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两族连年的战火中,一位匈奴英雄横空出世在这片混乱杀罚的古老草原上……
冒顿是当时的匈奴单于头曼之子,不过他的父亲头曼单于非常不喜欢他,就把他派往敌对的国家‘西域月氏’做人质,随即发兵攻打‘月氏’,想用一招‘借刀杀人’除掉冒顿,然后改立接班人。
父亲心狠手辣,做儿子的也不含糊;冒顿得到消息后连夜盗得好马,单人独骑用了30天,从遥远的西域逃回了匈奴王庭。
冒顿知道父亲不喜欢他,靠着自然顺序继承王位根本就无望。
于是这位‘大漠孤狼’干脆本着‘自己动手,丰衣足食!’的原则,决定依靠‘铁与血’,发动了兵变登位。
匈奴是一个游牧民族,上至贵族,下到奴隶全都喜好打猎,而他采取的办法是相当的简单、直接、有效,概括起来就是四次射猎,步骤如下:
他首先制造了一种叫‘鸣镝’的响箭,规定:出猎时,他射出鸣镝,随从部下有不随鸣镝射往同一目标的皆斩。
第一次打猎,他用鸣镝射自己的宝马,左右有不敢射者,立斩。
第二次打猎,他用鸣镝射自己的老婆,左右仍有不敢射者,立斩。
第三次打猎,他以鸣镝射头曼单于的宝马,左右无一人不射。
第四次打猎,冒顿用鸣摘射头曼,左右皆随之放箭,射杀头曼。
随后,冒顿又诛杀后母及异母弟,尽杀异己之大臣,自立为匈奴单于。
当头狼一旦出现老迈的症状,无法再带领狼群捕食猎物时,就立刻会有年轻强壮的公狼站出来,挑战狼王的位子,可以说每一任狼王都是踏着前任头狼的鲜血登位的,并且会立刻受到所有臣民的拥护。
说白了,匈奴人和狼群一样,在茫茫草原的恶劣环境下,他们需要一个强大的首领带领他们才能生存下去。
说起来,这同样是游牧民族的悲哀,当生存和道德产生矛盾时,他们选择了生存。
当然了,这也是游牧民族强大善战的原因,以鲜血为代价的选拔之中,肯定能给他们选出最强大的狼王。
在强大的狼王冒顿带领下,匈奴向西征服了楼兰、乌孙、呼揭等20余国,控制了西域大部分地区。
向北则征服了浑窳、屈射、丁零、鬲昆、薪犁等国,向南兼并了楼烦及白羊河南王之辖地,重新占领了河套以南地。
至此匈奴居有了南起阴山、北抵贝加尔湖、东达辽河、西逾葱岭的广大地区,号称将诸引弓之民并为一家,拥有能够骑马作战的控弦之士三十余万,成为北方最强大的民族。
于此同时,中原地区却陷入了连年的混战,秦始皇雄才大略号称千古一帝,可惜儿子却不争气,继位的秦二世昏庸无能,导致民不聊生,而压迫必然会导致反抗,终于在一场大雨中,一位不甘心死的默默无闻的贫民青年喊出了:“王侯将相,宁有种乎?”
这句口号在之后的两千多年里,为无数走头无路的贫苦百姓点燃了一盏明灯!……“政权是可以夺取的,皇帝是可以轮流做的!”
中原大地陷入了群雄逐鹿的混战之中,无数的英雄都去拼命追逐那只秦朝丢失的鹿,最后一副流氓做派的泗水亭长刘邦,依靠自己的聪明智慧、高人一等的识人眼光和无人能比的厚脸皮成为了最终的胜利者,夺取了中原这只肥鹿!
这是一种庶民的胜利,而这种胜利在中国两千年漫长的历史上一共只出现了两次:“一个是汉高祖刘邦!另一个叫做……朱元璋!”
正所谓,一山不容二虎,在各自消灭了内部的敌人后,两位各自民族的王者终于碰撞在了一起。
公元前201年汉高祖六年,韩王信在大同地区叛乱,并勾结匈奴入侵;而打败霸王项羽以后,自认为天下无敌的刘邦立刻自信满满的带领军队北上征讨。
结果在白登山被冒顿单于以40万大军团团包围;在包围圈里饿了7天以后,终于醒悟过来的刘邦用自己独特的流氓思路,靠着给冒顿的老婆送礼的办法,趁着漫天大雾,灰头土脸的逃了出去……
力不如人之下,西汉王朝被迫采取了和亲政策,把汉家公主送给匈奴单于做老婆,岁奉匈奴絮缯酒米食物各有数。
剧统计汉朝一共送出了整整十五位公主,陪嫁的侍女无数;数十年间不知多少汉家女儿的眼泪滋润了高原上的野草……
靠着送女人和礼物,汉朝获得了数十年的喘息时间,积蓄了国力;一直到刘邦的重孙子汉武帝刘彻继位,国力达到鼎盛的大汉王朝终于喊出了:“明犯强汉者,虽远必诛!”
从这点上看,刘彻是个好的汉人皇帝!
汉武帝在位54年,其中与匈奴打仗就持续了44年,依靠卫青、霍去病等绝世名将的超强指挥能力,倾尽全国的人力物力,前后15次挥军北伐,终于把匈奴彻底打趴下了……
在汉王朝的持续打击下,衰败的匈奴分裂成南北二部,北匈奴被迫西迁,彻底消失在历史的长河中……
南匈奴则向汉称臣,被安置在河套地区;次年,迁庭于美稷县,即“匈奴南庭”。出于保护更是为了监视南匈奴,汉朝设置了‘护匈奴中郎将’的官职,令大将率精兵驻扎在河套一带,就像给一条驯服的狗拴上了铁链。
在汉朝看来,匈奴这只草原狼已经被彻底的驯服了,可以像一条看家狗一样,放在自己的脚边看家护院,而匈奴人确实也表现出了足够的恭顺,不停地向自己的汉朝主人摇尾乞怜。
最著名的行为就是“汉元帝建昭元年,匈奴单于‘呼韩邪’连续三次向大汉请婚,于是中国有着四大美女之称的王昭君出塞,嫁给了匈奴单于,号为‘宁胡阏氏’!”
就这样历史的长河,又慢慢流淌了60年……
再强大的王朝也有衰落的时候,如把地中海圈起来当内陆湖的伟大的罗马帝国;又如称霸地球三百年之久的日不落帝国……
数百年的时间,昔日威霸四海的大汉王朝也慢慢走向了没落,而匈奴人经过数十年的修养生息,已经从一条弱小的吉娃娃,成长为一条凶猛的藏獒了当。
汉朝足够强大时,脚下的匈奴人表现出无比的恭敬。
可一旦这个主人生病倒下时,匈奴人毫不犹豫的挣脱了铁链的第一个冲上来咬了一口,事实证明,会摇尾巴的狼也依然是狼,而狼永远是吃人的!
第595章 染血的旌旗()
在匈奴人的世界里,拳头大就是硬道理,如果无法表现出自己的能力,那么再怎么响亮的名号,不过是个笑话。
在这里,残酷是天性,懦弱无能的人,只会迅速被别人撕碎、吞噬,在草原上是永远也不缺乏野心家的。
他们如饿狼般凶狠,也一如狼的狡诈。
因为在边境上混日子,一个不小心,就会丢了性命。
这种以性命为赌注的事情,培养了他们的恶,而被汉朝压抑在地上摩擦的经历,在培养他们畏惧心态的同时,亦是积聚着浓郁的怨恨。
有怨,就必会想方设法的去发泄。
所以,汉朝边境的地区,往往会因为不用深入内地就能抢到大批的货物,这样不但危险会小很多,还不会过度的刺激汉王朝的敏感神经的缘故,频繁遭受匈奴狼子野心的袭击。
这一次,并州张扬调动大军与吕布形成割据争斗之势,便成为了他们眼中的大好时机。
在相当多的匈奴将领眼中,现在已经不是汉武帝的时代了,汉朝现在的年幼皇帝,只会躲在皇宫里面哭泣吃喝,大匈奴的时代,应该来临了!
于是,处于并州边境的雁门关,遭遇了近十年来年度最强猛的匈奴袭击。
战鼓声咚咚的响起,瞬时间原本安详平静的像一洼湖水般的郡县,立刻就变成了一锅滚烫的费油,巨大的呼喊声,从四处响起,无数守军,开始云集。
只可惜,虽然这些守军和百姓皆非常悍勇,可是由于大量兵力被张扬抽调对付吕布,雁门的守军不过区区千数,又怎么抵挡得住如狼似虎的匈奴大军?
很快,硝烟弥漫,雁门关内,腥风血雨蓦然爆发。
“哈哈哈!去死吧!该死的汉人!”一处战局,六七个匈奴士兵,正戏谑的戏耍着,围攻一名伤痕累累势单力薄的汉人士兵。
当先一名狰狞的匈奴士兵,带着冷笑,挥舞手中大刀,狠狠劈砍而去。
然而,就在下一刻,他的瞳孔豁然收缩。
“噗!”
利刃入体的声音传出,鲜红的血液崩放,抛洒向四周,染红了大地。
鲜艳的,血红的颜色映入他的眼帘,随着这抹颜色飘摆,一柄雪白带着枯黄斑点的枪尖突兀出现,挡在了汉人士兵的身前。
“当!”
刀刃被震得晃动,劈砍向士兵的锋刃被荡开,而枪尖,却似巧合般精准的折回到那名匈奴士兵的胸口。
高郅极速落下,又是快速停顿,表现出对力量的良好控制。
白驹过隙,电光火石之间。
“噗!”
那名匈奴人一怔,低头看了一眼,软软倒地,眼中带着惊惧与不敢置信。
“死!!”一声咆哮,另外一名匈奴士兵连忙劈杀而去,冰冷、森然充满杀意的声音,忽的传出,紧跟着刀光一闪,
敏锐,残忍,不要命,这些匈奴士兵,是真正尸山血海中走出的疯子。
只是,他们狠,高郅却更狠!
“刷!”眼中闪掠杀戮,化为了一道道幻影。
手中长枪挥舞,在那些恶狠狠想要企图反击的匈奴士兵的身上,留下一道道触目惊心的血色伤痕。
可以说,如今已是强者的高郅,他目前最不惧怕的,就是这敌众我寡的情况。
一名匈奴士兵,手腕便被齐根划断。
“啊啊啊!”
杀猪般的惨嚎声响起,匈奴人惊恐的后退,眼中充满畏惧,目光阴沉,没想到对方一个汉人,如此凶悍。
“你,你是谁?”
只有一个人,但是实力却很可怕。
快,这家伙的速度太快了,那诡异的速度,快的就连他都捕捉不到影子,他还未看清对方的脸庞,竟然便已经被划掉了手腕。
“我是谁?”
森然声音传出,高郅猛地抬起头。
一张冰冷的,严肃的,充满威严的脸孔映入匈奴人的眼中。
让他一瞬间便判断出了对方的身份。
“汉,汉人!!”
愤怒中夹杂着些许恐惧的大喊着,匈奴人紧张的就要后退。
然而,那汉将持枪的手不过又是那么一颤,寒光一闪,连颤两下。
“噗!”
全身一抖后,发现自己另外一只持刀的手,也已经被贯穿,深入灵魂的痛苦,让他吼叫不断。
但这声音很快便戛然而止,因为在匈奴人的眼中,那汉将的手腕又是一抖,这一次,枪尖直接扫向他的脖颈。
“噗嗤!”
血色明亮,发出一声痛苦的嚎叫。
但紧跟着,这嚎叫,戛然而止,枪光再闪之间,已经扫过他的脖颈。
“呃!”
捂住脖子,眼中瞪视这不可思议,软软跪倒在地上,头颅向下栽倒。
“噗通!”
软软倒地,匈奴人的眼睛瞪大,已经失去意识。
几乎是瞬间,那边的高郅,便已经凌空来到了匈奴士兵的眼前。
“好快!!!”
“这汉人将领,竟然这么强!”
随着那名匈奴士兵的身死!
其余几名匈奴士兵的面色震惊,看着持枪傲然站在中间的高郅,眼神中满是惊恐。
刚刚扫枪完毕,半蹲在地上的高郅,眼神一凝,左手一撑地面,双脚快速踢出,整个人借力而起再度飘过一阵白芒。
匈奴士兵的瞳孔收缩,为这一刻高郅他所爆发的速度,感到震惊。
一片冰冷与凝重。
甚至,冷汗已经悄然从额头渗出。
“呼!”
忽然,一抹冷风吹来。
全身绷紧,头皮发麻,一股生死间的恐惧,袭上他的心头,让他咬紧牙。
一连串幻影出现,在另一名匈奴士兵还未反应过来的情况下,便已经一枪刺中其胸膛,鲜血骤然喷洒,匈奴士兵惨叫一声倒地。
高郅的眼神蓦然锐利,蹲下的脚一瞬间变位,换为了跃起的动作,整个身躯绷紧,成为一张就要射箭的弓!
“唰!”
其双脚在地面上猛地一踩,爆发出强大的力量,身形骤然消失不见。
紧接着,接连两次闪烁。
被他使用的异常娴熟,扫砍撩刺信手拈来,在空气中,闪烁出一道道光芒。
一人被高郅的长枪扫动,直接在脖子上撕开一条血线,另一人从面庞到颈部,被拉出一条长长的血痕。
高速运动下,高郅他手中的长枪挥舞,每一击,几乎都能带起一片血雨,快的让匈奴士兵们惊恐,让他们震撼。
自觉告诉他们,不能轻举妄动,否则,必死无疑!!
第596章 坚持的士卒()
可匈奴人不动,不代表高郅他愿意陪着他们!
“去死吧!”
眼中变得森然,高郅一个蹦跃,整个人尚身在半空,猛然腰部使力,一个旋转,长枪划出。
“噗!”
枪尖闪光,扫过匈奴士兵的脖颈。
下一刻,高郅他稳稳蹲在地上,手中的长枪上,白色气罡灌注其上。
“犯我大汉者,虽远必诛!”
淡漠的话语间,却充满着血腥气息,让匈奴士兵一伙人浑身冒冷汗。
其脚步猛然再次踏出,长枪挥出。
“咻!”
枪光如电,反应过来,就想后退,但那杆枪太快了!
只是一闪,便已经割断了他的脖颈动脉血管。
高郅身形如风,几个扭曲,转眼来到一人面前,长枪一挥。
“嗤!”
轻而易举的,便抹了对方的脖子。紧跟着,又是在其他匈奴士兵惊恐的眼神中,连连挥枪,眨眼间再度连斩四人。
当惨叫声停止的时候,匈奴士兵,已尽数毙命。
“不堪一击。”
一甩长枪,将血渍甩开,高郅淡然的瞥视了一眼地面,瞪大眼睛的匈奴士兵的尸体们,淡淡的道。
随后,他将长枪收持于手,转身就待准备离开这里。
一抹猩红血色浸渍中带着残破,被风吹皱的旌旗,出现在高郅面前。
弯下腰,高郅从地上拿下那件旌旗,然后双手一转,随着微风吹拂,血色的旌旗在猎猎抖动。
当风吹袭而过,被血点沾染,犹如梅花般美丽的大汉二字,也清晰出现。
“大。。。汉!”
目光,倏然凌厉起来。
看到地面上有发黑的血迹,眼神更是微微一凝。
一将功成万骨枯。。。。。
不同的人,都将对这几个字,有着自己独特的理解,而这种理解,必然伴随着巨大的痛苦与悲伤,更将经历血水与汗水。
战争!
多少人为了这几个字前赴后继,付出了自己的一生,流尽了鲜血与汗水。
这是一个将士的必经之路,也是一个沙场男人的必经之路!
所有的驻守士兵,没有一个投降的,与那些凶残的入侵者们进行着英勇作战,直到生命的最后一刻。
他们,都是响当当的汉子。
所有士兵,都是值得尊敬的战士。
想了想高郅,顿足转身,静静等候着他后续的军队赶来。
而后,命令检查伤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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