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心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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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心律师- 第8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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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将要面临的必定是进一步的报复性的惩罚。

    因此,一般情况下,只要受暴人开始以暴制暴反抗,必定是以杀死施暴人为目的,正因为这个原因,过度加害就成为受暴人加害行为中比较典型的特征。”

    刘艳的解释让大家再次受教,原来家庭暴力隐蔽性的特点是导致凶杀的根源,大家自然推论得出结果,姚莲花杀死叶添龙完全是在其不堪忍受,别无选择的情况下发生的。

    听了刘艳的分析,大家都有一个想法,畅通受暴者的救助渠道是避免悲剧再次发生的关键!(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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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6章 专家释疑() 
刘艳说到了过度加害行为,这是本案的关键。李超眼睛一亮,当即大声追问道:刘主任,你刚才说过度加害行为成为家暴受害人以暴制暴案件的典型特征,你能详细向我们解释家暴受害人为何会实施过度加害行为?

    这是是众人都关切的问题,大家都热切地看向李艳。

    李艳侃侃而谈道:“过度加害行为成为家暴受害人以暴制暴案件典型特征的原因有两点。

    一是由于受暴者的恐惧所引起。婚恋关系中的发生的暴力引发的故意杀人案件,大多是因为其中一方长期对另一方实施控制性暴力引发。

    在婚恋暴力尚未危机被告人或者亲友的生命安全是,被告人一般都是忍气吞声,忍辱负重,希望以此换来自己和娘家人的人身安全。

    然而,加害人施暴的心理需要就好像吸毒的人对毒品的以来,需求量越来越大。

    一旦暴力的强度加大到带有致命性而暴力周期又短于一周时,受害人就可能采取极端方式,包括以自杀作为被动抗争的方式,也包括杀死施暴人作为主动的抗争方式。

    长期的挨打经历使被告人身体受到严重伤害的同时,也会使被告人时时因恐惧而无限被害人的权威和能力,误以为被害人无所不能。当被害人发出死亡威胁时,被告人就会相信被害人说到做到,自己再不反抗难逃一死。

    受害人就是在这样一种绝望和恐惧中杀死被害人,自己也从婚恋暴力的受害人转变为故意杀人案件的被告人。

    在杀害的过程中,即使原被害人已经暂时丧失反抗能力了,被告人也会将杀人行为进行到底。就算已经杀死了施暴人,她们还会进行过度加害。

    因为无数次的挨打经历告诉她们,无论是语言上还是行为上,无条件服从被害人是一条铁律,胆敢反抗的后果便是不可避免的暴力惩罚。因此决定反抗就意味着必须杀死被害人,否则被杀的就是自己。”

    全场静悄悄,大家都在聆听着刘艳解释家暴受害人以暴制暴案件中过度加害行为产生的缘由。李超和善若也是认真地聆听,不时地记录。

    进行记录的不光是他两,许玲和合议庭的法官都在进行记录,他们对这些专业知识和意见真的不懂,现在刘艳解释得很详细,将他们心中的疑问一一给予解答。

    而旁听的众人听了刘艳这鞭辟入里的分析,都是心悦诚服地点头,双目中带着崇拜之色,看着证人席上的刘艳。

    刘艳就在众人钦佩的目光中,继续说明过度加害行为的缘由,“二是过度加害行为的产生,是由杀人方法带有性别特征所决定的。

    杀死是施暴人的方法带有性别特征。华夏国人选择配偶时普遍采取男高女低的标准。按照这样的标准建立的婚恋关系,女方往往在身高体力方面低于男方。一旦两人之间出现暴力,绝大数情况下女方是受害人。

    若暴力变得不堪忍受而外力救助又不可得时,对受暴女方来说,让加害人消失就可能成为唯一的选择。

    一般情况下,限于体力上的弱势以及长期受暴带来的恐惧心理,婚恋暴力受害女性不会也不太可能在挨打时进行即时的反抗。

    多数情况下她们采取在食物中下毒、下药、趁被好人在睡梦中、趁被害人不备时用刀或棍棒从背后袭击等方式作案。有时候她们也与同样挨打的子女联手杀死被害人,以致母子(女)2或3人一起成为被告人。

    在这样的情况下,为确保杀死受暴者,弱小的女性往往会采取过度加害行为,因为她们无法掌控现场的局势,为了达到杀死施暴者的目的,一定要让其死得彻底。”

    “因此,在受暴人以暴制暴案件中过度加害行为的产生和成为明显特征,是由于实施犯罪时被告人摆脱暴力的恐惧以及所采用的带有性别特征的杀人方法所致。”

    刘艳解答完之后,法官长长舒了一口气。之前他们云里雾里,搞不清割hou这一过度加害行为在家暴案件中是否正常,现在听了刘艳的解释说明之后,他们豁然开朗,一下明白了。

    许玲听完却一脸的凝重。刘艳的解释完美地回答了过度加害行为是受暴者杀人案件中典型特征,这符合应对家庭暴力的规律。

    也就完美地证明了姚莲花杀夫时采取割hou的过度加害行为完全符合受暴人以暴制暴反抗时的特征和规律。

    李超和善若边听边轻轻点头,听完两人相视一笑。太棒了,请刘艳作为专家证人出庭太明智了,她清晰地向法庭说明过度加害是杀夫案中的重要特征和普遍现象。

    李超带着喜色,再激动地发问道:“既然过度加害行为是以暴制暴案件中的重要特征,那么本案中姚莲花也存在过度加害行为,能否据此推定姚莲花犯罪手段残忍、情节恶劣、主观恶性大呢?”

    这是本案最大的争议所在,也是决定哪方胜诉的核心。如果专家说存在过度加害行为说明被告人手段残忍、情节恶劣、主观恶性大的话,那么李超这方就要败诉。如果专家的意见相反,那么许玲控诉姚莲花无期徒刑,就得不到法庭的支持!

    姚莲花也感受提问到了最重要的地方,一双红肿的眼睛,紧紧地盯着刘艳,期盼着祈祷着有顺心的答案。

    许玲的一颗心悬了起来,她坐直身子,两只粉嫩的耳朵竖了起来,准备认真聆听刘艳的意见。

    合议庭成员的目光也都投向了刘艳,这个问题的答案直接决定本案的裁判结果,法官们打起了十二分的精神。

    全场只有一个焦点,那就是专家证人刘艳。

    刘艳在众人的注视下,平静从容地开口答道:“本案中姚莲花杀害叶添龙的过程中,先是用铁架反复砸叶添龙脑袋,再是用烂啤酒瓶形成的锋利切面去戳和切割死者的喉咙,以致看上去残忍。

    但这种过度加害行为在受暴人以暴制暴杀人案件中是常见的特征和规律。这些看上去手段有点残忍的受暴人,与那种故意折磨被害人使被害人在痛苦折磨中死去的被告人有本质的不同。

    后一类被告人以折磨被害人为乐,其手段可以体现其主观恶性较大。前一种被告人在被迫转为受害人的瞬间,大脑通常因极度恐惧而成为空白状态,她们际羽长期受暴的经历,相信自己若不能杀死被害人,被害人就会杀死自己。

    姚莲花用铁架砸叶添龙脑袋十几下,再用烂啤酒瓶ge喉的目的,主要是为了确保杀死家庭暴力施暴人,让她能够从此摆脱挨打的命运。因此,姚莲花的杀人手段,与唯恐被害人不死而对自己进行报复的巨大恐惧有关,而与其主观恶性大小没有必然联系。这一点也可以从姚莲花是初犯偶犯,案发前从没有过违法行为或犯罪前科的事实中得到体现。”

    李超和善若听得频频点头,就连姚莲花都是一脸的兴奋,很明显刘艳的观点对她有利。姚莲花的家人都是精神大振,局势朝着对姚莲花有利的方向发展。

    许玲秀气的脸却是布满了凝重,她指控姚莲花手段残忍、情节恶劣的基础正在动摇。

    就在各方反应不一之时,刘艳继续说道:“此外,我们要注意此类案件中;自我保护是受暴人对施暴人实施加害行为的主要动机。姚莲花杀夫表面上针对的不是正在发生的暴力,而是暴力威胁,实践中被普遍当成有预谋的故意杀人行为,这正是被国际社会称为典型的受暴妇女的防卫行为。

    事实上,受暴妇女判断被害人的死亡危险是否紧迫是基于长期挨打的经历和对被好人的心理和行为习惯的深刻了解之上的,这种判断和预测能力是没有同样经历的人所不具有的。

    只有对婚恋关系中双方的互动模式有深刻的了解和理解的前提下,设身处地站在受暴人的角度去判断,才能发现之前的受暴经历和其杀人行为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正是因为自我防卫因素,对于受暴人针对施暴人实施的故意杀人犯罪的社会危险性以及主观恶性的评价应当不同于一般的故意杀人犯罪。”

    “综上所述,姚莲花杀夫是由于巨大的恐惧引起,带有自我防卫的行为,其杀人手段并不残忍、情节不恶劣,主观恶性不大!”

    刘艳的话语刚落,姚莲花已经激动的泪水直流下,心底感叹,“知音啊,这绝对是知音!”刘艳竟然清楚地将姚莲花的内心想法展现出来,姚莲花有遇到了知己的感觉,恨不得高呼“理解万岁”!

    姚莲花的家人知道这是一大有利证据,绝对有助于减轻处罚。赶紧频频点头,支持刘艳的观点。

    旁听的众人也是一脸钦佩地点点头,从本案开庭伊始,众人的心头就有一个疑惑,姚莲花这么温顺的女人,为何又是用铁架砸又是割hou,凶残杀夫,到底姚莲花是不是杀人手段残忍、情节恶劣?

第167章 洗刷污点() 
这个疑问始终盘旋在众人的心中,直到刚刚刘艳才给大家解了惑,原来在长期的家庭暴力阴影下,姚莲花采取的手段看起来残忍实际上属于正常的应激反应,甚至还有自我防卫的因素在里面。

    听了刘艳的解答,大家疑惑尽去,不但不觉得姚莲花手残残忍、情节恶劣、主观恶性大,反而十分同情姚莲花的遭遇。

    善若钦佩地看着李超直微笑,李超在全国率先请专家证人出庭作证,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善若之前一直担心无法将姚莲花的内心想法展现出来,从而无法洗刷姚莲花杀夫手段残忍的污点,但没有想到请专家证人出庭作证,专家深刻的剖析了姚莲花的内心世界,将其完整地在法庭上呈现出来,干净利落地洗刷了这个污点。

    李超的脸上也带有微笑,专家证人的证言彻底击败了公诉方关于手段残忍、情节恶劣、主观恶性大的指控,胜诉的天平在向他们这一方倾斜。

    李超不由得剑眉飞扬,暗地鼓劲,“再加把劲,让法庭采纳姚莲花情节较轻的观点,减轻对姚莲花的处罚,最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

    而许玲的俏脸由凝重转为叹息,“这次公诉量刑建议将会失败了,被告方请专家证人发言彻底推翻了情节恶劣的指控,法庭不可能对姚莲花做出从重处罚的裁决。”

    “现在唯一可行的办法就是尽量说服法庭,判处姚莲花的有期徒刑更长些,最好是十年以上!”

    此刻,李超和许玲不知道两人的想法完全针锋相对。

    而合议庭的成员们心底也是一片敞亮,终于查清案情了,之前困扰他们的问题全部消解,这有助于他们做出公正的裁决。想到这,审判长孟清歌格外显得兴奋,这是全国率先试用专家证人出庭作证制度,事实证明这个办法对于查清事实行之有效。

    合议庭因为这次大胆尝试,不断可以做出公正判决,还可以预料一定会收获一大批荣誉和肯定。当时允许李超他们申请反家暴专家证人出庭作证,实在是太明智了!

    宜将剩勇追穷寇,李超趁热打铁,问最后一个关键问题:“被告人姚莲花存在过度加害行为,是否说明其社会危险性大。”

    这是最后一个关键性问题了,从专家前面的回答来看,众人已经可以推论出相应的答案了。

    果不其然,刘艳摇摇头,否定道:“本案中,姚莲花虽然杀了施暴者,但并不能说明其社会危险性大。”

    “一般而言,发生恶性案件的时候,家庭暴力的时候已经发展到强度很大和周期很短的程度,比如,家庭暴力刚开始的时候可能半年或3个月一次,到发生恶性案件的时候,发生的频率可能就已经达到一周几次,而且每次都是往死里打。

    受暴者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奋起反抗,并且实施杀害行为,该行为针对的对象是施暴者,且其动机也基本出于自保,因而其社会危险性和主观恶性相对其他故意杀人犯罪都较小。

    本案中姚莲花的情况也是如此,叶添龙暴打了她一顿,还扬言下午直接要打死她,姚莲花是在极度的恐惧情况下出于自保杀死了叶添龙,可以说其社会危险性和主观恶性不大。”

    “而且,本人在对婚恋暴力引发刑事案件的研究发现,这些被告人与被害人的婚恋关系中,被殴打和威胁是普遍现象,以暴制暴则是她们生命中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

    其加害行为通常只针对长期对她们施暴的被害人,被害人消失后,被告人对周围其他人不会有危害性。”

    “正是因为上面这些原因,对于受暴人针对施暴人实施的故意杀人犯罪的社会危险性以及主观恶性的评价应当不同于一般的故意杀人犯罪。本案中姚莲花的社会危险性和主观恶性都较小。”

    再次盖棺定论,有力地为姚莲花辩解,这让姚莲花及其家人都看到了希望的曙光。

    完全的达到预期目的,李超兴奋地点点头,对着审判长说道:“审判长,我方提问完毕!”

    审判长孟清歌高声说道:“现在由公诉人询问证人。”

    要轮到自己了,虽然局势已经惊天大逆转,对于姚莲花手段残忍、情节恶劣的控诉已经被推翻。但作为公诉人,必须要正当履行控诉职能,姚莲花触犯法律必须要将其绳之于法。

    许玲心底拼命给自己鼓劲,保持着平静,从容地注视着专家证人刘艳,犀利地发问道:“之前,被告人姚莲花在陈述时还深深忏悔,表示与死者叶添龙还是相爱的,为何姚莲花一边说着相爱,一边却残忍杀害叶添龙?爱着叶添龙又杀害叶添龙,这是否矛盾,由这个矛盾能否说明姚莲花口是心非、实际上处心居虑要杀死叶添龙?”

    这个问题相当尖锐,被许玲这么一提醒,大家也想起了在答辩的时候,被告人姚莲花还在为叶添龙的长期施暴以及要抛弃她的行为辩解,认为那都是第三者的过错。她还有一个令人啼笑皆非的逻辑:叶添龙心里是有她的,因为如果她的心里没有她,早就把她打死了。

    既然姚莲花还爱叶添龙,怎么又会杀死叶添龙呢?这确实是矛盾。但众人看姚莲花明显是个淳朴的农村女人,不可能是那种口腹蜜剑、深谋老算之辈。这个矛盾何解呢?

    众人再次期待地看着刘艳,刘艳还不怯场,声音洪亮地答道:“投射性地对施暴者的批评指责进行认同和对施暴者的过度加害行为看似矛盾,却都是家暴中受暴者的行为特征。

    因为整个社会对家庭暴力的认识程度不够,对家暴受暴者的救济渠道不畅通,受暴者一般很难从家庭暴力中脱离出来。在这种情况下,受暴者要买继续忍受,要么自杀,要么奋起反抗。

    而受暴者一旦开始反抗就是以杀死受暴人为目的,因为他们知道,如果施暴者还有机会恢复,接下来等待他们的必然是更严重的报复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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