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马掠三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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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马掠三国- 第25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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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强悍到让人吸气的战斗力,那恐怖的爆炸力道与威势,都足以让任何人怯步。

    冰冷的双眼,身上难以形容的霸道森然气势,都让他们有些犹豫。

    置身于高郅周围的匈奴士兵们,这一刻更是在经历绝望。

    莫名的,他们觉得对方尽管只有一个人,却相当不好对付。

    爆炸般的力量,爆炸般的刺击,爆炸般的冲击,一切的一切,都让这一刻的空气,仿佛窒息万分。

    高郅驾马前冲,一路横扫,拦路上的匈奴士兵们一个个被崩飞,短短几十秒功夫,他一人战斗,却令所有人胆颤。

    “他,他不是人类!”

    “妖魔!怪物,他是怪物!”

    “太可怕了,这样的实力,我们根本不是对手啊!”

    匈奴士兵们瞪大眼睛,恐惧无比。

    只是一接触,匈奴士兵们便被高郅这无情与冷酷的手段所震慑,一次次贯穿,就像是在被战争的怒火碾压,锋锐的气罡,让他们全身上下,留不下任何一处完好的肌肤。

    高郅快马加持,身形如风,眨眼冲入人群,如同秋风扫落叶般,瞬息间将匈奴士兵们尽皆横扫。

    不过数个呼吸后,一片惨叫声,与被崩飞出的身影,重重落地。

    高郅他一人所过之处,衣甲横飞,血如泉涌,人头滚落马下,眨眼之间就杀的匈奴兵,阵脚大乱。

    刚要冲上去支援的匈奴士兵们,看到前方那铺天盖地席卷而来的锋芒,顿时止住了步伐。

    他们张了张嘴,热血熄灭,有些呆滞。

    “该死的汉人!来人!取我弓箭!”

    见到自己手下的勇士,竟然被几十个人杀的阵阵倒退,所过之处,残肢断臂四下飞溅,手下竟无一合之将。

    匈奴士兵中的首领,不由恼羞成怒,伸手抽出了自己的弓箭。

    做为匈奴部落都小有名气的一名勇士,他同样也是一名勇冠三军的神射手!

第599章 明净澄然() 
残风作响,嘈杂之音伴随着风声传到了这批匈奴首领的耳畔。

    冲锋陷阵,靠得是锐气。可眼前的高郅,显然已经颠覆了他的认知。

    万军从中,一将当先,肆虐冲锋,来去自如!

    这种近乎于目中无人的作战方式,他们依稀熟悉,似乎在久远的时间长河之中曾经见到过。

    匈奴小首领的目光之中,那股汉人之中,正有一道身影,与大部队脱节,冲破了他麾下的大部队兵马与士兵的阻碍,直直地向着他这里冲来。

    “噗嗤!”

    “啊!”

    一手长枪刺进了迎面而来的一名匈奴士兵的胸膛,高郅快走一步,从这名匈奴士兵的背后抽出了兵器。

    粘稠的鲜血,顺延着长枪枪杆,滑顺着滴落在地上。

    看着那个肆虐之中,被一众士兵重重围住,却面不改色的年轻人。

    虽然匈奴士兵们都是见过无数鲜血的“屠夫”,可便是这样,在面对高郅的时候,这些匈奴士兵们,却依然不是他的一合之敌。

    匈奴小首领看得有些心疼,这些都是他手下的精锐,如今没有用到关键的地方,却被这汉将砍瓜切菜一般撂倒了。

    匈奴小首领的眼眸中寒芒涌动,身上的气势缓缓的凝聚,兼之于在他身上的衣甲外饰,还带着塞外的胡风,有些还留有兽迹。

    在他身上披配的皮甲,于关键部位都缀有铁片,明显比前面那几个匈奴兵的更加精良,又从箭囊里抽出箭支,竟然全是铁制箭头。

    匈奴人冶炼技术落后,非常缺乏铁器和铸造师,大部分士兵使用的依然是在中原早已经淘汰的青铜箭头,甚至是用兽骨磨成的骨质箭头,只有百夫长以上的首领才用的起纯铁制箭头。

    这名匈奴首领,正是一名百夫长,还是神射手级别的百夫长!

    “轰!”

    血杀之气,却犹如实质火焰一般燃起。

    这些匈奴将士的特点,便是能够激燃血气,短时间内,他们能够通过阵势,爆发出极高的战斗力和防御力。

    而且在山林地势复杂的场所的适应性极高,作战能力强大。

    缓缓拉扯长弓,匈奴百夫长手上泛着一层妖异的红光,箭芒化形,犹如锋锷一般,直取高郅的首级。

    只是,在匈奴百夫长的目光注视之下,长箭的身形在快要接近高郅的时候,却突然一滞,速度明显慢了下来,慢慢停了下来。

    “无知者无畏。。。”高郅猛然扭头,凛然一撇,眼眸一闪光芒,长箭瞬间化为尘埃。

    很现实,也很残酷,一字一句,犹如一根根针一般,刺进了匈奴百夫长的心里。

    他的脸色,忽然一下子就变得苍白无比,全身身体绷紧了,额头留下了细密的汗水。

    刺目之下,匈奴百夫长只感觉一股强烈的气罡伴随着这身影涌动,滔天的杀意骤然一歇,他本能的感觉到了危险。

    “不好!”惊呼一声,仅仅只来得及将手中长弓丢弃,堪堪拿起手中的大刀,那边,高郅的身形已然杀出。

    抬臂聚力,重拳挥出,匈奴百夫长感觉自己整个身躯都在颤栗着,沉寂在这副身躯之中的魂魄,都仿佛感到了久违的威胁。

    没有反应过来,高郅的那击蕴含附着上气罡的拳头,已经狠狠地,打在了他的铠甲上。

    “轰,咔咔咔。。。”

    包含气罡的一拳而至,铠甲凹裂,那名匈奴百夫长犹如一枚炮弹,冲开了他身后的士兵阵列。

    “吱吱吱。。。”

    “哇呜,噗嗤。。。咳咳咳。。。!!”

    一道鲜血顺着刀柄直直的流了下来。若隐若现的身躯显现,握持着那柄如镰刀一般锋利的上臂,无力地垂落。

    颤抖着双手,手上血痕,筋骨毕现,触目惊心。

    血气开始在匈奴百夫长的周身围绕,他手上的伤开始缓缓淌血,煞气越发凝重,杀气肃然,草野之间,渗透着微微的腥味。

    “该死的汉人。。。你们的时代早已经过去了,现在的不过是给我们屠宰的猪狗罢了!”

    喘着粗气,嘴硬的匈奴百夫长,瞪着一双血眸,却仍然盯着高郅,身上的杀意砥砺磨新,更甚前时。

    杀伐煞气之重,可见一斑。

    听着这讥讽之声,高郅他的面色却是一点也没有变化,只是眼眸之中所蕴含着的杀意,确是愈发的浓郁。

    便在那一瞬间,在场之人却是看见了一副极其可笑而又令人悚惧的画面。

    那名匈奴百夫长,便像是一头傻狍子直直撞树一般,落到了高郅的手中。

    高郅微微抬手,锁住了那名百夫长的脖子,将他拎了起来。

    “我还是第一次听到这么愚蠢的话。匈奴人,是谁给你的胆量?”

    “下地狱去吧!”

    “咔嚓!”

    高郅的双目圆睁,手掌握捏的他用力一紧,杀意倾注,手中握着的那副身躯失去了动静。

    气息寂灭,魂魄四散,再无生机。

    高郅的这一手,惊骇了众人。

    随手将匈奴百夫长的尸体抛弃一旁,接下来的高郅,根本不用做什么,鏖战良久,身上连点血痕也没有出现。

    看着地上的尸体,一瞬间,望着高郅,一众匈奴士兵的心中,惧意不可遏制地弥漫整个身躯。

    无一人敢上前,也无一人敢阻挡他的步伐,胆气已失的匈奴士兵们,只会畏缩不前。

    只是他们不动,高郅的大军确是陆续赶来。

    在四周,出现了一队队的兵士。

    兵甲凑凑,两相合围,脚步声整齐而又响彻,一时之间,密密麻麻,堆积在一块,还真有几分如群聚的蚂蚁一般,多得让人数不清。

    这些训练有素的并州将士们可都懂得结阵。

    当数百人的血杀之气相互勾连在一起,所形成的血杀之阵,使得方圆数里,鸟兽惊走,所过之处,林木催折,掀起了好大动静。

    一只猛兽啸聚山林,便可引动风云。而数百只一起出现,那所形成的威压,方圆数百里之内,鸟兽绝迹。

    面对如此威势,那百来骑匈奴士兵顿时崩溃,胆小者便当即跪伏,生不出一点反抗之心。

    “杀!”

    声如潮音,血杀之气冲霄而起,几乎实质,明净澄然。

    澄澈浩然的喊杀声中,洋溢着秋冬之间肃杀之气。

第600章 适者生存() 
就在高郅他们顺利清理掉遭遇战的百人匈奴士兵的同时,于他们西北侧约三里的地方,一场血腥疯狂的屠杀,正在持续上映。

    血流成河,尸骨漂流,都丝毫不夸张。

    而被屠杀的对象,则正是高郅他们所在追寻的老弱妇孺!

    天下九塞,雁门为首。

    雁门关依山傍险,高踞勾注山上,东西两翼,山峦起伏,山脊长城,其势蜿蜒。

    东走平型关、紫荆关、倒马关,直抵幽燕,连接瀚海;西去轩岗口、宁武关、偏头关、至黄河边,勘称北地第一要塞。

    自古以来,此地便历来为兵家必争之地,同时也是草原游牧民族南下的必经之路。

    在雁门这条千年古道上,不时的能看到骑着骏马、背着弓箭的燕赵游侠儿三人一群,五人一伙的汇聚而来前往雁门关从军入伍。

    外族与汉人的仇恨,不是一言半语所能轻易化解得了的。

    这一点,汉与秦,某种作风还是有点类似。

    当然了,某种意义上,也可以说,在中国历史上,曾讲究有秦汉一体的说法。

    甚至可以说汉王朝的建立,在很多方面都继承了秦的制度,尤其是在军事上,对军功异常看重。

    汉高祖刘邦就曾立下过:“非刘姓不得为王,非功臣者不得封侯!”的白马之誓。

    这个时代从军入伍对那些满腔热血的年轻人而言是一件非常光荣的事情,同时也是一条难得的晋升渠道。

    以至于每次汉军出征,路上都会有大量的彪悍少年自备兵器、干粮跟随出战,想在战场之上博一份前程!

    可以说身为军人,在一个国家里社会地位的高低,决定了这个国家的军事实力强度。

    而中国自古就有尚武之风,尤其是燕赵一带,因为地处北疆,连年征战,民风极其彪悍,号称:自古多有慷慨悲歌之士!

    这种尚武的风气从夏、商、周三代开始一直延续到了北宋。

    从宋开始,重文轻武,武者在国家中的地位可谓是急转直下,可以说宋朝是中国人整体民族性格的一个分水岭。

    汉朝以后,宋朝之前,所有年轻男孩的人生目标基本都是:“好好练武,长大以后当大将军,像霍去病一样,封狼居胥!”

    宋朝之后,所有年轻男孩的人生目标则变成了:“好好读书,长大以后考状元郎,跨马游街,入京潇洒!”

    从此尚武之风彻底没落,文教之风兴盛而起,在华丽的宋词暖风之下,中原王朝变成了一个艺术的国度,随后就是异族入侵,割地、岁币、称臣,最后崖山之后再无中国……

    不过,也正是因为此时还尚武彪悍的作风,让这个时代的汉人,脊骨挺直。

    哪怕,杀戮血腥,残酷的镇压,也无法消磨骨子里的骄傲!

    “轰轰轰…”

    熊熊烈火,猛烈的蔓延肆虐着,到处残破的景象,被践踏的田地,燃烧着的树木,恶臭的尸骨,所有的景象,最终汇聚成了一副惨烈的画像。

    连绵的劫掠,肆虐的火光,天色微亮时,满载而归的匈奴士兵开始撤退了。

    他们的马车上载钱粮,马后载妇女,被他们光顾过的并州之境,就像蝗虫过境一般,啃食的格外干净。

    隐隐约约中,大量的木制建筑物还在熊熊燃烧,不时崩塌,而无数百姓的鲜血,则成了它的陪葬品……

    无数的老者被残忍的杀害。

    对于那些匈奴而言,汉人最重要的只有女人,这些年幼或老迈的身体已经无法适应长途的跋涉。

    留着他们只会拖累撤退队伍的速度,就像自然界所有的物种一样,当灾难来临时,年老体弱的个体就会被自然舍弃掉,把生存的机会留给种族中那些年轻的个体。

    这同样也是属于大自然的法则:“去弱留强,适者生存!”

    他们的速度有点慢,不知道前行了多久,后方忽然响起了马蹄声。

    “报!后面有汉军追来!”

    “什么?多少人!”

    “一人…”

    一人?

    匈奴士兵们都是笑了起来,有的人更是笑的眼泪都出来了。

    “回去继续盯着吧。”

    “该干嘛干嘛!”

    这批匈奴士兵里面的小头目冲着斥候摆摆手,自己给自己又是灌了一口酒。

    一人的前来?不是他小瞧,而是真的完全不看在眼里。

    这时候,匈奴士兵们都为这件事大声喧哗起来。

    “还记得上次吗?我们碰到了一队足有三十人的汉人队伍,领头的是个使枪的还是耍刀的来着,跟我们正面交锋,结果被打的屁滚尿流。”

    “还有一次,百人队伍在拦截我们,还不是被我们轻松逃走!”

    “一个人啊!太好笑了!”

    “哈哈哈哈!”

    无一例外的,匈奴人中都是嘲笑与轻蔑的鄙视声。

    身经百战的他们,实在对一个汉人,提不上任何兴趣,根本不放在眼里,哪怕他看上去好似一个将军。

    在这并州边荒的地方中,而且还是偏僻的地带,汉人的军备力量并不强大,他们可以任意妄为。

    当然,很快,他们就会感到后悔,并为此付出代价!

    这批匈奴士兵们,继续带着虏获百姓,走得奇慢。

    高郅单骑加速,迅速在向西数里的地方,追上了负责看管百姓的二十名匈奴后卫。

    匈奴士兵没料到,此时正处于混乱的汉军,竟有人敢追出来。

    一名小头目大约是急于表现,不等命令,就带着三个喽啰策马而出,迎了上来。

    高郅的两腿轻轻一夹马,马儿便向前冲出两箭之地,与小头目迎面交马。

    小头目长矛向高郅的心窝刺去,高郅仗着自己的实力,并不招架,只是身形一闪,张开胳膊。

    将长矛夹在腋下,而后一手紧握矛杆,怒吼道:“起!”重达一百六十斤的匈奴人便被带离马背,悬在半空中,却又紧握长矛,不敢松手。

    其余三名匈奴人见高郅的注意力在头目身上,以为有机可趁,纷纷调转马头冲来。

    却被高郅单手持枪,将小头目的身体作兵器横扫过来,当场砸翻一人,而小头目,也因此昏死过去。

    另外两人见机会已失,想要逃跑。却又被不依不饶的高郅赶上,一枪抬臂,扎透后心。

第601章 驰援() 
当高郅进入杀戮状态的时候,他杀起人来的速度,当真是快的吓人。

    一骑当先的他,挑杀迎面而来的三名匈奴士兵后,不做停歇,继续纵马直直插入那还没有反应过来的十数名匈奴士兵之中。

    “驾!”高郅一声闷喝,手提缰绳,用力一拽,勒马原地奔踏。

    “啊!”一声惊呼~

    踏伤一名敌军后,高郅一提缰绳,马儿前蹄腾空,又狠狠落下,踩在一名敌军的肩骨上,如同用铁锤锤空心木桩一样,敌兵的肩骨很快变了形,整个人立刻像开春的雪人一样,瞬间便“塌”了下去。

    就算个中自持武勇的匈奴人,遇到高郅也只能悍然饮恨。

    见一枪刺来,忙合枪欲崩高郅的长枪。

    可其人武艺只一般,有哪是高郅对手,哪里曾想,高郅他的这一刺居然是假,只见其闪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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