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孙成田自八岁就离开了皇宫,跟随齐国着名的云中侠郑盃学习武功,世人都以为,那个床上的药罐子是公孙成田,却不知真正的公孙成田竟是一代名侠的高徒。
公孙成田满十五岁的时候,郑盃给了他一张三国地图,五百两银子,要他利用三到五年的时间,走遍三国,通过游历增长见识,磨砺性情,为日后能有所作为打下坚实的基础。
随着年龄的增长,公孙成田渐渐体会出师傅的良苦用心,对三国的国事也日益关注起来。
公孙成田在上京已经住了一个月之久,皆因他在越国的时候偶尔听到关于楚国的情况,因而产生了极大的兴趣。
三国现在虽然有强有弱,但只要维持现状,至少还能保证三国的平衡。倘若楚国发生变故,越国就会一家独大,届时,齐国危矣。
九岁的时候,师傅给他捕来一只小鹰,他用了将近两年的时间,才把铁布尔训练成一只举世无双的雄鹰,它不仅会狩猎,还可以远涉千里送信。
这两年,他每三个月就会写一封信给父皇,把自己的见闻和想法写下来呈给父皇,父皇对他非常满意,等到游历完三国,他就可以回到齐国,以真实的身份出现在世人面前。
父皇在他来上京之前,给他回了一封信,希望他在上京多住一段时间,观察一下上京真实的情况,对于楚国的疑虑,父子想到一块去了。
于是,他租下了这个院子,昼伏夜出,出入皇宫,大臣们的宅院,探取情报,最让他疑心的就是刚刚返回上京的燕长卿。
燕长卿身边的男宠诺敏,是最令他怀疑而又查不出身份的人。
可是,他今天却做了一件蠢事,把费娇娇掳了来,直觉告诉他,费娇娇是一个大麻烦。
原本只是逗逗她,却不知为何真的把她掳来了,费娇娇好像真的不愿意嫁给燕长卿,而他的出现,似乎成全了费娇娇的想法。
他已经去过一次费娇娇的闺房,诺敏的点穴手法,七分伤人,三分伤己。他有能力给费娇娇解穴,却没有动手。
他要等着诺敏的出现,或许,那个时候,能看出一点端倪。
诺敏很狡猾,也很毒辣,功夫之高,超出他的想象,这个人,为何甘心做燕长卿的男宠?他是越人无疑,进一步,更详细的身份,却始终无从查起。
公孙成田摘下了蒙面布,费娇娇像被电击一样,怔怔的看着公孙成田,泪盈于睫,再也移不开视线。
她知道为何见到公孙成田会有熟悉的感觉了,公孙成田的相貌,就是表哥的翻版。
浓黑的剑眉、坚毅的脸庞、高挺的鼻梁、犀利黝深,慑人心神的灰绿色眼眸,闪烁着优雅的光华,健硕的身材,莹润的小麦肤色,以及身上流露出的冰寒冷酷,更衬出他高贵威严的迫人气势,这种人,是天生的王者。
唯一不同的,就是他身上还有未脱的稚气,少了一份表哥所具有的沉着冷静。
她曾经说过,如果有来世,她一定会爱上他。
所以,他来这里了吗?
“喂,费娇娇,你别吓我,你真傻了,别哭,我最怕……不是,我最讨厌女人哭了,再哭我可要像燕长卿一样打你了。”
公孙成田游历两年间,谨遵师命,严格自律,从未近过女色,所以,他真的不知道该如何应对费娇娇。
之前对费娇娇的恫吓,完全是色厉内荏的纸老虎罢了。
哭够了,费娇娇笑了,怎么可能,只是人有相似罢了,她只有十五岁,公孙成田已经十七岁,自己只是太需要一个真正的心灵寄托罢了。
费娇娇坐在椅子上,挥手道:“公孙成田,我饿了,你去买吃的。还有,你得给我找一个藏身的地方,说不定我爹爹他们已经派人来找我。”
公孙成田点点头,应该差不多了。下意识的揉揉肚子,折腾了一晚上,他早就饿了。
这个女人就是怪,说哭就哭,说笑就笑,变脸的速度,比老天爷还迅速。
“书房里有个暗门,你随我来。”公孙成田觉得自己真是被费娇娇蛊惑了,连个拒绝的话都说不出来,这也太不像他的风格了。
费娇娇随他进了书房,公孙成田来到书架前,不知在哪儿按了一下,书柜便转了半个弯,露出一个内室。
“费娇娇,你想吃什么?”
“我要喝蟹肉粥,再来两笼素包子,两个素菜。你到棋盘西街的醉霞楼去买。”
公孙成田差点把自己的舌头咬掉,为何多一句嘴问她吃什么?买回来什么吃什么不就得了,是不是上辈子欠了这个女人什么,以致让自己在她面前失去了思考的能力。
公孙成田换了一身衣服,锁好院门来到街上。
一切,都如他和费娇娇预料的那样,街上的气氛非常紧张,到处都可见到捕快和皇家禁卫军盘查行人。
因为三国现在处于和平状态,所以,三国的京都常见外国人,所以,公孙成田的相貌,并不十分引人注目。
他现在的装扮,就是一个来上京做生意的行脚商。
公孙成田一直在暗中观察,那些捕快和皇家禁卫军只对一些身形较胖的人感兴趣,像他这样的人,根本不予理会。
公孙成田知道,费娇娇身后有一个庞大的家族,和金阳长公主站在同一个阵营,所以,费娇娇的失踪,出动皇家禁卫军,不足为奇。
只是,这排场未免太大了,费娇娇,到底在这里面扮演的是何种角色呢?她真的有这么重要吗?
或许,今天晚上应该去会会那个燕长卿。
费娇娇丢了,他应该很高兴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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汗!今天好像没有人投票,评价,不好看吗?希望亲们能提出自己的意见和看法。
第二十一回 反差
或许是因为公孙成田和表哥长得太像了,潜意识里,费娇娇对他有一种莫名的亲近感,就好像和费东河在一起的时候那种从不设防的恣意任性,异曲同工。
明明知道他们不是一国人,明明知道他来上京肯定目的不纯,费娇娇却无法在他面前掩藏自己的真面目。
公孙成田也是大跌眼镜,他甚至想带走费娇娇了,单凭费娇娇做出的一日三餐,足以让他终生难忘了。
费娇娇,是一个娇而不奢的女子,而且,很有思想,独立性极强,在她的面前,自己永远是甘拜下风的那一个。
除了每天去买菜买米,公孙成田便再也肯不出门了,有官差来敲门,费娇娇就藏起来,官差一走,他就和费娇娇下棋聊天。
费娇娇的棋艺,他自愧弗如,一个大男人,让五个子还输得一塌糊涂,实在令他很恼火。
她的棋艺,和她的外表,实在是反差巨大。下棋的时候,费娇娇稳健持重,精于算计,布局巧妙,每一步都是深思熟虑,步步为营。
而且,费娇娇每天花样频出,短短七天,他还学会了一种从未见过的军棋,虽然棋子都是他用匕首削出来的,非常粗糙,但一点也不影响他的好奇心和好胜心。
这种军棋,更像是两军对垒时的战略布局,日后如果有机会带兵打仗,他或者可以从中得到一些启发和灵感。
最初,他连续两个晚上去了公主府和费家,公主府和费家都是彻夜未眠,费文仲夫妻长吁短叹,泪水涟涟,公主也是眉头深锁,辗转反侧。只有燕长卿和诺敏,对此无动于衷,甚至,有那么一丝不能表露在公主面前的兴奋。
现在整个上京乱哄哄的,都在议论这件事,上京各个城门口更是查得厉害,可惜,费娇娇就像人间蒸发了一样,杳无踪迹。
他现在对费娇娇彻底改观,很有礼貌,很尊重的称呼她的名字,费娇娇盯着他发愣的时候,他也不会恼火。
“费娇娇,明天就是第八天了,告诉我,你是怎么想的?”
“过了八天,就过了婚期,我就不用嫁给燕长卿了,而且,失踪数日,对于一个待嫁的女子,是最大的耻辱,所以,以后不会有人娶我了,这一生,我自由了。”费娇娇毫不隐讳的说出了自己的心思。
“你……你就是为了不嫁人?”公孙成田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这个费娇娇,果然异于常人。
只是,这一次费娇娇失算了,因为他潜进公主府的时候,亲耳听到那母子的对话,只要找到费娇娇,马上成亲。
“是,因为我这人有洁癖,不愿与别人共用一样东西。”
“可男人不是东西。”
“你总算说对了一句话,正因为男人不是东西,所以,我决定独身一辈子。”费娇娇笑得甚是开心。
公孙成田挥挥拳头,哼!又被这个女人绕进去了。
“或者,你跟我走吧,和我一起去游历,等玩够了,就带你回齐国,怎样?”
费娇娇摇摇头,不怎么样,她在这里还有家人,父母,哥哥和弟弟,她无法割舍。上一世没有得到的亲情,今生,她得到了双份。
须臾,她正色道:“公孙成田,我再重申一遍,我对你不隐瞒,不设防,是因为你长得很像我一个故人,他对我的好,就是再有一世,我也不会忘记。但我们毕竟是两国人,而你又是高贵的皇子,说不定哪一天就是齐国的国君,所以,我不会跟你走。明天之后,我们就是路人,永远不见的路人。”
公孙成田有些失落的看着费娇娇,明明自己比她还大两岁,可是,在费娇娇面前,他总是表现的很幼稚,还……很听话。如同费娇娇对自己的评价:外强中干的纸老虎。
相处七天,只有她失神凝望自己的时候,才会看到她眼底那一闪而逝的温情,大多时候,尤其是下棋的时候,他会不自觉的把她当作一个男人,一个智慧老练,心思缜密,头脑冷静,杀伐果断的真男人。
“费娇娇,我都已经发了毒誓,你怎么还不相信我呢?我保证,在人前绝对不认识你,如果违背誓言,天诛地灭!”
公孙成田不想和她成为路人,学武的这些年,他没有一个真正的朋友,以后回了皇宫,也不会有真正的朋友,所以,他不想失去费娇娇这个朋友,在他心里,的确是把费娇娇当作朋友看的。
“费娇娇,不然我留在你的身边做侍卫好不好?”
“那可不行,你的外貌太显眼,一看就知道不是楚人。”
“我可以易容,我会易容术。”
“你太高了。”
公孙成田如此卑微的想留下,费娇娇居然不领情,他终于怒了,咬牙切齿的说道:“费娇娇,如果你不同意,我就直接把你掳到齐国去,让你再也见不到爹娘!”
费娇娇站起身,冷冷一笑,围着公孙成田转了一圈,沉声道:“公孙成田,你以为我看不出你葫芦里卖的什么药,你认为我会为了你,把自己和家人置于险境吗?”
公孙成田脸一红,费娇娇果然厉害,看出了他的心思。
“我只是想和你做朋友,费娇娇,你别多想,如果你是在不同意,那就算了,反正我在上京的日子也不短了,是时候离开了。”
“那好,明天你多买一些肉回来,我多做几个菜,算是为你饯行。等你走了,我再回家。”
公孙成田哑口无言,费娇娇根本不给他任何机会。
良久,他艰难的开口,“费娇娇,我不会伤害你,就算有一天,我们两国打起仗来,也不会伤害你,我真的只是把你当做朋友,前几天我对你说过一次了,你是我十七年中惟一一个可以讲真话的朋友。
我会走,只是要过几天,我养的那只鹰,快回来了,我要在这里等着它。”
言尽于此,如果再苦苦相逼,说不定就会适得其反,所以,费娇娇没有再反对,场面有些尴尬,室内一片安静。
公孙成田首先开口打破了沉默,“费娇娇,我今天晚上再去一趟公主府,以后的事情,我可能就帮不上你了。”
“公孙成田,谢谢你。”
“嗬,你也会对我谢谢,我还真有点不习惯呢。这是我的玉佩,如果有一天,你在楚国混不下去了,可以凭着这块玉佩到齐国来找我,我一定会帮助你的。”
费娇娇接过玉佩,道声谢谢之后,拿在手中仔细把玩起来。
“公孙成田,你可真是大方,羊脂白玉,恐怕只有在皇家才能看得到。”公孙成田给她的玉佩,是一块雕工精美的麒麟羊脂白玉,这是公孙成田身份的象征。这种玉乃是玉中极品,世所罕见,它温润坚密、莹透纯净、洁白无瑕、如同凝脂,故名羊脂玉。
“但是,我可没有这么贵重的东西还礼。”
费娇娇一向喜欢收藏玉器,两世加起来也不曾看过这么好的玉佩,简直是爱不释手。
“没关系,你喜欢就好,等以后我回了齐国,给你多找一些这东西派人给你送来。”
“那倒不用,有这一个,我已经很知足。”费娇娇看重的是玉的本质,完全忽略了这块玉隐含的意义。
公孙成田见她喜欢,也全然忘了刚才的不快。
“费娇娇,你去做饭吧,晚上我还要去公主府。”
费娇娇应了一声,收起玉佩,去厨房做饭。
咣咣咣,门外传来官差的砸门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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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孙成田拔剑出鞘:打劫,打劫!票也行,收藏也好,评论也可!哈哈哈。。。。
第二十二回 骗子
公孙成田一边应声,一边拖延着时间。
外边的官差好像有些不耐烦了,开始用脚踹门,公孙成田已经粘好了胡子,换上了衣服,自认房间内没有破绽可寻,这才磨磨蹭蹭地开了门,一边开门一边打着哈欠。
官差进来,二话不说,就往屋里闯。
公孙成田佯作战战兢兢的样子,点头哈腰的问官差到底怎么了。
“有人说你这里藏了人犯!看样子,你不像是我们楚人,哪里来的?”
公孙成田很识相的一边回话一边塞给问话的官差一小锭银子,官差不动声色的揣在怀里,脚下的步子却没停。
公孙成田的大脑飞速的转动着,这些人,为何直接闯进来,难道他们发现了什么?
官差在各个房间搜了一遍,跟领头的禀报,没有发现可疑的人。
公孙成田心中冷笑,这些官差,真是酒囊饭袋,他们,只不过是打着搜捕的名义,赚些外快罢了。
“一群废物,你们在门口看着他。”
这个声音,恍若景天霹雳,震得公孙成田差点晕过去。
公孙成田觉得脊背都是僵硬的,身子转动不了了,燕长卿,他低估了燕长卿。
看着燕长卿进了书房,公孙成田猛醒,此时不走,更待何时。
只见他足尖轻点,嗖的一声,跃上了屋顶,蹿房越脊,几个纵身,已经不见了人影。
官差大骇,大喊着抓人,燕长卿一番呵斥之后,他们才安静下来。
“你们到院门外侯着。”
众人关上院门,燕长卿再次走进书房,在房中转了一圈,沉声道:“肥女,是你自己出来,还是我进去拉你出来呢?”
费娇娇认定他只是虚张声势,并不见得会找到机关,屏住呼吸,大气也不敢出,只盼着燕长卿找不到她自动放弃。
费娇娇错估了形势,不过盏茶时间,机关缓缓打开,一个修长挺拔的身影,遮住了光线,出现在费娇娇面前。
燕长卿随手关上机关,环顾了一下这个小暗间,似笑非笑的走到费娇娇面前,“肥女,为了不嫁给我,你还真是煞费心机。”
“我是被别人掳来的,不是自己要来的。”
“这么说,你是愿意嫁给我了?”
“我现在不能嫁给你了,我失踪这么多天,名誉被毁,哪里还有资格嫁给你。”
燕长卿的笑容更加阴森,猛地撸起费娇娇的袖子,唇角扬起一个完美的弧度,点点头,“你的守宫砂还在。”
费娇娇早就忘记了守宫砂的事情,那是长公主在燕长卿去做质子前派人给她点上的,及至燕长卿撸起袖子的时候,方才醒悟,自己犯了一个多么严重的错误。
燕长卿一把抓起费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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