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煜放开了他:“算你识相”
她拨弄人心的功力太深了,苏沫感觉自己挣脱不出,叹道:“那我们先说好了,当你男朋友是当白天男朋友呢,还是晚上男朋友?”
这句话林煜一想就通,舔着红唇说道:“晚上也可以,就看你敢不敢咯”
受不了!苏沫感觉受到了一万点伤害,如此剽悍的女人,他发现他拿她无可奈何。
林煜喝了一口咖啡,继续说道:“我事先说明,即使是当临时男朋友,你也绝对不能给我丢脸,要拿出万分本事,我那三个同学个个智商高,能力强,多才多艺,她们的男朋友也不差,所以,你要挺住,干得好,转为正式也不是不可能的”
这个苏沫略有了解,他是去年本科毕业,而林煜前年本科就读完了,现在她读的是研究生,今年是第二年,听说她们宿舍在复旦校园甚至网上都小有名气,号称男生心中最向往的女生宿舍,不但个个长的出众,又是个顶个的学霸,所以假期没有回家,一直留校。
“尽力而为咯”苏沫淡淡回道。
在与林大小姐签订了一系列不平等条约之后,苏沫脱身了。
晚上,夏晴弄来了高厚和叶华两位前辈的电话,苏沫一一打电话过去问候致谢,对这种德高望重的文坛前辈特别又是帮助自己的人,苏沫语气很尊敬。
高厚虽然头衔很多,特别他的文宗文位让很多人高山仰止,但他最喜欢别人看中他教书育人的身份,喜欢别人称他为教授,这老头子很健谈,硬是跟苏沫交流了关于射雕和神雕两本书的文学看法,要不是苏沫倒背如流,又能直接在脑海搜索前世的那些点评和赏析,还真应付不了这个博学的老学者,而到最后高厚也对这个谦逊有礼,博闻强识的晚辈赞誉有加,甚至说有意请苏沫北上京城,来京城大学开讲座,甚至授课。
苏沫就当他随口说说,含糊其辞的答应了。
一个多小时后,高厚意犹未尽的挂了电话,苏沫口干舌燥,看见时间有点晚,再打给叶华院长会不会失礼,但转念一想,要是他明天再打的话,叶华可能就会知道他打给高厚后隔了一晚才想起她会引起不快,所以喝了几口水,便又打给叶华。
电话接通后,苏沫不由打呼好险。
原来高厚跟叶华私交不错,甚至算是叶华的老师,这老头心好又藏不住话,刚跟苏沫通往电话,他就给叶华打电话说,苏沫可能要打电话给你致谢,我缠着苏沫小友聊了很久,你就悠着点,不要跟人家说太久,省得人家以为我们做前辈的都是废话太多。
这个消息是叶华亲口调侃似的跟苏沫说笑,苏沫闻言却暗惊,一来高厚心地很好,很是照顾晚辈,文坛这种人可不多了,而来幸亏他选择今晚打给叶华,不然明天有些难堪了。
而后,叶华果然没有跟苏沫聊太久,说了一些表扬鼓励的话,最后她还跟苏沫约稿。
苏沫欣然同意了。
最后,苏沫再跟小妹通了一下电话,便休息了,不然明天可受不了林煜大小姐的折腾。
第二天,苏沫整理好着装八点钟就出了门,开着车到进了复旦校园,这是昨天林煜要求的,他刚停好车下来,又有三辆车停过来,走下来三个帅气的男青年,手中还拿着鲜艳的花束,个个显得很精神。
可是苏沫一见,顿时暗叫一声坏了!他没有把林煜当做女朋友的意思,哪里想到给她买花?
这时,他们头顶的五楼处阳台探出一个女生的脑袋,笑道:“阿宽,你们来了,我们就好了!姐妹们,王子来咯,你们打扮好没有?”
靠,她们要下来了,苏沫灵机一动,跑到不远处的草地上,不知道捣鼓什么东西。
女人说的就来,起码是十分钟以上。那三个男子不认识苏沫,便自顾说起话来,而话题就是在草地上撅起屁股不知道找什么的苏沫,因为他们知道他们女朋友有一个极品闺蜜,林氏银行的独女,林大小姐,而这个男的就是她的男朋友么,好像不是特别厉害啊?
终于闻得楼梯间响起了一阵滴答的脚步声,四个明媚照人的姑娘又说又笑的下来了。
只见头先三女明眸皓齿,面容姣好,得体的衣着打扮显得成熟美艳,她们刚下来,她们的男朋友就迎了上去,纷纷优雅施礼,手捧鲜花:
“献给最亲爱的南菲”
“献给亲爱的秀秀,愿你永远美丽!”
“献给我的小宝贝晓柯,你就像花儿一样,永远这么漂亮!”
他们三人一个比一个肉麻,但年轻女孩就吃这一套啊,因为这是浪漫,是情趣,可能她们嘴上说你肉麻,但心中一定欢喜,所以三女都接过鲜花,赏出一个香吻。
而最优秀的林煜最后面下来,她脸上只化着淡妆,因为她的美天生丽质,一身简单白裙足以衬托她傲人的身材,她一出场便吸引了男士们的目光,连她们女朋友也有点无可奈何。
然后,所有人的目光都投到了苏沫身上。
因为他似乎两手空空啊
林煜面色不变,眼中却闪过了一丝凶光,用眼神威胁苏沫,意思是,我很失望,回去你死定了。
苏沫微微一笑,走过来拉起林煜滑嫩的右手,将一枚别致的草环戒指拿出来,说道:“在我眼里,什么花儿都比不上你,今天踏青,便送给你一枚大自然的戒指吧!”
林煜眼中闪过惊喜,笑道:“谢谢,帮我戴上吧”
苏沫一点头,然后却有些为难了,该戴在哪一根手指?五根手指,追、求、定、结、离,最后他将戒指戴在她修长白皙的中指上。
林煜笑靥如花,伸手为苏沫整理衬衫的衣领,嘴唇凑到他耳边悄悄说道:“我很高兴”
外人眼中绝对是秀恩爱,但苏沫自己知道是怎么回事,转头对众人道:“好了,时间也不早了,我们出发吧,还要买许多东西呢”
于是八人坐着四辆车,直奔商场,买了一个多小时的货,然后驱车往春山赶去。
春山乃是魔都有名的一处郊游圣地,山清水秀,绿草如茵,今天阳光明媚,正是游玩的好季节,出了市区,四辆车排成一条线赶赴目的地,而苏沫跟在最后。
林煜将座位放低,然后一双长腿很不雅的放在车台上,白皙细直,恍花了苏沫的眼睛,让他不能好好开车。
“我说大小姐,你的教养不是应该很好么,这姿势什么意思?”苏沫委婉说道。
林煜正低头看手机呢,头也没抬:“我林家的教养就是这样,不服啊,我最讨厌装淑女了,为什么要为难自己?”
这孩子没救了,就是白瞎了这裙子带来的清纯之感,苏沫不再言语,反而林煜忽然抬起头,不满道:“太不公平了,我的微博粉丝这么久才四百多万,你的才开通没多久,就六百多万了,不管,你要匀一些给我!”
苏沫下巴都掉下来了,“这,这我怎么匀?”
林煜神秘一笑:“只要你肯帮我做一件事”
第四十三章:郊游(二)()
苏沫奇怪道:“什么事?”
林煜嘻嘻一笑,将手机举给他看,苏沫只看见了一张照片,照片上是一棵枝繁叶茂的大树。
“你知道吗,我父亲最喜欢这颗种在京城别墅花园里的橡树了,这是我拍到的,正好能从枝叶中看见阳光,很漂亮吧!好了,现在我打算发微博炫耀一下,你不是作家么,给我想一些优美的句子”
苏沫一愣,似乎没有反应过来,说道:“这又何必呢,你只要发一些自拍照,你的粉丝们都很高兴了”
“切,你知道什么”林煜不高兴道,“这年头,晒脸、晒胸、晒腿还有炫富都被那些外围女干尽了,我从来不会在上面炫富,我要的是内在美好么!哎呀,我跟你说的那么多干嘛,你赶快想,最好是写首诗!”
苏沫哭笑不得,脑海中却忽然灵光一闪,轻轻问道:“听说你母亲在你小时候就去世了,请问她有什么最喜欢的花么?”
听见此言,林煜脸色一沉,似乎就要发怒,这时,苏沫小心翼翼说道:“木棉花?”
林煜脸色一变:“你怎么知道!谁告诉你的!”
苏沫却是轻声一叹,这真是上天注定吗,他说道:“你要的句子,哦,不,我给你念一首诗吧”
林煜静静听着,脸色却越来越哀伤,默默将手机收起来,脸看向窗外,久久不语。
过了二十分钟,林煜忽然转过头来,笑嘻嘻的,跟刚才的失落判若两人,她笑道:“你猜,我们前面那辆车里,秀秀跟他男朋友任宽在干什么?”
苏沫实在惊叹于林大小姐的变幻无常,摇头道:
“这我怎么知道?”
林煜嘿嘿一笑,低声道:“哼哼,秀秀十有**实在给他男朋友口你知道的”
苏沫一听,方向盘差点都拿不稳了:“你说什么,你怎么知道的?”
“秀秀自己说的啊”林煜神色有些异样,“她拿这种事炫耀呢”
苏沫看了她一眼,那丰满的红唇让他一激灵,可是他忽然想到,也许在他们所谓的上层社会,这些都是情趣吧,那么林煜平时如此豪放,她
苏沫只觉心中的**一下子灰飞烟灭,想起了自己的初衷,两人果然分属不同世界,我还是老老实实找一个文静的女生,安安静静过完这一生得了。
可是,他心中分明涌起了一丝失望与愤怒。
林煜只见苏沫神情变得冷淡,跟他说什么他都没什么兴趣,心中不由郁闷。
近乎两个小时车程后,他们来到春山区域,找了一处人流很少的柔软草地,停车其上,然后开始往下面搬各种东西,苏沫车上的是一个烧烤架和一些食物饮料。
“好了,我们各自搭自己的帐篷吧,大家围成一圈,中间铺上毯子,行动吧,过来拿帐篷!”头上戴着一个蝴蝶结的南菲说道。
苏沫顿时眼色一变,拉着林煜说道:“搭帐篷干什么,晚上就回去啦,何必麻烦?”
“谁说晚上我们回去,我们要露营好么”
“你没跟我说晚上要露营!”苏沫有一种被欺骗的感觉。
“切,你也没问啊”林煜边说着,边离开去拿帐篷,留下苏沫站在原地脸色莫名。
等林煜都回来了,还见苏沫傻愣地站在那,不由踢了他一脚说道:“同住一个帐篷我都不介意,你怕什么,我的男朋友!”
她哪里知道,苏沫心中复杂极了,一方面他要说不期待是假的,林大小姐的美貌摆在那呢,可是一方面,他确实深深的失望,即使林煜真的今晚跟他发生关系,但在她眼中,他也许只是她众多过客中的一个,就是不知道他是第几个?
连苏沫自己都没想到,为什么会失望?是因为关心,人是不会对陌生人失望的。
罢了,过了今晚,也许永不见面了。
然后,苏沫就跟林煜动手,搭建了一个双人帐篷,其他人也搭建好了,中间围了一个半圆,女生们动手铺上干净的毯子,而男生则开始动手整理食物。
这片草地相当之好,绿草油油,附近有几棵茂密的大树可以遮阴纳凉,草地前面是一个干净的小小水湖,倒映着蓝天白云,抬头四望,附近则是可爱的小山,合起来就是一幅优美的画面。
四个女生铺好毯子后会干什么?当然是拍照了!四个人奔跑嬉闹,留下一张张青春的印记,而男生们则在湖边搭起了烧烤架,正苦比的劳动,要是老婆大人回来之前不弄好,今晚就不能吃肉了。
都聚在一起了,当然会互通姓名,经过介绍,苏沫得知另外三个男生的姓名,分别是,南菲的男朋友,汪睿;晓柯的男朋友,项鹏飞以及秀秀的男朋友,任宽。
其中,汪睿和项鹏飞都是富二代,现在在父亲公司上班,而任宽比较厉害,自己创业,是一家公司的老板,他们也好奇苏沫是做什么的,毕竟他年纪轻轻就开着百万奥迪,还能追到林煜,难道他的家世不比林家弱?
“我哪里有什么家世?也不是什么公司的老板,现在顶多算无业游民,父母死后留下的钱都花得差不多了”苏沫这般回答,有些人一见面,就会有一种感觉,双方很难成为朋友的,很不幸,他们三人正在此列。
果然,闻言之后三人心中刚起来的一丝敬意烟消云散,任宽又问道:“苏沫兄弟你就不要开玩笑了,谁不知道林煜眼界极高,他肯定有什么过人之处吧!”
苏沫回道:“不,她看上我是因为我够弱”不是么,十个苏沫加起来估计都不够她打的,“火起来了,哦,我去拿烧烤酱”
说着他去停车处拿东西,剩下三人却理解错他的话。
“我知道了!难怪啊,林煜样样优秀,很难有男人能超越她,征服她,所以她干脆找了一个很弱的脓包,女强男弱嘛!换句话说,等于她”
“包养了一个小白脸!”
“哈哈,说得对,他还真是小白脸!”
“不过也太可惜了吧,林煜找谁不行,非要找他,******好白菜都让猪给拱了!”
“呦呦呦,看你一副嫉妒的样子,你家秀秀技术不够好?”
“哼,别装了,如果林煜选你,你肯定会立刻抛弃南菲吧!”
“那可不一定,南菲也蛮漂亮的,我才刚上手不久呢”
等苏沫回来,他们笑容和蔼,完全不见刚才的模样。
不久后,女生们回来了,她们在摊子上摆上饮料水果,饼干面包,还有花,便叫嚷着男朋友赶紧烧烤好她们喜爱的食物过来,她们可不能去那边,油烟太大会上皮肤。
“来了来了!”
男生们将烤好的食物用盘子拿过来,大家坐在毯子上,边吃边聊,很是愉悦,当然,除了苏沫,从一开始他就觉得自己是多余的,所以他话甚少,只是配合着微笑。
“你不高兴?”坐在他旁边的林煜偷偷问道。
“没有啊,只是有点累而已!”苏沫笑道。
“累什么累!对了,我们合拍一张吧!”林煜说着,拿出蓝莓手机,把自己的盛世美颜凑过来,几乎贴在苏沫脸庞。
苏沫心头一跳,会心一笑,这时,林煜拍下了,一看照片,顿时觉得不错,她正要说话,林煜身旁的任宽说道:“林煜,不如我们也合拍一张吧”边说着,就要用手机照过来,可是林煜忽然站起来坐到苏沫的另一边,笑道:“那可不行,你要先问我男朋友!”
不知为何,这句话让苏沫心中一暖,面对任宽的眼神,笑道:“她不愿就算了吧!”
任宽干笑一声,转过头去跟秀秀说话,当做没发生一般。
“你为什么不跟他拍照?”苏沫低声问道。
林煜吐吐香舌,回道:“当初是秀秀追的任宽,她又比较敏感所以,你懂的”
这一瞬间,苏沫觉得眼前的美人好乖巧啊,下意识想摸她的秀发,可是手举到半空,还是放弃了。
苏沫,你千万不能陷得太深!
“你干什么?”林煜疑惑道。
苏沫顺势挥挥手,道:“没有,我以为是蚊子”
林煜哦了一声,眼中却划过异样色彩。
任宽一回头便看见两人亲密的模样,不由得怒从心头起,眼珠一转,一个点子瞬间形成。
第四十四章:郊游(三)()
“大家今天真是玩得高兴啊,不过光聊天也没什么意思,不如展示才艺吧,汪睿,你不是会b…box吗,虽然没有话筒,但为我们的公主们表演一段你不会介意吧!”任宽忽然提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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