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遥其实一直没有真正投入感情到自己的角色里,大概因为有着上帝视角,知道自己从哪儿来,也知道自己将会到哪一步,所以抱着完成任务的心态在过每一天。他对周海权也谈不上讨厌或者喜欢,就是个路人的感觉,因为总有一天他会离开这里,周海权这些人,或许以后都不会再见。
既然注定没什么缘分,就没必要太在意。爱喜欢喜欢,爱讨厌讨厌。
要去参加寿宴的这一天,周海荣他们俩从外边直接就赶过去了。他们到的已经算是比较晚的了,到了之后,周海荣就先带着肖遥去见了一下周新风,结果周新风在和政府官员谈事豪门的寿宴,有时候更像是一种关系网的梳理,对于男人们来说,祝寿是次要的,这些跺跺脚,南城就要抖三抖的权贵富豪们聚在一起谈点正事,才是最重要的。
周家参与这种男性聚会的一般都是周海权,周海荣作为纨绔子弟,不喜欢这种场合,于是就带着肖遥去见周太太。
“找到收心的了?”周太太笑着问。
周海荣颇有些尴尬地说:“找到了找到了。”
说着便拉了肖遥过来,给周太太介绍:“这是肖遥肖遥,这是三伯母。”
肖遥很腼腆地叫了一声“三伯母”。
“真水灵,这小模样。”周太太很不客气地上下打量了肖遥几眼。肖遥对这篇文里的形容受的台词已经免疫了,权且把自己当女人看了!
周太太长的很富态,人也和气,脸上笑容就没断过,正和他们说着话,忽然朝远处招手说:“哎呀,梨华,你们娘俩怎么才来?”
肖遥转头一看,就看见一个窈窕白净的女人挽着一个和周太太一样端庄贵气的富太太的胳膊,朝他们走了过来。
赵梨华的长相果然算不上好看,不过看起来很舒服,白衬衣,黑色短裙,只手腕戴了一串红艳艳的珊瑚珠,衬得肌肤雪白,黑而柔顺的长发散发着淡淡香气,属于有气质的那一挂,整个人看起来非常温婉知性。
周太太给他们做了一下介绍,赵梨华笑着对周海荣说:“这次找了个靠谱的。”
周海荣说:“梨华姐,你就别取笑我了,肖遥心眼小,他听了会找我算账的。”
肖遥问说:“你以前找了很多不靠谱的么?”
大家就都笑了起来,不过肖遥也看出来了,赵梨华的眼睛一直往男客那边瞄呢,应该是在找周海权。
周海荣要去跟他那些狐朋狗友寒暄,留下肖遥和赵梨华他们一起坐着。女人的话题他插不上嘴,就显示出男媳的尴尬来了。她们说着说着就说到了赵家的儿媳妇孙芸芸。
“你大嫂呢,怎么没来?”
赵梨华说:“别提了,我们家如今乱的很,我大嫂跟大哥要离婚呢。”
赵太太也跟着叹了一口气。
说起来赵家的故事,那也是够狗血的。
赵家和周家一样,也属于南城的豪门,只不过赵家发迹要晚一些,算后起之秀,在子孙上也不如周家繁盛,赵老爷子是独子,他儿子赵峋,也是独子。
赵老爷子病重的时候,医生说他活不了几年了,尽量让他过的快乐些。老爷子没什么别的愿望,他是将近五十才老来得子,秉承的依旧是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观念,希望看到儿子能结婚生子。为了让他安心,赵峋就和周家的世交孙家的女儿孙芸芸结了婚,那时候才18岁,结婚证都没办法领。
结婚后孙芸芸很快就怀孕了,只是这个孙芸芸打小就闲不住,怀孕了也照样天南海北地跑,七个多月的时候去一个偏远山区做公益活动,结果早产了,还好母子平安,生一个男孩,老爷子含笑九泉,去世之前,亲自给宝贝孙子取名叫赵言。
因为是几代单传,赵家这个小孙子自出生开始,可算是赵家的掌上明珠,生的粉雕玉琢,漂亮到人见人爱。赵峋属于比较大男人的那一种,他妻子孙芸芸也是女强人的类型,偏生的儿子娇娇气气的,从小就很文静。赵峋对这个和自己脾性长相完全不是一类人的儿子宠爱的很,一直养到五岁左右的时候,忽然有一天有人找上门来,那家人姓周,是周边小县城的,说两家的孩子抱错了。
原来当初孙芸芸早产,被送到的是当时最近县城医院,正好碰见当时生孩子的有好几家,也不知道是哪里出的差错,或许是忙中出错,或许是小医院不够正规,总之两家的孩子调换了。周家养的儿子周冬冬才是赵家的亲生骨肉,而赵言,原来是周家的孩子。
经过了长达半年的拉锯战,最后两家的孩子又换了回来,赵家的孙子从赵言变成了赵冬冬。
这件事极大地影响了赵家,夫妻俩都有些接受不了,尤其是赵峋,孩子换回来以后,两家都努力让生活回到正轨上来,他却发现他没有办法给予他亲生孩子同样多的父爱,孙芸芸对此满腹怨言,这不,夫妻俩矛盾越来越深,如今正闹离婚呢。
肖遥在旁边听了,只觉得狗血,狗血,好狗血!他摇摇头,赶紧借着上厕所的机会离开了这里。赵家的事只是作者为了交代赵梨华的背景随口一提的,他跟赵家没什么戏份,没必要听这些狗血桥段。
他穿过人群,快要转弯的时候,突然听见了一阵哄笑声,几个年轻的男人正聚在一起抽烟,那是一个长廊的角落,半边露天,半边是墙角,烟雾一时散不出去,有些呛人。他正准备进里头去,却听见了他的名字。
第101章 加更小短章()
等一等;再等一等就看到啦
到了那里肖遥就发现,在座的不是南城的重要官员,就是业界大佬;有好几个都是肖遥在卫视台上见到过的。赵家的人这一次只来了一个赵梨华周太太请她的含义不言自明。
中国的饭局文化博大精深,大佬们聚会;更随意热闹;各色人物都不能少,有官僚做派压场子的;有话唠活跃气氛的,有老有少,有男有女,热场的人自然也少不了上流社会和文化圈的聚会一样;得有些文艺演出,才能和那些酒囊饭袋的饭局区别开来。这不;就有个着名歌唱家叫谭莹的,献唱了一曲今年央视热播剧的主题曲驼铃。
“送战友;
踏征程。
默默无语两眼泪;
耳边响起驼铃声。”
肖遥平生第一次亲眼见到所谓的歌唱家;美声唱腔;圆润通畅;现场听起来是极为享受。谭莹老师举手投足都是艺术家的气质;优雅又从容;唱起来感情充沛;又毫不费力;唱完了肖遥都忍不住激动地鼓起掌来了。
场子热起来之后,大家各显神通,有唱歌的,有弹钢琴的,笑声和掌声不断,也不知道是谁起哄了一句:“海荣,你那一位我听说是牡丹戏曲社的,要不唱一段,给周老祝祝寿?”
有个叫刘君的笑着说:“我听说还是沈星之老师的关门弟子呢。”
一听说是沈星之的徒弟,其他人也都起哄起来了。肖遥窘迫地说:“我唱的不好,不好”
“他得扮上才能唱,今天唱不了。”周海荣替他解围。
刘君说:“就随便清唱两句,沈老师的徒弟,肯定错不了!”
结果周新风也开口了,说:“我可是沈星之老师的忠实粉丝,他的演出我必看的,今天本来也请了他,结果他在外地,赶不回来,竟不知道你是他的徒弟。”
“周老都发话了,不给个面子么?”
一屋子喝了酒的男人,脸上都上了点酒色,肖遥觉得非常尴尬,脸色通红地看了看周海荣,显然周海荣也有些慌乱了,就看了一眼他大哥。
结果周海权正微微侧着头,跟身边一个老总说话,好像压根都没注意到他们这桌发生了什么事。
“他们唱戏的,都得开嗓才能唱,今天又喝了这么多酒,大家就别为难他了。”赵梨华替他解围说。
“都是自己人,唱的好唱的不好都无所谓,主要是凑个热闹,给周老祝个寿,谭莹刚才不就唱了。”
“我哪能跟谭老师相比,”肖遥说,“今天是周老好日子,我实在不敢献丑。”
都是一群有权有势的男人,大概被人恭维奉承惯了,碰到肖遥这种不懂眉眼高低的,都笑的有些勉强。在座的这些人,个个都是有头有脸的,年纪也都不小了,肖遥不唱两句,难道还让他们唱?
私人聚会,会唱戏的唱两句,其实也说不上就是拿对方取乐,轻贱了对方,就是图个热闹。谭莹可是周太太的好姐妹,她刚才献唱,完全就是看在一群老熟人的面子上才唱的。肖遥作为二十来岁的小年轻,又正好是唱戏的,唱两句,在他们看来没有什么不妥当的。周新风的孙女刚还弹了首曲子呢。
肖遥没办法,站起来清唱了两句游园惊梦,声音脆亮,就是气息不稳,一看就是基本功不行,大家伙都跌破眼镜,没想到他唱功这么差。
周新风都有些尴尬了,肖遥说起来也是他们周家的人了,他原本是想抬举一下,没想到竟然把气氛给唱僵了。
肖遥一边唱一边想,叫你们非要逼我唱。这么一想,反倒有种痛快感,唱的更肆意了,咿咿呀呀叫魂似的,唱完之后,众人呆住,只有周海荣拍手说:“好!”
众人这才想起来鼓掌,零零散散“啪啪啪”地响了几声,刚才鼓动肖遥唱戏的刘君干咳了两声,说:“这个唱戏啊,就是得开嗓,等以后小肖正式演出了,大家伙一定去捧场。”
肖遥坐下来喝了口水,脸色红通通的,周海荣笑着摸了一下他的手,显然情人眼里出西施,周海荣已经失去了起码的判断标准。
吃完饭大家闲聊,周太太就试探着问肖遥都会些什么,不问不知道,一问吓一跳,问他会什么乐器么?不会。
会画画么?不会。
上的什么大学呀?高中没毕业就出来讨生活了。
父母是做什么的呀?父母已经过世了。
平时有没有什么爱好啊,可以一起出去玩?没什么特别的爱好。
周太太就很吃惊地发现,肖遥除了长的好看,别无长处,原来是个没文化没家世又没什么才华的花瓶,本职工作是唱戏,居然还唱成那个鬼样子。
这个周海荣,打小就不靠谱,却没想到他竟然这么不靠谱。婚姻大事岂可儿戏!
第102章 酒局暧昧()
等一等;再等一等就看到啦
“早上好。”肖遥穿了件格子衫;白裤子,清爽干净地下楼来。
要说原作的肖遥除了长相之外还有什么拿得出手的东西,那就是肖遥当初为了钓男人;在穿着打扮上可算是下了大功夫,他的每一套衣服都是拍好照片之后封到一个袋子里的;每件上衣配什么内衬;下身配什么裤子;甚至内裤和袜子的颜色;都非常讲究,以绿茶婊的清新为特色;基本上都是黑白灰或者浅色系的衣服,清爽舒服,是他那些衣服的基本准则。
因为昨天爬错床的事,肖遥在面对周海权的时候有些尴尬,躲开了周海权的视线。周海权却冷冷地问:“没有工作?”
大概是责备他起的晚;像是个待养的金丝雀。
“有的。”肖遥尽量不去看周海权的眼睛;说:“我是牡丹昆曲社的演员。”
但周海荣却很自豪地对他大哥说:“肖遥是唱乾旦的;沈星之老师的徒弟。”
每次提到自己的职业,肖遥都觉得一言难尽,迷之羞涩。
肖遥在钓金主之前也是要吃饭的,他在南城的一家昆曲社上班;是个乾旦。
乾旦坤生;是戏曲行当的一种说法;所谓乾,与坤相对,指的是天,君,父,男,乾旦,其实就是男花旦。男人唱旦角,属于以前封建社会的常见现象,但“戏改”以来,乾旦就越来越少了,大部分花旦都是女性来扮演的。不过近些年戏曲行当逐渐没落,南城的牡丹昆曲社,为了噱头,搞了一个全男班,里头清一色的,都是十几二十岁的小伙子。
南城好昆曲,南城艺术学院,还专门开办了一个戏曲舞蹈分院,培养出来的学生,大都进入南城的各大戏社工作。南城人,尤其是上流社会,尤其爱看昆曲,这也是肖遥得以和富家弟子接触的原因之一。周海荣他们隔三差五就爱去昆曲社听个戏,他们倒不是真的爱看戏,就是图个乐子。南城的戏社里头,可以高雅到阳春白雪,很多戏曲艺术家来表演,也有些淫靡私好,尤其男旦,因为能满足少数人的特殊喜好,自成一圈。
肖遥觉得自己干什么都行,穿上戏服,画了戏妆,扭扭捏捏地去唱花旦,真是很为难。
不过好在他在豪门男媳里唱人物设定就是个花瓶受,本职工作做的很一般,牡丹昆曲社里,他压根就排不上号,心思也不在唱戏上,只懂得窥男人。
但是周海权不爱听戏,且特别讨厌戏子不得不说,就豪门男媳的设定来说,这俩人真的是天生的克星。
所以他明显在周海权的脸上看到了更加嫌弃的表情。
但是周海荣却仿佛终于逮住了一下炫耀一下自己的宝贝的机会,因为肖遥的老师是大名鼎鼎的乾旦大家沈星之。
沈星之,五十六岁,沈派后人,就是对昆曲不大了解的人,也大都听说过他的名字,前几年他上电视,因为让人惊异的童颜和难辨雌雄的表演,着实火过一把。他这辈子只收过两个徒弟,其中之一,就是肖遥今年春节刚收的,看中了肖遥的“筋骨天资”。
“过两天牡丹昆曲社有沈星之老师的演出,哥,你去看么,我弄了几张雅间的票。”周海荣很殷勤地说。
周海权拿起餐巾擦了擦嘴,说:“没空。”
周海荣碰了一鼻子灰,讪讪地笑了笑,肖遥坐下来,摊开餐巾放到膝盖上,抬头见周海权已经站了起来,拿着杯子在喝水,但是那眼睛却微微耷着,一动不动地盯着他看。
他垂下头来,觉得大伯哥的眼神好凶,好像在说“你昨天晚上爬我床上去的事我还没有忘记,你这个荡夫!”
天地良心!他也不想!
周海荣还以为他大哥只是单纯地不喜欢肖遥,在等他大哥走了之后,忙安慰说:“我大哥人就这样,不是针对你,你千万别往心里去。”
肖遥腼腆地说:“可是他好凶”
周海荣最爱他腼腆的模样,靠近了他,俊脸上都是笑容:“那我替我大哥跟你道歉”
说完手就开始不老实,肖遥拍了一下他的胳膊,开始吃饭。
他不习惯用刀叉,让周海荣教他,周海荣说:“你是不是吃不惯这个,要不,我让小塘去给你买几个小笼包?”
小笼包配豆浆,才是肖遥平时爱吃的。
“行么?”肖遥问。
周海荣说:“有什么不行的,你等着。”
他说着便给小塘打了一个电话。小塘是周海荣的司机,平时专门给他跑腿,不到二十分钟,就把热腾腾的小笼包给送过来了,还买了一大捧玫瑰花。周海荣一边看他吃,一边跟他抱怨说:“刚才吃饭的时候,大哥跟我说,让我这两天到公司里看看,说我既然打算结婚了,也该学着做点事了。”
这话肖遥是赞同的,都是要成家的人了,不立业,以后俩人都做寄生虫么?里的肖遥也是愿意的,甚至是巴不得的,他恨不得让周海荣把周家的财政大权都给霸占了呢。
“这是好事啊。”肖遥说,“你跟着大哥多学习,我以后可都要指着你呢。”
周海荣点点头:“就是不能每天陪你了。”
“以后的日子长着呢,你好好表现,大哥一高兴,说不定就同意我们结婚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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