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雁声连夜入城主府求见李问道,阐明自己的顾虑时,得到了这样的dá àn。
李问道话里的意思很明确,他守的不是万夫关,而是北地数城的百姓,是日耀国的国土,是日耀人的文明。
“你知道蛮族人不会再回饶城了,仍然守着饶城是为了给蛮族人营造假象,以为兵力如今集中在饶城,他们便会趁机加紧对万夫关的攻势。然后,你与郑大哥就趁机一南一北两头夹击。”
“不错,你的确足够聪明。”
李问道微微颔首,承认了陈雁声的推测。
“可,你们是真真正正的兵力不够,饶城和万夫关地理虽近,仍相隔近两百里,纵然疾驰,赶来仍需三日。你们……你们根本就没法确认蛮族攻城的时机,如有万一,两城具毁!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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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8章 所谓血色(三)()
你这是在拿万夫关的上下十数万的性命做赌注!”
陈雁声闻言不禁疾声痛斥。【。m】
他是那么的惜命,那么的畏惧死亡,可当听闻蛮族人的种种恶行时,他第一次知道,原来死亡并非世上最恐怖的事情,还有更多比死亡更难以接受的折磨苦难。
“雁声,我别无选择。”
回答他的是李问道平淡得近乎漠然的话语。
“胡扯!”
陈雁声愤怒得就像头狮子,他用力锤向李问道身上的甲胄,喝道:
“你身上的这些是什么?兵甲!你穿上它,首先就是个兵!守国土,护百姓!
明明你就可以和郑大哥一起,守着万夫关,为何要兵分两路?还不是为了你要吞并蛮人军队的野心,你想向世人宣示你的天资,宣告你不亚于李国公,于是拿万夫关十数万人口的性命来做赌注,以成全你一人的功名利禄!你这个伪君子!”
“陈雁声,你好生奇怪。”
瞧着因锤击自己胸膛而瞬间呈青红色的拳头,李问道目光里有几分惊奇,而后又缓声道:
“黄河决堤,堵不如疏,两军交战,我守他攻,处境已如此被动,你不寻思如何根治,却寄希望于我们能守住小小的万夫关,岂不闻进攻乃是最佳的防守?就好比良医医人,断其病根,庸医医人,痊其病征。
如今,我因地制宜,布局控制敌方的兵力,你却嫌我举动危险,宁愿我撑着一扇残破不全摇摇欲坠的城门,也不希望我以攻代防,赢取唾手可得的转机。”
“因为,这扇残破的城门后,是万夫关十数万百姓的命!”
当即,陈雁声驳斥道。
“你错了,城门只是万夫关的城门,而万夫关,却是日耀国的国门!两害取其轻,两门取其重,我李问道,不守城,守国!”
说这话时,李问道眸子底下的神色格外坚定。
瞬间,陈雁声仿佛见着一道流光溢彩打在了他身上,整个人都似染就了层金色光芒。
守城与守国,这是两种截然不同的胸怀。
人命与国魂,也是两种境界。
剧情到这里,也只是两个同样聪明的人的信念不同,可事情的转机,偏生也在这里。
陈雁声决定亲赴饶城劝说郑跃,李问道输得起,郑跃输不起!
但世事的因缘际会大概也是如此,陈雁声的北行,引起了蛮人的关注,当发现看着孱弱像是随时能够攻破的万夫关,实际上又迟迟攻不下来后,他们索性调转马头,进攻饶城。
这彻底打乱了李问道的计划,也使得最终郑跃落败被生擒,并带至万夫关城门前,向所有城门上的将士们示威。
那天,蛮族人用了最大的一口锅,最锋利的马刀,当着全城数万将士与临时召集至城头抵御蛮族的青壮们的面,去掉了郑跃身上的所有毛发,烧成了灰,撒入不远处的河里。又将郑跃身体的每个部位,一点一点拆分……
他们请来了或许是蛮人军队里最好的厨子,拿炸、烧、炒、煮、涮、蒸、炖、焖、煸、煎、卤、酱、拌、腌、醉、烤、熏……等法,一一烹饪。妖异而诱人的香味随着不知何时起的北风卷向了万夫关,城中街头巷尾的狗子被馋得嗷嗷叫唤,城头上的人却无不泪目。
“雁声,替我照顾好秋娘!”
是的,郑跃与蛮族的搏杀,掩护了陈雁声的离开。在郑跃看来,打仗,是当兵的事,陈雁声,不过是名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
于是,郑跃被擒,陈雁声走脱,顺理成章。
“城头上的崽子们!守住万夫关!让这帮杂种记住你们,也记住老子!”
这是郑跃留在世间的最后一句话,蛮人会不会记住他们,会不会记住郑跃,陈雁声不知道,但是陈雁声却是记住了。
自那日起,他脱下了布衣,穿上了甲胄,他那么惜命的人,自然没想要为万夫关搭上自己的命,只不过,答应了郑跃“照顾好秋娘,守住万夫关”,他就会做到。
这一年的冬天,很冷,因为万夫关内的食物渐渐开始短缺,人们手上的菜刀从街边的野狗慢慢伸向了自家喂养的猪羊马匹。
这一年后的春天,迁都后的朝廷上下依然在遥远的南方醉生梦死。
这一年的北方,哀鸿遍野。
北境,全线覆没,仅余一城万夫关!
一夫当关,万夫莫开。
“什么时候的事?”
“昨日。”
站在满面胡茬的李问道身前,匆匆从城头上赶来的陈雁声带着满脸憔悴问道。
因为,万夫关里,出现了第一起食人案件。吃人的是城里的一伙泼皮,被吃的,是饿死在路边的一名乞丐。而李问道,并没有立即处置这帮泼皮,反而令他们登城门守夜。
因为,泼皮,是眼下整座万夫关内,吃得最饱的人。
“那你,开南城门,放百姓一条路。”
良久,陈雁声涩声道。
当第一起食人案件发生时,许多事情就开始不受控了。他不敢再去推测万夫关的未来,因为,那个未来,教人害怕。
“晚了,东海那边已经被蛮族打通,绕道南下,眼下,约摸已至腹地,不日,万夫关就将腹背受敌。”
回答他的,是李问道一如往常的平静,还有那平静面色下的冷血无情。
陈雁声清楚,李问道也清楚,当道德伦理的大坝被凿穿,出现了第一个孔隙后,看似无波的水面下就会酝酿出一个又一个的漩涡,掀起水下的暗流,渐渐,洪水滔天,化作吞噬一切的凶兽,席卷世间所有善恶。
“开城门,放百姓!”
陈雁声再度重复道。
然而,回答他的,只有李问道走上城墙头的背影。
这背景,充满了冬末萧瑟与初春的寒意,他的心,凉了。
李问道不同意放人,意味着,他已经将百姓视作了……将士们的,粮草……
“蛮人吃人,我们也要吃人吗!”
看着那抹远去的背影,陡然,陈雁声张口咆哮,打破了属于万夫关的沉默。
“我们,和他们,不一样。”
这是城墙上传来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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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9章 血色(终)(二合一章节)()
有什么不一样呢?
陈雁声不知道。
的确,他可以找出许多的道理,来掩饰这泯灭人性的残忍。
诸如,他们吃的是死人。
诸如,蛮人以食人为乐,他们则是以食人求生。
诸如,即便离开了万夫关,百姓们也难逃死去的结局。
……
可,他们在这里,不就是为了守护百姓吗?
最后,怎么反而是将屠刀朝向了百姓呢?
李问道说他守国门,然而,国,究竟是这片土地,这片土地上的百姓,还是,这群百姓头顶上的政权?
陈雁声找不着答案,也找不着李问道的答案。
后来的事,发生得很自然,好像,突然有一天醒来,食死人,就变成了食将死之人,再又是老人、妇人、童子……到后来,纵使同队袍泽,战场上的亲兄弟,如死,亦烹食。
“嫂嫂……”
这是被蛮族人围攻了一年后的万夫关,整座万夫关,成了座不人不鬼城,这里没有老人小孩,也没有女人,有的只是一帮不知哪天死去,然后成为他人盘中餐的将士。
但或许,这座城池里,除了一帮子吃人的将士外,还有一名百姓,并且,还是个妇人。
她,是秋娘。
她藏在了昔日作寡妇时独居屋子的地窖里,加上陈雁声的掩护,成了如今这座不人不鬼城池里,唯一活着的百姓。
“雁声。”
听到地窖口低声呼唤,地窖里的秋娘小心翼翼确认了来人后,这才应道。
前阵子,一名城头上下来找地休憩的士兵,不知怎的,进了她藏身的院子,而后,又发现了藏在地窖里的秋娘,或许,他是来找酒的。可无论他的原意是想要做什么,在看到秋娘后,都成了目露精光的野兽。
他,是个男人;秋娘,是个女人。
他,是个太久没碰过女色又开过荤的男人;秋娘,是个谈不上多么貌美却无疑算不上丑陋的女人。
于是,这一刻发生的事,毫无疑问。
在看到秋娘时,士兵的第一反应并不是他发现了短期内再不会使他饿肚的口粮,而是——被抑制太久的**。
之后,士兵满足了他的**,但也在满足的刹那葬身在秋娘手里。
如今,还能再万夫关活着的,哪会有人没食过人肉呢?
而人,一旦突破了最后的底线,便没有什么是做不出来的。
这是秋娘第一次杀人,但她的心中,毫无惧意。甚至,她庆幸,她与陈雁声又多了分粮食上的保障。
因为,她能活到今天,凭借的都是陈雁声省下来的那些人肉啊!
秋娘自知姿色平平,那天的事后,觉得是副破烂身子,若陈雁声不嫌弃,愿做他解决生理需求的女人,不过陈雁声拒绝了,只道了句:
“当日,我答应过郑大哥要照顾嫂嫂,嫂嫂就不必疑我。”
此后,陈雁声依旧会每隔三日就趁夜前来,将他从牙缝里攒下来的肉干递与地窖里的秋娘,而后又悄自离开。
这一晚,他一如往常的过来地窖,却不知,身后已跟了道黑影。当他折身返回准备自己住所时,院落门前,火炬亮如白昼!
有人探知,并揭发了他私藏秋娘的消息。
一切来得猝不及防又仿佛意料之中。
将士们早已遗忘了一年多年城楼上的泪,记住的,只有那席卷了整座城池的异香。
“死!”
“放!”
这是陈雁声与李问道的最后一次对话。
因为,这之后,陈雁声就死了,用他的牺牲换得了南城门的一道缝,那道他企盼了无数个日夜的缝。
究竟,是什么时候起,万夫关不再以食人为异,反以为常呢?
或许,当日蛮人将郑跃的毛发烧做飞灰,撒入河里的时候,就已经是了吧……那条河,地下通着的,是万夫关内无数口的井呐!
他们……早就开始食人了,不是么?
临死前的陈雁声,如是想。
半年后,万夫关破,全城尸骨无存,与北地其余被蛮人攻下的城池别无二致。唯一的区别,大概是,它曾在这片土地上,创下了一个奇迹,被两年蛮人围攻却未能攻破的奇迹。
没错,万夫关,最后不是被蛮人攻破的,而是城内再无人肉可供分食,主将李问道率仅余的三千将士倾巢出动,与蛮人血战,直至力竭身亡。
万夫关,昔日边陲小城,十数万百姓与众志成城的守将,最终,都成了孤魂野鬼,只剩下那个不知是生死的寡妇。
……
这,是血色,万夫关的血色,卓航的《血色》。
剧情设计并非多令人耳目一新,然而,那一场又一场的剥皮食人现场,却教潜意识真正体会其中的演员们清醒后头皮发麻。
饰演秋娘的那名女演员,在《血色》之后,就告别了影坛,据闻得了癔症,说得委婉,但实质上便是她已经疯了。
而饰演陈雁声的长天,现实里虽然无恙,可之后,他潜意识的变异却是众所周知,性格阴狠毒辣,手段残忍,成了今时今日的“血子”。
只有饰演李问道的丁修彦,无论在现实生活中还是潜意识里,都没表现出半分异样。成了《血色》的意外,也成了众人眼里卓航的那个1%。
我和他/她不一样,是每个人对自己的认知。
于是,这本意味着历经危险的1%,成了一些人眼底的自我挑战。
然而,薄锦辰的确是不同的,他不认为自己能成为那个1%,并且,他也不愿付上99%的风险去换取那个1%。
所以,卓航的电影邀约,再来多少次,他的答案也只会是:敬谢不敏。
“嗯,锦辰,明天和我一起去趟演艺工会,你那个三星级的身份是该去挪挪窝了,不然,你怕要成史上第一位身价堪与六星级艺人比肩的演员。”
没有继续探讨卓航的电影,颜墨跳开了话题,低声调侃道。
只要薄锦辰不会像那些自认天赋绝佳的演员一样,执意挑战卓航的电影,而忘掉了卓航的作品从来不止一部《血色》,他的心就会放回肚子里。
“对了,关于你专用的保姆车方案,公司艺人事业部那已经已经通过了,车子的事务会由随车司机负责,明天就开始跟我们的行程。只是,关于你的化妆师,公司里没有合适的人,不过人力资源及行政部那边说,这个月,要进来几名实习生,我们可以过去挑人。”
由于之前安安的曝光,薄锦辰艺人等级升级上的事就耽搁下来了,那时候,社会上对薄锦辰的负面评价太大,出现在每周变动的新晋星级艺人榜上,并不是桩明智的决定。加上,那时已经定下了进入帝都戏剧学院学习的事,娱乐圈这边的工作尽数暂停,就算升级对薄锦辰也换不来什么好处,只是将关于薄锦辰的糟糕话题又延长一段时间。所以,拿下去年金镜奖最佳新人奖座的薄锦辰,竟然一直在三星级上逗留到今天。
当然,随着如今薄锦辰的全面复出,不仅艺人等级上要重新定位,就连其它该有的一名当红艺人该有的配备,也开始配备齐全,而不是像当初那般,坐着颜墨的车,就他们俩,有时甚至一个人的跑这跑那。
“颜哥,这些,你看着办吧。”
对于这些司机化妆师什么的,薄锦辰倒没怎么在意。
穿越前的他,虽然不像明星一般跟着许许多多的助理等,但也是被众星捧月过来的,化妆师虽然没有,但总助理、生活助理、工作助理……这些身边也跟了七八个,毕竟,他那时负责的家族企业有好几家,方向也比较杂,再加上他不时需要的生活调剂,比如王丹娜这种,零零碎碎的时间安排,光凭他一人自然整合不过来。
瞧着,他是花天酒地的纨绔大少,可实质上,世间哪有当真清闲的世家子弟?整日游手好闲的,那不是大少,那是混混!
所以,对于身边要亲密多出些人,他还当真就没什么感觉,更没什么好在意的。
“唔,那也成,那明天下午我就替你做主喽?”
颜墨打了个哈欠,笑道。
一般艺人自然没有像薄锦辰这么大的自由权,不仅是因为工作上不甚明确的从属关系,还因为他们的性子,如果一心想着挣钱,自然没有驳斥经纪人安排的道理,如果是想着出名,也不会在从业初期就和经纪人弄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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