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耐着性子看了一两页,他放下了稿子。
“子轩兄,你这篇文过于直白,没有文采,怕是难以成功。”季鸿明毫不客气的说道。
作为一个研究文学的文人,他觉得自己说的比较委婉,给了林子轩面子,他更想说的是这种平铺直叙的大白话谁会去看啊,一个老头去钓鱼的故事有意思么?
林子轩愣了一下,有点不敢置信。
他兴冲冲的拿来了世界级的名著想要得到无尽的赞誉和褒奖,没想到得到的竟然是一盆冷水。
过于直白,没有文采?
他一下子反应了过来,这是时代的代沟啊!
在这个时代,国内虽然开始提倡使用白话文,可文人写文章的时候一般都是文白相间,这是从文言文到白话文的过度时期。
林子轩写的《老人与海》是后世的翻译作品,和这个时代的文人相比,用的都是大白话,通俗易懂,自然谈不上什么文采。
也就是说,林子轩的文章“白”的太过彻底,不符合这个时代人的阅读习惯,被人给鄙视了。
剽窃之路真心不好走啊!
林子轩在心里哀叹。
“鸿明兄,我这是为了迎合西方人的阅读口味,写的太深奥怕他们看不懂。”林子轩给自己找了个理由糊弄过去。
“也是,西方人重视故事性,对文字不太讲究,很难懂得文学的韵律之美。”季鸿明表示赞同。
“还要劳烦鸿明兄翻译一番,让西方人见识东方文字的魅力。”林子轩趁机吹捧道。
这话让季鸿明心里舒坦不少,如此才能展现他的才华不是。
这件事就算是谈妥了,也没有讲到报酬,顺手帮忙而已,谈钱多伤感情,不过林子轩还是请季鸿明在一家馆子里大吃了一顿。
回到公寓,林子轩开始准备离开纽约的事宜。
他在哥伦比亚大学呆了两年,早就能获得学士学位,不过一直拖着不想回国,才造成如今的局面。
想要得到经济学的学位,他还需要向教授提交一份毕业论文。
写点什么好呢?
林子轩不停的琢磨,他对经济学没什么兴趣,有点无从下手的感觉。
于是他开始在脑海里搜索有关美国经济的问题,突然看到美国经济在1929年进入了大萧条时期。
当时大多数人,包括国家都认为经济会持续繁荣下去。
没想到一夜之间股市崩盘,经济陷入危机,这种危机更是波及到了世界上其他工业国家,整个世界都陷入了经济崩溃之中。
可以说这是第二次世界大战爆发的一个重要根源。
作为一个穿越者,林子轩觉得有必要把这件事情写出来,一方面满足穿越者掌控未来的心理,另一方面也借此提醒全世界。
他当然知道,作为一个留学生写出来的东西不会得到重视,特别是在这种美国经济日趋繁荣的背景下,会被认为是杞人忧天。
可当几年之后,大萧条真正发生的时候,再来看他这篇毕业论文,如预言般精确的论断,肯定会在世界上引起轰动。
或许会给他颁发诺贝尔经济学奖。
光是想想就激动不已。
林子轩浑身充满了干劲,在剽窃了世界名著之后,他又开始把手伸向了经济领域。
整篇论文只用了三天时间完成,写论文不需要文采,他能够应付。
一般写论文需要从各种资料中分析研究,最后得出结论,可他知道了结论,只要找到证据来补充就可以了。
结果显而易见,当他把论文交上去的时候,并没有引起重视。
教授认为这是林子轩的胡思乱想,完全不可能,美国经济正在腾飞之时,离崩溃还有很远的距离,但他提倡学生进行发散思考。
唯一的收获是林子轩获得了学士学位,顺利的从哥伦比亚大学毕业了。
第四章 阴差阳错
在林子轩拿到学位后,季鸿明也把他的翻译稿拿了过来。
这位研究文学的留学生完全没有意识到他翻译的是世界级的文学作品,反而有些轻视的意味。
在国人的心目中,真正的好文章是那种关乎家国民生,具有教育意义的正统类型的文章,或者说是讲道理的文章。
而林子轩的两篇小说,一篇是童话故事,一篇讲的是老头钓鱼。
童话故事里的主人公还是一位来自外星球的小王子,季鸿明对这种设定完全无爱,或者说和他的观念相差甚远。
写老头钓鱼的那一篇小说有点意思,可文笔太过直白,没有欣赏性。
说到底,他内心里有点抵触,他觉得文学是高尚的,不是什么人都能写文章的。
林子轩出身商人家庭,学的又是经济学,好好经商赚钱就是了,写什么文章啊,就这种文笔不是糟蹋好文章么?
当然他没有直言劝谏,只是把稿子给了林子轩。
林子轩接到稿子后大喜,离他成为大文豪的道路又前进了一步。
他开始奔波于各家出版社,希望找到买家,在离开美国前大赚一笔。
哥伦比亚大学本身就有出版社,他又是哥伦比亚大学的学生,所以他第一个目标就是这家出版社。
“抱歉,我们主要出版政治类书籍,你还是去其他出版社问问吧。”
被拒绝了,林子轩并不气馁,这可是世界级的文学名著啊,还怕找不到出版社么?
纽约的出版社不少,他一家家的跑了过去。
有的出版社直接拒绝新人投稿,还有的出版社看到两篇小说篇幅那么少,根本没有出版的意向,更有甚者,看到林子轩不是白人,流露出怀疑的神情。
在他们的心目中,白人以外的人都是应该不识字的。
有几家小型的出版社倒是愿意出版,不过却要林子轩自费出版,还不负责营销。
拜托,我是想要大赚一笔,不是来贴钱的。
一趟趟跑下来,林子轩窝火不已。
这可是世界级的名著,难道整个纽约就没有一个有眼光的人么?
其实并不是别人没有眼光,而是林子轩走错了路。
对于这种篇幅不长的小说,一般作者会选择先邮寄到文学杂志或者报社,刊登后造成了影响,才会引起出版社的注意。
还有种方法是把小说寄给有名望的作家或者大学里文学系的教授,要是能得到作家和教授的认可和推荐,也会得到出版社的重视。
像林子轩这种粉嫩的新人,拿着稿子到出版社毛遂自荐,不说能不能见到有能量的编辑,首先就给人不成熟的感觉,自然不会得到重视。
这个世界很现实,你不是名人,凭什么就要别人给你名人的待遇。
更何况他还不是白人。
美国是个白人至上的社会,其他族裔想要在美国获得机会很难。
再者说,林子轩选择的题材也不讨好,童话故事的市场太小,《老人与海》则是发生在古巴的故事。
如果他把《飘》拿出来,兴许就会引起出版社的注意,毕竟那是发生在美国本土的故事,还是讲述的南北战争,题材上占有很大优势。
他是第一次接触出版行业,不明白其中的门道,以为拿着世界级的作品就能够横冲直撞,所有人都要争着抢着出版,为了抢夺书稿来一场激烈的大战。
可惜他想错了。
就算是那些有名的作者,在写作初期都会经历退稿,比如《傲慢与偏见》出版时就到处碰壁,后世那本风靡全球的《哈利波特》也被十几家出版社拒绝过。
林子轩在公寓里平复心情,他想起了后世的一句话。
“今天你对我爱搭不理,明天我让你高攀不起。”
他下定决心,以后一定要剽窃出一本名著来,让美国人抢着出版。
他要离开美国了。
这本就是他的计划,剽窃世界名著捞一票,然后到欧洲旅游一番,再返回国内。
没想到捞一票的计划破产,不过他不缺钱,倒是无所谓,反正学位拿到了,还是早些离开这个伤心地的好。
在离开之前,他抱着试试看的心态把稿子邮寄给了《大西洋月刊》,这是一份设在波士顿的文学杂志,以推荐新作家而闻名。
算是最后的挣扎吧。
在接下来的几天里,林子轩放下一切,和在纽约的留学生聚会玩乐。
在这个年代,能够出国留学的学生大多都有背景,现在打好关系,以后好见面。
人际关系就是这么逐渐拓展开来的。
1920年10月中旬,林子轩拿着船票,离开了纽约,朝着英国伦敦而去。
他之所以第一站选择伦敦,当然是为了找他曾经的好室友徐至摩了。
可让他没想到的是,在他离开十几天后,有一封来自《大西洋月刊》的信件被送到他原来所住的公寓。
这不是退稿信,而是通知林子轩他的小说被采用了,并付给了他稿费。
因为林子轩的离去,信件无人接收,又被退还给了《大西洋月刊》,不过那时候他的小说已经出现在了杂志上。
《大西洋月刊》的编辑并没有一眼看出《小王子》和《老人与海》是世界级的名著,那位编辑只是觉得这两篇小说视角奇特,写的很有意思。
本着鼓励新人的原则发表出来,完全没有看到世界级名著的兴奋感。
不过总算是被杂志刊登了,会有越来越多的人看到,世界级名著的影响力开始慢慢扩散,直到震惊世界的那一天。
林子轩没有英文名字,所以他给《大西洋月刊》投稿的时候用的是名字的汉语拼音。
《大西洋月刊》的编辑没有改动,直接照抄,这成了林子轩的第一个笔名,外国人会觉得这个作者的名字很难读,感觉怪怪的。
英国伦敦,伦敦政治经济学院,林子轩在这里见到了他的好室友徐至摩。
徐至摩来到伦敦原本是想跟随哲学家罗素学习的,可罗素临时有事情,顾不上他,他只好在政治经济学院混日子。
正在他苦闷彷徨的时候,碰到了跟随父亲到欧洲游学的林徽茵,顿时陷入恋爱之中,开始了热切的追求。
林子轩就是在这种情况下见到徐至摩的。
第五章 再见,康桥
徐至摩对林子轩的到来并没有抱以多大的热情,他现在所有心思都放在了林徽茵的身上。
林子轩倒不是想要和徐至摩打好关系,作为穿越者,他对自己的未来充满信心,主要是抱着观赏历史名人的心态,顺道游玩一番。
这个时代出国很不容易,光是坐船就要一个多月的时间,下一次出国还不知道是何年何月,所以四处旅游,采买点国外的土特产带回去当礼物很有必要。
徐至摩没有冷落这位前室友,他原本和林子轩的关系就不错。
国内在伦敦的留学生不少,徐至摩交游广阔,为林子轩接风,引荐了几位好友,其中自然少不了林徽茵。
此时林徽茵刚满16岁,正在上中学,亭亭玉立,清纯可人,绝对是校花级的美女。
在后世,林子轩和校花级的美女不可能有任何交集,此时他也不觉得会有什么共同语言。
不过世事难料,他们略微攀谈,竟然找到了话题。
“啊,你也在虹口爱国小学上过学?”
“是啊,你还记得李老师么?就是带着眼睛,凶巴巴的那位。”
不聊不知道,一聊才知道他们竟然是小学同学,林子轩比林徽茵高三个年级。
林徽茵在八岁的时候来到上海,进入上海虹口爱国小学读书,十二岁的时候迁居到了北平,进入培华女中读中学。
兴许是林徽茵在小学的时候容貌不怎么出众,林子轩对她一点印象都没有,毕竟他们不在一个年级。
要是早知道的话……
林子轩想了想,随即把这个念头打消。
有了这层关系,两人的距离迅速拉近,毕竟都姓林,一笔写不出两个林字。
林子轩的家族在上海有些名望,两人的交际圈子有重叠的地方,总有些共同认识的人和都感兴趣的事情。
通过交谈,往日的记忆逐渐涌现。
他开始审视自己的新身份,他不再是后世的那个宅男,而是成了上流社会的一员。
这个身份就是一张通行证,能够保证他可以和名门闺秀相谈甚欢。
林徽茵是春天来的欧洲,在欧洲有大半年的时间,对伦敦比较熟悉。
听到林子轩的游历计划,她自愿做导游,带着林子轩游览伦敦城。
两人亲切的交谈引起了徐至摩的关注,林子轩明显感觉到徐至摩眼神的变化,似乎这位室友把他当作潜在的情敌了。
要说林子轩这具身体也算有点小帅,富家子弟出身,谈吐风趣,具有极强的竞争力。
可林子轩还真没有这个意思,主要是他还不太适应。
太幼了,怎么下得了口!
他还是喜欢成熟一点的女人。
不过这个时代的社会风气就是如此,女人十六七岁就要嫁人,所以也较为早熟。
正如林徽茵,别看年纪小,可待人接物很有分寸,举止娴雅,有大家闺秀的风范。
接下来的两天,林徽茵履行承诺,带着林子轩在伦敦城闲逛。
徐至摩也跟在一旁,说是陪伴,更像是监督,在游玩的时候滔滔不绝的介绍着伦敦的名胜古迹,展现着自己渊博的学识。
像一只开屏的孔雀,甚至还提及林子轩以往在纽约玩乐的劣迹。
林子轩不好说什么,不过心里有些不舒服,这位室友有点小骄傲了。
也难怪,徐至摩家世不凡,在上学的时候就是学校里的风云人物,还是文坛领袖梁企超的入门弟子,有骄傲的资本,此时还不太成熟,在心爱的女人面前展示自己可以理解。
可你不该拿我做比较啊!
林子轩决定压一压徐至摩的傲气,最好的办法就是当面打脸。
他提议到伦敦周边的剑桥郡游览,想进入剑桥大学看看。
剑桥又翻译做康桥,城内有一条剑河,河上有许多桥梁。
牛津大学被称为“大学中有城市”,剑桥大学则是“城市中有大学”,在剑桥城里有众多的剧院和美术馆,充满了浓重的文艺气息。
深秋时节,三人在城内边走边聊,徐至摩依旧在高谈阔论,林子轩则微笑不语。
这几天他也看出来了,林徽茵对徐至摩的才学的确很欣赏,或者说是迷恋,这其中或许有徐至摩对她殷勤备至的因素。
这女人很聪明,喜欢男人对她献殷勤,这或许是大多数女人都有的虚荣心。
在下午即将离开剑桥的时候,林子轩站在桥上,拿出自己早就准备好的钢笔和稿纸,看着天边的斜阳,一副故作深沉的模样。
然后,他开始书写。
“轻轻的我走了,正如我轻轻的来;我轻轻的招手,作别西天的云彩……”
没错,正是那首徐至摩后来写的《再别康桥》。
有什么用他自己的诗来打脸还过瘾的事情呢,这首诗可以说是徐至摩的代表作,具有极高的艺术价值。
不过从今日起就是林子轩的大作了,他还把标题改为了《再见,康桥》。
在他写诗的时候,林徽茵和徐至摩都在旁边看着,他们刚开始还不知道林子轩在做什么,看了一会才发现是在现场作诗。
林徽茵低声念着,诗歌优美的旋律在她脑海里回荡。
作为名门闺秀,她读书不少,见识不凡,觉得这真是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