看来是被折腾的够呛啊!凡微微地笑了笑,然后继续陷入沉默。

    才坐了不到十分钟,咋啦突然问身边的驾驶座上的司机:“有水吗?我渴了,。”

    丁凡侧过身去从挨着他膝盖的工具箱中拿出了一瓶纯净水,并且,十分机灵的胃咋啦拧开了水瓶的盖子,甚至还殷勤地把水瓶递到了萨拉的嘴边,却被沙拉老实不客气的夺走了,这瓶水,咕咚咕咚地尽情畅饮起来。

    坐在后座上的男生,听见了前作水流的声音和老师的吞咽声,那种焦渴的感觉,更加清晰了,于是疯叮叮,情不自禁的低声喊道:“大师……”

    咋啦喝了个够,然后把瓶子弄好了以后再回工具箱里,继续面无表情的关上窗外的风景,根本就没有接收到后座上那一位求助的信号。

    丁凡同情地从后视镜里看着后座上,挫败的叹着气的风丁丁,低声地侧过脸去说道:“严师出高徒,严一点,是为你们好……”

    严家出好儿,严师出高徒

    “养不教,父之过;教不严,师之惰”“严家出好儿,严师出高徒”,历为千古不刊的良言隽语。“孟母三迁”“曾子煎猪”“陶母骂子”“腹黄享杀子”,诸葛亮、包拯“训子”,无不成为严于教子的佳话。将门教子更为严酷,岳飞之子岳云,身经百战屡建奇功,可其父亲始终只让其当“末将”,且稍忤军纪,轻则军杖及身,重则辕门问斩;南朝刘裕,做了皇帝,展览自己“微时耕具”,令儿孙时常参观;朱元璋夺得江山后。命画匠画出当年浴血奋战的场面教育子孙,还令儿子们下乡锻炼,“经历田野,固道途之险易,以知鞍马勤劳;观小民之生业,知衣食之艰难。”并规定,出城稍远,则十分之七路乘马,十分之三路步行,不准坐轿。孟子给人的形象是自尊而凛然不可犯。有时不免令人望而生畏。这一点。从师生关系上可以看出。在学生面前,他更多地呈现出严师的形象。

    一次,孟子的学生乐正子到齐国,因为没有马上安顿好。未能当天去看孟子。第二天乐正子去见孟子时,孟子很不高兴,劈头就说:“你也想到来看我吗?”乐正子感到语气不对,也不知怎么回事,忙问:“老师为什么说这样的话?”孟子并不直接回答,转而问道:“你到齐国几天了?”乐正子老老实实地答道:“昨天已到。”孟子听后便极为不快地说:“既如此,那么我刚才说那样的话又有什么可怪?”乐正子这才明白孟子生气的原因是自己抵达齐国后没有立即去看望他,于是赶紧解释,昨天没有及时到老师那里。是因为住所尚未落实好。孟子一点也没有放松,继续责问:“你难道听说过,一定要住所找好了才来求见长辈吗?”乐正子只好向孟子认错。在这段对话中,孟子的态度始终咄咄逼人,从中我们不难看到。他对师道尊严的维护,显然压倒了对学生的宽厚和关心。确实,就人格形象而言,孟子可敬的一面似乎超过了可亲的一面。

    孟子在对待不同观点时,常常火药味很浓,其论战的态度往往妨碍了彼此的理解与沟通;好辩表现在政治生活中,很容易变成强词夺理。在燕国是否可伐这一问题上,孟子之辩,便有这种意味。齐国大臣沈同曾私下问孟子:“燕国内乱,是否可以讨伐?”孟子回答:“可以。”原因是燕国之君子哙不该随便把君位让给燕国之相子之。后来齐国果真讨伐燕国。当时有人问孟子:“先生曾劝齐国伐燕国,是否有这回事?”孟子答道:“并无此事,当初沈同问我:‘燕国可以征讨齐国吗?’我回答:‘可以。’如果他再问我:‘谁可以伐燕国?’我就将回答:‘只有代表天意的人才可以伐燕国。’既如此,怎么能说我劝齐伐燕?”这种辩解在逻辑上固然无懈可击,但却很难使人心悦诚服,它使孟子的哲学家形象同时又带上了某种辩士的风格。

    纪昌学射箭

    甘蝇是古时候的一位射箭能手。他只要一拉弓射箭,将箭射向野兽,野兽就应声而倒;将箭射向天空飞翔着的飞鸟,飞鸟就会顷刻间从空中坠落下来。只要看到过甘蝇射箭的人,没有哪一个不称赞他是射箭能手,真是箭无虚发,百发百中。甘蝇的学生叫飞卫,他跟着甘蝇学射箭非常刻苦,几年以后,飞卫射箭的本领赶上了他的老师甘蝇,真是名师出高徒。后来,又有一个名叫纪昌的人,来拜飞卫为师,跟着飞卫学射箭。

    飞卫收下纪昌作徒弟后,对纪昌学习射箭可真叫严啦!刚开始学射箭时,飞卫对纪昌说:「你是真的要跟我学射箭吗?要知道不下苦工夫是学不到真本领的。」纪昌表示:只要能学会射箭,我不怕吃苦,愿听老师指教。于是,飞卫很严肃地对纪昌说:「你要先学会不眨眼,做到了不眨眼后才可以谈得上学射箭。」

    纪昌为了学会射箭,回到家里,仰面躺在他妻子的织布机下面,两眼一眨不眨地直盯着他妻子织布时不停地踩动着的踏脚板。天天如此,月月如此,心里想着飞卫老师对他的要求和自己向飞卫表示过的决心。要想学到真功夫,成为一名箭无虚发的神箭手,就要坚持不懈地刻苦练习。这样坚持练了两年,从不间断;即使锥子的尖端刺到了眼眶边,他的双眼也一眨不眨。纪昌于是整理行装,离别妻子到飞卫那里去了。飞卫听完纪昌的汇报后却对纪昌说:「还没有学到家哩。要学好射箭,你还必须练好眼力才行,要练到看小的东西像看到大的一样,看隐约模糊的东西像明显的东西一样。你还要继续练,练到了那个时候,你再来告诉我。」

    纪昌又一次回到家里,选一根最细的牦牛尾巴上的毛,一端系上一个小虱子,另一端悬挂在自家的窗口上,两眼注视着吊在窗口牦牛毛下端的小虱子。看着。看着,目不转睛地看着。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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