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马掠三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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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马掠三国- 第2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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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哼,迟早有天,劳资一定要灭了那帮杂碎!”像是想到了什么,公孙瓒眼眸骤然一沉。

    “哪怕。。。哪怕。。。有那个老东西的包庇。。。,在如此民族大义之上,谁。。。也不能阻拦某!”

    下一瞬,自公孙瓒的嘴里,却是蓦然吐出,旁人听得心惊胆战的话语。

    显然,意有所指的他,是把这一次的锅,又甩到了某人的身上,对其不满,愈发浓郁。

    犹如一粒种子,已然开花,只待某天,陡然绽放。

    跟在他身后的严纲,瞳孔亦是不禁猛的一缩。

    作为公孙瓒的心腹,他自然听得懂,公孙瓒嘴里所谓的老东西,值得是谁。

    不过,很快,严纲又恢复了沉稳。

    虽然震撼于此时公孙瓒的语气,但是,却并不会影响他对其的忠心。

    更何况,就算真的到了兵戎相见那一步,他相信该担心的,也不会是白马将军,而是那位优柔寡断的州牧。

    哼,刘虞。。。

    不是自夸,严纲有那个自信,凭如今公孙瓒在幽州的人气,只需让自己率领三千白马义从,外加本部五千兵马,便足以为主公拿下幽州!

    作为公孙瓒的大将,对于刘虞这个幽州牧,他可也不会有丝毫的敬重。

    毕竟,对于将士,武力和暴力才是推崇,只想着和谈的文人?呵呵。。。

    一边想着,严纲抬头向战场望去。

    血地延着草原,向南北平铺扩展开来,无数残缺不全的肢体、碎裂的头颅散散在上面,仿佛大红地毯上点缀的刺绣。

    呵呵,要是换了州牧,见到如此场景,怕不是得生生吐泻吧?

    严纲满是恶意的想到。

    。。。。。。

    过了一个时辰,战场清理,才渐渐结束。

    一将功成,万骨枯!

    这一场战役,无论是鲜卑还是公孙瓒,都损失颇多。

    乌桓,鲜卑一方先后皆折兵万余,战马数千。

    反观汉军方面,伤亡也是不少,前后当场战死一万将士;轻重伤者近小半;其中白马义从,都死伤过了三千之数!

    两败俱伤。

    这一次,还是不能算大胜。

    或许,唯一能令人惊喜的是乌桓和鲜卑军轻骑,所遗留下来的战马。

    这些都是产自辽东的良马,又兼鲜卑不吝巨资豢养,每一匹都是膘肥体壮。

    只是,公孙瓒本人,对于白马以外的马,又不感兴趣。

    聊胜于无吧!

    公孙瓒摆摆手,跳过这个问题,瞥嘴道“算了,算了,听说这次那刘虞派来的主将是鲜于辅,子华且随我去打个照面,应付应付。”

    接着,二人便开始往幽州军所在营帐走去。

    很快,在传令兵的带领下,见到了同样正在指挥清理战场的鲜于辅。

    “原来是公孙将军,公孙将军先破乌桓之计,再败鲜卑大军,真乃神人也,主公若是闻知白马之胜,必定会厚赏将军。”

    拨马而来的鲜于辅,毫不吝惜对公孙瓒的推祟赞叹之词。

    “哪里,今rì得胜,全赖众将士用命也,说起来,此次还要感谢鲜于将军出兵相助。”公孙瓒对鲜于辅拱手感谢一声道。

    此一战,这些随高郅而来的幽州轻骑,也是折损了骑兵约有千余,值得他一声道谢。

    至于鲜于辅嘴中提到的厚赏?

    哼,那倒未必。。。

    况且,他也不需要!

    公孙瓒心中打定了主意,嘴上却淡淡道:“鲜于将军,待会某会留下子华继续收敛战场,若有需求,但提无妨。”

    “哪里哪里。。。”

    鲜于辅和公孙瓒又是一番客气后,公孙瓒才转身回营,留下严纲与鲜于辅详谈。

    而他自己,则先行率领一众白马义从,奔蓟县而归。

第46章 纷至沓来() 
时间流逝,岁月静好。

    不知不觉中,距离上一次公孙瓒与鲜卑大战的日子,已经过去了一个月。

    战火留下的硝烟,终究还是寂灭在了时间的消逝中,淡然无痕,幽州恢复了往常的平静。

    而这一年,也渐渐的来到了末头。

    公元189年,在整个动荡不安的一年中,天下军阀,似乎只有董卓一人有所作为。

    春风得意马蹄疾,这一年里面,董卓出尽了风头,他带着西凉大军,统占京都,都领朝政,将自己升迁为太尉,成为三公之一,掌管全国军事和前将军事务,后又自封郡侯,拜国相,跃居三公之首,掌宰相权。

    自此,董卓虽然名为“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国相,但实际上却远远超越皇帝,享有“赞拜不名、入朝不趋、剑履上殿”等特权。

    相比之下,其余人倒是显得没有什么作为。

    或许,主要一部分的原因在于,有些人还沉浸在四百年大汉王朝的余威之中,他们相信会有有忠贞之士解决董卓,为国除贼;有的人却是冷眼旁观、等待所谓的时机;还有的人却该干什么干什么,或者说他们不知道该去做些什么!

    公卿大臣、王族公爵们期待的不错,勇士是出现了,越骑校尉伍孚!

    他对董卓的倒行逆施十分痛恨,发誓要亲手杀死董卓。

    一天,伍孚身藏佩刀,前来拜见董卓。交谈完毕后,伍孚便告辞离去。董卓起身出门相送,用手轻轻拍着伍孚的后背,表现出极其亲切的样子。伍孚瞅准机会,猛地抽出佩刀向董卓刺去。

    由于杀人心切,用力过猛,失手没刺中要害。董卓大惊,慌忙奋力反击,并急呼警卫出手相救,跟随在旁的干儿子吕布手起刀落干掉了伍孚,董卓这才脱离危险,事后,董卓大骂伍孚包藏祸心,不讲仁义,抄其家、灭其族。

    一时之间,杀戮风暴席卷整个京都,人心惶惶,掀起一阵腥风血雨。

    不过,有些事,是禁不完,杀不绝的。

    大汉养士四百载,忠诚之士,多如牛毛,或许他们没有实际的兵权,相应的才华,但是一腔拳拳热血,却是寒意所浇不灭的。

    所以,一时半会,忙于朝政的董卓,也抽不出手来,将势力进一步向外扩展。

    不过,那一步定是迟早的事,况且,那些事情,距离如今的幽州,还是有些遥远。

    风雨欲来的趋势,暂时,还未曾抵达此处边境。

    ······

    蓟县地处幽州北境,为幽州治所,也是幽州的精华所在,

    作为公孙瓒的老巢之一,此地的人口众多,钱粮充沛,而且防卫森严。

    外墙高达三丈有余,厚一丈五,城上箭楼密布,旌旗如林,城下设地堑三重,密插尖木,外有护城河水深且宽。

    当初黄巾动乱的时候,曾有万余黄巾军来攻,激战半年之久,陈尸数千,也未能踏上城头一步。

    城头上的火把,在风中摇弋,一队队的军士来回巡逻,哨塔上的士卒紧紧的盯着城下,一切都很正常。

    不过高郅依旧留守在城头,在城墙之上就着篝火,高郅和那些守城的士兵们一样承受秋季黄昏时分的寒风,待吃过两个大饼,一碗口汤后,才感觉全身暖了许多。

    自那次战争结束,全军回拔蓟县后,公孙瓒便专门提拔了高郅,让他做了蓟县东门城门令,率领蓟县县兵五百并三百白马义从守卫东门。

    “乱世····,呵呵,即将开始啊!无数的英雄豪杰应运而生,却不知我能不能留下光辉的一笔呢?”站在墙头,高郅负手而立,心中却是默默的想着心事。

    他在思考,在接下来的这段日子里面,他应该如何展现自己的价值,作为武将的价值!

    是的,他从来就没幻想着做什么主公,自立为王的幻想。

    与那些穿越小说中所提到的主角不一样,在高郅看来,光凭一头热血就想着自己能够通过历史,让人纳头就拜,迅速招兵买马争霸天下之类的想法,那完全是脑残行为。

    在汉朝时代,没有一个好家世的人连做官都很困难。

    举例说明一下,刘备牛b吧?

    开场结拜送双神将关羽张飞,人格魅力点满、有着汉室宗亲之名头,仁义满天下的他,也是辗转反侧、跌宕蹉跎半生,才苦尽甘来,分得天下三分之一。

    曹操够牛b的吧?

    人家一样因为祖上有宦官出身而被诟病,还是靠着曹家、夏侯家,两家宗亲的鼎力相助,才度过前期的艰难时刻。

    同样的,江东之主孙权,不也是靠着孙氏三代人的拼命打拼,才堪堪坐拥江东,每年还忙于平叛江越,无力北上只能割据一方。

    由此可见,没有半点根基的草根帝王之路,根本不可能,而高郅也知道从前是宅男的自己,完全不具备人主那个素质,如果硬要争霸的话,到后来少不得惨遭身死的下场。

    在他看来,依附大树才是一个好办法,俗话说得好:大树之下好乘凉嘛!

    所以最开始,抱着混上一混的想法,他也曾有那么一瞬间想要找个时机,去投奔刘曹孙三者其一,以求抱个大腿。

    但是,随着和公孙瓒参加与乌桓、鲜卑的战斗,在亲眼所见边疆地区的惨烈悲壮场景后,高郅的想法又动摇了。

    他渐渐的开始倾向于,随军抗击胡虏。

    说来可笑,这或许还是和他骨子里的那点愤青思想有关,比起内斗,他更倾向于抗击外敌,更倾向于不让原本历史上的五胡乱华之悲剧再度上演,仅此而已。

    是以,这段时间,高郅已经融入到了城门令和白马义从曲长的身份职业中。

    苦笑着摇了摇头,一阵寒意袭来,让高郅从思绪中回过神来,将视线重新挪回当下。

    “嗯~?”高郅突然一蹙眉头,方才下意识的缩头避风,却赫然看见了一股大约三百人的步骑,正缓缓地向着县城方向赶来。

    “那是什么人?”高郅指着那队没有打任何旗帜的步骑兵便喝问道。

    负责在望楼上执勤的士兵见了,也摇了摇头,缓缓地道:“不像是贼兵,也不像是官军,大人,要不要敲响警报?”

    “嗯·····,暂时不用,看他们行军不慌不忙,似乎不是敌军,等他们靠近了问个明白。”高郅紧紧地盯着那群人的行动,缓缓地道。

    话虽如此,高郅还是心怀着谨慎,令左右士兵,提高警惕。

    兵者,生死存亡之道,不可不察!

    就在高郅自己也没发现的时候,他已经做到了为将最基本的事情。

第47章 桃园三基友() 
城楼的青瓦墙畔,于高郅等人警惕的目光下,那群人越走越近。

    或许,对方也存着怕产生误会的心思,等到离蓟县东门约莫有两里的地方,一群人停了下来。

    随后领头的三个人,与大部队分离,骑马向前,朝着蓟县东门奔驰而来。

    借助日落余晖,高郅自上而下,还是能够非常清晰的看清楚来者面貌。

    当头那人身长七尺,皮肤甚白,腰垂双股剑,一对修长的手臂,特别显眼。

    其左手一人,身高九尺,细眼高鼻,眉毛及重,三缕长须飘落在胸前,面色如重枣,相貌堂堂,威风凛凛。

    再后一人,身长八尺,豹头环眼,燕颔虎须,生若巨雷,势如奔马。

    好吧!

    如此鲜明的特征,只需扫量上一眼,高郅的脑海里,便本能的就蹦出了三个字……刘玄德。

    再随后,心中浮现的则是。。。三基友!

    “来者何人?”高郅尚在惊愕、激动的时候,一旁的卫兵,已是昂着头,探出墙出声质问。

    “某家哥哥乃是汉皇宗亲,特来此地寻访友人,尔等还不速速开门迎接?”豹头环眼的黑汉鼓着铜铃般大的眼珠,瓮声瓮气的说道。

    “翼德!”当先那人轻喝一声,止住那黑汉,随即对楼上士兵抱拳说道。

    “愚弟无礼,还请见谅。好叫守卫知晓,在下是刘备刘玄德,乃公孙将军同窗好友,劳烦贵友,帮忙通报一二。”

    此时的刘备,年方二十八岁,正值壮年,面如冠玉,眼若流星,面相和善,眉目之间隐隐能透出一股浩然之气。

    言谈举止间,无形就给了人一种莫名的好感。

    这不,望了眼刘备真挚的眼神,那楼上小卒,本因张飞的态度,而欲出言相怼的话语,却是怎么也说不出口,只是抱拳连称不敢。

    同时,转身往楼梯走去,循那架势,貌似还准备真的去帮刘备传递消息。

    “不必久等,将军之名,吾早已耳闻,来人,开门!”回过神来的高郅,除了在心里暗叹一句佩服,也是为刘备的人格魅力所震撼。

    三言两语便轻易化解别人升起的愤慨不满情绪,还心甘情愿的愿意为之提供帮助。

    不简单啊!

    不愧是刘玄德!

    感慨之余,高郅忙下令开门,并迫不及待的,选择亲自下楼去迎接。

    对于这对名传后世的桃园三兄弟,高郅内心,也是好奇、期盼已久。

    “多谢这位小将军开门,备,在此拜谢。”刘备长手一拜,笑道。

    “刘将军之名,在下仰慕已久。”高郅也是连忙拱手见礼,说实话,看着面前的刘备,他的心情却很复杂。

    一个三分天下的枭雄,一个单枪匹马退曹军百万的绝世猛将,一个名扬千古、万千帝王膜拜的武圣。

    就这么活生生的呈现在他眼前,刘备还带着一副谦卑的神情,这感觉。。。不要太爽。

    咳咳。。。

    凭心而论,高郅对刘备这个人,确实还是有些钦佩的。

    此人以织席贩履之出身,奋斗飘泊半身,屡战屡败,却屡败屡战,最终竟然在这世家称雄的时代,三分天下有其一。

    别的不说,光是这份百折不挠、能屈能伸的激昂精神,就足以令人称奇。

    毕竟,多少人,败在了意志,败给了自己,中道崩猝。

    屡战屡败不稀奇,屡败屡战才是难能可贵。

    “当不得将军二字,当不得,当不得。”刘备讪笑道,不过面上很明显有一抹喜色,笑容也愈发和气。

    这个时候,基本上没有人认识刘玄德,这个时候的刘备还不是皇叔,更不是汉中王。

    除了破黄巾时的一点名气,白身一个的他,誰认识?

    于是,寥寥几句话,二人便都对对方,升起一丝好感来。

    高郅一边迎着刘备进城,一边让人去安排刘备的部署。

    在与刘备的交谈中,高郅感触良多,感觉。。。非常的舒服。

    和刘备说话时,他能感受到刘备的身上,总是洋溢着一股独特的魅力。

    特别是他的那双眼睛,总透露着真诚和热情。

    无论说什么,都会让旁人感受到,他是在为你着想,这种感觉绝不是欺骗作伪,仿佛天生就拥有着号召力。

    这种人,于无形中,就给你留下了好印象。

    于是,不知不觉的,高郅一直把刘备三人送出城墙防护范围,才从他言语的感召中抽离。

    一边不禁心说刘备的三寸之舌着实了得,一边重新返回城关。

    俯瞰看去,但见在不远处,一骑白马当先赶来,赫然竟是公孙瓒本人,亲自赶来。

    稍作停逗,公孙瓒便直奔刘备而去。

    据《三国志·先主传》说:“瓒深与先主相友”。

    而且“瓒年长,先主以兄事之”。说明二人的关系使铁到不能再铁的铁哥们儿,不一定比桃园结义差。

    事实证明,这两个家伙,确实是一对好基友。

    得知刘备来投,公孙瓒索性放下所有事情,迅速赶来。

    “玄德~”

    “伯圭兄~”

    两道目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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