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于少了一百名士兵,曼利克有办法解决:马尼拉西班牙城内还有不少自愿来吕宋的西班牙青壮年,从那些人里面再选一些当兵就好了。本来西班牙人就有很多雇佣兵,只要给他们钱,让他们打任何人,甚至打自己的国家都在所不惜。
王新宇精心挑选,找了一百名身材高大,看起来就很精干的西班牙士兵,然后再找一名懂得闽南语的军官来担任雇佣兵军官,兼任自己的翻译,这样就拉起了一支一百零一人的西班牙雇佣兵队伍。
人挑选了出来,那名西班牙军官站在队伍跟前,向王新宇行礼:“尊敬的老板!丹尼尔率领全体雇佣兵向您致敬!”
王新宇环视了一圈,看着手持长戟,身披板甲的西班牙雇佣兵队伍十分整齐,满意的点了点头:“好!你们以后就是我的人了!你们的待遇,我肯定不会给得低的!只要你们能帮我带出好兵,能在战场上立功,我还有另外的嘉奖!”
第三十七章 婆罗洲()
招募了这批西班牙雇佣兵之后,王新宇也来不及让他们对自己的军队进行训练,就要开赴东婆罗洲岛。先南洋联合贸易公司即将成立,这支雇佣兵部队是以南阳公司的名义雇佣的,王新宇要把他们送到婆罗洲岛,在那边建立一个训练营,来训练自己的军队。
马尼拉码头,潘六带着家丁和伙计们给王新宇的船队送行。
即将出征东婆罗洲岛的,有明军的四艘福船和南洋公司的三艘西班牙大帆船。
西式大帆船水手都是从马尼拉当地雇佣来的。当年马尼拉街头上有很多等着被人雇佣的西方水手,他们有的是主人被抓住绞死,自己侥幸逃脱,但已经失去了船的海盗小喽啰;有是因为屡次作战不力,被船主解雇的海盗水手;有因为各种原因被船主解雇的商船水手;也有经历过战败,没有战功,退役了没地方去的水兵;还有少数人是船沉了,侥幸被别的船救回来的水手。王新宇不知道这些情况,也不熟悉,但是作为当地人的潘六,对这些情况十分熟悉,也很清楚招募水手的价格,于是很快就把西式帆船的水手招满了。
这些船以后是他们公司自己的船,潘六当然要费心了。
王新宇的座舰没有去东婆罗洲,而是选择乘坐一艘七百五十吨级的西班牙大帆船。和王新宇随行的,除了有自己的亲兵之外,还有西班牙雇佣兵队长丹尼尔,有潘六派来当向导兼苏禄语翻译的二管家刘启。
“当当当”开船的钟声响起。
锚链被人拉起,岸上的工人解开缆绳,水手收回缆绳。
就在跳板即将收起来的时候,一名小个子突然从岸上窜出,冲到码头上,跳上即将收起的跳板上,踏上了王新宇的座舰。
“小……”刘启的话还没说完,就被这小个子狠狠瞪了一眼打断,他连忙改口,“公子!”
岸上的潘六冷不防看到那小个子上了船,十分吃惊,但是跳板已经移开。他刚要叫人放下跳板,那小个子却冲着码头上的潘六一拱手:“爷爷,孙儿随船去玩玩就回来!有王大人在,爷爷不用担心!”
潘六满脸无奈,只好说:“莹儿你早去早回!”
王新宇突然发现一位不速之客上了船,但看这小个子向岸上的潘六拱手叫爷爷,便知道肯定是潘家的小公子。
“大人,这位是我们东家的小公子,叫潘莹。”刘启给王新宇介绍说。
“嗯,看出来了。”王新宇点了点头。他仔细打量这刘家小公子,只见这小公子身披士子青衫,头戴黑色帽子,背上背着一个小包袱,这小公子长得面如冠玉,明眸皓齿,嘴唇朱红,看起来是个小帅哥,年龄也不大,可能十三四岁吧,就是有点太奶油了点,让人受不了。这禁不住让王新宇想起后世那些伪娘,他心里恶搞的想:这潘六的小孙子,如果去了后世,扮成伪娘,那肯定绝了!百分之百的雌雄难辨!
王新宇又想:不过明朝好多无聊人好男风,这小公子的模样,肯定深得那些人喜欢。
就在王新宇胡思乱想的时候,却见潘莹一拱手:“王大人!本公子也不是第一次出门远航了,王大人不必担心本公子!”
王新宇哦了一声:“看你小小年纪,去过的地方也不少了啊?”
“那当然!”潘莹骄傲的挺着小胸脯说,“本公子早就去过东婆罗洲了,也去过爪哇岛,去过金洲,去过安南,去过缅甸,去过苏禄苏丹,去过亚齐苏丹,去过暹逻,最远还去过印度呢!”
见这潘莹水汪汪的大眼睛闪烁着光芒,说话的样子十分可爱,王新宇心想:如果这不是个男人,是个女孩子该多好!于是他说道:“好家伙!南洋所有地方都跑遍了!你那么小,你爷爷放心你去吗?”
“就是我跟着爷爷一起跑的,他最疼我的,从小就喜欢把我带在身边。”潘莹仰着小脑袋,乌溜溜的大眼睛看着王新宇。其实每次都是她死缠着潘六要带自己去的,潘六没办法了,才带上这个宝贝孙女。
“你那么细皮嫩肉的,就不怕碰上那些生番被吃了?”王新宇开玩笑的说。
潘莹不屑的说:“才不会呢!爷爷那么多家丁,要是连本公子都保护不好,还要他们干嘛!再说了,那些生番本公子也不怕,去年在婆罗洲,本公子还亲手打死一个生番呢!”
王新宇也做出一个很不屑的表情:“别吹了吧!就你这小身板,还能打死生番?”
“怎么那么看不起人家呢?人家是用这个,你身上那种短火铳打的。”潘莹说着指了指王新宇腰间的燧发短枪。
“原来是用这个啊!”王新宇笑了,“那小孩子都能杀人的。”
“哼!”潘莹一扭头,“不理你了!”
说完便走进刘启的舱室,劈头盖脸一句:“刘管家的,今天本公子用你的单间了!你去外面和别人挤挤吧!”
“是,小公子!”刘启很无奈,只能无可奈何的把自己的行囊搬了出去。
从马尼拉到婆罗洲的坤甸港,当年的船要航行五天五夜。漫长的旅行,在海上的人们其实很无聊的。这潘莹时不时来找王新宇聊天。
尽管王新宇一开始很不喜欢这种奶油小生,但是见这潘莹谈吐文雅,而且知识相当渊博,对自己开办南洋公司极为赞同,能说出股份制公司的好处,还能说出,把资金集合起来使用,总是比单打独斗好得多。同时还介绍了南洋各地的风土人情,说了很多王新宇不知道的事情。通过这些,王新宇改变了对潘莹的看法,居然有了几分好感。
两人站在甲板上,随着海风吹来,潘莹身上飘来一股淡淡的香味。这味道让王新宇受不了:“你一个男人,还用香水干嘛?”
“要你管啊!”潘莹脸色一变,气鼓鼓的扭头就走。
“可惜了,这个潘公子奶油味太重了,如果他是女孩子多好!要不,就算是个阳刚小伙子,那也能成为兄弟。这样不男不女的,实在是很让人接受不了。”王新宇自言自语的说。
看到王新宇一人站在栏杆上,刘启走上来,开口想说什么,却欲言又止。
王新宇回到船舱里,几名亲兵围了上来。
李锐问道:“大人,您好像和这潘公子说得挺不错的啊!”
另外一名叫陈祥东的亲兵道:“这潘公子,我怎么觉得他看起来像是个女的?”
“你这就不懂了!这叫男风!有些好男风的大家庭就喜欢这样的!”林瑞笑着说。
被林瑞一说,众人七嘴八舌的说了起来。
“好了!大家都别说他了!”王新宇制止了大家,“这潘公子,虽然是男风,但他很有才华!而且算起账本来,比我们的账房先生都厉害多了!看起来,以后那潘老爷子八成会把南洋公司交给这个孙子打理的!”
王新宇不知道,这时候潘莹躺在床上辗转反复,心情十分复杂。当年出海,一般都不喜欢女人上船,除非是迫不得已,因此每次她出海都是女扮男装。虽然出生在商人家庭,但潘莹却喜欢《三国演义》之类的小说,喜欢里面的英雄人物。其实自从她在家里躲在屏风后面,第一眼见到王新宇的时候,就被这个男人英俊的相貌和不俗的气质所吸引了,觉得此人肯定是自己心目中的英雄。可是听说此人已经婚配,心中十分失望。这次上了船,她有意无意的表现出自己是女子,可是王新宇却把她当成男风,这令她十分气愤。
婆罗洲岛,坤甸城外,坐落在水稻田和河网之间的一座小村子。
农田里,汉人模样的农民正挥汗如雨,在田里劳作;村口,同样是汉人装束的铁匠正在打造农具。
“张屠夫,你回来了?今天又卖了多少肉?”一名铁匠铺的小伙子问推着独轮车从坤甸回来的张屠夫。
那看起来相貌凶悍,长得三大五粗的张屠夫高兴的说:“整整一头猪都卖完了,还剩下一点肉。”
铁匠铺老板走出,递上几块铜板:“有剩的肉啊,给我来一点吧!”
虽然是在异国他乡,但这祥和的田园风光,看起来就像是在国内的江南水乡。河面上,还有同样是汉人打扮的渔夫正在捕鱼。河边,汉人妇女和少女在河中洗衣服。
坤甸附近,已经完全是汉人的地盘。南宋和明朝,汉人朝代的两次灭亡,使得大批汉人拖家带口,来到南洋各地生活。其中汉人最多的地方,就是在婆罗洲的坤甸一带。如果是一个刚刚从清国来到坤甸的汉人,肯定会以为自己回到了大明。
真实历史上,后来乾隆放开海禁之后,很多清国百姓又来到这里。随着那些剃发易服的人到来,南洋但是出现了两种人:一种是剃发留辫的,另外一种是束发汉服的。但是后来因为十全武功老人乾隆听到来自海外的消息,龙颜大怒,把那些海外束发汉服的当成是流寇,很多汉人害怕清廷发兵来打,这样海外大部分汉人才改成了辫子马褂。而且还有另外一个原因,清廷后来放开了海禁,很多汉人赚到钱就想要回家,他们只能是换成了辫子马褂,才能踏上故土。所以到了清末的时候,南洋也很少看到汉服了。
村民们其乐融融,看起来他们生活还可以,这里至少没有官府,没有地主。但是没有人想到,马上就会有一场灾难降临。
“苏禄生番来了!快跑啊!”突然有人哭喊着跑回村内。
有好几百人的村子里面顿时乱成了一锅粥,男人的叫喊声,女人小孩的哭声。人们纷纷收拾简单的包袱,拖家带口,从家里逃出,向几里外的坤甸城方向跑去。有的人鞋子都跑掉了,有的人衣服也来不及穿,还有女人抱着小孩,还有人推着车。
“哇哇哇!”一大群赤裸上身,只有一条树叶裙围住裆部,手持木头盾牌,木制弓箭,木头长矛和石斧,皮肤黝黑的苏禄生番,出现在不远处的小路上,大约有五六十人的模样。
苏禄生番哇哇乱叫着,向村子冲了过来。
“阿江,快跑啊!”刚刚还是看起来人高马大的张屠夫突然就脸色死灰,连独轮车都不要了,招呼那铁匠铺的小伙子赶快逃命。
整个村子已经全部乱了,混乱之中,有女人摔在地上,怀里的小孩摔得飞了出去。
“这该死的婆娘!把我儿子摔了!”一个男人骂骂咧咧的,但却没有顾得自己的女人,他走到小孩跟前,胡乱抱起小孩就跑。
那位叫阿江的小伙子气愤的拉住张屠夫:“张屠夫!你那么健壮,怎么不拿起刀来和他们打?”
“打个屁啊!你没看见所有人都在跑?你新来的,不知道这些生番有多可怕!快跑吧!被他们抓住了要吃人肉的!”张屠夫甩开阿江。
阿江却没有马上逃命,他转身拿起一柄打铁的大铁锤。
“儿啊,快跑吧!再不跑就没命了!”一名中年妇女强行夺下了阿江手里的大铁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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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八章 食人生番()
跑,大家都在没命的跑,几百汉人中,至少有一百多名青壮汉子,可是没有一个人想到停下来,回头去对付那些生番。所有人都在拼命跑,只要跑进几里外的坤甸城内,就安全了。
生活在东婆罗洲的汉人虽多,却没有军队。最早来的汉人,结识了这里的熟番,采到黄金,有了钱,在海面修起了这座坤甸城。虽然没有军队,但有城池的阻隔,不懂得攻城的生番拿这座城根本没脾气。就算生番要强攻,城内哪怕是再胆小的年轻人站在城墙上都有了胆量,只要拿起石头往下面一砸就好了。更何况,城内还有一些华商,家里养有家丁,可以挡住土著人的进攻。
从南宋灭亡,第一批汉人来到这里开始,这片城墙保护了多少汉人。
但是来婆罗洲的汉人越来越多,只有极少数人能够认识熟番,利用手里的货物和熟番换到金矿位置,淘到黄金,回国去光宗耀祖去了。大部分逃亡来到这里的汉人,都没有生活着落,只能在城里给华商打一点零工赚点钱。可是随着明朝灭亡,很多不愿意剃发易服的汉人来得越来越多,这一座小小的坤甸城根本无法养活十多万人,于是有人看城外土地肥沃,便打起了在这里种地为生的主意。
反正这里也没有官府,没有地主,谁开发的土地就是谁的。
于是在城外,出现了一座座汉人的自然村。
可是婆罗洲岛上苏禄熟番不多,大部分都是生番。这里的生番,远比吕宋岛的生番要凶残得都!据说只要落在生番手里的汉人,都被他们剥皮烤了吃了,没有人能够回得来。
原本阿江想要拼死一搏,可是他的母亲强行抢下了铁锤,阿江只能跟着村民们一起逃难。不过在他的腰间别着一把杀猪刀,正是那张屠夫慌不择路逃跑的时候丢掉的,被他捡了起来,别在腰间,用来预防万一。
普特拉,是当地曼多尔大部落下面一个小部落的头领。自从他懂事开始,自己的部落就经常袭击坤甸城外的汉人村子。
那些汉人的好东西多啊!只要拿下一座村子,里面有漂亮的衣服,珍贵的铁器,白花花的盐巴,还有香甜的美酒。那白花花的盐巴可是好东西,在烤肉的时候,撒上一点,肉的味道就变得特别的鲜美,真是人间美味啊!还有汉人种出来的那种叫大米的东西,还有面粉。大米用水一泡,烤了吃,味道特别香甜;面粉用水打湿了烤起来更是香。
最让普特拉心痒的是,那汉人的少女。
为什么汉人的少女就那么诱人呢?她们雪白的肌肤,you人的身cai,想想都流口水。自己部落里那些女人,和汉人的少女比起来简直是不堪入目。每次掳回汉人少女,rou躏致死后,再给烤了吃。
还记得有一座村庄被普特拉他们洗劫了,一名像是村长模样的人跪在地上苦苦哀求,要普特拉放了他们一家人。可是普特拉还是冷酷无情的一矛刺穿了村长的胸膛。随后,村长一家人,男人和小孩全部被杀光,村长的老婆和女儿被他们带回山里面,先玩nong了三天三夜,再给烤熟了吃。
“孩儿们,冲上去!抢光汉人的东西!杀光他们的男人,抢走他们的女人!”普特拉大吼。
前面的汉人拼命的跑,根本不敢回一下头。就算有人摔倒了,也没有人去帮助他们。要知道不管是婆罗洲还是爪哇,苏禄生番都比别的地方要凶残得多。那些都是吃人肉的野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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