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在上一宠夫成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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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在上一宠夫成瘾- 第5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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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哎,好无趣呢!秦明兰摇摇头。

    第三百四十一次试探失败,她的好心情也消失无踪。“既然如此,那我没什么可说的了。不过,人家好歹也是王府里的小姐,平王爷的爱女,你拒绝人的时候别拒得太狠了。”

    田青当即眼睛一亮!“知道了,你放心吧,我有分寸的。”

    秦明兰颔首,又交代了他几句便信步出门去。

    只是,当出了小院,她便看到一个丫头提着一只精巧的食盒从远处旖旎而来。她如果没有记错的话,这丫头好像是李夷然的贴身丫头。

    突然间,秦明兰福至心灵,连忙闪身躲到一颗大树后头,看着丫头到了小院门口,正要抬脚往里走,却不想就被两个小厮给拦了下来。

    “田军师不爱吃你们做的东西,你赶紧拿走!”一个人大声说。另一个人顺手一推,丫头脚下站不住,手里的食盒也不受控制的落下地去,哐当一声里面的吃食便滚了出来,还有两只小碟被摔碎了。

    丫头眼眶一红,小厮却早跟赶狗似的将她给往外撵。“赶紧走赶紧走,田军师晚上还得看账册呢,谁有这个闲心思见你这个外人?耽误了王府里的大事,为你是问!”

    丫头跟在李夷然跟前,从来也就只在李嫣然的大丫头跟前低一头,何曾被人这般对待过?顿时心里又羞又气,也顾不得其他,连忙便捂着脸转身飞奔而去。

    这就是他所谓的有分寸?

    秦明兰无力扶额,慢慢转身走了。

    这件事不过是王府这个大海里的一滴小浪花,溅起来,落回去,一切又恢复平静……至少,表面下还是平静无波。

    第二天下午,秦明兰换上男装,携着田青一道出了王府。

    今晚上她要在酒池肉林招待一众兄弟们,这事是早向平王妃禀报过的。平王妃不仅大方的应允了,还拨给她一大笔银子,秦明兰推拒不成,只得收了。

    当她出门的时候,李潇然还没消气,只一双眼直勾勾的盯着她,幽怨的气息盘旋在院子上空,让一屋子的丫头们不寒而栗。

    但是秦明兰不怕。或者应该说,是她短时间内经历过太多次,神经已经被锻炼得异常强悍,免疫了。

    所以,不管李潇然的眼神多么幽怨多么无辜,秦明兰都视而不见,径自抬脚走了。

    这次出门,可算是能骑马了。

    当再次跨坐上自己心爱的踏雪,秦明兰的心情简直和初次上战场时一般激动。

    田青也骑着一匹马,只是成色要比秦明兰的差上不少。不过他向来不在乎这些,秦明兰也不会刻意在这一方面彰显什么,两人便一路打马前行,说说笑笑,不知不觉便到了酒池肉林门口。

    范大一行人早到了。

    好容易等到她来,范大等人赶紧迎出来。

    “参见将军!参见军师!”

    异口同声的高呼,整齐划一的单膝点地跪拜,那动作就仿佛是演练过千百遍一般,只是一眼就看得人心潮澎湃。

    之前听人说起在悦然楼李汤带领人对秦明兰跪拜之时的场面旁人还不相信,但今天一看,他们彻底的折服了。

    这便是所谓的大将之风啊!也只有能万众归心的秦大将军,才能调教出这许多忠心耿耿的部下了。即便是一位女将军。

    不过,和这群人聚在一处,谁都不能将她当做女人看。秦明兰亦然。

    “都起来吧!”她抬手淡声道。在多年的部下面前,她不用刻意,便自动自发的昂首挺胸,高高在上又凛然大气的气度尽显。

    大家伙忙不迭起身,便又堆起笑脸将她给簇拥着走了进去。

    因为今天情况特出,秦明兰便直接叫人将酒池肉林的大厅给包了。原本她是想把整座酒楼都包了的,只是想想这样未免太过奢靡了,他们兄弟几个也用不着这么大的地方,便和酒楼商议,只包了大厅。酒楼掌柜听了没有不答应的。这可是秦大将军,现在的平王世子妃呢!她能带人过来便是给了他们天大的脸面了,就更别说他们给的银子也格外充足了。

    甚至他们特地去向早定了楼上包房的人说明情况请他们错过这一日再上门宴饮时,那些人家也大都拒绝了。

    “能和秦大将军及他的部众同屋而饮是我们的荣耀,多少银子买都买不到的,哪里能退了?我还恨不能多带几个人去一览秦将军风范呢!”有人如是道。

    也不知道这个消息是怎么传出去的,反正短短三天不到的功夫,酒家楼上的包房就被人一抢而空,后来者捶胸顿足,甚至还有人私底下互相交易,出了数倍于原先的价格想要人易主。

    为此,酒店掌柜兴奋异常,早早的就嘱咐过人一定要好生招待他们,好酒好菜不要吝啬,务必要让秦将军喝的高兴!

    所以,落座之后,各色好菜便跟流水似的送了上来。其中酒池肉林的招牌菜烤羊肉和青杏酒自然也在其中。

    不出秦明兰所料,大家伙果然都对这烤得外焦里嫩入口香滑的烤羊肉情有独钟。

    “跟着将军果然好福气。这酒池肉林据说价钱可不便宜呢,属下数次听人提起,但也只敢在门口看一看闻闻味道,却是从来不敢进来的。今天托了将军的福,总算可以大饱口福了!”大口大口的羊肉吃得满嘴流油,范大乐呵呵大声道。

    其他人纷纷负荷。

    秦明兰也一改之前和李潇然一起用饭时小刀小叉的习惯,只拿了贴身的匕首,随手割下一块肉扔进嘴里,再饮下一杯青梅酒,任酥香的羊肉与清甜的美酒在口中冲撞,融合,也不禁满意得眯起眼。“我早说过,你们都是我的好兄弟,不管何时何地,大家都要永福同享有难同当。有难同当的日子已经过去了,如今我便要和你们一道有福同享!”

    “好!”李汤欢快拍手,“将军果然还记得你当初许诺过的话。有你这句话,兄弟们这辈子便不亏了!”

    在宫门口那一百板子听着响亮,但其实打得并不重。李汤身子骨又比常人强健,如此养了两三天便并无大碍了。今天和大家一样喝酒吃肉,幸福快哉得不得了。

    尝着美食,喝着美酒,看着眼前花团锦簇的一幕幕,自然也免不了有人忆甜思苦。“将军,你还记得吗?三年前,你带着咱们兄弟们追击察察哈的亲随部队,孤军深入到咱们天凤王朝与天罗国交界的树林里,结果察察哈心思歹毒,竟然用鲜肉引来狼群,妄图将咱们引入郎口。”

    “这么鲜明的记忆,如何能不记得?”想起那惨烈的一幕,秦明兰不禁握紧杯子,“亏得兄弟们个个骁勇,大家齐心协力离站狼群,最终将他们都给击退了。也亏得老李懂得多,知道要用火把烧狼鼻子。”

    “不过是听乡野之人随口一说罢了,我不知怎的就记在了心里。能帮上将军你的忙实在是万幸。”被点名的老李忙道,也目露向往,“只要还是将军你指挥若定,让兄弟们紧紧环绕在一起,没有给狼群可趁之机。而且,属下一直记得,那天晚上,击退狼群之后,大家孤军深入,追了他们一天一夜,最后又和狼群鏖战,几乎是筋疲力竭,又累又饿。”

    “那时候,又是将军你带着兄弟们烤狼肉吃!”范大大声道,“我这辈子从没吃过那么好吃的肉!便是今天这肉也比不上!”

    “正是!”李汤也激动的喊道,“吃狼肉,喝狼血,饮烈酒,那一晚上咱们过得真是畅快极了!只可惜让察察哈那老贼跑掉了。”

    “后来他不也没跑掉吗?还是让咱们将军给活捉了,结果还哭哭啼啼的跪在将军跟前,求将军饶命,还妄图用金银珠宝收买咱们将军。须知,咱们将军又岂是那等会为黄白之物晃花了眼的人?”

    “说得没错!若不是将军,就没有今天的我们!”

    “将军,我敬你一杯!”

    “我也敬你!”

    秦明兰无一例外的都喝了。只是,酒过三巡,又有人不满意了。“这青梅酒酸酸甜甜,喝着滋味倒是不错,就是不够爽快,配不上这羊肉。”

    “是啊,那天晚上配着狼肉喝的烈酒就很好,兄弟们骨头里的疲倦都被驱走了,一天一夜没歇息一样精神奕奕,第二天一早直袭察察哈的部族,将他的亲兵杀了个片甲不留!哈哈哈!”

    早料到他们会这么说,掌柜的连忙让小二捧出早准备好的烈酒。

    大家伙的精神顿时更加亢奋起来。

    “这个酒家不错。将军你真是好眼光!”

    有了美食,又有了烈酒助兴。曾经一起出生入死的兄弟们在一起,不多时便敞开了胸怀,大吃大喝,将偌大的大厅闹得不成样子。只是这样还不够,李汤突然抬起头来:“静一静,静一静,我诗兴大发,我要唱歌!”

    “好!”一听这话,其他人纷纷鼓掌,果真都安宁了下来。

    楼上包厢里的人闻言,也不觉放下了筷子。方才听到他们说起边关的一切便已是豪情万丈,如今听说他们要唱歌了,一个个也不由心生向往。

    下面,秦明兰也兴致高昂。

    她一手持杯,一手紧紧握着匕首,冲田青那边看了一眼。

    田青那边会意,忙将手边一只酒坛送到她手边。秦明兰便拿起刀背在上轻轻敲击几下,很快找准方位,便腕上用力,重重敲出一声悠远绵长的金戈之音。

    余音绕梁,绵绵不绝,在偌大的厅堂内显得格外刺耳。

    与此同时,李汤也放声高歌——

    “生死关,我两肋插刀。”

    他的嗓音并不嘹亮,反而还还带着几许嘶哑,平日里高歌的话只怕还会被人嘲笑。只是现在,这样的歌声从他喉管里发出来,竟有一种前所未有的苍凉意味,就仿佛一个离家许久的落魄人手执达到立在天涯海角,面对秋风萧瑟,却一手执酒,爽朗高歌。

    随即又是一声敲击之声,这次却软和了一些。

    下面便有人接着唱到——

    “情义何价,豪情比天高。”

    “念奴娇呀,只为你一笑。”

    唱到这一句,大家都不由自主的朝秦明兰这边看过了,眼中调笑有之,揶揄有之,但更多的却是敬重濡慕。

    秦明兰也毫不客气,在重重敲出一声高亢的音符后,也跟着唱了起来——

    “千古风流一肩挑。”

    她的声音不如女子的娇软,却也不像男人那般深沉,是出于二者之中,既带着一丝独属于女子的细软,但更多的却是被多年的边关生活磨砺出来的刚毅,和手下的击缶之声相得益彰,听的人都要沉醉其中。

    霎时其他人更为激动,忙不迭接道——

    “为知己一切可抛。”

    “冲冠一怒犯天条。”

    “红颜生白发,痴心却不老。”

    一开始还是一人一句,道后来便有人抢着来了。不过如此大家也并不生气,反而莞尔一笑,齐声高唱——

    “问英雄,何事难了。”

    “笑人生过眼烟云,空呀还是空。”

    “千金已散尽,梦醒还是梦。”

    “将进酒醉卧红尘,休呀几时休。”

    “沧海瞬间,劝君莫忧。”“一肩担尽千古愁!”

    到最后,竟是齐声合唱了!

    之前已然听过他们齐声拜见主将之声,众人心中大为震撼。但现如今,这群粗野的汉子聚在一起,击缶而歌,而且唱得并非京中人常听的娇软小调,而是这般粗犷而豪放的词。乍听之下只觉词不达意空空洞洞,但仔细想想,心中又不觉潸然。

    这些人可是从战场下捡回一条命的呢!对他们来说,如今能活命,能好吃好喝,其他的也都足够了吧?如今他们所在意的也就只有这些同生共死的兄弟。

    为兄弟,纵是两肋插刀又如何?醉卧红尘,小看沧海桑田,这才是人生最大的乐事啊!

    和这些看似粗犷但其实心境豁达的人相比,他们生于平安壤长于富贵乡,却依然日日伤春悲秋,恋物伤怀,实在是太小家子气了!

    一时间,都有人情不自禁的跟着唱了起来。

    第二天,这首歌便以最快的速度流传了开去,教坊司乐坊等地都特地找来壮汉排练此曲,就连官员家中宴饮,也会让家中仆婢露上一手。唱得越好,越有脸面。

    自然,这些也是后话,秦明兰也从未在意过。

    只说现在。兄弟们聚众而歌,喝酒吃肉,言笑晏晏,世上还有什么是比这个更令人快意的?

    当初在最最落魄的时候对兄弟们的许诺,当时本只是随口一说,哪曾想今天居然真的实现了,她觉得这辈子都值了!

    一旁就连再稳重不过的田青也脸上泛红,一边用筷子敲打着碗碟,一边摇头晃脑的道:“有酒无舞,还是不够圆满啊!”

    “这又有何难?军师你只管和将军合奏,我等兄弟来舞上一曲便是了!”范大二话不说,拍着胸脯便站了起来。

    其他几个人也忙跟着站起来。

    几个人来到宴厅中央,抽出腰间佩剑,和着秦明兰和田青敲击出来的节奏,果真翩翩舞动起来。

    这些人的协调性都是一般,舞出来的自然也不算好看。只是,男人剑舞,从来都不是为了好看,这不过是他们随意挥洒情愫的一个方式罢了。

    有人敲,有人跳,有人唱,下面厅里的人几乎都醉了。就连上面包房里的人也都坐不住了,纷纷从房间里出来,倚栏凭眺,嘴里跟着哼哼着,手上也在栏杆上轻轻打起拍子。

    一片迷醉之中,忽的一股清风从门口徐徐吹来,拂过人的脸面,让人的精神倏地清醒不少。

    “美人!”

    一个人突然大喊出声,大家一愣,也不由跟着看过去,立时眼睛也直了。

    果真是个美人!

    修长的柳叶眉又细又长,仿佛墨画的一般;明眸善睐,眼中波光涌动,情意绵绵,随意一瞥,便仿佛一支红箭嗖的直对他们的胸口射过来,噗地一声正中红心,让人不由自主的沉迷其中;巴掌大的小脸儿,肌肤柔润白皙,一张樱桃小口红红嫩嫩,让人真想一口咬上去!

    看她年纪不过十五六岁,身披一袭宝蓝色银鼠滚边披风,便更衬得她眉清目秀,清丽逼人。虽然一头乌发在被整整齐齐束在头顶,却是用一支晶莹剔透的玉簪别住。没有多余的点缀,但也不需要什么点缀了。她这张脸就是最好的点缀。

    就在大家痴迷的目光中,此人徐徐从外走进来,越过中间跳舞的范大等人,来到秦明兰端坐的桌前,冲她微微一笑:“娘子,我来了。”

    噗!

    秦明兰的一口酒就喷了。

    “你……”

    “爱妃,你难道不认识我了吗?我是你的夫君啊!”见她如此,来人眼中掠上一抹委屈哀怨,看起来楚楚可怜得紧。

    旁边的人恍然大悟。

    “我就说这人怎么看着这么眼熟呢!原来是世子爷!”

    “咱们将军的相公!”

    “原来就是那个世子爷啊!这就说得通了,我就说嘛,谁家小姑娘女扮男装跑出来这里玩,结果还扮得这么不像。”

    “哪里是像不像的问题?谁不知道咱们将军的相公男生女相,不管再怎么打扮也美得诱人?你们还记得那次吗?咱们喝高了,就稀里糊涂的把他给……”

    “咳咳!”

    说话的人立即反应过来,连忙便打哈哈:“哈哈,世子爷果真美貌,寻常女子都比之不及啊!这都看了好几次了,我还是舍不得移开眼。咱们将军真是好福气!”

    他们兀自说的开心,但是楼上包厢里的人却都听得心惊胆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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