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好欢不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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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好欢不迟- 第6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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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书韵无比淡定、从容地拒绝道。

在黎池说出真相的那一刻,书韵确实激动了。但是,她没有持续太久,黎池之前就有过反应,她有心里准备的。

当初黎池连碰她都能到马桶上去呕吐好一阵子,她以为他是心里抗拒。

昨晚,她是想逼着他就范的,他没有太强烈的反应她才敢肆无忌惮地得寸进尺的。

只是只差那么临门一脚了他却忽然止住。

这才让她误会他是嫌弃她了。

其实,如果她能深思熟虑一下,她就应该比他先领悟到他的难处的。

而不是由着他跟解剖似的跟她解释。

之所以没有打断他,她是贪心地想知道,他能为她走到哪一步。

她没想……

116 旧雨纷纷,烟花易冷

好吧,只要是黎池,就总有办法让她始料未及。

从什么时候开始呢?从他们第一次正式照面开始算起吧。

商怀瑛大约就从来没有想过正式把黎池介绍到她面前。她住院的那些时日里,她还不认识黎池。

却正当在商门火里去油里煎的时候,黎池忽如神降一般,为她挡去了所有的灾和难。

商怀瑛是恶作的,他甚至都没有给她丁点的准备就强行把黎池拉进了他们的生活当中。

书韵永远都记得自己当初在秀园第一次看见黎池的时候,自己惊诧的表情。

很意外!一个小两口的家里,忽然被塞进了一个成年男子。

虽然在结婚之前商怀瑛就告诉过书韵他喜欢的是男人。可谁能想到这个人竟然是黎池。

商怀瑛很快就用行动告诉书韵,黎池他是谁?

他是他比她这个妻子还要亲密的情人!

这样的话不需要用语言说出口。

如果书韵之前还能偶尔期冀商怀瑛跟她说的都是谎话,那么自从她惊悚一般发现他和黎池的关系以后,就再也没有不信了。

亲眼所见比亲耳所闻更具有震撼力和威慑性。

书韵终于认清了事实。

她是商怀瑛用来遮人耳目的道具、摆设,在整个修院里面,黎池和商怀瑛才是主人,她,不过是服侍他们的下人罢。

商怀瑛花了多大的代价把她从一个支离破碎的布娃娃修复成为能吃能睡的正常人的?怎么能够付出还得不到回报呢?他不需要她以身相许,他的秀园就需要一个知道他全部秘密却有不会说出去的下人。

而她,正合适。

所以从一开始,书韵对黎池是躲避的。

她已经是一个大麻烦了,她不想自己再成为商怀瑛与黎池之间的麻烦。

她想:如果她安安分分地做好秀园的下人,商怀瑛从此就不再早她麻烦的话,她会愿意在有生之年,以劳动还债的。

毕竟是在她最狼狈的时候,商怀瑛拉了她一把的。

虽然当初他是故意开车撞上了她,可要是她与商怀桓始终无果,那个孩子不被留下来才是最最好的选择。

虽然当初是商怀瑛把她送进了精神病医院,可如果不是他的狠,她的抑郁症也不会好的那么彻底。至少五年来没有发作过不是?

虽然当初商怀瑛接她进秀园是为了掩人耳目,好方便他行事。可当初也算是给了书韵一个容身的地方。凌氏已经彻底抛弃了她,商怀桓也已经远走高飞,放眼整个世界,能装下她一个小小身板的地方已经找不到了,商怀瑛正好给了她一安身立命之所。

书韵以前从来没想过自己会做一个坏人,她从来所执着的,不过是要一个真相,清清楚楚、明明白白,水落石出的真相。

她要的人生不要欺诈,她要的人生只要至纯。凌氏生活十六年,她早已经看透了富贵荣华,如果世界能够给她一片净土,她宁愿,上无片瓦、下午寸土,甘受清贫。

她跟商怀桓的时候,商怀桓还什么都不是,他也不过是出社会没多少年,一直为了一个小家打拼的青年。为了给她他想给的最好的生活,他依附在尹氏的羽翼之下,不屑地努力着。

书韵当时是绝了心要离开风城的,但是看到商怀桓为了她连尊严都不要了地打拼事业,她是心软了才肯留在风城的。

风城有多肮脏,她二十二岁的时候以为自己已经看尽了。

其实后来没有拐带商怀桓离开风城也是一种幸运。

其实每一个城市都有它的犄角旮旯,每一个圈子都会有它不能示人的一面。

风城的贵圈让她很难接受,其实,贫贱跟容易百事都哀,如果她当初真的选择了在别的城市选择清贫,也许清贫的世界同样也不能给她带来快乐。

商怀瑛破坏了她最初想要安分做一个佣人的美梦,就像打破了书韵的清贫梦一样,如果一个人的脊梁骨被人踩在脚底下,那么即便这个人傲慢得如同帝王,他也无法挺直腰背。

最初的黎池或许被书韵深深地鄙夷过,可黎池用他的每一个行动证明了,他不应该是被她踩在脚底下的那个人。在她被商怀瑛修理得最惨淡的时候,总是他第一个向她伸出援手的。书韵常常分不清楚黎池是情人还是恩人,如果不是黎池,也许她早就活不下来了。

黎池为了表达对书韵的爱意,不惜自揭伤疤,当面跟她坦白他是被商怀瑛逼 迫的。

他要让她明白,他不是她想的那种她无法接受的人。他的性格原本跟正常人无异,只是商怀瑛的一意孤行,造成了他男不男女不女的尴尬境地。

黎池从来什么苦都往自己肚里吞,可是,总是为了她而掏心掏肺。

书韵忽然感觉自己就像个无理取闹的小女孩。

一夜误会、一夜积怨。昨晚,她的爱有多深,她的怨愤就有多强烈。她永远是宁愿撞破脑袋疼也不愿意虚情假意过活的人。别人如果伤害她一寸,她就是扎破自己的手指也要伤人一寸半回来。

她强烈而又执着地追逐着自己所谓一生的追求,却总是忽视了他跟她一样,曾经同样也被深深地伤害过。

被最诚挚的友谊背板,他的境遇又哪里好过她了?

想到此,书韵反握住黎池的双手,身子向前一倾,趴到他身上。

以主动扑向他向他表达歉意。

当然,仅仅是示好还是不够的。她是个勇于承认错误的好孩子,在明知道自己误会了他以后,事后,总要跟他说一句:“对不起!”的。

黎池当然不稀罕她的道歉,他甚至压根就不要她道歉。他之所以坦白一切,只是希望她能够理解自己,然后谅解自己,然后不给她自己找麻烦。

她已经百孔千疮、千疮百孔了,他不愿意看到她再因为他而寒心。

他也是对她负责,把自己的身体状况告诉她,提前跟她来个预约。他告诉书韵:“如果我这病一辈子都医不好,你要答应我,回到商怀桓身边去。”

“不!”书韵斩钉截铁地拒绝掉他。

“我不是只能同甘不能共苦的人。黎池,你别想着想方设法把我往别人怀里推去。我不防告诉你,就算有一天你辜负了我,我也不会再回到商怀桓身边去。永远不会,这辈子都不会!”

“诶,韵韵。”黎池叹息道,“我就知道你会这么说的,所以我一直犹豫着不把这事告诉你。你看看你,说什么气话呢?我怎么可能舍得让你一辈子守活寡呢!当然,我更不可能舍得把你让给任何人。但是,你要听话,你要是不听话的,我一生气可不管对方是谁了的哦。”

“嗯。”

书韵伏在黎池的膝头低低地嘤咛了一声。



因为解开了心结,午饭就用的比较舒心。中午还是吃的早晨剩下的那锅粥。

实在是煮的太多了,鱼太大,黎池差不多煮了两个人一天的饭量。

早饭他们吃的并不算早,到中午的时候,一锅粥焖在灶上还是温热的。

正好书韵早晨又没吃过瘾,于是就毫不嫌弃地又吃了一顿。

人说,逢喜事会精神倍爽,果然,在书韵身上是一览无余。

如果说,早上的时候是一个吃货对美食的无法抗拒,那么,中午的时候就是贪响。

书韵是一向不能吃多的人,可是遇上她精神矍铄的时候,她也能一口气吞下去两碗粥。

虽然在一般的人看来这两碗实在只能算得是正常的食量。可是,书韵是吃多了就会吐的人,两碗,已经是她的极限了。

诚然这世上有太多的人喜欢挑战人类的极限,但是,如果挑战极限的代价是以自身的健康为代价的话,黎池宁愿,书韵一辈子就跟小鸡啄米似的,吃一点歇一会,心情好的时候,一天吃上十七八顿也由她。



临近春节,秀园里的梅花都开了。书韵因为昨晚没有休息好,吃完午饭就变得懒洋洋地想去午睡。

黎池就哄她说去一道看梅花,再折些红梅来插花瓶里过节。

折梅历来都是风雅的事,书韵也是蠢蠢欲试。但是如果有梅无雪,再美的花骨又有谁来衬托呢?

书韵想起,《红楼梦》里薛宝琴雪地采梅的时候,一袭红色斗篷映着皑皑的白雪,那可堪堪叫得上美人如玉。

书韵为此还特地趴到窗台上往外看了看,可惜天公不作美,没有下雪呀。

黎池哪能知道书韵的那点小心思,她也想美人如玉呀!

见书韵只是趴着看,就不免上前来推了她一把道:“光看有什么好看的,出去置身其中才叫融入大自然不是?”

“要是真正的大自然才能融入,这跟鸟笼似的私家庭院算什么呀!”书韵却气恹恹地扫兴道。

“私家庭院营造出来的自然也是自然呀!难道孤山不是另一种意义的私家庭院?难道那里的红梅算不得人间一绝?”

“也不是这么说。池,难道你一点都不记恨这个困锁了你五年的私家牢房吗?”

“当然恨!但我该恨的不应该是这个地方。我们所有的不幸都是人为造成的,即使那个人现在已经化成了灰,我们大约都无法原谅他。当然,也没必要原谅他。但是,这个地方,其实我应该感谢它。如果没有这里,我们就无法单独相处,我也就无法一步步走进你的心灵。韵韵,我想告诉你,面对这世上所有的不公,我们有权利恨,但是我们也要恨对对象是不是?房子是无辜的,秀园更是有功的。”

“好吧,算你说的对!就陪你走一趟吧。”

黎池很无语。这都哪跟哪了?明明是他怕她午饭后积食才哄她出门的,怎么眨眼的功夫,反倒是变成了她陪她出门寻梅了?



换衣服的时候,书韵对着她的衣柜又发呆了好一阵子。

她的衣柜里有一件正红颜色的羊绒料斗篷大衣,大约跟《红楼梦》里描述的红色斗篷有相近的地方。

背后也有一个风帽。

书韵是习文的人,骨子里充裕着浪漫的细胞。踏雪寻梅、红衣红梅斗艳,在她的意境中是高不可攀的雅致至极。

杭州的孤山未必能让她一个人去独占鳌头,可是,在自己的地盘上,如果有梅却无雪的话,就堪堪称得上是人生之一大憾事了。



黎池一大早就出门给书韵买过鱼,外套就搭在一楼的餐厅里,所以书韵换衣服的时候他并不在场。

就在书韵换衣服的时候,黎池把从老中医那里借来的红泥小火炉搁置在屋檐下起火、烧热,然后再把书韵从老中医那里领来的药包打开一包、倒入药罐中,看着火候慢慢地熬。

老中医别的什么古怪的脾气没有,却就是一意坚持,如果书韵他们用他的药的话,就必须用他的红泥小炉煎他的药。

在他认为,现在高科技的炉灶完全无法达成他的药对火候的要求,只有用最原始的炭火煎出来药汁才能达到他对药效的最佳掌控。

黎池是斗不过老中医的,既然人家药材和药房的主人要求他这样对待似乎通有灵性的药,黎池就只能照办。

所以,当书韵换好了一身香槟色的羽绒服以后,看到黎池面红耳赤地正对着红泥小炉的灶口煽火时,书韵觉得,他这就跟大杖似的,好像面对千军万马,怎么也冲不破敌人防线似的。

给原始的炉灶起火对现代人来说,绝对算得上是一项技术活。

书韵躲在黎池身后好久,就跟看笑话似的盯了他好久。

黎池被烟熏得蒙了一脸的碳,跟包青天似的,脸上抹了墨似的黑。

他一转脸,书韵就看见,除了眼圈 一周还能看到他白希的肤色本色意外,整张脸就跟烤了钢琴烤漆似的,黑得发亮。

“哈哈,你——”书韵指着黎池半天没有笑出声来。

“早跟你说了不要听他的不要听他的偏不信了,看吧,这下子看到结果了吧。我就觉得所谓名医,就是专门生来坑害你们这种脑残粉丝的。哪有药还分不同的火熬出来的效果不一样的说法的!这压根就不科学嘛!还记得《西游记》里的无根之水吗?那些都是骗人的‘神仙’把戏,要真是不落地的雨水吃了能百病全消的话,这世界上早没有什么洪涝灾害了。一到灾难季节,全中国的人都到当地去结雨水喝,水还能多得成涝成灾了?原先我还以为这名医可信度高呢!自从他说了什么红泥小炉,我就觉得,也不过如此。这药我看也不喝了,你洗把脸,咱们摘梅花去吧。”

“去吧,去吧。”黎池跟赶小鸡似的驱赶着书韵远离他。

他一身的烟熏味,她一身洁净,他怕熏坏了她。

再怎么激灵的人在热恋的时候总是会无一例外地陷入迟钝,一个小火炉的烟连炭火都起不着,还能熏坏了人了?

这话要是从黎池的心里说出去,只怕连书韵都能笑掉大牙。

现在的书韵对黎池来说,就是捧在手里怕飞了含在嘴里怕化了的稀世珍宝,那是连他自己都得小心谨慎供着的太后老佛爷。

书韵已经换好了衣服,黎池值得暂时跟小泥炉告别。回屋里洗了把脸再换了身干净的衣服,黎池就又是骨骼清奇、雌雄莫辩的妖孽黎池,挽起书韵的胳膊,黎池觑一眼书韵道:“别以为我不知道你心里打的小算盘,不想喝药嫌它苦是不是?”

书韵嘻嘻哈哈地跟他打圆场,而后二人一道开了圆门,到梅园里摘了数枝花苞即将绽放的梅枝,就急急忙忙地回了屋里。

本来就是为了让书韵消食来的,顺带才采摘梅枝而来。现在两件大事都已经完成,黎池担心着书韵的药和红泥小炉,利落地就捧了花枝回头了。

回到屋里,书韵倒是有的忙了。

先前因为商怀瑛在,家里所有的布置都得按照商怀瑛的喜好来,插花并非是商怀瑛的喜好,在他认为,玻璃花瓶易碎,太给生活带来麻烦了。

而黎池和书韵却恰恰相反,一个沉醉古籍,一个自小生活在国外,都喜欢中国古代园林是的建筑风格,都向往有朝一日能跟古人一样弄一些附庸风雅的事来做做。

书韵在插花的时候,黎池终于把小泥炉的火给点着了,二十分钟以后,一壶热乎乎的中药汁伴着浓浓的药香被端进屋内。

书韵正好把客厅、餐厅、书房、以及她和黎池各自房间的梅枝都修建好、养在花瓶中,一一布置到位。

中药的香味书韵并不排斥,她却似乎喜闻乐见一般,在问道气味以后跐溜一声蹿进餐厅,巴巴儿地看着黎池把一壶药虑到瓷碗中。

不多不少,浅浅的一小碗,颜色是暗红的,跟绍兴黄酒中的女儿红最为接近。

书韵捏着鼻头道:“这什么呀!会不会有毒呢!能不能不要喝?”

“随你的意!”

黎池一边收拾着药壶里的药渣,往里面冲水,一边却满不在乎地背对书韵道:“这些药材都是我亲自上山给你采来的,我没骗你,你也亲眼见过。如果你觉得,我对你的这幅心意都不算什么的话,你随便。”

黎池重重地将装好了水的药壶搁在灶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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