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摇头说,不是。
如果能重来,我一定会告诉她,就算我没有爱上她,但至少,我是在乎她的,只要时间够长,我一定会给予她想要的。
可惜,我不知道,有些事是等不及我准备好的。
那时的我没有再说什么,但是夜漪在失望垂眸后,重新扬起了下巴,定定望着我,一如往常倔强,“也好。”
仿佛什么都没有改变,她还是一直跟在我的身边。
我们一起出师任务,一起出生入死,卸下戎装的她做得一手好菜。
一日一日得过,我虽然还是表面上没心没肺,但早已习惯了这种日子,习惯了生命中有她。
夜央夜漪总相依,这个故事虽然不够美好,但于我而言,却是我在冥界最温情的时光。
可是后来,变了,一切都慢慢变了,夜漪不再喜欢黏我,看我的目光也不再像以前那么狂热。
我很乱,可我那时还是不懂,继续坚持着无所谓的假面孔,不咸不淡,不拒绝更不接受。
一个人独处的时间越来越多,我承认我有点想她了,所幸的是,有一天,她恢复了常态,继续粘着我,我以为可以一直这样继续下去。
我甚至想,要不要告诉她,我其实有那么一点点在乎她,在乎这个从小就在我身边长大的女孩。
是的,我是在乎她的。
可当我看着那双眸子已经异样的光,我好气,我气她变了,为了谁,为了何事。
我只知道埋怨她,却忘了这一切都是我造成的。
我再一次丢下了夜漪。
而这一次,她也没有再追上来。
当我后悔了,想去找她时,发现冥王判官都在场,似要处罚夜漪,我救下了她。
冥王不知道我的功力有损,忌惮我的存在,可当大家都走后,看着那个原本属于我的女孩走向了另一个人时,我有些后悔了。
原本那双蓝眸是只愿意注视着我的,是只愿意看着我一个人的。
她对他,笑得那么坦荡,不加掩饰,不带任何讨好,夜漪卸掉了所有包袱,在那个男人面前,她仿佛彻底活了过来。
那个人的存在似乎超越了我在夜漪心里的位置。
后来,她让我帮她救那个男人出去,我拒绝了。
在她转身离去后,我失了神,我不是不愿意帮她,而是如今的我功力不够,我帮不起。
后来的事,我是知道的。
我知道她的转世轮回,我知道她爱他,我逼自己不去过问,我在乎的是,只要她幸福,就什么都够了,哪怕那个人不是我。
但就在她的第二世,死过一次的她把一切都记了起来,泪眼婆娑得出现在我面前,她说,“夜央,我从来没求过你什么,这一次,我求你,帮我。”
我帮,帮她分魂。
一人名为白璃,保留记忆,等待复苏那一刻。
一人名为林洁,什么都不记得,转世轮回。
那时候,我以为,她安排好一切,时间到了后,林洁重新回去,夜漪回来,但后来很久我才明白,她想做一个普通人,一个没有天大的使命,她希望那个没有负荷的林洁,可以替她自由自在得活下去。
或许做分魂决定的那一刻,夜漪就没有想过要牺牲林洁,所以那时的她紧紧握住我的手,像是遗言一样,把那不曾开过的口说了出来,“夜央,我喜欢你,喜欢了千年。可是墨出现了,我爱他,也爱那个爱上他的自己。”
“可笑的是,我也从来不曾忘记过你。”夜漪闭上了眼睛,最后是五个字,“夜央,对不起。”
那时,我落泪了,心口像是被挖掉了什么,很空。
再遇上时,她已经是林洁了,一个心里面只有秦子墨的女人。
我骗她说,是因为我跟夜漪打了个赌,输了才会守在井里。
不是我不愿意承认我爱夜漪,而是,我知道我在乎她,但这份在乎到底关乎爱否,我不知道。
夜漪说过,我总要爱上一个人的。
她的预言很准,我爱了,爱的是她的分身,爱的是那个叫林洁的女人,。
我是抱着目的接近林洁的,我清楚得知道,到最后,我需要牺牲她,让夜漪回来。
我在她身上故意咬了一口,切断她和秦子墨的联系,但她是那么愚笨,差点跟男尸结阴婚,被男尸欺负。
我躲在暗处,瞧着这一切,林洁总是会给人意想不到的惊喜,那么笨的她,竟然靠自己小聪明割开了绳索,逃出了束缚。
但在我杀人时,她却又把我拦下,那份心软,叫我厌恶,却又有另一种情绪生根发芽。
我是那么讨厌她,却不忍心见她出事,我骗自己是因为夜漪的缘故,所以才会爱屋及乌。
为了避免那个傻子再惹事,我把她还给了秦子墨,而我就以猫的形态守在她的身边。
渐渐的,在她面前,我活成了自己最想的模样,不谙世事,不问缘由,懒散得待在她身边。
我以为自己可以假装一切都不在乎,但当看到她跟秦子墨拥抱,接吻,我发疯般的嫉妒。
我说不出缘由,但我就是见不得他们亲密。
可我没办法,我还是忍不住想要对她好,想要她笑,想要陪她闹。
无论我怎么假装自己不在乎,我都没法忽视,她在我心里的已经越来越重。
可我怕了,怕自己动摇,我很清楚,我的立场早就没有当初那般坚定。
但要来的始终要来。
白璃复活了,她像极了人前冷漠的夜漪,连口吻都相似得过分,冷漠却又带着让人难以忽视的凌冽,她说,她想回来,夜漪想回来。
可林洁。
让林洁消失,我怎么可能做得到。
番外:夜央(下)()
,。(:)
如果不曾相遇,我便还是从前般淡然冷傲,更不会牵扯出后来的痛彻心扉,但遇上她,我从未后悔过,只是遗憾,没能在最初的时候,就把最好的自己给予她。
——夜央
前半生我是冥界的夜央,后半生,我只想做林洁口中的蠢猫,生命中只有三件事,吃、睡,林洁,而林洁比前两件事重要得多。
我可以不吃,可以不睡,可我不能不要林洁。
所以当林洁哭着问我是不是骗她的时候,我收回了手,就当我背信吧。
可我宁愿负尽天下人,也做不到伤她分毫。
后来,秦子墨走了,把饮下奈何的林洁托付给了我。
也就是在那几个月,我彻底明白了对林洁的心意。
那时候不懂情爱的我,因为那些陌生的东西,心里燃起的一团火,让我发了疯得想要她,可在扑倒的那一刻,面对她的眼泪,我心疼了。
李一文告诉我,那就是喜欢。
原来,这种喜怒哀乐皆因她起的感情就是喜欢,因她喜,因她悲,不由自主。
我急切想要证明自己的感情,想把自己认为最好的东西都给她。
跟我在一起时,她也会笑,也会开心,但一空闲下来,就会失了神,一发呆,就是很久。
她说,她的心空落落的,好像失去了什么东西,但具体是什么,又不知道。
后来我懂了,记忆就是记忆,就算忘了,也抹杀不了曾经存在的事实,那种因一人欢喜的感受,总是割舍不下的。
所以仅仅只是一张照片,就足以掀起那么大的波澜。
“夜央,他是谁?”林洁哭红着眼睛问我,“为什么我的心会这么疼。”
照片上的她羞红了脸,眉目间渲染着对秦子墨的温柔,而他的眼里,同样满满当当都是林洁一个人。
我何尝不想问,林洁,试着喜欢我,有那么难么?
但现在问这些有什么意义?千年前我负了夜漪,如今亲口尝这份苦涩,也是应该。
至少,我拥有过这么多回忆。
至少,林洁把我当做家人,但也只能是这个身份。
她的失落我再也看不下去,下定决心后,我带她去找秦子墨。
跨过火海,踏上雪山,这些都不算什么,因为我说过,“背到我死,也要把你带回他的身边。”
在我筋疲力竭闭上双眼的时候,我终于松了口气,对她的承诺,我终于做到了。
能回到秦子墨身边的她,一定会重新开怀得笑起来吧,那种只因秦子墨而绽放的笑容。
可为什么一想到她离去的背影,我还是心痛了呢。
放下,真难!
我以为这就是结局了,没成想,命运的转轮始终不愿意放过他们:秦子墨入化魂池险灭,林洁堕入魔道,差点弑父杀主。
可是我醒来得太迟了,那时我没有在场,不知道她有多绝望,只是听说地藏王为林洁指点迷津,那死去胎儿遗留之气是超脱六界之外的生命,作为转机护住了秦子墨的一缕残魂,但死物到底是死物,并不能让他恢复生机。
不死不活,就连见都见不到。
但林洁依然抱着一丝希望,奢求有奇迹出现,她说,她要等他,无论沧海桑田,抑或碧落黄泉,她总会等到的。
只要她回冥界,就是去化魂池看上一眼。
而我就站在远处看着她似是自言自语般对着池水说话,身侧的雪女告诉我,既然林洁身边没有人了,我可以试着接近她对她好,或许有一天,她会被我打动。
我摇了摇头,不可能的事,一开始就是结束,不管我多努力,她爱他,关于这件事,不可能改变,更不会动摇。
我能做的,只有成全,既然林洁想要那个奇迹,那我给她就好了。
没有人知道我的来历,也没有人知道我到底是何幻化而成,不过,这些也都不重要。
重要的是,我可以帮秦子墨回来。
一年又是一年,我穷尽毕生之力,化魂池终究发生了异动。
他,回来了。
我却只能躲在岩石后面,看着那个背影离开,看着秦子墨手捧幸福,回到她身边。
我知道现在的自己,生命力流逝得很快,但能以白发苍苍,换林洁笑颜满怀,值得了。
后来,林洁和秦子墨终于成亲了,在婚礼上,她偶尔环顾四周,像是在找什么人。
傻丫头,不亲眼看到你得到幸福,我怎么能安心?
婚礼完毕的时候,我终于现了身,以林洁娘家人的身份把她的手交付给秦子墨。
那么近的距离,让我不由得看呆了。
白痴洁真好看,比以往任何时候还要好看。
当林洁注意到我的白发时,我撒了谎,但那又有什么关系,连亲眼看着她走向别人的痛我能忍得下,这种苦涩算得了什么。
就让我在林洁看不见的地方默默付出吧,毕竟是她教会了我爱。
我不知道自己的日子还剩下多少,我只知道自己的世界全是林洁,只要活着一天,就会继续延续这份爱。
哪怕她的眼里只有另一个人。
后来呢,夜央果然成了只蠢猫,越吃越肥,每天懒洋洋的,偶尔帮林洁她们打打怪。
“死夜央,你特喵得又偷吃。”某人揪住黑猫的飞机耳,“你看你都肥成什么样儿了。”
“喵呜”毛茸茸一秒化身大萌物,林洁眯了眯眼睛,努力抵抗萌光波,秦子墨好整以暇得坐在沙发上,勾了勾手指,“老婆,你快来看看,还喜欢哪里。”
林洁气呼呼得过去,窝进秦子墨怀里,嘟囔了一句,“都是你惯的。”然后浏览网页,这时,她的星星眼立马亮了,“这里,我好早就想去了,太美了。”
“还有这儿,特色小吃超级多的。”
“这里、”“那里也不错。”
“好。”秦子墨像逗猫似的摸了摸我的下巴,无限宠溺,“都去。”
某日,当秦子墨从身后拥着林洁吹海风时,迎着光,突然偏头,“林洁,我们要个孩子吧。”
林洁痴迷得看着秦子墨的俊颜,他低头,薄唇压了上来。
回神后,林洁这才意识到秦子墨刚才的话,忍不住娇羞,说了句“坏人、”
昨晚刚折腾了一夜,现在大清早还说这种话,大手煽风点火,似乎在暗示什么。
这时,一个清雅的声音不合时宜得响起,“要孩子,找隔壁老慕,我很乐意帮忙的。”
慕白不知道从哪里冒了出来,笑得爽朗,秦子墨登时黑下脸来,“想打架么?”
“别、”林洁赶紧挡在两人中间,“蜜月期禁止斗殴。”
“你这蜜月都过了几年了。”脑袋上一重,懒洋洋的一团东西落在头上,她没好气得扯下来,“小祖宗,你怎么也跟来了!”
秦子墨和林洁无奈对视,。
只要你回头,我总是在的(慕白番外)()
慕白(番外)
我一直都是最清楚的那个人,明明知道她跟秦子墨的事,更清楚她不爱我,可我还是赌了,尽管满盘皆输,我亦无悔。
初见时,她为一只黑猫大打出手,模样娇俏举止却粗鲁,美人我见过不少,却从未见过那样的女孩。
口齿伶俐丝毫不饶人,还一口一个“不把猫给我,老子弄死你。”不懂礼数还痞气十足,我应该是讨厌的,可怎么都提不起反感的情绪,反而生出了浓烈的兴趣。
她可爱得真有些过分了。
尤其是当看到她身侧站着的是秦子墨时,我越发想了解这个女人,能让那个对任何人都警惕提防的男人爱上,她的本事应该不小。
我以为自己是为了跟他抢,所以才想接近她。
当晚我跟踪了她,发现那个女人将猫放生,手伸了又缩,脸上的表情明明是那样不舍,却还要硬逼着自己。
我问她为什么,她一脸坚定得说,它离开她会过得更好。
那时候我觉得她真是太奇怪了,喜欢就要放在身边,让别的人照顾,哪里会放心。
再次相见时是宴会,秦子墨公然抗旨拒绝赐婚,为一个她,能什么都放弃,却有人公然揭开她是荒都公主的身份。
我第一反应就是保护她,求父王将她许配给我,两城通婚,免其牢狱之灾。
她拒绝了说自己是秦子墨的妻子,已经怀了他的骨肉,此生只嫁他一人,她只会是蛮城的媳妇儿,而非荒都公主。
原来他们已经私定了终身,真让人难受。
但没想到是,她竟然认得我,在我摘下面具看清我的脸后,她一字一句得叫我把感情收回去,还提醒我在千年后若是遇到一个女子,千万别再爱她,因为她真正的名字叫林洁,接近我就是为了取我的性命,两次挖心都是为了一个东西。
千年,谁能活千年?那时候的我以为她只是在编理由让我知难而退,让我讨厌她,可是没想到她一语成箴,多年后的我为她不论生死。
那场婚礼我永远不会忘记,秦子墨要娶小七,林洁染血而归泣泪问他为何。
她说,我为你逆天而行,不该做的都做了,可如今,你要负我?
她的每一个字都那么绝望,悲伤得能渗出水来,她求他别走,只要他说,她就愿意相信。
那样低姿态得哀求,让我心疼极了,我想不通,为什么我捧到心尖恨不得把一切都给她的人,怎么在别人那里什么都不是了。
我怀着侥幸,既然秦子墨负了她,那就换我来守护,但那些守卫拦着我的路,丝毫不让靠近林洁。
我等着秦子墨的答案,时间是那样漫长,可是他还是说了,他不爱她,今生是他负了他,只能来世再还
一句不爱,林洁墨发尽数变蓝近乎及地,绝美又凄凉,整个人陷入癫狂状态,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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