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唐领土争夺战》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盛唐领土争夺战- 第37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再说,你们中国之人这样的例子还少了吗?大唐的太宗皇帝不也娶了他哥哥建成的妃子,他的嫂子玳姬么,还有他叔父的妃子崔氏,不也一并收入后宫么?太宗的儿子高宗更是立自己的庶母为后,当今天宝皇帝宠爱的杨贵妃,也不是他的儿媳么?你们那些自以为礼教森严的士大夫们都没说半个‘不’字,你却觉得好笑,有什么好笑的?”

“好了!好了!你继续讲!我不再笑了便是!”李天郎非常吃惊,没想到远在塞外的公主对中土乃至西方各国的风土人情宗教历史如数家珍,精通如斯!连涉及自己先祖玳姬的事也了若指掌!惊叹之余,敬佩之情油然而生,对公主的讲述愈发听得仔细。阿米丽雅又给李天郎倒了一碗汤,明亮的绿眼睛在穿越窗口投下的光柱中荡漾出摄人心魄的秋波。

“伊玛目阿里是先知时代第一个能背诵全部《古兰经》的圣门弟子,也是第一位汇集古兰经成册的人,可以说除了先知,他是最精通古兰经圣训的人,其实作为战士的阿里,远没有作为伊玛目的阿里那么令人神往……”阿米丽雅停顿了一下,似乎勾起了什么心绪,声音骤然低落下来,眼神中泛起一层雾气……

李天郎轻轻握住了她的手,是啊,对于一个女人来讲,战士总是意味着鲜血和死亡,留给女人的只有失去亲人的痛苦和仇恨,如果谁能化解世界上的一切拼杀,那一定是所有女人的大恩人!

低头看了看注视自己的李天郎,阿米丽雅微微叹了口气,略带苦涩地笑了一下,继续说道:“作为战士的阿里以勇猛善战著称,而且韬略过人,他参加了伊斯兰教早期的历次战役,被信徒们视为所向无敌的勇士,其一生指挥的战斗,无一败绩。由此赢得‘安拉的雄狮’之美誉。”

“好啊!阵前吟诗,扬刀陷阵,取敌上将首级,美哉!快哉!真英雄所为!”李天郎忍不住扼腕感叹,手指“铮”地一弹弯刀刀脊,铮鸣之声不绝于耳。阿米丽雅反手和李天郎的手掌紧紧相握,声音再次低沉下来:“阿里的英雄事迹和学识受到不少穆斯林的崇拜,他的追随者发展为后来的什叶派,什叶意即‘党派’之意。什叶派尊奉阿里为该派第一代伊玛目。阿里是崇高的,他有着无数的美德,但唯独缺少掌权者所必须具有的狡诈与决断。在这一点上,比起同时代的其他伊斯兰贵族差得远,更不用说你们中土那些把玩权术的能工巧匠了,所以阿里的下场并不好……”

李天郎轻抚弯刀,若有所思,怎么英雄的下场都不好?

“大概九十多年以前,出身于倭马亚家族的哈里发,哦,哈里发的意思就是继承者,相当于他们的皇帝,和你们大唐的皇帝一样。那时的大食皇帝叫奥斯曼,他突然遇刺身亡了,众望所归的阿里当选为第四任哈里发。但反对派随即以他放走凶手,是刺杀的支持者为由,打着为奥斯曼复仇的旗号发动战争。其实联系其一生言行,阿里既不可能支持刺杀事件,宽容也是其一贯作风。在阿里即将取胜时,有人提出以古兰经裁决,于是阿里放弃了战斗,与之和谈,使反对派实际上控制了大食帝国西部。此举为后世批评为愚蠢之举,认为造成了帝国的分裂和不安定。可是,我在仔细研读了相关记载和古兰经后,觉得阿里确实如传说中的那样,是一个崇高的人,绝对可称圣人,面对都同为穆斯林的对手,阿里是下不了手的,穆斯林兄弟之间的自相残杀在他看来不仅是可耻的,更是巨大的悲剧,他宁可牺牲自己的利益也愿意换取不流血的和谈,这不是每个一国之主可以做到的……”

李天郎点点头,思绪不由自主飞到了遥远的武德九年,兄弟?如果……

“但此次和谈却激怒了主战的一万两千名战士,他们形成‘哈瓦利吉派’,举行了暴动。为避免更多的穆斯林倒在血泊里,阿里被迫发兵予以清剿,在纳赫拉万之战中歼灭了哈瓦利吉派军队。为此,他曾非常内疚,认为内乱是违背真主意志的灾难,发誓不让这样的情况再出现。就是这样一位传奇的英雄,大食帝国伟大的穆斯林,却惨死在哈瓦利吉派残余的毒剑之下。死去的阿里成为‘殉道者’,在大食很快成为神话人物,其传奇故事天下流传,并被什叶派奉为比先知穆罕默德还尊贵的‘圣者’……”

“啊!可惜!可惜!这么说阿里确实可称旷世英雄,”李天郎喃喃地说,“只是作为一个战士,没有战死疆场却死在宵小的毒剑之下,实在可惜!没想到大食也有这样有着坚定信念的英雄好汉,也有如此迷人的凄美故事,看来以后还真不能小觑了大食人……”

“我说过,大唐的辉煌固然令人惊叹也令人神往,但其他国家,就是被你们蔑称为杂胡或是蛮夷的那些民族,难道就没有自己独特的文化和自豪吗?那是一个民族的根和灵魂所在啊!”

李天郎很恭敬地冲阿米丽雅行个礼:“说的是,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我面前就有一位不让中土大儒的才女,以后天郎一定多多请教!”公主“嘤咛”一声拱进李天郎怀抱,娇声说:“听就听罢,还出言嘲讽……”

“哪是嘲讽,我绝对当真……”

马车突然停下了。一阵汪汪的犬吠声由远而近,后面还有一串急促的马蹄声,未等两人缠绵片刻,两头毛茸茸的巨獒已经兴高采烈地扑上马车,毫不客气地将两人分了开来,两条长长的舌头将李天郎舔得满脸都是黏糊糊的口水,是“风雷”和“电策”。

“咳!咳!你们两个,下去!下去!”阿米丽雅被两堆膘肥体壮的长毛怪物挤来挤去,忍不住出言呵斥。“坐下!坐下!”桀骜不驯的巨犬尽管不太情愿,但也哼哼着跳下马车,蹲坐在一边。

“咦?它们什么时候开始听你话了?”李天郎大为惊奇,这两头吐蕃獒犬可是除了他六亲不认的主啊!

未等阿米丽雅回答,一匹快马一路蹦跳着在马车边停下了,随之而来的是张达恭的大嗓门:“李都尉,你好生享福啊!”

张达恭敏捷地翻身下马,喜爱地拍拍坐骑的脖子,哈哈大笑着迎上前来,先是歪着眼睛扫了正撩开布帘的阿米丽雅一眼,又神情怪异地干咳一声,说道:“有软玉温香的【】精心照料,看来伤是没什么大碍啰!”

阿米丽雅低头浅笑,跳下马车转身到车前去了。

“呵!小娘子还不好意思了!”张达恭大大咧咧地说,摆手示意正准备行礼的李天郎不要动,“我是来还你马的!好马啊!要不是高大将军不允,我可要霸占你这马了!”

李天郎一愣,方才想起那天剧斗后大食人留下的马来,“张都尉要是喜欢,尽管拿去便是,兄弟之间还说这样见外的话!”

“呵呵!算了!马是好马,但张某还是知道不能夺人之美,再说我要拿了,高大将军非活劈了我不可,”张达恭将马缰绳系在马车车辕上,拍拍身上的土说,“看你满身是血还以为你死了,那小娘子倒是有情有义,哭得跟泪人似的,还非要自己护理你,”说着笑嘻嘻地捅捅李天郎,“对付女人有一套啊!这么快就弄得跟你死心塌地的……”

“张兄说笑了!”李天郎不太自然地耸耸肩,赶紧找话题岔开,“怎么停下了?到哪里了?”

“哦!在驿站换马,再过几天就可以到凉州了!到了那里路就好走啰,很快就可以到长安了!嘿!长安!花花世界!”张达恭像猛然想起了什么,“对了!大将军叫我来看看你的情况,如果没什么,他今晚要见你!”

“好!”李天郎点了点头。

一阵高昂的马嘶,李、张两人转脸一看,是那匹大食骏马。

好一匹骏马!

四蹄修长健硕,身体线条起伏优美,头形轻俊,前额宽广,额前鼻端逐渐变窄,面部狭长笔直,配上一对短小竖直的小耳朵,显得容貌俊美,干净利落,是所谓龙首也!个头虽然谈不上如何高大威猛,但颈长而形美,背腰短促而充满弹性,提步摆尾之间,透出一种说不出的清秀高贵。修剪得十分整齐的鬃毛在精壮的马脖子上抖动,微风吹来,猎猎飘扬,甚是威武。翕动的大鼻孔牵动深广的下颌,不时喷出一两声清脆的响鼻,一双间距甚宽的湛蓝色大眼睛炯炯有神地左盼右顾,一块块盘根错节的肌肉在黑色皮肤下凸凹滚动,油亮光滑的青色马身没有一根杂毛,只有额头和四蹄脚杆呈白色,配上齐整的马具,更添几分苍劲剽悍!

“都传大食产宝马,今日所见,可知所言非虚……好一匹神驹!”李天郎不由脱口赞叹。

“既有我焉耆马之壮实强健,又有漠北马之身形耐力,确实良驹!当初汉武帝为大宛名马征战大漠,所夺汗血宝马想来也不过如此!”张达恭感叹道,像一个贪婪的守财奴般打量着精神抖擞的战马,“凭我几十年的相马经验,这马确有独到之处,其较我安西马种少一个腰椎和一个尾椎,肋拱圆,尾础高,臀部深,四肢细长,肢势端正,肌腱发达,蹄质坚韧,体质结实。几天试骑下来,感觉马匹耐力和灵性当属马中翘楚,绝对是骑兵第一流的坐骑,嘿!奶奶的!如果大食骑兵坐骑皆是如此,那确可称强敌!嘿嘿!我算做好人,马没有讨到,还赔上一副好鞍辔!你看!”张达恭得意地拍拍马背,“是在连云堡从吐蕃番子那里夺的!好东西!我都没舍得用!今天一看,正好配得上你这匹好马!所以说运气了你!哈哈!”

“那就多谢张兄了!”李天郎拱拱手,“那我就不客气了!无功不受禄!下次小弟无论如何也给老哥弄匹更好的来!”

“好!哈哈哈!一言为定!”

高仙芝的欲望

高仙芝端坐在虎皮包裹的胡床上,仰首对着那幅巨大的陇右道全图,神情痴迷而凝重——李天郎迈进高仙芝的大帐时,看到的就是这样一个画面。看见李天郎安然无恙地出现在自己的大帐里,高仙芝脸上的喜色绝对不像是装出来的,对于李天郎久不归营的违纪情节,似乎根本没有考虑。

“看来恢复得不错啊!”喜悦在高仙芝脸上一圈圈荡漾开去,他走上前来扶住李天郎双肩,上上下下地仔细打量一番,“到底是‘磐石校尉’!钢筋铁骨的好汉,受了这么厉害的伤居然还能这么快就恢复!好!好啊!”

不等李天郎答谢,高仙芝一摆手,示意他在自己案几前的马扎(小型坐具)上坐下,又回身倒了一杯茶:“前面凉州翰海军都兵马使王世圭王使君派快马给我送来了好茶,说是真正的雨前毛尖,正好你也来一杯吧!”王世圭这厮必是已经从朝廷那边风闻到什么消息,简直恭敬到无以复加,嘿!官场啊官场。高仙芝轻笑了一声,不管怎么说,被人拍马屁,尤其是拍得很舒服的马屁,还是令人畅快不已啊!西域可没有那么多马屁,泛滥的是强权和财富,那帮蛮夷就只吃这一套,强权,哼,我安西军两万五千虎狼之师的铁蹄踏在哪里,哪里就是强权!至于财富,你就看看我豪华的帅帐吧,不知有多少番子的王公贵族在这里拜倒,眼里满是贪婪和羡慕的目光……大丈夫行事,快意不过如此啊!

依旧是那顶豪华的帅帐,依旧是晃眼的巨烛,依旧是软得令人酥麻的地毯,依旧是那个高深莫测的高仙芝,但此时的李天郎却再也没有过去的拘谨和恐惧,不知怎么的,倒是生出一股莫言的温暖和亲切来。

“说说那天晚上的大战吧!能伤了你的人我想绝非泛泛之辈,可惜我不在现场,没有亲眼目睹……”高仙芝抿了一口茶,闭上眼睛很惬意地回味了一阵,不知道是在体验李天郎的刀法还是雨前毛尖,“大食人派高手潜入安西腹地!哼!可不是来打几架那么简单!好了!你说罢!讲得越详细越好!”

李天郎放下茶杯从交河城中的遭遇说起,将当时情形细细讲述。

高仙芝听得非常专注,不时打断李天郎的话头,对大食人的装束、语言,甚至骑马的姿势都一一询问。当李天郎讲到城外遇伏时,高仙芝突然想起了什么,扬手止住话头,站起身来不知从哪个箱子里拿出一把和李天郎所述一模一样的大食弯刀,顺手递给李天郎,说道:“是这样的刀吧?伤怎么样?能舞两下么?表个意思就行,不可用力,免得扯动伤口。”李天郎点点头,接过刀掂了掂,分量不轻,刀鞘微微发黑,年代想来不短。他走到帐中空地,模仿那晚的大食武士立个起势,“刷”拔出刀来,连劈数下,将大食武士最精辟最常用的几招一一演示出来,包括最后那个武士非常厉害的翻腕变刀技法,除了因伤未愈显得有些力乏轻飘以外,角度变化分毫不差。为让高仙芝看清楚,李天郎开始使得很慢,顺带还解说两句,一遍遍加快速度,连舞几遍,看得高仙芝连连点头,随之若有所思。

“好了!好了!我已经看懂了,”高仙芝摆摆手,示意李天郎坐下歇息,“别弄得旧伤复发!快坐下!”说罢神情似有所悟,低头沉吟不语。

李天郎收了刀,还真气喘,伤口隐隐作痛,坐下时弯刀在烛光下一闪,一行熟悉的铭文映入眼帘,“除脊柱剑外无宝剑,除阿里外无豪杰,”他下意识地喃喃念道,“应该就是这句。”

“你说什么?”沉思中的高仙芝中断思绪,扬眉问道,“这铭文的意思?”

“对!公主说……”李天郎心中蓦然一惊,怎么如此草率地在高仙芝面前提到阿米丽雅,似乎大大地不妥,可话已出口……

“呵,你继续!”高仙芝眼神怪怪地看着李天郎,语气轻快起来,“想不到给了你个大便宜!看来你们当真水乳交融啊,呵,说下去!”

李天郎自然懂得高仙芝的话外之音,将手拢在嘴上不自然地干咳了几声,借此定下神来,将阿米丽雅讲给自己听的原原本本又给高仙芝讲了一遍,只有阿里的全名和在海巴尔战役中吟诵的诗句,因为实在没有记住,只得寥寥几句带过。高仙芝先是嘴角含笑,后来神色渐渐肃穆起来,聚精会神地从头到尾仔细听完,一次也没有打断李天郎的话。直到李天郎讲完,高仙芝似乎还沉浸在英雄的传说里,半晌没有说话,只是端起茶杯一次次地抿茶,脸上的表情跌宕起伏,令人捉摸不定。他在想什么呢?李天郎也端起了茶杯,胡乱地饮着清香的茶水,不敢去打搅。

高仙芝慢慢放下杯子,又拿起弯刀端详了一番,手指弹了弹那行铭文,随后提刀下场,深吸一口气,按照方才李天郎比划的招式重新舞将起来。开始时很慢,动作也十分生硬凝滞,还时时中途停顿下来揣摩,渐渐的,那一招一式有了神韵。几圈舞下来,高仙芝似乎找到了感觉,突然间一声断喝,刷刷舞将起来,手里刀光暴涨,剽悍泼辣的刀风如游龙腾空,行云流水般倾泻而出,大帐里顿时寒光飞跃,剑气纵横。李天郎傻傻地端着茶杯,被眼前的情形震骇了。

作为安西军统帅的高仙芝,很少有机会自己动手杀敌了。尽管在军中传说早年他也是披坚执锐鹘行沙场的猛将,曾多次率劲骑直捣敌中军,斩枪林劈箭雨,轻取敌酋首级,留下不少传奇佳话。但传说毕竟是传说,李天郎是从来没见过高仙芝挽弓拔剑的,而今天他惊讶地发现,高仙芝的武艺身手出乎他意料的高明,对各种兵器的用法和特性了如指掌。李天郎之所以能迅速掌握大食人的刀术,除了因为亲自和阿尔斯兰这样的高手较量过外,全凭自己几十年用刀的经验和心得,所谓天下武艺归根到底都是相通的,更不用说同为刀法的技艺了。而高仙芝能学得这么快,确实令人吃惊。这大食刀法虽然精巧灵活不足,在高手单挑中显得锋芒稍逊,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