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辅沈栗》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首辅沈栗- 第123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沈菀给嘉明伯留下一个儿子邢嘉,早被立为世子,如今这位继室毫无顾忌地与间接害死沈菀的何家亲近,只怕邢嘉这世子的位置已经不稳当。

    嘉明伯府的情况还要打探,对何家下手沈栗却没什么心里负担,只凭何大夫人曾与宫氏在同一个宴席上出现过,都不需其他证据,沈栗就把这桩恩怨算到何家头上。

    来而不往非礼也,沈栗送了何家一份大礼。

第二百零三章 你想怎么死

    此时景阳正沉浸在一种浮躁喧嚣的气氛中。前来国都应试的举子们并未如往年一般散去回乡,无论得中与否,都因着会试舞弊案滞留景阳,等待查案的结果,也等待此届会试是否要重考的消息。

    上书也好,集会也罢,固然是出于读书人荡涤天下的高远情怀,也掺杂着一些妄图投机的心思。

    作为诗礼世家、文道领袖的何家也趁着这股浪头一展清流风采,又是书文谴责,又是安抚学子,着实出了把风头,博了些名望。

    然而这些都抵不过一只碗的威力。

    也不知打哪里来了个老翁,在书生们聚会之处,群情鼎沸之时,竟拿出一只破碗来唱卖,邀人竞买。

    这破碗着实来历不凡,它是何家挂冠归隐十几年,号称继承了旷世大儒何家老太爷何密的衣钵,以书画双绝名动天下,何家文气最盛的何二公子何溪用过的!

    作为世禄之家的大族,何家人主要有两项职业,当官或做文魁。当官不用说,何家之所以长盛不衰,就是因为每代人都在朝廷里有位置。做文魁也很重要,在这个唯有读书高的时代,声望是真的可以成势的。

    那么能不能一边当官一边做大儒呢?嗯,这么说吧,当了官还有精力潜心做学问的人不能说没有,实在太少。

    何溪就是何家这一代的“形象代言人”,清雅、高洁、满腹经纶、尘外孤标。早些年就开始隐逸了,一袭青衫,畅游江湖,偶尔现身,传出一段佳话名篇。在读书人的心目中,何溪差不多已是一副餐风饮露不食人间烟火的世外高人形象了。

    谁知这何二公子竟忽然发了羊癫疯,十分想不开地披破袍,蹬烂靴,蓬首垢面去要饭。这也罢了,高人多有发神经的毛病,然而何溪偏选了正在遭灾的大同府去要饭!

    旱灾雪灾加兵灾,大同府遍地饿殍,作为一个朱门之家的公子,跑去和灾民们抢那点子救济粮,怕是有些不合适吧?

    何溪公子被大同府官差发现,以有伤风化,冒领救济的罪名判处游街三日!

    那老翁操着一口稍显生硬的盛国官话道:“这就是名士何溪当时用的那只碗,薄胎厚釉,色青,口大底深,一碗能装半斤米饭!”

    轰,在场的人都笑。心下都在稀奇,竟然有人千里迢迢把个破碗带来景阳卖钱。不过,此碗若真是何溪讨饭时用的,倒是可以买来收藏。

    何宿父子都是一个脾性,虽以书画闻名,流出的作品却少得很。得不到他们的真迹,买个何溪讨饭碗回去,也足够炫耀了。

    有人疑道:“你这老丈,从哪里得来这碗?”一个破碗,便是不在何溪被大同府抓到时遗失,也该作为证物被官府保存。

    那老翁见众人都注意他,越发精神道:“想必有人怀疑,怕是小老儿不知从哪里捡来个破碗卖钱。老夫这里可是有证据的。”

    说着,从怀里掏出一打纸来,一张张数道:“这一张是大同府的差役给小老儿写下的文书,喏,兹有一老丈买去案犯何溪的讨饭碗儿,其为青釉色,碗沿儿有三个豁口,碗底下画着鲤鱼条……”

    忽有人插话问道:“官差竟然敢卖证物?”

    那老翁不在意道:“这算什么证物?何二公子在大同府要饭是多少人眼见的,哪里需要个破碗做证物?哈哈,小老儿花了五两银子请客,便买了下来。”又摇头晃脑得意道:“那几个榆木脑袋,这碗多有意义,拿来景阳,怕不卖个好价钱!如今要叫小老儿捡个便宜。”

    众人又笑,有看稀奇的,有暗地思忖竞买的,也有人在心底嘲笑的。这碗是有意义——叫何家颜面扫地的意义!

    那老翁继续抽出一张纸:“还有这个,是小老儿托人抄来的,大同府给何二公子的判词,上面还附了一首诗呢。咳咳,”那老翁清了清嗓子,板着自己那略显怪异的口音念道:“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

    靠窗坐着两个年轻人,一着青衫,一穿月白。月白的那个轻声道:“此诗有些意思。”

    青衫人似笑非笑道:“是有些意思。诗是好诗,只是放在与灾民同领朝廷赈灾粮的何溪身上,实在讽刺。”

    月白衣衫点头道:“何二公子确实有些出格了。”

    青衫人饮茶不语。

    月白衣衫奇道:“怎么?”

    青衫人捻起一粒花生米,低声道:“这首诗浅显易懂,偏又蕴意深远。今日在这集会上一念,怕是何溪真要名扬天下了。”

    名士讨饭不是错,但明明不愁吃穿,偏去领赈灾粮便是大错了。当这份错又与一首出色的诗连在一起,便组成了一个可以广为传播的故事,很显然,何溪在故事中扮演的并不是什么好角色。

    月白衣衫失笑道:“这么说,何二公子的名声堪忧矣。”

    青衫人忽道:“势头有些不对,咱们还是少看些热闹的好。走吧,回客栈去。”

    月白衣衫迟疑道:“有什么不妥吗?唔,天色还早,不妨看看热闹。”

    青衫人似笑非笑道:“仁兄还打算竞买不成?”

    月白衣衫摇头道:“那碗虽破,只是被何溪公子捧过后,却不是我这等穷酸书生能买的起的。”

    “仁兄如此坦言家贫,可见‘穷’或许是有的,‘酸’却未必。”青衫人笑道,随即压低声音:“何溪虽不在景阳,何家却势力颇大。这老翁来此唱卖何溪的破碗,何家却要声名扫地了。无论这老翁是有意还是无心,只怕此地一会儿就要乱起来!咱们不过是清贫书生,草民一个,这样的热闹不看也罢。”

    月白衣衫恍然大悟,忙不迭点头道:“贤弟说得对,此地不宜久留,咱们快走。”

    两人匆匆离开时,还有刚刚听说此处正在售卖何溪讨饭碗的人向这里汇聚。

    远处树荫处立着几个人,均披着斗篷,遮住头脸。好在这时天气还不算热,看着倒也不显怪异。看到他二人离去,其中一人开口道:“还真有反应快的,竹衣,跟上去,若他们是往何家报信的,便想法子拖延一会儿。”

    却原来是沈栗、霍霜带着几个长随。

    霍霜早年间就与沈栗一同暗中下手收拾过杜凝。如今霍霜又娶了沈栗的姐姐,沈栗琢磨着打闷棍的时候更少不了叫上他。

    竹衣领命而去,霍霜不在意道:“此处与何府隔着半座景阳城呢,便是有人报信,等他们来时,这里也早完事了。”

    沈栗道:“小心无大错,何况这么快就能想到事有蹊跷的,至少心眼不少,注意一下也好。”

    如霍霜所说,等何家的人气急败坏地赶来时,黄花菜都凉了。人群早就散去,只余小鱼三两只,仍喁喁议论竞买之事。

    何大管家气得失态,随手揪住一个人问道:“人呢?那卖碗儿的人呢?”

    此人不巧是个有些清高的举人,虽有些惧怕何家这些奴仆人多,更气恼何大管家失礼:“放肆,一个奴仆竟敢当街对举人动手,就算你是何家的……”

    何大管家平日里骄横的惯了,如今怒气攻心,哪还顾得了许多,争执间竟一把撕坏了这举人的袍子,还在人胳膊上留下两道青紫划痕。

    这下坏了。

    这里刚把何溪在大同府做的“丑事”宣扬一遭,何家的管家又无端“殴打”了举人老爷,众人人对何家的印象彻底转了个弯。

    那举人见此处读书人多,胆气也上来,更担心若轻易和解会被人嘲讽畏惧权贵,索性要表现出些读书人的“气节”。

    扯住何大管家,上前一步,大声道:“何家是名门大户,余平生也甚是仰慕。但此人不过是个管家,便有些威风,到底是个奴仆。余自有苦读诗书,如今不才,好歹得了举人功名。我辈读书人,焉得受此恶奴辖制?余这边要往顺天府告状,还请众位仁兄做个见证。”

    人多则势众,势众则胆气壮。平日里书生们未必有挑战何家的勇气,然而今日何家丑闻连连,众人心里正在鄙视,仗着人多声势足,竟真互相簇拥着往顺天府去了。

    途中有好事的不断加入,人愈多,那举人胆气愈壮,到得顺天府,一张状纸,告了何家纵奴行凶!

    顾临城:“……”吓死本官!

    景阳正三品官员不胜枚举,其中数顺天府伊最憋屈。

    在倒棵树说不定都能砸到个王爷的景阳,顺天府权限很大,甚至可以直接上殿面君,可惜的是,顺天府的阶层不高。

    这导致顾临城平日里接触的都是高层官员,王公贵族,只自己跟脚不硬。就好比老虎堆里混进一只猫,平日里也管着老虎的事,在百兽眼前装小老虎,在老虎面前就只能喵喵叫。

    书生们双目灼灼,等着小老虎秉公断案。

    听说此次会试这顾临城也是考官,嗯,如果此次他敢偏袒何家奴仆,也不用等会试舞弊案的结果出来,咱们先把他掀下来。

    书生们不好惹,可何家在朝中还有个阁老呢。

    顾临城恍恍惚惚觉得耳旁似乎有声音在说:你想怎么死?

第二百零四章 事与愿违

    这个节骨眼上,顾临城是不愿、不敢也不能对何家有丝毫偏袒的。

    奴仆伤人,要找主人算账。顾临城叫人打了何大管家三十大板,又判罚何密纹银三十两交与那举人压惊。

    何大管家平日里都是七八个丫头伺候的,面皮看着老,其实很养了一声细皮嫩肉,较之平常人还要“娇嫩”的多,这一顿打,去了半条老命。

    何密还在家中等着何大管家回报唱卖何溪讨饭碗之事呢,这边都判完了。

    书生们群情激动。何家是什么样的府第?世代豪门!普通人连何家门口的狮子都摸不着。

    这次“迫使”顺天府惩戒豪奴,对书生们来说就是一场庶民的胜利!值得讴歌,值得称颂,值得书文以记之,值得……再接再厉?

    对,罚银还没到手呢,咱们帮着那举人到何家要去。以免他势单力孤,叫何家赖了帐。

    兴奋未已的书生们浩浩汤汤奔着何府去了。

    顾临城抹了抹头上冷汗,自从会试舞弊案爆发,书生们直如野狗成群,在景阳的大街小巷游荡,稍有风吹草动,便一拥而上,逮谁咬谁,末了还要对月长啸一番,似乎这样就可化身成狼,呼啸朝野了。

    顾大人正了正衣冠,喃喃道:“你们就作吧。奔着何家去也好,总胜过跑去向皇上请愿。”

    何密很痛快地赔了银子,不止三十两,白花花二百两银子端出来,当众向那举人道歉。

    那举人义正辞严道:“在下来此乃是为遵法度,官衙既判我三十两,我便该得三十两,多一分也不要。”

    “好!”众人都喝彩道:“足见阁下傲骨,我辈读书人,黄白之物,岂入眼中。”

    那举人谦虚道:“多谢众位仁兄仗义执言,三十两虽不多,却可换几杯水酒,我等同去喝一杯?”

    “好!”众人又叫好道:“岂能单教兄台破费?不如我等都凑些银钱,换些酒菜,饮一杯水酒,做一篇好赋。”

    书生们说走就走,何密竟不及多话。须臾之间,踪影不再,一地鸡毛。

    何密仍是一副温和笑脸,吩咐奴仆打扫门前,直待进了府门,才咬牙切齿道:“好!竟踩着我何家的脸面扬名!”

    何大管家有气无力道:“老爷,奴才记着那举人的名字,咱们不能放过他。”

    “此事急不得。”何密道:“此时下手,空惹人怀疑。”

    何大管家沮丧道:“都是奴才疏忽了,竟没想到还有人敢触我何家鳞角。”

    “你也是急于找到那唱卖之人而已。”何密安抚道。

    “老爷这么说,真是叫小人无地自容。”何大管家感激道。

    “此事就算过去了。”何密道:“可找到那老翁?”

    何大管家摇头道:“奴才领人赶到时,那边早散场了。只打听到那人是个老翁,口音奇怪,似乎并非我盛国之人。”

    听说是外国人,何密不觉皱了眉头。他国之人,且不说好不好找,便是找到了,也是不易处置的。

    何密问:“可着人去追了?”

    何大管家点头道:“派了两个人去,只不知何时回来。”

    何密笑道:“你办事果然妥当。”

    “老爷不嫌奴才年老迟钝便好。”何大管家谦笑道。

    何密若有所思道:“我这里还有一件事要着你亲自去办。”

    何大管家大喜。

    何家人自矜自骄,并非善待奴仆的人家。哪怕何大管家已为何家奔走了一辈子,平日里也算得脸,也时常警醒自已几个前辈的下场。

    此次事情出了大纰漏,竟闹到了顺天府,大大的下了何府的脸面,何大管家正担心回来后要受罚,或是被主人家厌弃,没成想老爷不但出言安抚,还有重要的差事交给自己去办。

    “老爷尽管吩咐,奴才这回肝脑涂地也要给老爷办好!”何大管家激动道。

    “好,你的衷心老夫是知道的。”何密柔声道:“那便请你为何家死一死吧。”

    何大管家直觉一道寒意上来,睁着眼,半句话也说不出。

    何密仍是一副慈眉善目模样,耐心道:“我何家清名得来不易,更须小心维护。你这奴才虽则做事尽心,可惜有些骄狂太过……”

    何密正色道:“你这等奴才,我何家却是不能养的。来人,把他拉出去打死,算是为那举人陪个不是。”

    何大管家失色哀求:“老爷……”

    何密怜悯道:“罪不及家人,你的儿女还是可以继续在何家做事的。”

    听何密提到家人,何大管家沉默了。

    何密原想着用何大管家之死挽回些声誉,可惜并未如愿。

    那举人出身平民,是知道体谅些小人物疾苦的。他是不喜何大管家的蛮横无理,却着实没料想到为了此事竟闹出了人命。不禁大为后悔道:“早知如此,便忍下一口气也罢,何苦害他性命。”

    又道:“此事明明官府已经审结,只照着判词办便是,何家偏又私下处刑,难不成何家的规矩竟比之官府还高。何家号称仁恕道德,孰想竟视自家奴仆如猪狗!”

    苦主都不忍,那些读书人更加不忿,评道:“想那何管家虽则失礼,却也是尽心为了主人家办事,怎么轻易就打死了?再者,奴仆狂悖,乃是主人家没教好规矩,打死了他,便算主人家的规矩好了?遇事不思己过,只拿着人命去填,大名鼎鼎的何家怎么变成这样?”

    有人怪笑道:“却不是‘变成这样’,何家原就有拿着人命填名声的习惯。想当初何家大房差点成了皇子侧妃的那位姑娘,还有一封休书名震天下的沈何氏,如今可都不在了。”

    众人回想,可不是嘛,往日里凡是败坏了何家声誉的人,不是被何家私刑处置了,便是自尽了,如今竟无一存活!

    喧闹声渐渐止歇下来,众人面面相觑。一个两个以死谢天下那叫风骨,可一代代,一年年,但凡犯错就用人命来填名声,这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