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宝大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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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宝大师- 第29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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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我们去哪儿玩?”

    李逸想了半天,阳南虽然有很多地方在他看来也还不错,但那是掺杂了家乡的感情在里边,对于从小就生长在美丽的杭城的陆凝霜来说,应该是没有太大的吸引力。

    “有了,我带你到我小时候生活过的地方看看去!”

    “好啊,在哪里?”

    “山里!”

    李逸父母之前工作的企业是一家兵工厂。因为历史的原因,这些兵工厂都建在深山里。

    上世纪末期,因为国际政治形势和国内经济形势的变化,很多兵工厂都进行了军转民的改造,厂址也陆续从深山搬到了附近的城市市区。

    李逸他们厂搬的比较晚,而且因为资金问题,是在他上初中之后才陆陆续续的搬到了阳南市,因此他的童年,是在大山里度过的,勉强也能算是一个大山里走出来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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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百一十五章 种太岁() 
李逸要去的老厂区,说是在大山里,其实距离阳南并不算远,不过一个小时的车程而已。

    “我记得我们小时候写作文,一写就是伏牛山脉杏花山麓,我们浩浩荡荡的出发了……其实那时候最好玩,因为大家都在一个封闭的环境里,你左右都是和你差不多的人,身份、地位、收入等等,可是搬出来这十几年,一切全变了……”

    李逸有些感慨,他想起了自己,如果没有鉴灵牌,他现在会在干什么?

    看了一眼身边的佳人,又看了一眼远远坠在后边的红尘,他微微摇头,不管干什么,最少有一点很清楚,那就是,绝对不可能有现在这一切!

    “这个地方,我小时候曾经捡到过化石。对,当时认为是化石,就是石头上有一个虫子的印记……还有这里,当时觉得好神奇啊,融雪石,一块落雪即融的石板,我们还专门写过作文……现在想想,这下边多半是管道井……”

    李逸沿着山路一路追寻着儿时的足迹,他并没有发觉,因为鉴灵牌的存在,因为这将近一年的神奇经历,他多了很多他这个年纪不应该有的回忆和感想。

    “我有一种感觉……”

    陆凝霜嫣然一笑,挽住了李逸的胳膊。

    “感觉你就像是个老头子,带着自己的小孙子,然后一路走一路回忆……”

    “哈哈,然后这个小孙子理解不能,就觉得爷爷好厉害的样子?”

    “嗯,就是这个感觉!”

    “哈哈!走,我们不爬山了,去水库看看,裸泳去!”

    “呸!说不了三句话就原形毕露,坏死了!”

    沿着山路转了一圈,又跑到水库看了看,李逸领着陆凝霜来到了街上。

    “当时,这里只有一条街,每两天有一次集市,现在,我完全不认识了……”

    “嗯,这里好热闹……”

    陆凝霜好奇的打量着街道两边的那些摊位,时近中午,可因为今天正好是赶集的日子,山里又比较凉快,所以人还是很多。

    这里卖什么的都有,按照种类分成了不同的街道。让陆凝霜格外好奇的是,卖菜的那条街上,没有一个固定的摊位,都是在街边随便铺一块塑料布,然后将菜堆上去,就直接开卖。

    “咦?那是山上采的蘑菇吗?”

    李逸顺着她的手指,一眼就看到了街边的那个摊位,一张灰色的塑料布上,摆着一小堆被人挑剩下的野蘑菇,旁边,还放着两块暗紫色,扇形的无柄灵芝。

    “嗯,可惜都卖完了,剩下差不多都是碎的了。”

    陆凝霜点点头,又指着那两个灵芝问道:

    “那个是灵芝吗?”

    “是,不过没什么用,我小时候山上很多树上都有。”

    陆凝霜走到摊位前蹲下,轻轻的翻动了一下剩下的蘑菇,

    “应该还能挑出来一些,要不我们买点回去吧,好多年没有吃过新鲜的野蘑菇了。”

    她既然想买,李逸自无不可,也就在她身边蹲了下来。

    “姑娘,本来要卖10块钱一斤的,这剩下的你要是能全拿走,我给你算3块!”

    说着,老板拿起一片贝壳大小的碎蘑菇片,

    “像这种,就是因为蘑菇太大,来的路上颠的很,烂了,但其实还能吃。”

    李逸看了一眼面上摆着的几个还算完整的野蘑菇,点点头,一块拿上就一块拿上,省的翻来捡去还没地儿洗手去。

    那老板一看他点头,高兴的将灵芝拿过,然后将塑料布一兜,放在秤上一称,

    “5斤半,算你15块钱!”

    “不可能!老板,你在这里边埋石头了吧?”

    李逸接过塑料布颠了颠,还真的有这么重,可这不过是一小堆碎蘑菇,就算是喷了水,应该也不会超过3斤才对。

    “你看,秤没错,那边还有公平秤,你们不信过去称称,少一两我不要钱!”

    “没事,老乡也不容易,反正又没多少钱。”

    陆凝霜直接掏了15块钱递给老板,

    “不知道阿姨做饭没有,要是没做,我们现在回去来得及吗?”

    李逸一看陆凝霜这么馋野蘑菇,不由笑着点了一下她的小鼻子,

    “那还不简单,我们家晓露有命令,做了也要重做!”

    给老妈打了个电话,得知老人家正要准备做饭,李逸连忙说了一声,招呼红尘上车,一路绝尘而去。

    50分钟后,三人就赶到了家中,将蘑菇拿到厨房一打开,李妈就轻咦一声,从里边捡出来了一个白乎乎的大家伙,

    “这是什么?”

    陆凝霜不由一愣,只见这个东西大约手臂粗细,二十厘米长短,浑身雪白,一端还顶着一个蘑菇一样的小伞盖,看起来一副憨态可鞠的模样。她用手指碰了碰,感觉肉呼呼的,嫩的仿佛能渗出水来。

    凑近闻了闻,也不知道是不是被埋在蘑菇堆里的缘故,这东西还有一种淡淡的菌类的香味,不由龇了龇牙,那老板真不老实,怪不得要让他们一下全买走!

    “小逸,过来看看你们买的是什么东西。”

    李逸应声走进厨房,随即惊奇的咦了一声,从老妈手上接过那个有点像是萝卜一样的软趴趴的东西,直接开启了鉴灵牌。

    一股微弱的凉气流过,鉴灵牌给出了鉴定结论,50年生,肉胶质太岁!

    李逸眉头微微一挑,居然又是一株有凉气的植物,而且还是罕见的太岁!

    太岁,又名肉灵芝,传说就是秦始皇苦苦找寻的长生不老之药。在李时珍的《本草纲目》中有记载,属于“菜”部“芝”类,可食用、入药,被奉为“本经上品”,功效为“久食,轻身不老,延年神仙”。

    现代科学家认为太岁是一种大型粘菌复合体,是自然界中非植物、非动物和非菌类的第四种生命形式。

    研究表明,太岁确实能起到许多专门药物起不到的作用,比如它能调节人体免疫力,调节体液酸碱度,延缓细胞衰老,滋容养颜,还能的抑制肿瘤的扩散,消肿散结,明显缓解化疗后的毒副作用等等,是一种相当神奇、相当珍贵的东西。

    “这就是太岁?”

    陆凝霜好奇的从李逸手里拿过这个软乎乎的好像是一根肉柱子一样的东西,那种奇怪的触感让她打了个寒战。

    李逸点点头,端着手机,缓缓念道:

    “《山海经》中,太岁也被称为‘视肉’、‘聚肉’、‘肉芝’,据记载,‘视肉’最早是作为古代帝王生前喜欢食用的物品出现在古帝陵前的。具有‘食之尽,寻复更生如故’,‘食一片复一片’的特点,也就是说,吃一片,它自己可以再次生长。”

    他龇了龇牙,以前没在意,现在看来,这说的分明就是他那根万年何首乌嘛!难道,是太岁化妆的?

    “咦?岛青市这个三十多斤重的太岁卖了50万,可惜我们这个有点小,只有两三斤。”

    这会儿陆凝霜也将太岁放下,掏出了手机,而且和以前发现珍稀玩意一样,上来就先关心价格。

    “这是太岁?你们犯太岁了?赶快拿去扔了,犯太岁可不得了!”

    李妈一听儿子居然买回来了一尊太岁,也不管它值不值钱了,找了个塑料袋装起就要让李逸把它给扔了!

    “妈,两回事!你说的那个太岁是道教的年神,掌管人们一年的祸福,主宰全年运程,那都是编出来的,这个可不一样,是《本草纲目》里都有记载的好东西!”

    李逸将手机递给老妈,那上边,有太岁的详细介绍。

    “防止肠胃损伤,增强免疫力,抑制肿瘤……好东西啊……”

    李妈拿着手机看了一阵,忽然语出惊人:

    “你们说这东西是该炖了吃还是炒了吃?”

    “这上边说的好像是泡水喝吧……”

    “哎哎,这还是活的啊,你们不会真的要把它给吃了吧?”

    一听这娘俩居然讨论起怎么吃太岁这个问题,陆凝霜急了,这么珍贵的东西,当然是先养着……等养大了再吃!

    李逸哈哈笑了两声,别说这东西里边还含有凉气,就算是没有凉气,一株完好无损的活太岁也很珍贵,他怎么可能会随便就拿来吃了呢?

    “这东西也不知道要怎么养,万一死了岂不是可惜了。”

    李逸点点头,点开网页乱看了一阵,忽然笑道:

    “有了,太岁分纤维状太岁和肉胶质太岁两种,纤维质太岁产于大山,无弹性,近灵芝;肉胶质太岁产自大地,有弹性,有肉质纹理。这么说,我们只需要买个大花盆,把它埋土里应该就没事了。”

    饭桌上,太岁成了李逸一家议论的焦点,一吃完饭,红尘就开车出去转了一圈,回来的时候,拉回来了三袋子肥土和一个足足有半人高的大缸!

    折腾了一会儿,几个人把太岁埋到了土里,李逸想了想,将老爸老妈储存的喂鱼的何首乌水浇了一点进去,这两个东西,应该不会犯冲吧?

    “就这么埋了?不用露个头吗?”

    陆凝霜看着一缸的黑土,总觉得有点不妥。

    “应该不用吧?它要是觉得不爽,自己长出来就是……”

    正说话间,李逸的电话忽然响了,一接通,光明有点郑重的声音传了过来,

    “他们找我了。”(。)

第五百一十六章 文殊师利菩萨() 
沟通了几句,李逸搞明白了光明的意思,刚才,分局里那个帮他的副局长给了他一个电话和人名,希望他和对方沟通一下。而那个电话,正好就是昨天那个豪客留在店里的电话!

    “你跟他约时间吧,走之前通知我一声,我安排个人和你一起去。”

    挂断电话,李逸看到陆凝霜已经将刚刚全部埋到土里的太岁提了一点出来,让它的小伞盖露在了外边。

    “李逸,你说这土这么黑,它不会慢慢长着长着也变黑了吧?”

    “不会,出污泥而不染!”

    “那你说如果晒不着太阳,没有光合作用,它会不会死?”

    “不会,如果它能进行光合作用,那个小帽子早就是绿色的了!”

    “……”

    陆凝霜白了他一眼,正准备继续刁难,忽然听到一阵噗啦噗啦振翅的声音,然后就看到小鹦鹉在绕着鸟架乱飞,没两下,就将自己缠在了鸟架上,倒吊着,急的嘎嘎乱叫,中间还夹杂着几声清晰的“讨厌”!

    李逸摇摇头,小家伙现在的居住环境也得到了改善,已经被从笼子里放出来,住到了鸟架上。只不过它好像很不习惯脚上拴着的链子,不但经常用嘴去啄,而且几乎每天还都要将自己弄成倒吊的模样挂上一会儿。

    看到它挣脱不得,李逸走过去,小心的握住它的身体,几下就将它解救出来,然后开启了鉴灵牌。果然,一股微薄的凉气又从他身体里倒灌到了小鹦鹉的体内,然后他就看到这家伙好像是吸食了大。烟一样,美滋滋的躺在他的手上,浑身放松,连眼睛都闭上了!

    将小家伙晃醒,正准备将它放到鸟架上,忽然,小家伙咕噜咕噜的叫了两声,然后用嘴啄了啄脚上的链子,一双大眼睛眨也不眨的盯着李逸,眼神中流露出一丝哀求的表情。

    我去!一只鹦鹉居然能够表达这么复杂的情感!而且还表达的让他看懂了!

    李逸甚觉不可思议的用手拉了拉链子,然后看了一眼小鹦鹉。

    顿时,小家伙头点的和啄米的小鸡一样,一边点,还一边嘎嘎叫着用翅膀在他手上蹭来蹭去!

    “小金刚怎么了?”

    因为这一阵子一直没顾上管小家伙,所以也没有给它起名字,不过因为它本身就是金刚鹦鹉,所以陆凝霜一直叫它小金刚。

    “小家伙让我把链子给它去了。”

    “有这么神奇?它怎么弄的?”

    “你看!”

    李逸晃了晃正在蹭他的小家伙,等到它看着他的时候,就用手轻轻的拉了拉链子,然后小家伙果然又开始点头蹭翅膀!

    “哎呦,我们家小金刚比你都聪明!”

    陆凝霜立即喜笑颜开的从李逸手上将小金刚抢了过去,这边李逸则黑了脸,有你这么比喻的吗?

    逗弄了一会鹦鹉,陆凝霜找李逸商量,

    “要不,把链子给它去了试试?”

    李逸点点头,就凭这家伙能吸收凉气,就不是一只普通的小鸟,放了试试看能做到什么程度,不行再拴起来就是。

    “好了,躺好别动,姐姐现在给你把链子去了,你可要乖呦,不能到处乱飞,不准欺负小金鱼,不能乱吃东西,还有最关键的是不能随地大小便……”

    李逸一头的黑线,他现在算是明白了,为什么总有人会抱着小狗心肝宝贝儿子闺女的乱叫了,这儿还有一个要当鹦鹉姐姐的呢!你说这么多,它听得懂吗?

    陆凝霜一边念叨着一边将小鹦鹉脚上的链子解掉,然后说道:

    “来,小家伙,叫声姐姐来听听。”

    小金刚刚获自由,哪里还顾得上听她说什么?只见它欢快的叫了一声,脚爪在陆凝霜掌心用力一蹬,就满屋子乱飞起来。

    “哎呦,鹦鹉跑了,快抓住它,可别把床弄脏了!”

    小金刚转眼间就飞离了陆凝霜的视线,然后厨房就传出了李妈的惊呼。

    “妈,没事,让它飞飞,应该不会搞破坏。”

    李逸对小家伙很有信心,以前他逛花鸟市场的时候也用鉴灵牌辨认过不少花鸟鱼虫甚至包括小狗狗,可是没有一个像小家伙一样,能从他这儿吸收凉气。

    “什么不会搞破坏,你过来看看,看看这菜叶子被它祸害的!”

    李逸和陆凝霜连忙跑到厨房,一看,好嘛,小家伙站在案板上,脚爪抓着一棵小白菜,啄两口,扭头看一眼李妈,啄两口,再扭头看上一眼……

    “嘿,这防我跟防贼似的!还让它飞飞,你们看看,那盆青菜!”

    李逸看了一眼案板上老妈刚刚洗好在晾的青菜,果然被小家伙搞得乱起八糟,不由嘿嘿笑了两声,将小鹦鹉抓在手里,带离了厨房。

    “小家伙还没有名字,让我想想……脚链去了,能够自由飞翔了……让它飞飞……不如就叫它菲菲吧!哎呀,这名字是个女孩的名字,可我们家小金刚是个男孩子,那该叫什么好呢?”

    陆凝霜歪着头想了一阵,还是没有想好该给小鹦鹉起个什么名字。

    “这家伙羽毛这么红,像是红色的叶片,干脆就叫红叶吧!”

    “红叶也像是女孩的名字啊,而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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