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昨天见到燕淮西就觉得自己好喜欢他,长得太帅了,比以前围着她转的男生好看多了!妈妈说燕淮西家很有钱,以后一定要跟在燕哥哥身边,禁止一切女生与他接触!
车里终于安静了下来。
前头的司机王叔也松了一口气,这周家的女孩太聒噪了,一路听得他都烦了,摆明了对他家少爷有意思嘛!
到了顺达广场,周妙涵第一个下了车,欢快地奔入出口,王叔在她的身后跟随。
燕淮西与秦风在后面慢悠悠走着。到了二楼,华丽的花花绿绿的女装区,秦风后悔了,抱怨道,“淮西你怎么带她来这里,我还不如和墨子他们去踢足球!”
“是她自己闹着要来的,我妈也同意了。”燕淮西凉凉说着。小女生怎么都喜欢逛这种地方!想起以往被自家老妈拉着逛服装店最后沦为小奴隶的情景,两个少年都忍不住冷颤。
“燕哥哥,秦风,这边!”
周妙涵站在一处衣架下冲他们招手,燕淮西只听到她的声音没看到人,大致扫了眼偌大的衣场,目光猛地定格在挂牌上的女孩身上。
那女孩,五官典雅如画。
她的发微微卷翘,是这一季衣服的代言人,英伦风的装扮,身材纤细高挑,嘴角带着浅浅的笑意,笑意很浅,浅的遮挡不住身上英国贵族的清冷优美。
她只是一个中国女孩,却将中国的典雅美与英国的高贵范淋漓尽致地表现了出来。
秦风见哥们呆呆地注视着前方,伸出手在他眼前探了探,“淮西,你在看什么呢?”
“淮西,燕少!”
“……”
燕淮西愣愣地看着那女孩,心跳加速,从小到大就没跳这么快过!
这种年少的喜悦,不久后他才得知,叫做一见钟情。
那个女孩,他想不出词汇来形容她在他心中的地位,偶像?不是不是!
是什么?到底是什么?他不知道有什么确切的词儿,燕淮西平生第一次怨自己读书少,回家一定要把爷爷架子上的藏书都翻一遍。
直到很多年后,女神一词席卷了大街小巷,他才醒悟,年华是他的女神,一直都是!
“淮西,回神了!靠,一件衣服有那么好看吗?!”
“唉,你怎么脸红了……”
秦风眼睁睁看着哥们向着挂牌走去。
挂牌的右下角,印着女孩的名字,黛西,显然不是真名。
“原来她叫daisy。”
“黛西?”
肩膀蓦地被人拍了一下,“好啊,我说你看什么呢,原来是看这个女孩。别说,长得真是漂亮,比周妙涵顺眼多了。”
秦风边说边认真盯着女孩,挠挠头,“奇怪了,我怎么好像在哪里见过她呢?”
“你在哪见过她呢?”微微不爽的声音。
“哥们,你别扭什么?”秦风打量了他一眼,大悟道,“你不会吃醋了吧,我要回去告诉墨子他们,哈哈,太搞笑了!”
燕淮西想起最近小姨在家看的一部电视剧《月儿弯弯》,心里蓦然生出奇怪的感觉,无语地瞥了哥们一眼。一副誓死不承认的表情。
“你们在这里啊!”周妙涵跑到他们面前,“你们也喜欢这件衣服啊?我也觉得,太漂亮了,我穿这件衣服怎么样,会不会很好看?”
“这个……”燕淮西摇了摇头,难得好心和她说话“妙涵,这件衣服有什么好看的,那件才好看。”
他指了指边上的一条米分红色连衣裙。
“真的吗?可是这件衣服真的很好看,你看她穿起来就很漂亮。”
秦风学着哥们奸诈的笑容,“妙涵,淮西他喜欢这条米分红色的。”
“那我去试!”
周妙涵得意地捧着衣服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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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八章 学习()
这个年代,几万块钱已经算很多了。
世纪给了年华一笔丰厚的酬劳,因为据黄浩然后来说,她代言非常成功,公司很满意。总公司也同意了她秋季到上京再拍摄。
黄浩然本来是要汇款给她,但是年华没有银行卡,毕竟八岁。
最后钱是到手了,全交给黄浩然处理了!至于过程怎么样不重要,重要的是结果。年华有了自己的第一张工商银行卡。
之后的一个星期,年华一直把自己关在家里。
她特地买了好几本厚厚的用来写手稿的本子,互联网未普及,一切还需要亲力亲为。
现在的人们看书还是到图书馆,书店去消遣,这时的文艺界显然单纯许多,没有多余的炒作,哗众取宠,迎合人心。想想后世可以用来宣传作品的渠道实在太多了,**,论坛,贴吧,水军……
t市有几家小有名气的出版社,竞争激烈。年华最喜欢的是沉香出版社,凭的完全是直觉。沉香不是最有名气的,权威性的出版社是t市的新华出版社。
新华出版的都是一些大家作品,较为官方。沉香则面面有之,很灵活的一个出版社,近年来涌现出不少的新锐作家,写的书也多元化,包括言情,武侠,悬疑,科幻……
悬疑小说最占市场,前世的中国悬疑作品发展较晚,远远落后于西方和日本,而在这个平行时空,华国的悬疑小说已经能和日本并肩不下了,悬疑大家有,老鬼,浮生等等。
无疑的是,这两个出版社都不适合新人发展,新华官方权威,沉香则是要求创新。但不论如何,这世道并不会亏待新人,只要你胸有成竹,总有放光的一天!
**十年代的中外,中国有一大批的武侠迷,而外国则是哈利迷。
年华凭着重生的金手指,不论想到哪本小说脑海就跟复印机似的字字不漏。
…………
“呼。”年华长长地松了口气,伸了伸懒腰,“终于写好了。”
桌上堆满了一页一页的白纸,上面密密麻麻布满了字。
没有功劳也有苦劳呀,这稍稍抵了一些她抄袭的罪恶感。
她仔仔细细地检查了一遍,发现字迹工整且没有什么错别字后才站起身来。
“姐姐……”脚下传来小男孩可怜的声音。
“怎么了,小轩?”
年华看着旁边百无聊赖的弟弟,问道。
蓝轩苦着一张小脸,“姐姐你在写什么呀?”
姐姐一天到晚都在写东西,吃饭时也拖拖拉拉不到楼下吃,也不跟他说话,不陪他玩耍了。
他也好奇地偷偷翻了姐姐的东西,好多字看不懂!
令……冲的,任……。
“哎呀!是姐姐疏忽了。”年华顿时说道。
她这些天只顾着自己,都忘了蓝轩小盆友了!她弟弟的性格还有点小阴暗,天天在家不利于成长,要多晒晒太阳才行啊!
“好,那我们今天就出去玩。”
蓝轩终于不委屈了。他才不在意去哪里玩呢,只要姐姐陪他玩。
快速地给两人换了一身休闲的衣服,且带上了帽子,六月,很热。
两人出去散了一会儿步,又去店里吃了一顿饭,路过市一中时,年华不由停下了脚步。
市一中,t市源远流长的高校,已有百年的历史,校园的铁门生了锈,却反而不显破旧,添了岁月沉淀的痕迹。
站在马路对面看,只能看到里头郁郁葱葱的高大树木,以及展露一角的教学楼,年华忽然脑热起来。
“小轩,姐姐送你去读幼儿园好不好?”蓝轩四岁了,明年就该送去读幼儿园了。
蓝轩连忙摇头,“不要,我不要读幼儿园。”
“为什么呢?”
“幼儿园一点也不好玩,小孩子哭哭啼啼的吵死人了,我才没有他们那么笨呢!”
到底谁才是重生的,年华汗颜,继续循循善诱,“幼儿园很好玩的,老师很漂亮,同学们也很可爱呀。”
“是吗?”蓝轩疑惑地看着她,“可是我想和姐姐一起去上幼儿园,姐姐上过幼儿园吗?”
“嗯……”两世为人都没上过幼儿园的年华,对幼儿园有一种执念。“姐姐是大孩子了,要是上学的话也该上三年级了。”
蓝轩似懂非懂,一双墨绿色的眸子清澈无比,“那我也要上三年级!”
“口气不小。”不愧是她的弟弟,年华高兴起来,打着小算盘,“那么从今天开始小轩就和姐姐一起学习!”
她的弟弟貌似是比一般的孩子聪明了一点点,还是个数学天才,她因为重生平白多了了好多知识无处施展,一定要把蓝轩培育成一个大好青年。文武双全,琴棋书画样样精通。
半个月后。
蓝轩坐在桌子旁撇着嘴,一手颤颤巍巍地握着一只毛笔,样子像是十分痛苦地临摹着什么。
“姐姐,我写完了。”他小心翼翼地看着姐姐的脸色。
年华拿起纸张,眼角明显抽了抽。
呵呵……呵呵!
练了半个月还是这幅狗爬字,好好学习这几个字写起来有这么困难吗?!
“不错,继续努力,以后接着写,总会成功的。”她素净的脸上绽放出一个明丽的笑容,轻声鼓励蓝轩。
写的不行那就画的。
“咦,小轩,你画的是什么?”
蓝轩抬起一张脸,嘴角带着可疑的墨迹,两眼放光,“姐姐你看我画的是李阿姨楼下养的那只乌龟在水缸里游泳。”
“嗯。”年华淡定点点头,“继续努力。”
原来是乌龟在游泳,唉,果然最近写字太多了,眼睛越来越不好使了,一眼就看成一只小鸭在脸盆里洗脸!
又过了几天。
书案上的女孩放下笔,“小轩,昨天教你的诗会背了吗?”
“会了!”蓝轩立马站直身躯,“狼骑……”
“狼骑……”
年华期待地问,“郎骑什么?”
“狼骑、狼骑……”蓝轩眼泪汪汪,特别委屈,明明背了一天,站在姐姐身前就背不出来了!
“背好了姐姐再给你做泡面。”
“哇!”蓝轩惊叫,最爱吃姐姐做的泡面了!他挠了挠头,想了想,“狼骑竹马来,绕床弄青梅。”
“同居……长干里,两小无嫌猜。”
年华满意地捏了捏他的脸,“小轩太聪明了!”
孺子可教也。明天开始就背《三字经》。
第三十九章 改造()
“可是姐姐……”蓝轩迷茫地问出了一直想问的问题,“狼为什么要跑到人的床上偷青梅?狼也和姐姐一样喜欢吃酸酸的东西吗?狼不是喜欢吃羊吗?”
年华额上的汗滴了两滴,再看看蓝轩一脸认真受教的表情,小盆友真是伤不起。
她尽量用通俗的话语说道:“青梅不是我们吃的梅子,而是一种比喻,比喻女孩,郎就是竹马,也是一种比喻,比喻男孩。青梅竹马是指从小一起长大的男孩女孩。”
“哦。”蓝轩想了几秒,重重点了点头,龇牙道:“我知道了!姐姐和小轩就是青梅竹马。”
“……”年华僵硬地笑了笑。
姐弟,姑且、算是、青梅竹马吧。只是这词不是这么用的呀……
…………
又一日年华回家,正巧看到李茜在客厅里。
已是黄昏,夕阳的余晖洒下一层金色的淡淡的光线,一切都显得静谧安详。
李茜如往常一样念叨了一声,“年华回来了啊,饭在锅里给你温着了。”
年华抿唇笑了笑,似乎是习惯了。
怎么能不习惯?她和蓝轩吃的饭都是李茜帮忙每天做的,李茜总是不相信他们两个小孩能照顾好自己的吃食,借口家里就三个人,分开煮太麻烦,大不了一个月再加些房租就行了。
起初推辞不过到现在也慢慢适应了。
“阿姨在做衣服么?”年华好奇地走到她身边。
一架古老的缝纫机,李茜正在上面摆弄一块翠色的布料。布料被她缝成了裙子的模样,想来是要做裙子了。
“是呀,没事就喜欢做做衣服。”
她说着,浑身上下散发着对自己职业的无与伦比的满足。“这架缝纫机,还是你叔叔当年送我的聘礼。”
“叔叔?”李茜丈夫新丧年华知道,倒是第一次听她主动提起。她想起了八十年代的结婚三大件,“听我妈妈讲过,那个时候结婚女方都要求有自行车,缝纫机,还有录音机……”
“是啊!”李茜有些激动,“不过三大件太贵了,城里人都不一定买得起。当时你叔叔还是个穷小伙,一件也买不起,后来结婚几年,他问我喜欢什么,我们才凑钱买的这台缝纫机。”
物是人非,年华听着不免有些伤感,寻了个欢快的话题,“阿姨一定很喜欢做衣服。”
“阿姨我就是一个普通女人,做的也都是上不来台面的,平常在家也只能做做这些,年华你别笑话了才好。”
“不会的,阿姨。”年华清丽的脸上露出认真的神色,“阿姨不比他们差!”
李茜缝的是一件翠色的长裙,三十多岁的女人穿的,裙到膝下,裙身宽松。
年华后世的衣服看得太多了,总觉得美中不足,“阿姨,我觉得这个要改改。”
李茜头回听到别人要评论她的衣服,很欢喜地答应了。
年华找来了纸笔,她描绘地很细致,时间一分一秒地流逝,一件柔美风韵的翠色长裙栩栩如生于她的笔尖氤氲开来……
她画的是后世集旗袍与长裙于一身的女裙,并配上淡然冷静的讲解,“阿姨您看,在裙子的下摆开出一条边,若隐若现,在这里收一点,能显出女人的曲线美,至于领口处,阿姨绣的花边很得当,不需要修改了。”
李茜愣愣地听着,半响反应过来,“年华你会画画?”画得太逼真了,比设计师笔下的作品还要生动!
“我没有学过画画,但我喜欢画画。”
李茜想这世界上总有一些人是天才,就好比她眼前的年华。年轻时她很喜欢设计一些衣服,常常能幻想出一件件美丽的衣服,每当提起笔,却老是画不出想象中的样子,甚至她画的东西,只有自己看得懂!
“我妈妈也和阿姨一样喜欢做衣服,我经常在旁边看着。”又扯谎了,重生后扯谎都脸不红心不跳的。
她上辈子是学服装设计的,在一所三流的学院毕业,因此还是懂的基本的服装操作。
“好孩子。”李茜柔声说着,怕她想起什么伤心事,“你可比阿姨强多了,阿姨按照你画的改改!”
她的手艺非常精巧,不过几下,原本普通的长裙变成了一件贵妇裙。
“真漂亮,穿起来肯定很好看,阿姨您去试试吧!”
这……李茜仿佛发现新大陆般震惊,只是一件街边货,随便改了几笔,竟然能发生颠覆性的变化,简直比壁橱里卖的衣服还好看!
然而好看归好看,李茜却退缩了,“……太露骨了。”
她是一个很传统的妇女。
年华抬头问道:“阿姨,您几岁了?”
“32。”
“这是女人一生最为成熟美丽的时刻,一个女人一定要懂得打扮自己,自信才能显出风韵。”
况且李茜长得不丑,三十多岁了皮肤依旧不错,看起来像不出三十的,传统的五官很柔美。
“谁教你说这话的?”李茜发现年华真是一道一道的。
“呵呵,我在书上看到的。”
“就你看的书多。”这话不假,李茜从最初的不可置信到如今的平静,年华屋里的书,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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