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子译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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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子译注- 第2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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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则得之,不思则不得
  【原文】
  公都子问曰:“钧①是人也,或为大人,或为小人,何也?”
  孟子曰:“从其大体为大人,从其小体为小人。”
  曰:“钧是人也,或从其大体,或从其小体,何也?”
  曰:“耳目之官不思,而蔽于物。物交物,则引之而已矣。心之官则思,思则得之,不思则不得也。此天之所与我②者。先拉乎其大者,则其小者弗能夺也。此为大人而已矣。”
  【注释】
  ①钧:同“均”。②我:泛指人类。
  【译文】
  公都子问道:“同样是人,有的成为君子,有的成为小人,这是为什么呢?”
  孟子说:“注重身体重要部分的成为君子,注重身体次要部分的成为小人。”
  公都子说:“同样是人,有的人注重身体重要部分,有的人注重身体次要部分,这又是为什么呢?”
  孟子说:“眼睛耳朵这类器官不会思考,所以被外物所蒙蔽,一与外物相接触,便容易被引入迷途。心这个器官则有思考的能力,一思考就会有所得,不思考就得不到。这是上天特意赋予我们人类的。所以,首先把心这个身体的重要部分树立起来,其它次要部分就不会被引入迷途。这样便可以成为君子了。”
  【读解】
  这一章正好可以作为上一章的补充。上一章是从否定的方面达了“养小失大”的害处,这一章则从正面来说怎样树立“大”的问题。而且,所谓“大”“小”也很清楚了;“心”是体之大者,也是体之贵者;其它器官如眼睛、耳朵等都只是体之小者,体之贱者。所以要树立心的统帅作用,只要心的统帅作用树立起来,其它感官也就不会被外物所蒙蔽而误入歧途了。
  单就本章内容来看,其中最突出的仍然是对心的重视,所谓“心之官则思”成为了后世的名言,“思则得之,不思则不得”更是强调了思考对人的重要性。联系到本篇所记载孟子对于人与动物区别的一系列论述来看,这里所说的“此天之所与我者”实际上正是用“心之官则思”这一人类所独有的特点来划分人与动物协限,弘扬心灵的思考对于人类的重要意义。
  本章另一点值得重视的是心与耳目等感官的关系问题。耳目等感官由于不会思考,所以容易为外物所蒙蔽,心由于会思考,所以不容易为外物所蒙蔽。(当然,“思则得之”,思考了就会这样;“不思则不得”,如果你不思考,心也只是一种摆设,不起作用。)所以,只要“先立乎其大者”,把心树立起来了,“则其小者不能夺也”,其它次要的部分,比如耳目等感官就不会被外物所夺,所蒙蔽了。我们看到,这实际上已接触到所谓感觉与理解、感性认识与理性认识的问题,我们在前面曾经说过,孟子的整个学说,具有非常浓厚了心理学色彩。所以,他虽然不可能提出感觉与理解、感性认识与理性认识这些现代性的概念,但他对它们的实质有所把握则是完全有可能的。
  至于他把“心”作为思考的器官,而没有发现“大脑”这个新大陆,则是传统性的认识局限,不是他个人所能超载的了。事实上,作为传统性的习惯,我们今天在语言运用中也仍然把“心”作为思想器官的代名词,又何况在两千多年前的孟子时代呢? 
“天爵”与“人爵”
  【原文】
  孟子曰:‘有天爵者,有人爵者。仁义忠信,乐善不倦,此天爵也;公卿大夫,此人爵也。古之人修其天爵,而人爵从之。今之人修其天爵,以要①人爵,既得人爵,而弃其天爵,则惑之甚者也,终亦必亡而已矣。”
  【注释】
  ①要(yao):即“邀”,求取,追求。
  【译文】
  孟子说:“有天赐的爵位,有人授的爵位。仁义忠信,不厌倦地乐于行善,这是天赐的爵位;公卿大夫,这是人授的爵位。古代的。人修养天赐的爵位,水到渠成地获得人授的爵位。现在的人修养天赐的爵位,其目的就在于得到人授的爵位;一旦得到人授的爵位,便抛弃了天赐的爵位。这可真是糊涂得很啊!最终连人授的爵位也必定会失去。”
  【读解】
  所谓“天赐”只是一种比拟性的说法,天爵实际上是精神的爵位,内在的爵位,无需谁来委任封赏,也无法世袭继承。人爵则是偏于物质的、外在的爵位,必须靠人委任或封赏或世袭。
  说穿了,天爵是精神贵族,人爵是社会贵族。
  时代发展到民主的今天,社会贵族(至少在名份上)已日趋消亡,而精神贵族(按照我们这里的特定含义,而不是通常的意义)却长存。
  回过头来说,孔、孟又何尝不是他们时代的精神贵族呢?
  “忠信仁义,乐善不倦。”
  这样的精神贵族,即使是在我们这个平民化的时代,是不是也多多益善呢? 
自尊自贵,才是真贵
  【原文】
  孟子曰:“欲贵者,人之同心也。人人有贵于己者,弗思耳。人之所贵者,非良贵也。赵孟①之所贵,赵孟能贱之。《诗》云:‘既醉以酒,既饱以德②。’而饱乎仁义也,所以不愿③人之膏粱④之味也;令闻广誉施于身,所以不愿人之文绣(5)也。”
  【注释】
  ①赵孟:春秋时晋国正卿赵盾,字孟。他的子孙如著名的赵文子赵武、赵简子赵鞅、赵襄子赵无恤等都因袭赵盾而称赵孟。这里以赵孟代指有权势的人物,不一定具体指哪一个。②既醉以酒,既饱以德:引自《诗经·大雅·既醉》。③愿:羡慕。④膏粱:肥肉叫膏;精细色白的小米叫粱,而不是指今日的高粱。⑤文绣:古代要有爵位的人才能穿有文绣的衣服。
  【译文】
  孟子说:“希望尊贵,这是人们的共同心理。不过,每个人自己其实都有可尊贵的东西,只不过平时没有去想到它罢了。别人所给与的尊贵,并不是真正的尊贵。赵孟使你尊贵,赵孟也同样可以使你下贱。《诗经》说:‘酒已经醉了,德已经饱了。’这是说仁义道德很充实,也就不羡慕别人的美味佳肴了;四方传播的好名声在我身上,也就不羡慕别人的绣花衣裳了。”
  【读解】
  “天上天下,唯我独尊。”
  佛主慈悲,一语道破天机,开悟众生。
  实际上,佛主所说,与孟子这里所说倒有了相通之处。
  自尊者人尊之,自贵者人贵之。相反,自经沟读,自惭形秽,妄自菲薄者人贱之。
  因此,人以自尊自责为贵,千万不要“抛却自家无尽藏,沿门持钵效贫儿。”用我们通俗的话来说,叫做“端着金饭碗讨。”
  要不端着金饭碗讨口,关键是要自己知道所端的是金饭碗,认识它的价值。要自尊自贵,关键是要知道自己有值得尊贵的东西,这就是孟子所说“人人有贵于己者”。从后文来看,这种己所贵,实际上就是仁义道德、令闻广誉,与之相对的,则是膏粱文绣,也就是金钱富贵。所以,在孟子看来,世上有两种尊贵的东西,一是外在的,即膏粱文绣,这是要靠别人给与的;二是内在的,即仁义道德,这是不靠别人给与而要靠自己良心发现,自己培育滋养的。前者并不是真正尊贵的东西,因为别人可以给与你也可以剥夺你;后者才是真正尊贵的,别人不可剥夺的。正如盂子引曾子所言:“彼以其富,我以吾仁;彼以其爵,我以吾义。吾何慊(少)乎哉?”(《孟子·公孙丑下》)这是自尊自责的典范。说到这里,实际上又回到上一章所讨论的“天爵”与“人爵”问题上去了。
  孟子的这些思想,对于我们今天文人们所提出的保持社会良心地位,“抵抗”金钱与物欲的诱惑,是不是有积极意义呢? 
杯水车薪,应怪自己
  【原文】
  孟子曰:“仁之胜不仁也.犹水胜火。今之为仁者,犹以一杯械一车薪之火也;不熄,则谓之水不胜火。此又与①于不仁之甚者也,亦终必亡而已矣。”
  【注释】
  ①与:助。
  【译文】
  孟子说:“仁胜过不仁,就像水可以灭火一样。但如今奉行仁道的人,就像用一杯水去灭一车柴草所燃烧的大火一样;灭不了,没说是水不能够灭火。这样的说法正好又大大助长了那些不仁之徒,结果连他们原本奉行的一点点仁道也必然会最终失去。”
  【读解】
  兵法说:“知已知彼,百战百胜。”
  杯水车薪,自然是无济于事。不审时度势,反省自己是否尽到了努力,而是自以为火不可灭,灰心丧气,放弃斗争。长他人志气,灭自己威风,这实际上是助纣为虐。
  所以,当不能取胜的时候,应自知努力不够而加强力量,改杯水车薪为桶水车薪、池水车薪,最好是再加上水龙和其它现代加灭火器。如此一来,莫说是车薪,就是你一屋子的薪所燃烧的熊熊烈火也照灭不误。
  不信,你拨119咨询去。 
大匠诲人,必以规矩
  【原文】
  孟子曰:“到之教人射,必志于彀①,学者亦必志于彀。大匠诲人必以规矩,学者亦必以规矩。”
  【注释】
  ①志:期望。彀(gou):拉满弓。
  【译文】
  孟子说:“界教人射箭,总是期望把弓拉满,学的人也总是期望把弓拉满。高明的工匠教人手艺必定依照一定的规矩,学的人也就必定依照一定的规矩。”
  【读解】
  这正是《离娄上》所说“离娄之明,公输子之巧,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师旷之聪,不以六律,不能正五音”的意思。
  没有规矩,不能成方圆。
  没有规矩,教师不能教,学生无法学。
  小至手工技巧,大至安邦定国,治理天下,凡事都有法则可依,有规律可循。
  因此,一定要顺其规律,不可停逆而行。如果悖逆而行,就会出现“上无道楼也,下无法守也,朝不信道,工不信度,君子犯义,小人犯刑,国之所存者幸也’(《离娄上》)那样的情况,天下大乱。所以,规矩绝不是小问题。大家都应该自觉遵守,从清洁卫生、交通规则等身边事做起。 
告子下
  本篇包括政治、战争、财政税收等多方面的治国问题,也包括教育、历史、个人修养等方面的内容。其中“生于忧患,死于安乐”是非常著名的一章。全篇原文共16章,本书选10章。
  怎样比较?
  【原文】
  任①人有问屋庐子②曰:“礼与食孰重?”
  曰:“礼重。”
  “色与礼孰重?”
  曰:“礼重。”
  曰:“以礼食,则饥而死;不以礼食,则得食,必以礼乎?亲迎(3),则不得得妻;不亲迎,则得妻,必亲迎乎?”
  屋庐子不能对,明日之邹以告孟子。
  孟子曰:“于答是也何有?不揣其本,而齐其末,方寸之木可使高于岑搂④。金重于羽者,岂谓一钩金(5)与一舆羽之谓哉?取食之重者与礼之轻者而比之,奚翅(6)食重?取色之重者与礼之轻者而比之,奚翅色重?往应之曰:‘紾(7)兄之臂而夺之食,则得食;不紾,则不得食,则将紾之乎?逾东家墙而搂其处子(8),则得妻;不搂,则不得妻,则将搂之乎?”’
  【注释】
  ①任:春秋时国名,故址在今山东济宁。②屋庐子:孟子的学生。③亲迎:古代婚姻制度,新郎亲迎新娘。这里代指按礼制娶亲。(4)岑楼:尖顶高楼。⑤钩:衣带钩。一钩金即一衣带钩那样一点点金。(6)翅:同“啻”,只,止,但。97)紾(zhen):扭转。(8)处子:处女。
  【译文】
  有个任国人问屋庐子说:“礼和食哪样重要?”屋庐子说:“礼重要。”那人问:“娶妻和礼哪样重要?”
  屋庐子说:“礼重要。”
  那人又问:“如果非要按照礼节才吃,就只有饿死;不按照礼节而吃,就可以得到吃的,那还是一定要按照礼节吗?如果非要按照‘亲迎’的礼节娶妻,就娶不到妻子;不按照‘亲迎’的礼节娶妻,就可以娶到妻子,那还是一定要‘亲迎’吗?”
  屋庐子不能回答,第二天就到邹国,把这话告诉了孟子。
  孟子说:“回答这个问题有什么困难呢?如果不比较基础的高低是否一致,只比较顶端,那么,一块一寸见方的木头可以使它高过尖顶高楼。我们说金属比羽毛重,难道是说一个衣带钩的金属比一车羽毛还重吗?拿吃的重要方面和礼的细节相比较,何止于吃的重要?拿娶妻的重要方面和礼的细节相比较,何止于娶妻重要?你去这样答复他:‘扭折哥哥的胳膊,抢夺他的食物,就可以得到吃的;不扭,便得不到吃的,那会去扭吗?爬过东边人家的墙壁去搂抱人家的处女,就可以得到妻子;不去搂抱,便得不到妻子,那会去搂抱吗?”’
  【读解】
  以诡辩对诡辩,以极端对极端。这是孟子在这里所采用论辩方法。
  任国人采取诡辩的方式,把食与色的问题推到极端的地步来和礼的细节相比较,提出哪个重要的问题,企图迫使孟子的学生屋庐子回答食、色比礼更重要。屋庐子当然不会这样回答,但由于他落入了对方的圈套而不能够跳出来,所以就只好语塞而求助于老师了。
  孟子一听就识破了对方的诡辩手段,并且生动而一针见血地指出:“不揣其本,而齐其末,方寸之木可使高于岑楼。”接着从金属与羽毛的比重问题过渡到分析任国人诡辩的症结所在。这实际上就是一个比较的方法问题。孟子的意思很明确,比较应该让以较的对象双方在同一水平线上,同一基准上,而不应该把一个对象推到极端来和另一个对象的细节相比较。这样比较出来的结果,当然是错误而荒谬的了。所以,孟子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教给学生以诡辩对诡辩的说法,从而战胜论辩的对方。
  所以,这一章内容固然也是孟子对礼的维护和捍卫,但对我们来说,更有启发意义的却是他作为一个智者的思维方式和论辩艺术。 
人皆可以为尧舜
  【原文】
  曹交①问曰:“人皆可以为尧舜,有诸?”
  孟子曰:“然。”
  “交闻文王十尺,汤九尺,今交九尺四寸以长,食粟而已,如何则可?”
  曰:“奚有于是?亦为之而已矣。有人于此,力不能胜一匹雏②,则为无力人矣;今日举百钧,则为有力人矣。然则举乌获③之任,是亦为乌获而已矣。夫人岂以不胜为患哉?弗为耳。徐行后长者谓之弟,疾行先长者谓之不弟。夫徐行者,岂人所不能哉?所不为也。尧舜之道,孝弟而已矣。子服尧之服,诵尧之言,行尧之行,是尧而已矣。子服桀之服,诵桀之言,行禁之行,是桀而已矣。”
  曰:“交得见于邹君,可以假馆④,愿留而受业于门。”
  曰:“夫道若大路然,岂难知哉?人病不求耳。子归而求之,有余师。”
  【注释】
  ①曹交:赵歧注认为是曹君的弟弟,名交。但孟子的时代曹国已亡,所以也不确切。②一匹雏:一只小鸡。③乌获:古代传说中的大力士.④假馆:借客舍,意为找一个住处。
  【译文】
  曹交问道:“人人都可以做尧舜,有这说法吗?”
  孟子说:“有。”
  曹交说:“我听说文王身高一丈,汤身高九尺,如今我身高九尺四寸多,却只会吃饭罢了,要怎样做才行呢?”孟子说:“这有什么关系呢?只要去做就行了。要是有人,自以为他连一只小鸡都提不起来,那他便是一个没有力气的人。如果有人说自己能够举起三千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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