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假如从一开始,要是公孙瓒行事能够稳妥冷静一些的话,派出去近半的精骑骚扰攻打冀州各地,必然会让袁绍疲于应付。
到时候就算袁绍正面打赢了公孙瓒,但在大局上他也已经输了。只要公孙瓒这样多打几次,恐怕就是家底丰厚的袁绍都会受不了。
骑兵对战步兵,想要输,其实是真的难。
中国历史上,正是因为赵武灵王胡服骑射,模仿草原部落的胡人服装与骑马。
使赵国发展出了一支强横的骑兵部队,国力大增,反灭了中山国,成为战国中后期唯一个能与秦国一较长短的国家,同时也推动了整个中原王朝的大变革,在之后的百年时间里,横扫北方游牧民族。
骑兵和步兵最大的差别是什么?
一个有码,一个无码?
当然不是!
见过马的人都有一种体会,一匹狂奔的战马冲向你的时候,你会怎么做?如果你没有恐惧,那么在冷兵器时代你当一个士兵真是屈才了,刺客和门客死士才是你的归宿。
所以,战场上一旦出现冲阵成功,溃逃是唯一发生的事情,你周围有人逃跑了,你跑不跑?
这就是骑兵的优势,相比于步兵,它的速度更快,机动能力和爆发力都更强。
哪怕是久经沙场的老士卒,也从心底里会有一种恐惧,在空旷地带对战,骑兵几乎完全碾压步兵,以一敌十都不为过,简直就是古代版的坦克和装甲车!
尤其是巅峰时代的重甲骑兵,基本上一个冲锋,除非久经沙场的步兵一般都会被冲的七零八落,军队一旦失去建制,基本就和手无缚鸡之力的普通老百姓差不多。
而公孙瓒手上的弓骑兵白马义从,亦是有着来去无踪的称呼,虽然严纲带着大半被麴义给终结,但是由于高郅这只蝴蝶,无形之中,公孙瓒手上还是有着一只两千人的编制。
如果加以整顿,未曾不能重新一战!
第726章 重振旗鼓()
其实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公孙瓒这个人,作为一名边境悍将,于作战方面的能力,无疑于还是要高于汉末大多数诸侯的。
要知道,之前公孙瓒在幽州的根基尚且不稳,而袁绍在冀州却是根基深厚,即便如此,公孙瓒也能够抓住机会,压制住袁绍的大军,按在地上摩擦。
可以说,公孙瓒能够在北方创出偌大的名声,靠的可也不仅仅是武力。
此人对于战机的把控确实了得,一下就发现了袁绍的要害,而且一击即中。
他之前的战略快准狠,打得袁绍没个一年半载恐怕回复不过来。
按照正常的局势,公孙瓒是有一举拿下袁绍,并吞幽、冀、青的趋势。
谁知风云突变,界桥一战,袁绍居然以奇兵制胜,公孙瓒在离身于幽州的时候,前军白马义从竟然一败涂地,无力再战,一时之间,也只能匆匆收拾残兵败将,撤回幽州去了。
一下子冀州原本迷乱的局势豁然开朗,袁绍成了胜利者,牢牢地控制了这方土地
得知消息,正从幽州解决掉刘虞准备折返解决袁绍的公孙瓒,当真被气得怒火冲天,脸上青一阵红一阵,一句话也说不出来,直把牙齿咬得滋滋作响。
毕竟,他这一次的损失不可谓不惨重。
除开严纲带领的白马主力外,他还有上万大军,搁置于冀州境内,被袁绍吞没。
之前的胜利果实,这一战就基本上归零了。
这感觉,就好比煮熟的鸭子从嘴边飞了,还带翻了一众锅碗瓢盆。
想到这里,公孙瓒已是怒火中烧,狠狠一甩手上马鞭,仰天怒吼道:“袁本初!袁本初!”
有些人会一见钟情,有些人则恰恰相反,一见成敌!
此时的公孙瓒之与袁绍,便是如此,就感觉像是遇到了自己生命中的宿敌。
从一开始,他们之间不可能成为朋友,只会是龙争虎斗!只会是你死我活!
望着不断传来的坏消息,公孙瓒的脸色也是变得有些扭曲而恐怖,似乎要变身成一条择人而噬的疯狗。
“这一次算某栽了,不过,还没有完!袁本初,我们再战!”公孙瓒低声咆哮。
在他看来,这个世界没有平安幸福,只有互相杀伐,战士是要一生投入于战场的,那是他公孙瓒的宿命。
只是,他公孙瓒,绝不会,也不能倒在袁绍的手下!
现在的幽州与冀州,犹如一座被浓烟笼罩的巨大火山,已经积蓄了太多的能量,只要轻轻一碰,立刻就会喷发出无边的火焰,人力是根本无法阻止的。
要像停止这场战斗,唯有以战止战!用手中的兵刃杀出一个朗朗乾坤,太平盛世!
。。。
幽州,渔阳郡。
此时的公孙瓒内穿锁子甲、外披鱼鳞甲,手持貊弓,腰悬钢刀,胯下一匹纯白色没有半根杂毛的高头大马,整个人显得英武不凡。他的身后数员将也都是同样打扮,而再后面的二百名亲随也是如此。
在他们的后面,是驻扎的军营。
寨连寨,营连营,百步之内有戎帐,目及之处狼烟垛,方圆十里连绵絮,持枪鹄立竖矛戈。
营盘之中,来往的军士车攻马同,气势如虹,当真是好一副军容。
即便界桥一败,公孙瓒依旧有着强大的军容。
说起来,公孙瓒还真应该好好感谢一下高郅。
现代社会曾流行着一个很是炫目的词语,叫做:蝴蝶效应。
用比较科学的说法,就是说在一个动力系统中,初始条件下微小的变化能带动整个系统的长期的巨大的连锁反应。
用通俗易懂的说法,就是世事难预料,世界真奇妙。
世界这个东西确实很奇妙,谁也说不清道不明它下一秒会发生什么变化,就好比现在的公孙瓒来说,虽然同样是界桥惨败。
但是在高郅这只小蝴蝶翅膀的煽动下,界桥之战的细节还是一点一点的发生了变化。
就是这一点改变,让如今的公孙瓒,还能有着继续与袁绍相庭抗礼的实力。
当然了,公孙瓒的底蕴,还是比不得袁绍,这不,他现在就跑到渔阳来征兵了。
渔阳郡因为一向民风彪悍,兵源素质极佳,自然成为了公孙瓒这次招兵的首要目标,数十道募兵告示飞快在渔阳各地传播开来。
从大汉王朝建立那天起,在北部边疆实行的就是军屯制度,既兵民合一,这里的百姓平时为民,战时为兵。
也许他们的平常身份是农夫,商贩,平民,但当征召的时候走出来的却是一个个身穿战甲,手握兵刃的战士。
北地男儿,无论老少,战时人人皆可上阵杀敌。
“从今日起恢复战时制度,有贪生怕死者,杀!有私自逃跑者,杀!有不听军令者,杀!!”公孙瓒立于高台之上,望着下方征召的青壮力,威慑道。
“诺!”
公孙瓒在幽州的威信还是非常高的,白马将军的名号,亦是曾吸引无数男儿为之憧憬。
现在,这些青壮力们整齐的列队站立,静静的等待着公孙瓒的命令,他们斗志高昂,肩膀虽然稚嫩却绝不软弱。
他们就像是一群等待着人生第一次厮杀的幼狼,只要有一头勇猛睿智的头狼带领,就敢和任何猛兽搏斗,而在这里,公孙瓒就将是他们的头狼!
其实,这个时代从军入伍对那些满腔热血的年轻人而言是一件非常光荣的事情,同时也是一条难得的晋升渠道;以至于每次汉军出征,路上都会有大量的彪悍少年自备兵器、干粮跟随出战,想在战场之上博一份前程!
可以说军人在一个国家里社会地位的高低,决定了这个国家的军事实力强度,而中国自古就有尚武之风。
尤其是燕赵一带,因为地处北疆,连年征战,民风极其彪悍,号称:古多慷慨悲歌之士!
渔阳郡不愧是民风彪悍之地,举目望去,公孙瓒发现这里的投军者比起其他各郡要多出很多!
如此一来,距离某再战冀州的时日,不会太远!
公孙瓒目光如炬,闪烁着寒芒。
袁本初!
等着迎接某的怒火吧!
子华和白马义从的仇,
第727章 再焚粮营()
天色已是完全的黑了下去,日头早已渐落西山,一丝暮间的吹风拂过,带着冰凉的花草芬芳,令人神清气爽,一看就知道,今晚将是格外空明。
林中小道里,一队约莫两千余骑的军队正在快步赶路。
以伍曲为队,每隔五个人,手中持一个火把,把周围路途照得甚是明亮,大小路障一目了然,队伍行进极快。
为首一人,跨骑白马,手持长枪,正是领着骑兵于冀州赶回幽州的高郅。
从界桥一路走来,他们已经绕过了七个县城,一座郡城,在高郅的约束之下,倒是做到了沿途不扰民的效果。
对此,荀攸表示点赞。
高郅和荀攸都认为一支真正的王者之师,应该是行利而不害,让百姓富有、安全和有尊严地活着,不扰民要放在首位。
正如《六韬》中所说:“无取于民者,取民者也;无取于国者,取国者也;无取于天下者,取天下者也。惠施于民,必无忧财。民如牛马,数馁食之,从而爱之。”
历史证明,只有一支军纪严明,受百姓爱戴的军队,才能称得上是王者之师,在旷日持久的战争中,才有源源不断的有生力量和后援支持,哪怕是敌国百姓都会夹道欢迎,攻无不克战无不胜。
不过,对于袁军,他们可不会心慈手软,比如现在,高郅他们的目光,盯上了一支驻扎于丛林河道旁的袁军的粮寨。
说来也巧,这个粮寨的主要任务之一,就是看押粮草,必要时赶赴前线支援,而粮草之所以放在河道边,就是因为可以直接装到船上,然后,运抵界桥!
“看来,要想办法再烧一次袁军的粮草了。”高郅沉吟道。
“哈哈哈,将军,刻不容缓,某愿为先锋,立即率领一支精兵去将粮草烧了!莫要被那群狗娘养的连夜运走!”穿着乌黑软甲,身材魁梧,满面虬髯的牛莽昂首阔步,咧嘴一笑,连忙道。
“烧了?”一旁的荀攸沉吟了一下,淡淡道:“难道长恭你,不想夺过来么?”
高郅一愣:“夺过来?”
“此次,我们出征带的粮草有限,这样下去,再过几天士卒们就得饿肚子了,此时有一批粮草押运而至,岂不是天降大礼?”
高郅沉吟了一下,点了点头:“半夜来一个奇袭,杀他个措手不及!还有,把周围的斥候都清理一遍,在靠近袁军十里以外的地方,尽量不要让他们知道。”
“好!”
接下来,荀攸又与高郅商讨了一下详细计划。
荀攸建议高郅先将此地粮寨截毁,然后迁延时日,静候时机,等袁军粮秣将尽,军中生变时,再一举出击,撤离冀州。
高郅表示认可,决定赶赴粮草之地,见机行事,主要目标是夺下粮草,而最后,就算是不能夺下粮草,也要用火烧个干净!
“传令下去,全军加速前进,注意动静,尽量不要让敌军发现!”高郅发号施令,让传令兵通告各个队伍。
一时间,全军的火把全部熄灭,借着柔柔月光,加速前进。
明月高悬。
沉闷的脚步踏在土渣地上,扬起浓厚的灰尘。
一齐出动,数千人的行军,闹出的动静非常大。
好在,由于战乱肃清,路过之处,偌大的一个村子里,不见一家人点灯,就连狗吠声都听不到,倒也没有影响。
袁军粮草囤积之地,是在十里开外,士卒们紧赶了小半个时辰才到达。
此时天色已是彻底变得深沉,繁星点点衬托着一轮皓月当空,皎洁的光芒如同一抹轻纱,遮盖着这片充满血腥而又潮气勃发的土地上。
放眼看去,袁军大营分两寨而屯,前寨屯兵,后寨屯粮。
俏立于山峦之间,依偎在错落有致的群山环绕之中,营寨四周林深叶盛,道路虽细窄却不艰险,若非处于战乱之中,这里倒也算是个风景依然的度假胜地。
此时此刻,于大营的正面右翼,一支兵马正缓缓的行进而来,这支队伍走到极为小心,两旁的士卒一边走一边警戒的巡视四周,查看是否有可疑的痕迹。
夜色深沉,整个粮寨的周边已经是寂静无声,仿佛山林土木都已经随之进入了梦乡。
“可有打草惊蛇?”高郅俯身小声询问。
负责扫清前路的偏将拱手,显得分外慎重:“一路上末将令兵卒小心行进,严加查探,袁军斥候也已经尽数排除。”
“好!所有人!立即行动!杀!”高郅点了点头,持握长枪,喝然下令。
顿时,火把齐亮,人喊马嘶,夜色一下子被照得通明,早已歇息的各种山鸟,也受到了惊吓,扑腾着翅膀往深山飞去。
一股烟尘洋洋洒洒深邃博大地,好似风卷残云,正向着大寨方向,疾速飞奔而去。
那些寨中袁军还没有反应过来,只看见黑暗中烟尘四起,锣鼓震天,喊杀声响成一片,此起彼伏,震人心魄。
由于高郅他们的攻击速度极快,山骊上的袁军,仅仅匆忙仓促的放了一拨箭雨之后,便见他们已是冲到了袁军的面前。
顷刻间短兵相接,双方士卒在山骊上你来我往的厮杀在了一团。
惨叫声,呼喊声,刀器入体的钝锯血脉之声,交相影印,仿佛是死神的乐队正在吹奏一支庞大的死亡舞曲,任谁也休想挣脱而出。
血肉横飞,生命弹指间便会消散无痕,没有柔情与温暖,只有铁血呼啸与血泪。
而结果,也是显而易见的。。。
可惜袁军士气虽然不弱,但在精锐的并州狼骑面前,委实没有什么战力可言,两支军队的实力确实有着巨大的差距。
加上高郅为锋头,几乎只是两三个来回,他们便在袁军的前阵撕开了一个巨大的口子,袁军前部几无法抵挡,如潮水般的四下涌动。
数以千计被围困的袁军还在顽抗,战战兢兢,惊恐地叫着。
尽管仍然有千人,但是一脸惊恐拥挤在一块的他们,简直就是两千头待宰的牲口,毫无斗志可言。
因为,周围的狼骑一个比一个凶神恶煞,简直像是饿狼扑食一样,残忍而又悍勇,让人不敢交锋。
士卒们绝望了,有的人干脆了放弃了挣扎,直接跪在地上。
等待着他们的命运,要么溃逃被射杀,要么是被长矛洞穿身体。
“看住他们,其余人搬运粮草,能拿多少拿多少,拿不了的,全部烧掉!”高郅大手一挥,狼骑涌动。
轰!
不多时,一丝黑烟缓缓升起,慢慢的又变成了滚滚浓烟,黝黑的浓烟犹如一头吃人的猛兽般在空中随风飞舞……
骑兵贯出,荟聚一队,跟随在高郅身后,继续奔行。
在他们的身后,刚刚还是清幽倪静的粮寨大营,此刻乍然间火光冲天,黑烟滚滚,红红的火光瞬间撩然了整个夜空,分外乍眼!
第728章 劝说()
“轰!”
熊熊烈火炙热灼烧,大股大股热气铺面,浓郁灰烟漫天飞舞,让人心生惊惧惶恐,不过短暂片刻,蔓延开来的火焰已是渲染了半边之天。
那迅速蔓延的火势,汹汹之势如狂潮翻滚,让人望之咂舌不已。
火光晃动间,滚滚浓烟迅升,熊熊的火势,于顷刻间,将袁军营寨的上方天空,灼烧得如同白昼,分外显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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