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齐诏也认为自己很帅,不是他自夸,也没有因为一个小孩扯着他的裤腿不高兴,反而蹲下身捏捏蓝轩的脸颊,又对李茜说,“这是您的儿子吗?真是可爱,要不是年纪小,真想拐回家给我堂侄女当未婚夫!”
“啊?”李茜有些讪讪,“年华和小轩都是我的亲人。”
年华淡淡一笑,不置可否。
李茜等人又进了屋,年华把原委跟李茜陈述了一下,李茜惊讶,“年华你在写小说?”
她从来没有接触过这个圈子,一脸不可思议。
年华才几岁,就会写小说了,而且这情况,主编都找上来了,极有可能是被相中了。
坐在一旁的齐诏也消化过来,重新审视面前的女孩。
他们这个圈子,什么事儿没听过见过。神童,天才,三岁吟诗的,七岁出书的,但人家出的都是儿童读物,这位无茗氏写的是通俗的小说,甚至很有成为经典的趋势。
齐诏整了整神色,认真道:“年华,你的《笑傲江湖》我看了,写得非常好,能告诉叔叔你为什么会想起写这样的小说吗?”
问出来或许不礼貌,他还是想知道。
年华不恼,如果换做是她,她也会很好奇。她端坐身体说:“叔叔您知道,孩子的想象力都是比较丰富的,或许别人在想的是什么衣服好看,该看什么动画片,该到哪里去玩……我却喜欢待在屋里看书,一个人胡思乱想。”
“嗯嗯。”蓝轩不住点头,“姐姐最厉害了,每天晚上都会给我讲故事!”
“是呀,齐主编你是不知道,年华的屋子里满满的都是书,堆得老高了。”李茜也说。
齐诏有些高兴,如果真是这样,那么年华可以说是他欣赏的那类小孩。他一直想把她的侄女培养成一个才女,但他的侄女天性豪爽,说是侠女还差不多,他很头疼,没想到老天让他遇上了一个!
“我想知道《笑傲江湖》是否还有后面的章节?”
“有的。齐叔叔,我已经把一本都写完了。”
看着齐诏发傻的表情,年华突然觉得后世很出名的一位大师也是一个很有趣的人,她的嘴角绽放出自信的笑容,“万事俱备,只欠东风,我喜欢凡事做好一切准备。”
齐诏意味深长地点头,他没有看错人。
“你有没有出书的打算?”
“我想要出书。”不出书钱哪里来?
考虑到眼下的两种情况,齐诏慎重起来,“我们公司出书的途径有两种,一种是直接出书,一种是在杂志社上发表再出书,当然,很多人会选择第二种。”
“第二种的要求应该比较高吧。”年华说。据她所知,沉香出版社有一本畅销杂志《古今》,要够格的小说才有机会得到宣传。
“聪明!”齐诏赞叹:“不过《笑傲江湖》达的到标准。”
年华意外,“叔叔您不再考虑考虑?”
金庸的小说固然好。在这个平行时空也能得到认可,她无疑是激动又觉得不真实。
“前提是我要先看到后面的所有章节。”
年华忽略掉他狐狸般的笑容,同意说,“可以。就是不知道沉香出版社是如何分成的?”
齐诏再一次见识到她的不同寻常,这她也懂?本着要照顾到小朋友的原则,“我们公司出书直接买定版权,不论销售量多少,作者都能在第一时间得到该有的报酬。”
年华早料到是这样,问道:“我可不可以按分成来算报酬,就是一本书百分之六的分成归我。”
兵出险招。要是这书热卖,赚的是年华,不景气,亏的是年华。
头一回听到这样的条件,齐诏想想,狮子大开口啊,只要稍微深思熟虑的作者宁愿拿到版权金,因为谁也没有自信自己的作品会有多火热,但偏偏他眼前这个此刻一脸天真烂漫,眼神灵动的小女孩就有这样的自信!
第四十三章 褒贬()
“我们公司一本好书出版费一般是八万,年华你就不怕因小失大?”齐诏自然也是有信心《笑傲江湖》会火,但作为商人,他还是以公司的利益为先。
这时的出版都有点儿像买断。
“我相信我会舍小取大的。”年华微笑。
“我愿意给你十万的版权费。”
“叔叔您看中的书不会只值十万的,我相信您的眼光。”
年华直视他,浅浅道。
好家伙,不答应就是在打自己的脸!齐诏无奈,“明天我会让人把合同送过来的。”
“期待更多的合作。”她打算把以后的武侠小说都放在沉香出版。原因无他,她对齐诏挺满意的。
“什么?”齐诏诧异,“你还有别的作品?”
“嗯,我会继续努力的!”
齐诏的喜悦顿时溢于言表,放长线钓大鱼,今天的决定或许是正确的,年华能给他们公司带来更大的利润。他忽然期盼了起来。
送走齐诏后,李茜在沙发上震惊不已,“年华我不是在做梦吧,你居然要出书了,阿姨觉着就跟做梦一样!”
“是真的,阿姨。”
“你说你脑袋里成天装的是什么,就跟别的孩子不一样呢?”
年华汗。装的还能是小强不成?
“等书出了我一定要多买几本,给街坊邻居也看看。”李茜高兴地说,完全把年华当成了自家孩子,吾家有女聪且慧……
蓝轩瞅着,说:“我也要看。”
年华倒是被逗笑了,阴险地看着他,“正好检查一下小轩最近的功课,又多认识了多少个字,哈哈。”
蓝轩:坏姐姐。
年华把剩余的稿子都给了齐诏,双方也签好了合同,当然还是由李茜充当监护人。
《笑傲江湖》正式连载是在五天后,在这个月的《古今》杂志上。
第一期前几天的销售量不容乐观,因着之前的低谷期。古今虽然算得上是国内的知名杂志,但这几年也在走下坡路,武侠名家江郎才尽,新人的小说很难有影响力。
很多人已经不看古今了,只有一些铁杆死守阵地。
公司之前也给无茗氏的处女作《笑傲江湖》做了宣传,这让书迷们稍稍意外。
有的想,去看看吧。
有的想,这几年新人的武侠写的乱七八糟了,肯定不会好到哪里去!
打着好奇心去买了杂志的人,看到新书的名字叫《笑傲江湖》。杂志封面上,一对男女手执长萧,笑傲天下。推荐语是一首诗,天下风云出我辈,一入江湖岁月催。皇图霸业谈笑中,不胜人间一场醉。
读者们的心里似乎有什么慢慢沸腾了,随后,他们完全沉浸在情节中不能自拔。
武侠市场沉寂了几年,终于又看到了一篇吸引人的小说了!回过头看作者的笔名,读者们无不诧异,前所未有的笔名。
若说是无名氏倒也好,偏偏又是茗茶的“茗”。这位无茗氏在他们的心里顿时被神秘的韵味萦绕。
原来古今的忠实粉丝,他们不属于任何武侠名家的派别,他们只是热衷《古今》上的武侠小说,仅此而已。但在今天,他们心里的天平渐渐向无茗氏这边倒下。
他们向身边的亲朋好友推荐起了《笑傲江湖》,亲朋好友纷纷去买了,短短一天的销量超过了之前几天,并持续增长。
原本对笑傲江湖不屑一顾的人,见势头正猛,也好奇买了一本,看了之后,更是后悔自己差点错过这么好的作品。
《古今》杂志的读者大多是一些青少年,也包括社会人士。这样一传十,十传百,笑傲江湖本身具有大众性,很快就席卷了大街小巷,成为了人们津津乐道的话题。
到了第二期古今发行,几十万册的杂志完全不够,沉香出版社不得不又增印了十几万!
然而,并非人人都喜欢,一部再好的作品,也不可能做到获得所有人的认可,凡事都有两面性,更何况是在新旧武侠交替的时期。
所以当年华接到齐诏的电话时,一点儿也不感到意外。
齐诏说:“年华啊,有两个消息,一好一坏,你准备先听哪一个?”
她可以选择都不听么?年华随即笑了,“好的吧。”
“《笑傲江湖》这两期的发行量超过百万。你真厉害,继续努力!”他呵呵道:“年华,你要请叔叔吃饭啊。”
齐诏笑起来低低的,玩笑般的,带着蛊惑人心的意味……年华却忍不住颤了一下,好在他们岁数相差太大,没有可能,不然年轻女人怎么招架得住?!
“都是托叔叔的福!”她又笑,“坏的呢?”
“你去看看t市日报,《笑傲江湖》引起了热议,有些不好听的话你也别在意。”
齐诏说的是现在t市日报上,对笑傲江湖的评价有好有坏。当然批评方都是那些老古董,守旧派的武侠爱好者。
年华不用想大概也知道,怎么会难听呢,但凡能上报纸的,骂起人来都是不带一个脏字的,那叫“引经据典”。
她从来不太在意别人的看法,想想后世互联网普及,那些名人哪一个没有被骂过,各种无理由的,不分青红皂白的,不明真相的谩骂满天飞。
起码现在的争议是公平的。
年华释怀:“《笑傲江湖》确实还有很多地方尚要改进。它也不是人民币,做得到人见人爱呀。”
“哈哈。”齐诏似乎早就想到她的态度,倒是纳罕她的说辞。人民币,真有趣,难得她一个小女孩看得这么通透。
“我侄女要是能认识你,也不会天天喊无聊了。”他感慨了一声。
“侄女?”
“对啊。她叫齐悦悦,有机会一定要介绍你们认识。”
齐诏的侄女,那样的家世,养出来的肯定是一位名门闺秀吧!年华打着相遇是缘的原则,也不勉强。
上辈子虽然混迹贵族圈,但燕淮西从来没有正式介绍过自己,她自然很难接触到他真正的那个圈子,接触到的只有一些狐朋狗友。
燕淮西有几个铁打的好哥们她倒是知道,秦风,赵墨。
第四十四章 上京()
很快到了秋季,黄浩然带年华到上京拍摄的日子。
李茜很不放心,神神叨叨的,“年华啊,路上小心点,陌生人的话不能信,也不要跟着陌生人走。”
又嘱咐黄浩然:“你们注意着点,年华第一次出远门,你要看好她。”
黄浩然连连点头,擦擦汗,讨好说:“一定一定,你放心吧。”不为别的,就为了李茜,也要护着年华。整得跟两母女离别似的,而且黄浩然也很喜欢年华这种乖巧懂事的孩子,总不能把她扔了!
年华给自己准备了一些衣物,又偷偷带了些空间的水果,李茜也给她准备了小零食。听黄浩然说,这次到上京的费用皆由世纪公司承担,吃的,住的,飞机票……
蓝轩知道姐姐要去上京,平常很硬气的小男孩竟是哭了起来。
年华只能和声哄着:“姐姐很快就回来了,等下回姐姐带你一起去,我们不和逗比黄叔叔一块!”
这次去上京是迫于无奈,估计只要两三天,她本着早去早回不多逗留的原则,等下次版权费到手,要是蓝轩还想去,就可以让李阿姨带他们去。
“真的吗?”蓝轩墨绿色的眸子闪着泪花。
“真的。”年华保证,“小轩喜欢什么?姐姐给你带回来。”
“嗯……”蓝轩认真想了想,“我喜欢手枪。电视上的那种,按一下讨厌的人就倒下了!”
年华愣是没被吓到:“不行,手枪很危险。”感情不是玩具手枪还是真枪!她以为蓝轩会要多啦a梦呢!
“可是我喜欢,很好玩。”
“买手枪会被警察叔叔抓走的,到时候你就再也见不到姐姐了。”
“那、那、我就不要了。”
“姐姐给你带上京烤鸭回来。”
蓝轩终于觉得有些安慰,突然想到什么,嘟着嘴问:“姐姐,什么是逗比,为什么黄叔叔是逗比?”
“逗比就是可爱。对!你不觉得黄叔叔很可爱吗?”
蓝轩气得咬牙,“他才不可爱,老是抢李阿姨。”
“……黄叔叔那是喜欢李阿姨呢,难道小轩不希望多一个人喜欢李阿姨吗?
“哦。”蓝轩似懂非懂点点头。
晚上年华迷迷糊糊醒来,顿时一凉,身上的被子被蓝轩踢开了,腰间被一双小手横固着。
“唉。”她无奈叹了口气。蓝轩爱踢被子,每每夜半还是她这个贴心姐姐帮他盖上的。开了灯,她轻轻地伸手把被子拉上来。
当被子拉到快到脖子时,年华揉了揉眼睛,赫然看到蓝轩的胳膊上刻着一个刺青!
蓝轩有个习惯,平常洗澡不是自己一个人就是找李阿姨帮忙,从不让年华帮他。今天他的睡衣是一件无袖背心,年华以前没注意到,然而此时……
刺青看起来已经存在很久的时间了,深入到了皮肉,难为他还是一个五岁的孩子,父母狠得下心来么?
“k。”她轻轻念着他手上刻着的字符,眼神慢慢幽深起来。
小时候看电视,总说数字的刺青不是什么暗号就是组织,她命悬一线时,那两个男人的手上也有刺青,只不过他们的是“l”。
年华的秀眉越蹙越紧,手上的力道也越来越大。
蓝轩可能是被她手上的力道弄醒了,迷迷糊糊起来说:“姐姐,怎么了?”
年华一惊,立马放开他的手。
“姐姐……”蓝轩小心翼翼推了推她,从来没有见过姐姐这副样子。
灯光映照着蓝轩萌萌的脸。
“对不起。”年华忽然回过神来,泪流不止。她紧紧把他抱在怀里,“小轩,对不起。是姐姐想太多了,明明就是不一样的字母,不会有这么巧合的事,一定不会!”
她亲手捡回来的弟弟,那么可爱,不可能会和那些人扯上关系的!
…………
飞机票上的时间是早上九点多,因此早上黄浩然来接年华到机场,两人又听了一顿李茜的碎碎念,李茜给了他们两个盒饭,让他们在路上吃。
“本来想给你们多做点的,但是放久了也不好,你们下午饿了就当午饭吧。”
黄浩然受宠若惊。
在飞机站等待候车,黄浩然给年华倒了一杯水,年华喝了一小口,闭着眼靠在背椅上。
再次醒来不知道过了多久,大厅上传来开往上京的飞机即将起飞的消息,她浑浑噩噩地跟在黄浩然的身后。
上京,她又来了。
前世的记忆如潮水般袭来,她蓦地想起以前在家等燕淮西的时光,岁岁年年,不知疲倦……她深情时,他薄情。他有情时,对象却不是她。
中午的正餐在飞机上吃,李茜做的盒饭是米饭,加了几道小菜,茄子炒肉丝,凉拌木耳,小青菜还有煎鸡蛋。
黄浩然吃得津津有味,不忘说:“别说,味道真好!”
年华扒了一口饭,抬头笑眯眯地说:“是呀,要是能天天吃到就更好了,你说是不是,黄叔叔。”
黄浩然差点被呛到了,干咳了两声,想起自己在李茜家蹭过几顿饭,那种温馨的感觉,突然有一种被人窥见心事的尴尬。
“那个、年华,有没有人跟你说过太聪明了也不好。”
年华自顾自吃饭,“我只知道书上说过,什么感情都能让人看透就不好了。”
黄浩然:“……”我表现得很明显?还有,你哪里看那么多书?
看着眼前优雅吃饭的年华,他默默为将来喜欢上她的小子哀悼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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