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马掠三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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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马掠三国- 第32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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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马贼首领大惊,急忙躲避,身体跃动,虽然躲过了那刁钻的暗箭,那盘桓于心中的危险感并没有消退。

    一声马鸣,震彻耳际。

    高郅驾驭白鬃马而至,一枪而下,将其跃至半空中的身体又重新打了下去。

    半空之中的马贼首领,记忆中最深刻的便是高郅坐骑那呼喘白气的大鼻子。

    从泥土之中爬出来的时候,形容狼狈,而高郅那锐利的目光看向了他,犹如一把剜刀。

    马贼的亲信赶到,却一个个都不敢轻举妄动。

    高郅所带来的巨大压力,便是他身边的一个普通的士兵都能够感受到,让他们不敢妄动。

    毫无疑问,三国就是一个璀璨的时代,也是最为混乱的年代。

    而现在,便是在那数不尽的英雄之中,高郅也属于最为耀眼的几颗之一。

第769章 潜流() 
踏踏踏。。。。。。。马蹄翻飞在草地上,震动泥土中的微粒,践踏大地的声音放大。

    “轰!啪塔!”

    于烟尘缭绕中,白色的战马,狠狠地冲着地面,砸下了粗重地蹄子。

    一片沙尘四溅,落地前身向前倾斜的一瞬,嘶鸣咆哮的马声里,带着雄厚的气息。

    硕大的马蹄直接踏在了马贼首领的头方不远处,然后带着些许气旋,踏踩着下去,溅起黄沙。

    被吹起的沙粒刮过脸颊都会感到生疼,马贼首领却是不敢有丝毫的动作。

    “想死,还是想活?”高郅俯视着在自己面前瑟瑟发抖的马贼首领,想了想,突然开口道。

    气息缭绕,使得周身弥漫的沙尘,被无形的推开,旋即高郅大手一转,枪身一鸣,脚下四周的黄沙都被吹飞出去,形成一个圆形。

    “想活!想活!将军饶命啊!”心里的畏惧和恐惧让他脸上、后背上布满了汗珠,被高郅的神威给吓得已经心脏紧张几乎要跳了出来的马贼首领,当场跪地磕起头来。

    “行,某之所以不杀你,乃是看你是汉人的份上,你只需要告诉我,如今此地的形式为何,还有,此方以北的堀县的情况如何?一五一十的告诉我,并且保证不祸害百姓,我就可以放你一条狗命!”高郅一边说着,眼眸微微一眯,气势压下,马贼首领瑟瑟发抖。

    “一定一定!将军请问,小的一定知无不言,言无不尽!”马贼首领如释重负,连忙呼喝道。

    一番大费口舌的巴拉巴拉后,高郅从其口中大致的有了一个了解,这一片地段的势力,最近因为公孙瓒和袁绍的碰撞,显得有些错综复杂、鱼龙混杂,所以战火不断。

    高郅所问到的堀县情况,马贼首领也是老老实实的告知高郅,当即就让高郅有了加紧行军的想法。

    没有再理会马贼首领,高郅遵守诺言,放他一命,让副将领军打扫战场,自己则是驾驭着白鬃马,领八百精骑,准备到时候先行一步。

    “呼……捡回一条命了。”马贼首领神经一松,仿佛虚脱一般靠在了座椅上,他身边几名部下也都大汗淋漓,瘫软了下来。

    望着高郅远去的身影,马贼首领眼眸之中带着深深的畏惧情绪。

    “以后,绝对不来幽州冀州了!我要去并州!这里太可怕了!”马贼首领一脸生无可恋的感慨道。

    远处,一马当先的高郅,正浑身裹着气浪,朝着肆虐的烟尘撞了过去,下一秒,就像一块块破布娃娃般被撕裂,大股大股东气流,朝两侧不停的抛飞出去,直接在密密麻麻的烟尘中撕出一条直线来。

    那般震撼人心的无匹力量,简直犹如天神下凡一般,深深的震慑着马贼们的心魄,久久不能平息。

    虽然,他们并不清楚,高郅可是要回并州的。。。

    那边的高郅,则是再度举起了兵器,促马走出了骑阵,声音再次响彻黑夜:“将士们,归阵止戈——”

    并州狼骑们,迅速的停下了手中动作,纷纷骑马回转,最后归入回潮的洪流当中。

    天色黑尽,气温已经骤降下来,高郅索性下命,全军就地取食,而后他将带人,先行一步,前往援救堀县。

    。。。

    与此同时,高郅担心的堀县,却是同样在战场上进行着打扫收尾工作。

    廖化将数百人领着分建一营寨,作为打扫战场的临时休息地,并且将堀县的防守交托县尉,自己身先士卒的进行收尾工作。

    当光明被黑夜隔绝,夜幕降临的那一刻,万物复归于寂静。

    寒风呼啸的夜,显得格外的冷。

    三更初漏,劳累了一天的人们都已经陷入了梦乡。

    整座堀县城都变得寂静,战火侵扰下的,就连打更人的竹梆子声与狗吠声都没有,一切,显得格外的静悄悄。

    每当此时,便有着搂着媳妇的大老爷们骂骂咧咧,末了翻了个身,继续做着自己的美梦。

    被战火熏陶过的城墙下,守夜的士兵,三三两两的打着哈欠。

    看似寂静的平澜之下,却有几个黑影悄然潜入。

    这股人马人数虽少,却能够悄然避过侍卫巡逻的路线,直向着自己的目标而去。

    那几个黑影越过重重的守卫,悄然地逼近。

    几名黑影的冷漠的眼眶周围,渐渐的隆起细小的血丝像蛛网般密布延伸,下一刻,睁开,眼白溶为黑色,瞳孔泛起了猩红,缩紧至米粒般大小。

    “死!”

    守门的两名侍卫还没有反应过来,就被两把匕首结束了性命。

    这里守卫森严,这些死士的时间有限。然而对于他们这些训练有素的职业刺客来说,杀一个人,其实用不了多少时间。

    门被悄然地打开,县城之内,显得十分阴冷与寂静。

    夜幕遮掩之下,人影曈曈,悄然进行着某种不为人知的阴谋。

    。。。

    次夜。

    当营寨之中的柴木残存着火光,诉说着最后的顽强。随着一声脆响,火堆中残留的火星悄然熄灭。

    雾气弥漫,一声惊呼,将廖化惊醒。

    “来人!”

    四五个斥候从四周附近,撤了回来,围在了廖化的身旁。

    “怎么回事?”

    “将军放心,是他们几个人。听说这一带有不少的野味,有人满载而归,如今,在那边炫耀呢。”

    “。。。好吧,命令伙夫,开始作饭。”廖化有些好笑,一边起身穿甲,一边吩咐道。

    天微微亮,廖化军营寨之中,随着最后一丝火光被扑灭,兵士们开始整顿营务,收拢残余的物品,搬出铁锅柴薪和粮米,开始制作早炊。

    清晨的雾气在山中环绕,风中带着凌冽的寒意。

    小铁锅咕咚咕咚的响着,隐隐的肉香从锅盖之中溢出,不时往火堆里添加着柴火。

    锅里面是早上,那些士兵才抓到的山鸡,再有片刻便能熟了,廖化有口福了。

    “报告!将军,昨夜县城遭到袭击,三十七名县兵遇害!”

    就在廖化准备享受一下野味的时候,却见远处,三五个兵士急匆匆地赶了过来,其中体格最壮的士兵还抱着个浑身是血的男子。

    附近的士兵,纷纷让了开来,却见那个体格最为健壮的士兵来到廖化面前,面容十分急切。

    “将军,此人想要见你一面!”

    廖化连忙搁置木碗,上前看了一眼,那士兵怀中的那个受伤的兵士腹上被撞了一个大洞,已经经过了简单的止血和包扎。

    然而即便如此,那兵士依旧是奄奄一息,只剩下一口气了。

第770章 成长() 
夜幕之下,黑影潼潼,并州狼骑兵戈前行,周身上下,肃杀之气环绕。

    “将军,这便是前方传来的讯息。”一名面庞黝黑,身材健硕的男子恭谨的拍马上前。

    宽厚的身体上,穿着由二层野牛皮缝制的皮甲,粗壮的肩膀和布满老茧的虎口,无不说明,此人的体魄强大。

    “哦?”高郅猛地一拉缰绳,白色骏马立刻止住身形,前踢高高的抬起,以抵消缓冲的速度,白鬃马高扬,出一声龙吟虎啸般的嘶鸣。

    高郅长吐一口气,他的气息遵循着一种韵律流动,给人一种与天地自然相融入的感觉。

    “怎么说。。。廖化干的可以啊!居然还击溃了匈奴游骑。”高郅从一旁新招到的射雕手手中接过信报,暗自斟酌。

    所谓射雕手,本是匈奴人中射箭最好的大力士的称呼,后来汉军屡屡出塞作战,加上南匈奴归附,这个词慢慢传入汉地,成为神射手的专有称呼!

    古语说,空中飞鸟,唯雕难射。

    草原雕,一般翼展两到三米,喜欢停留在两三百米的高空,寻找猎物,然后俯冲下去攻击猎物,可以猎食羊鹿之类较大的动物。

    《穆天子传》中有一句,“青雕执犬羊,食琢鹿。“可见雕之凶鸷异常与体型庞大。

    一般的弓箭手根本不能把箭射得这么高,而且草原雕的羽毛为了减少滑翔时的空气阻力,在千百年来的进化中,变得油亮光滑,如果弓箭不是垂直射入雕的身体,就马上会在它的羽毛上打滑,很难刺伤或杀死它。

    所以射雕不仅要准,还要能拉得动强弓的人才可以射到雕。

    射雕手能力出众,基本上就是古代的特种部队,专门负责军中的特殊任务,比如侦探,放冷箭杀敌手等等。

    一般的弓箭手,只是注重训练臂力,因为在战场上一向是万箭齐,覆盖式射击,对个人的精准度要求并不高,只要射的够远、够快就可以了。

    一般的高手射箭,则需要眼力、臂力、腰力相互配合,要求百步外看铜钱大如车轮,双臂平举各挂一人能行百步。

    这些人基本都是用箭靶子练习,天长日久、熟能生巧之下,在正常的环境中,射一些静止的或者移动度不快的目标还是可以得。

    而要想成为一名神射手,眼力,听力,臂力,体力,敏捷度缺一不可,每一箭的射出都集合了全身的精气神,这时候射出的已经不只是箭,而是弓手的意志,所以虽然整个天下会射箭的人多如牛毛,但能成为射雕手的却寥寥无几……

    此人,也算是高郅最近招揽到的军中人才之一。

    “行,这事你做的不错。”高郅点了点头。

    “嘿嘿,那将军别忘记了之前许诺给某的匈奴战马!”射雕手郜木笑到。

    “行!自己去后面挑一匹!”高郅咧了咧嘴,大笑一声,扬长而去。

    人喊马嘶,尘土飞扬。

    中原政权对草原游牧民族一直敌视,禁止铁器,茶叶,布匹过境,同样游牧民族知道中原缺马,断断不会让宝马良驹流入内地。

    即便是偶尔有些好马,也是被阉割过的,防止被做为种马之用。

    据说真正的好战马,配合着气劲,能一日夜奔驰千里,若是有好的骑手,一人双马,则可一日一夜奔驰千里。

    这个机动度,在东汉以前的时代里是绝无仅有的。

    中国古代对战马的选择是相当严格的。

    史书上说:马者,国之大畜;秦人选择战马的第一个条件是马的高度必须达到5尺8寸以上,“而且探前蹶后,蹄间二寻者不可胜数也。”

    就是说战马前蹄子和后蹄子之间,必须一纵一丈六才算合格。拥有充足的战马资源,加上骁勇善战的秦兵,这才有秦始皇横扫八荒,一统天下的伟业。

    现在,收拢了战败的匈奴游骑的战马后,高郅他,也算是有了让人挑选战马的资格。

    “踏踏踏。。。”一阵密集的马蹄声响起。

    力量并不大,但那种一声紧似一声的敲击声却传出很远,每一下似乎都敲在人心上。

    白鬃马那高立的小耳朵灵活的转动,有些像兔形的脑袋,四肢修长有力、薄薄的皮肤上有几道划痕,显示出它曾经历过战场的危险。

    不过现在的它,体型饱满,步伐轻灵、犹如一只山中的精灵,载着高郅四处奔跑,立刻吸引了众人的目光;如此灵智、威武的白马,世上少见。

    在这个没有汽车的时代,骑马就是最快捷、最威风的交通方式了,如果你骑一匹好马在街上跑一圈,就跟后世开一辆法拉利在环路上兜风是一样。

    宠溺的拍拍白鬃马的大头,现在这个家伙最喜欢没事嘶鸣几声,以吓唬自己的同类为乐,就像是一个调皮的孩子一样。

    白鬃马今年也只有三岁左右,而且宝马比起其他马类的寿命又要长上许多,虽然它现在长得很是高大魁梧,但实际年龄算起来也就相当于人类年岁的小孩子而已,正是最调皮的时候。

    当然了,这话也只有高郅自己深信不疑。

    说实话,那些士兵们,都有着一种感觉,白鬃马其实是一匹外表长的很像马的某种野兽;否则一般的马驹哪有这么凶悍的,动不动就张嘴咬人,而且力气大的出奇,以一般的士兵,都还打不过它。

    “好了!”高郅收敛笑容,面色肃木。

    长枪举起,寒光四射,隐隐有一股青光环绕,锋利异常。

    自其身上,杀机四溢,在其脸上,棱角分明,如今的他,一看就知道是一个征战沙场的将军,身上自有一股摄人的气魄。

    一转眼的功夫,高郅就露出了自己铁血杀伐的一面。

    高郅的目光还是那样的坚定冷酷,就像要吞噬万物苍生的黑洞一般,与以前不同的是,他的目光中多了一层杀戮之气。

    这种杀戮气仿佛还有一种灵性,随着高郅他的不断的征战沙场,它也在慢慢的生长、壮大,只是不知最后会演化成什么?

    “带着胜利的战果,加速前进!沿途阻拦者,杀无赦!”

    言语间,充斥着一股金戈铁马的气息,仿佛如千万大军奔腾厮杀,杀气如天席卷,根本容不得别人质疑。

    不过高郅这样的绝世杀神,以他如今的实力,确实可以一定程度上做到,百无禁忌,鬼神辟易!

第771章 影杀流派() 
三国乱世,争纷不休,战火纷飞,连绵不绝。

    但是,在这个时代背景下,却并不是只存在着简简单单的杀伐。

    那种莽来莽去的方式,也仅仅只是一些武将的生活,除此之外,尔虞我诈、阴谋诡计,同样亦是存在于潜流之下。

    黑夜渐渐地取代了白日,一轮弯弯的明月挂上了天际,夜晚来到了。

    长安内城,一片空旷的广场之上,盘坐着无数的黑衣人,他们都是实力不弱的死士,而现在,他们正在听着一个男人的授课。

    “所谓刺客,便是来无影去无踪,杀人于无形的存在,正面战斗,是在万不得已的情况下才能进行的。”

    月影照耀下,影的浑身泛着幽光,给人一种沧桑而荒凉,但是却有着一股,让人无法言语的震慑力。

    此刻的他,正在传授眼前的这些人,杀伐的技巧。

    “同样的,身为一个刺客,要会培养斥候,每一个人,都应该拥有足够数量的斥候,这样,才好了解对方的习惯,在最完美的时候进行刺杀!”

    “刺杀,并不是告诉你名字,立刻就去刺杀,为了一次刺杀,可以在对方的床下隐藏一月,可以在大殿之中装作一座雕像三月,可以装作一具死尸,而这一切,都是为了那一刻的刺杀!”

    影望着眼前的黑衣人们缓缓点头,嘱咐他们将自己教授地一切都记在心头。

    而后,影继续道:“在不久之后,会有一场战争,但是,那是对于正面战斗的莽夫来说的,属于刺客的战争,现在就已经开始了!

    我身为你们的教习,告诉你们,从现在开始,你们会知道你们的刺杀目标了,你们现在就要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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