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话古文观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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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话古文观止- 第6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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誓旰牛785—805)、泗州:唐属河南道,州治在临淮(今江苏省泗洪县东南),当年贺兰屯兵于此。[24]南八:南霁云排行第八,故称。[25]常:通“尝”,曾经。[26]大历:唐代宗李豫年号(766—779)。和州乌江县:在今安徽省和县东北。[27]以巡句:张巡死后,朝廷封赏他的亲戚、部下,于嵩因此得官。临涣:故城在今安徽省宿县西南。[28]帙(zhì至):书套,也指书本。[29]仅:几乎。[30]亳(bó薄):亳州,治所在今安徽省亳县。宋:宋州,治所在睢阳。 
蓝田县丞厅壁记
  [唐]韩愈 
  【题解】自唐朝以下,朝廷各官署的办公处所,常常有“壁记”,叙述官署的创置、官秩的确定以及官员的迁授始末等,刻在壁间。后来地方官署也起而效法。写壁记的目的在于使后任了解自己的职责和前任的情况,所以一般都写得比较平实详细。韩愈的这篇壁记却与一般的壁记不同。文章主要描写的是当时县丞一职,有职无权,形同虚设,还要受到吏胥的欺凌,只能低首下气,使有才能有抱负的人居此亦无所作为,并以崔斯立任蓝田县丞的种种境遇为例尽情刻画,含有深刻的讽刺意味。韩愈代崔斯立发出不平之鸣,以期引起朝廷对这类事情的注意。蓝田县,唐代属中道京兆府,今属陕西西安市。崔斯立于元和十年(815)任蓝田县丞,当时韩愈任考功郎中兼知制诰,本文即作于此年。全文短小精悍,生动泼辣,意味深长。自“文书行”至“漫不知何事”一段,尤将县丞的无用描摹得淋漓尽致。  
  丞之职所以贰令[1],于一邑无所不当问。其下主薄、尉[2],主薄、尉乃有分职[3]。丞位高而偪[4],例以嫌不可否事[5]。文书行[6],吏抱成案诣丞[7],卷其前[8],钳以左手[9],右手摘纸尾[10],雁鹜行以进[11],平立睨丞曰[12]:“当署。”丞涉笔占位[13],署惟谨[14],目吏,问:“可不可?”吏曰:“得。”则退。不敢略省[15],漫不知何事[16]。官虽尊,力势反出主薄、尉下。谚数慢[17],必曰“丞”。至以相訾謷[18]。丞之设,岂端使然哉[19]?
  博陵崔斯立[20],种学绩文[21],以蓄其有[22],泓涵演迤[23],日大以肆[24]。贞元初[25],挟其能战艺于京师[26],再进再屈千人[27]。元和初[28],以前大理评事言得失黜官[29],再转而为丞兹邑[30]。始至,喟曰:“官无卑[31],顾材不足塞职[32]。”既噤不得施用[33],又喟曰:“丞哉,丞哉!余不负丞,而丞负余。”则尽去牙角[34],一蹑故迹[35],破崖岸而为之[36]。
  丞厅故有记,坏漏污不可读。斯立易桷与瓦[37],墁治壁[38],悉书前任人名氏[39]。庭有老槐四行,南墙巨竹千梃[40],俨立若相持[41],水循除鸣[42]。斯立痛扫溉[43],对树二松,日吟哦其间[44]。有问者,辄对曰:“余方有公事,子姑去。”
  考功郎中、知制诰韩愈记[45]。
  ——选自《四部丛刊》本《昌黎先生集》  
  县丞一职是用以辅佐县令的,对于一县的政事没有什么不应过问。其下是主薄、尉,主薄和尉才各有专职。县丞的地位高于主薄、尉,逼近县令,照例为了避嫌疑而对公事不加可否。在公文发出之前,吏胥怀抱已拟成的案卷,到丞那儿去,卷起前面的内容,用左手夹住,右手摘出纸尾签名处,象鹅和鸭那样摇摇摆摆地进来,直立斜视,对县丞说:“您还要署一下名。”县丞拿笔望着应由自己署名的位置,谨慎地签上名字。抬头望着小吏,问:“可以了吗?”小吏说:“就这样。”然后退下。县丞不敢稍稍了解一下公文的内容,茫然不知道是什么事情。官位虽较高,实权和势力反而在主薄、尉之下。民间谚语列举闲散多余的官职,一定说到县丞,甚至把丞作为相互谩骂的话。设立县丞一职。难道本意就是如此吗?
  博陵人崔斯立,勤学苦练,以积累学问,他的学问包容宏深,境界广阔,每天都有长进,并且逐步显露出来。贞元初年,他怀藏本领,在京城与人较量文艺,两次得中,两次折服众人。元和初年。他任大理评事,因为上疏论朝政得失而被贬官,经过两次迁谪,来到这里做县丞。刚到时,他叹息说:“官无大小,只怕自己的能力不能称职。”在只能闭口无言无所作为的现实面前,他又感慨地说:“丞啊,丞啊,我没有对不起丞,丞却对不起我!”于是完全去掉棱角,一概按照旧例,平平庸庸地去做这县丞。
  县丞的办公处原来刻有一篇壁记,但房屋损坏漏水而遭污损,已无法阅读。崔斯立为之换椽易瓦,粉刷墙壁,将前任县丞的名氏全部写上。庭院里有老槐四行,南墙有大竹千株,昂首挺立,好象互不相下,水声汩汩绕庭阶而鸣。斯立把厅屋里外打扫干净,种上两棵相对的松树,每日在庭中吟诗。有人问他,他就回答说:“我正有公事,您暂请离开这里。”考功郎中知制诰韩愈记。
  (李伟国)  
  【注释】 
  [1]丞:县丞。贰:副贰、辅佐。这里作动词用。令:县令。唐代制度,京都旁的各县称为畿县(蓝田即为畿县),置令一人,丞一人。[2]主薄、尉:均为县令、县丞之下的官职。县署内设录事、司功、司仓、司户、司兵、司法、司士七司,主薄领录事司,负诸司总责。尉主地方治安。[3]分职:分理诸司,各有专职。[4]偪(bì):同“逼”,迫近,侵迫。这一句说县丞官位高于主薄、尉,如果真的管起来,很容易侵犯县令的权力。[5]例以嫌不可否事:按照惯例为了避嫌疑而对公事不表示意见。[6]文书行:在传布公文的时候。行:传布。[7]成案:已成的案卷。公文由主管各司拟稿,经县令最后判行,成为定案。指:到。公文经县令签署之后,还要县丞副署。[8]卷其前:卷起公文的前面部分。意即吏不需要丞知道公文的内容。[9]钳以左手:用左手夹住(卷起的部分)。钳,用手指夹住。[10]右手摘纸尾:用右手摘出纸尾。摘,拣出某一块地位的意思。[11]鹜(wù务):鸭子。雁鹜行,斜行。[12]平立:站着。睨(nì):斜视。雁鹜行、平立、睨都是描写吏对丞的轻蔑态度。[13]涉笔:动笔。占位:看着应当署名的地方。[14]惟谨:很谨慎。惟,发语助词。[15]略省:稍稍了解一下。[16]漫:茫然的样子。[17]数:数说,列举。慢:散慢,闲散,多余的官。[18]訾謷(zǐ子aó熬):诋毁。[19]“丞之设”两句:设立县丞一职,难道本意就是如此吗?端,本。[20]博陵:地名,在今河北蠡县南。崔斯立:名立之,字斯立。[21]种学绩文:以耕田织布为比喻,说崔斯立勤学苦练,学有根柢。绩:缉麻。[22]以蓄其有:以积累学术修养。[23]泓涵演迤(yí移):包孕宏深,境界广阔。[24]日大以肆:每天都有进步,并且渐渐显露出来。[25]贞元:唐德宗年号,785—805年。[26]战艺:以文艺与人较量。指应试。[27]再进:崔斯立于贞元四年登进士第,六年中博学宏词科。再屈千人:两次战胜众人。底本原作“再屈于人”,出人头地的意思。两说皆通。此据他本。[28]元和:唐宪宗年号,806—820年。[29]大理评事:官名,掌刑法,属大理寺,上有卿、少卿、正、丞。言得失:上疏论朝政得失。黜官:被贬官。[30]再转:经过两次迁谪。丞,用作动词。[31]官无卑:官职不论大小。[32]顾:只是。塞职:称职。[33]噤:闭口不言。[34](niè聂)去牙角:去掉牙和角。,同“蘖”,绝。[35]一蹑故迹:完全按照过去的样子。蹑,踩。[36]崖岸:指人的严竣不易亲近。牙角、崖岸均喻人正直不阿,敢说敢做。“牙角”和“破崖岸”都是说磨掉自己的锐气和棱角。[37]桷(jué厥):方椽。[38]墁:涂壁的工具。这里作动词用。[39]悉书:全部写上。[40]梃:枚,棵。底本作“挺”,此据他本。[41]俨立:昂首挺立。[42](guō锅):水声。除:庭阶。[43]痛扫溉:彻底洒扫。[44]吟哦:底本无“吟”字,此据他本。[45]考功郎中:官名,属吏部,掌内外文武官吏之考课。知制诰:官名,负责起草皇帝行下的诏敕策命,一般由中书省舍人担任。韩愈是以考功郎中兼知制诰。 
祭十二郎文
  [唐]韩愈
  【题解】此文是韩愈于唐德宗贞元十九年(803),在长安任监察御史时,为祭他侄子十二郎,而写的一篇祭文。
  韩愈有兄三人,长韩会,仲韩介。十二郎名老成,本是韩介的次子,出嗣韩会为子,在族中排行第十二。韩愈二岁丧父,亦由长兄韩会与嫂抚养成长。从小和十二郎生活在一起,经历患难,因年龄相差无几,虽为叔侄,实同兄弟,彼此感情十分亲密。这篇祭文追叙他与十二郎孤苦相依的幼年往事,融注了深厚的感情。字里行间,凄楚动人,于萦回中见深挚,于呜咽处见沉痛,语语从肺腑中流出。被前人誉为祭文中的“千年绝调”。
  汉魏以来,祭文多仿《诗经》雅颂四言韵语,或用骈体。韩愈此文破骈为散,不拘常格,别有天地;或用四言,而气势飞动,另具风采,诚为祭文中情文并茂的名篇。  
  年月日[1],季父愈闻汝之七日[2],乃能衔哀致诚[3],使建中远具时羞之奠[4],告汝丧十二郎之灵:
  呜呼!吾少孤[5],及长,不省所怙[6],惟兄嫂是依。中年兄殁南方[7],吾与汝俱幼,从嫂归葬河阳[8],既又与汝就食江南[9],零丁孤苦,未尝一日相离也。吾上有三兄[10],皆不幸早世。承先人后者[11],在孙惟汝,在子惟吾,两世一身[12],形单影只。嫂常抚汝指吾而言曰:“韩氏两世,惟此而已。”汝时尤小,当不复记忆;吾时虽能记忆,亦未知其言之悲也。
  吾年十九,始来京城。其后四年,而归视汝[13]。又四年,吾往河阳省坟墓[14],遇汝从嫂丧来葬[15]。又二年,吾佐董丞相于汴州[16],汝来省吾;止一岁[17],请归取其孥[18];明年,丞相薨[19],吾去汴州,汝不果来[20]。是年,吾佐戎徐州[21],使取汝者始行[22],吾又罢去[23],汝又不果来。吾念汝从于东[24],东亦客也,不可以久;图久远者,莫如西归,将成家而致汝。呜呼!孰谓汝遽去吾而殁乎[25]!吾与汝俱少年,以为虽暂相别,终当久相与处,故舍汝而旅食京师,以求斗斛之禄[26];诚知其如此,虽万乘之公相[27],吾不以一日辍汝而就也[28]!
  去年孟东野往[29],吾书与汝曰:“吾年未四十,而视茫茫,而发苍苍,而齿牙动摇。念诸父与诸兄,皆康强而早世,如吾之衰者,其能久存乎!吾不可去,汝不肯来,恐旦暮死,而汝抱无涯之戚也[30]。”孰谓少者殁而长者存,强者夭而病者全乎!
  呜呼!其信然邪?其梦邪?其传之非其真邪?信也,吾兄之盛德而夭其嗣乎?汝之纯明而不克蒙其泽乎[31]?少者强者而夭殁,长者衰者而存全乎?未可以为信也。梦也,传之非其真也?东野之书,耿兰之报[32],何为而在吾侧也?呜呼!其信然矣!吾兄之盛德而夭其嗣矣!汝之纯明宜业其家者[33],不克蒙其泽矣!所谓天者诚难测,而神者诚难明矣!所谓理者不可推,而寿者不可知矣!
  虽然,吾自今年来,苍苍者或化而为白矣,动摇者或脱而落矣[34]。毛血日益衰[35],志气日益微[36],几何不从汝而死也!死而有知,其几何离[37];其无知,悲不几时,而不悲者无穷期矣。
  汝之子始十岁[38],吾之子始五岁[39],少而强者不可保,如此孩提者[40],又可冀其成立耶?呜呼哀哉?呜呼哀哉!
  汝去年书云:“比得软脚病[41],往往而剧。”吾曰:“是疾也,江南之人,常常有之。”未始以为忧也。呜呼!其竟以此而殒其生乎!抑别有疾而至斯乎?
  汝之书,六月十七日也。东野云:汝殁以六月二日。耿兰之报无月日。盖东野之使者,不知问家人以月日;如耿兰之报,不知当言月日。东野与吾书,乃问使者,使者妄称以应之耳。其然乎?其不然乎?
  今吾使建中祭汝,吊汝之孤与汝之乳母[42],彼有食可守以待终丧[43],则待终丧而取以来[44];如不能守以终丧,则遂取以来。其余奴婢,並令守汝丧。吾力能改葬[45],终葬汝于先人之兆[46],然后惟其所愿[47]。
  呜呼!汝病吾不知时,汝殁吾不知日。生不能相养以共居,殁不得抚汝以尽哀[48]。敛不凭其棺[49],窆不临其穴[50]。吾行负神明,而使汝夭,不孝不慈,而不得与汝相养以生,相守以死。一在天之涯,一在地之角,生而影不与吾梦相依。死而魂不与吾梦相接。吾实为之,其又何尤[51]。彼苍者天,曷其有极[52]!
  自今已往,吾其无意于人世矣。当求数顷之田,于伊、颍之上[53],以待余年,教吾子与汝子,幸其成[54];长吾女与汝女,待其嫁[55],如此而已。
  呜呼!言有穷而情不可终,汝其知也邪?其不知也邪?呜呼哀哉!
  尚飨[56]。
  ——选自中华书局排印本《韩昌黎文集校注》  
  某年某月某日,叔父韩愈在听到你去世消息后的第七天,才得以含着哀痛向你表达心意。打发建中从远路备办了应时佳肴作祭品,告慰于你十二郎的灵前:
  呜呼!我幼年丧父,等到长大,还不知道父亲的模样,全是依靠着哥哥和嫂子。哥哥中年时,去世在南方。当时我和你年纪还都小,跟随嫂嫂送哥哥的灵柩回河阳安葬。随后又和你到江南谋生。孤苦伶仃,我俩没有一天离开过。我上面有三个哥哥,都不幸很早去世了。继承先父的后代,在孙辈里只有你,在儿辈里只有我,两代都只剩一个人,孤孤单单。嫂嫂常常一面抚摸着你一面指着我说:“韩家两代,只有你们这两个人了!”那时你还小,恐怕已记不得了;我那时虽能记得,但也不懂得她话中的悲酸。
  我十九岁时,初次来到京城。此后四年,才回家看望你。又过了四年,我去河阳凭吊祖坟,遇到你送嫂嫂的灵柩来河阳安葬。又过了两年,我在汴州辅佐董丞相,你来看望我,只住了一年,你要求回去接家眷来。第二年,董丞相去世,我离开了汴州,你没有能够来。那一年,我在徐州辅助军事,派去接你的人刚要启程,我又罢职离开了徐州,你又没能够来。我想,你跟随我到东边,东边也是异乡客地,不能久住;从长远打算,不如西归河阳老家,将家安顿好再接你来。唉!谁料到你竟骤然去世离开了我啊!当初,我与你都还年轻,以为虽然暂时分别,终究会长久与你在一起的,所以才离开你到京师谋食,为了求得微薄的俸禄。倘使早知如此,纵然是做王公宰相,我也不愿意一天离开你而去就职啊。
  去年,孟东野前往江南,我托他带给你的信中说:“我还未到四十岁,而视力模糊,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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