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哎,你这人真有意思,我能对你怎么样?我老婆是明模,你说我能对你动手么?”吴哲给自己倒上茶水,悠闲的靠在沙发上,“刚才都是逗你玩,真的没给你下药,我就爱逗人玩,尤其是陌生人,请坐。”
女服务员被他捉弄了一番,自己感觉身上没什么不良反应,茶水里肯定也没有药,这家伙简直太坏,这么年轻就这么坏,真不想理他,但是不理他又做什么呢,去打扫房间,那多累,不如陪他说话,这样还能赚小费,反正他还很规矩,要是他对自己动手动脚,自己就马上就走。她又坐回到沙发上,心里还是有点尴尬,不知道他又要干什么。
“你做这样很久了?”吴哲喝着茶问。
“刚做几个月。”女孩还是担心他捉弄自己,干脆不喝他的茶水。
吴哲又从衣服兜子里翻出一盒子的巧克力和口香糖,放在桌子上,很客气的很正经的说:“随便吃吧,你要不想吃这个,我打电话叫他们送吃的,你想吃什么?澳洲龙虾还是鱼子酱,听说香港人都喜欢吃鱼子酱,我怎么不爱吃那东西,看起来黑乎乎的,真恶心,想煤窑里流出的脏水,就真奇怪了香港的有钱人那么爱吃这鬼东西。”
“我们有工作餐,不吃了。”女孩有点不好意思主动让他请自己吃饭,他已经都说自己有老婆,他们俩也没发展的希望,还不如不一起吃饭呢。
房间外,一个服务生轻轻的敲门。吴哲说:“门没锁,进来吧。”
服务生走进来,一看同事坐着和客人聊天,就不知道该说什么,他进来没什么事,就是问问客人要不要小姐,如果要,他还能从小姐那里赚几个钱,他看到客人正和女服务员聊,以为客人对这个女孩敢兴趣,就不好意思问客人要不要小姐。
吴哲也知道这个小子进来是拉皮条的,拒绝了吧,这些人混日子不容易,赚几个钱很难,不拒绝吧,他的确不喜欢这样的娱乐项目,去那住酒店他都不找小姐,他一直都把自己当大侠,大侠就是替天行道劫富济贫的,那能做其他违法的事?说出去多丢人,就算是荷兰和意大利嫖娼合法,也不整这个玩。
“你有什么话直说,别说我没给你机会。”吴哲给他天大的面子。
“您要小姐么?”服务生还不好意思当着同事的面拉皮条。
“都叫来,我看看,行就要,实在难看的不行就免了吧,可不要怪我小气。”吴哲把话说的很明白。
“我马上去叫。”服务生见有戏,马上转身出去。
没几分钟,就叫来好几个,这些小姐都站成一排,很自然的看着吴哲,吴哲也没什么太特别的表情,只是他身边坐的那个女孩有点不自在。
吴哲仔细扫了一眼面前站的一排小姐,看这些人都浓妆艳抹的就不顺眼,他就不喜欢女的化装,连扎耳朵眼带耳环的他都看的不爽。
他看到一个不怎么化装的小姐,就说:“你留下,其他的走吧。”
服务生马上把其他人打发出去,吴哲从口袋里拿出一把港币,“去拿两瓶轩尼诗,剩下的都是你的小费。”
服务生马上出去拿酒,感觉这个客人也算大方。
服务生把酒和杯子拿到茶几上,吴哲说:“你先出去忙吧。”
他自己倒了一杯酒,对服务员和小姐说:“你们想喝就喝,不够再要,我不喜欢强迫别人,要喝就自己动手。”他招呼完,自己拿杯喝起来。
小姐自然不想喝酒,每次陪客人喝完酒,胃里就不舒服,她巴不得客人不强迫她喝酒,这样的事求之不得,没见过这么和气的客人,不过不知道他下边还有什么节目,希望他别是个变态或者虐待狂。
吴哲从小姐的表情上就能猜到她想什么,“你紧张什么,我只是不想驳了那小子的面子,找你聊天而已,又不干别的,现在我是等飞机。”
小姐一看这个客人不是一般的客人,就放下一半心,她也不全信这个客人,万一他喝多酒和别人一样怎么办?
吴哲感觉这俩人有点拘谨,话很少,他就打开电视,电视上正播送新闻。
电视里先是播音员用粤语说了一段,之后开始演新闻。
电视屏幕上有一个很模糊的人,正拿手枪与一群拿长枪的匪徒枪战,随后播音员说:“今天上午发生一起枪战,一位身份不明的非警务人员在警察受伤后,主动阻挡住武装匪徒,并协助警察击毙了枪伤警察的匪徒,警务处处长表示感谢。”
之后屏幕上出现一个中年警察,用粤语说了一大堆话,然后电视上又放了一段特写画面。
吴哲从电视上看到自己,自己还拿着两支枪很自然的与匪徒枪战。
这个画面把陪他坐的女服务员和小姐吓着,原来在自己身边坐着的人居然是个玩枪杀人的家伙,他只杀匪徒,天知道他杀不杀其他人。
两个女的用奇怪的眼神打量着吴哲,吴哲知道他们有些害怕,“别这么看着我,我只打手里有枪的坏人,普通的市民我是不伤害的。”
孟财知道佤联军南部军区第一师要前来孟帕亚收拾自己,解救被自己手下打的满身是血的鲍有义,他知道清闲的日子不多,马上就要和佤军前锋部队接火,打起来还不知道谁高谁低,以前到是听说南部军区的佤军比北部的难对付,毕竟他们常年的和克伦族和掸族打仗,也算是久经沙场的队伍。
想起这些就心烦,不如打开电脑上网看看,不知道有什么,上了CNN的网站,却看到香港发生枪战的新闻,新闻图片上显示,有三个穿警服的土匪居然被打破了头,是眉心中枪,自己要是能打的这么好就好了。
第四十一章 暗算佤军
除了山,就是茂密的树木,剩下的只是些讨厌的蚊子毒蛇和蚂蝗,对于在城市里长大的孟财来说,简直是种折磨,为了赚钱,他在丛林里快呆了十年,住着简陋的竹楼,吃着简单的饭菜。现在自己贩毒赚了很多钱,想离开这里,可父亲未必想离开,他似乎习惯了住这里,他从大城市里回来,也没显得特别留恋。
为什么不出去闯闯呢?家里有这么多钱,父亲完全可以去大城市,做其他合法的生意,再说他也会英语,去外国也不成问题。他们这些人为什么非要呆在这个贫穷落后的山区里,一代一代的生存,怎么就不想移民出去呢?在这里除了贩毒以外,做其他事就是混饭吃,也没什么发展。
自己早就想离开,无奈外边还有家仇未报,如果报了仇,以后自己做什么,父亲和哥哥做什么?继续在山里贩毒?反正自己不会留在这,就算是贩毒,自己也会去外边做,做K粉、冰毒、摇头丸,做什么不行?他已经想好,必须离来这个闭塞落后的地方,以后再也不想回来。
其实报仇这个事,也和自己没多大关系,死的人又不是自己父亲,只是他伯父,死就死了,难道非要找个人当垫背?伯父的贩毒组织的确是因为出了内鬼完蛋的,但就凭许睿一个人是远远不够的,要说报仇,除了打死许睿,还要把美国算上难道就因为伯父贩毒被美国法院执行了死刑,自己这个家族就要和美国对抗?就他们这点实力,比拉登,比扎卡维,那个不比自己强,结果呢,能把美国怎么样?要非要报仇,那不如把全美国的警察全杀掉,那可能么?
孟财想杀许睿,其实只有一半原因是因为报仇,另一半原因是他想和这个家伙决斗,看看他到底有没有那么神,听说伯父被逮捕的当天,警察、FBI、毒品管制局派出大批警力,包围了伯父的仓库,他手下的保镖和打手拿着枪和警察展开殊死战斗,利用地形死守给警察造成很大伤亡,许睿拿着枪就在里边,他忽然暗中下手,把伯父的上百个保镖给打死打伤。许睿是和厉害的家伙,换成别人家,早就放弃报仇这个想法,因为对手太强。
可自己总是想和他动手,比画几下,看看谁厉害。自己不是真正想报仇,孟福、孟贵才想报仇呢,死的是他们的父亲,他们肯定会坚持追杀许睿,可就他们那点本事,见了许睿估计连手都没出就让人家敲了脑袋。这俩人又挑不起大梁,什么事都要自己做,谁让自己和他们俩是堂兄弟呢。
报仇,去杀一个只知道名字和长相的人,有那么容易么?他在那,他住那,他在那出现,这些重要问题还没解决,解决了之后,谁把谁放倒还难说,世界上太多的事做起来不容易。
孟财仔细回忆,老师给自己讲课时候不光讲打仗,还讲过情报收集,找人也算收集情报吧,首先要确认大概位置,许睿大概在老家,雷雨田和余飞都是被派回绥州以后失踪的,估计他们就在这个城市里,听说这个城市不大,也就两百万人,找人比去北京上海要容易,人少就好找么。锁定他大概位置后,下一步是精确定位,怎么定位呢?他想了一下,大陆不是有居民委员会么,他们掌握着很多信息,可以用寻找失散亲属为名,利用他们帮自己找,无非就是花几个小钱,还有就是拉拢一个户籍民警,大陆警察的每个派出所都有电脑,可以登陆到市民档案数据库,输入名字和年龄就能找到人,这个人身份证号多少,住址在那,一下就搞定,不过这要花大钱,重金贿赂警察,这到没什么难度。
以后知道他住那,是进他家下手,还是蹲守在他家附近等机会下手,还是跟踪他到僻静地方,或者把他约出来?明着挑战他,让他出来与自己见面,比较光明磊落,暗中下家伙不符合自己的习惯。
打算好以后的事,孟财就准备好大打一仗,把自己历练成一个名将,把两个堂兄和部下都锻炼成精兵强将,自己才从百战余生中挑选随从,日后带他们收拾许睿。
“报告参谋长,佤军三个骑兵连已经到了山下,正在吃午饭。”侦察员跑到孟财身边。
“距离多少,山下五里地扎营,正割草喂马。”侦察员顺手指了一下。
孟财知道敌人的先头部队是骑兵,人也不多,但主动下山和人家打,是要吃亏的,骑兵机动能力好,自己追不上人家,但人家可以轻易的杀个回马枪,骑兵做追兵的时候,威力还是很大的。
下山招逗骑兵是很冒险的事,不过不把骑兵引到火炮的射程内,火炮就用不上,倘若抬到山下,又容易被人家缴获,山下的阵地无险可守。孟财看看地形,现在不如把两个机枪班拉到山下,自己带亲兵排,骑着运输辎重的马,也假装骑兵和他们拼一下。
想好以后,孟财起身站起来,整理了一下衣服,把弹药包装装满,背上自己的AKM步枪,招呼亲兵上马,一起下山出战佤军。
半小时以后,佤军第一师的师长正躺在吊床上喝着水抽着烟休息,侦察连的士兵跑过来报告,“师长,三十余个骑兵从山上下来。”
“是么?”师长下了吊床,喊:“骑兵连集合,跟我去会会他们。”他也拉过马,披挂整齐翻身上马,带一百多骑兵迎着这支不明身份的队伍就过去。
为了迷惑前来找人的佤军部队,孟财寻了个树枝,挂起一块白布来,这样拿在手里,一般人看见了不会开枪,都知道打白旗是和平的意思。
下山之后,孟财命令,“把榴弹装好,子弹上膛,枪斜挂在身上,右手腾出来,就放在枪上。”
亲兵们一听着命令,就知道要暗中下家伙,大家都很熟悉参谋长的打仗套路。“我要把白旗丢下,你们就放开手打,先打榴弹,再来通连发,我不喜欢俘虏。”
亲兵知道要下黑手,心里都乐,因为敌人不知道他们的计划,又能搞个措手不及。
亲兵排跟着孟财来到佤军阵前,佤军一个连一字排开,百十来匹马站成一行,师长在队伍中间,师长拉着缰绳,提马往前走了几步。
孟财让队伍停下来,与敌人保持两百多米的距离,成散兵线排开,骑兵队伍一下拉开间距,这样敌人扫射的时候可以降低伤亡,孟财骑马往前走了几步,“对面是佤军长官么?”
“是的,请问你是?”佤军师长打量着孟财,自己并不认识他,但感觉这个家伙不一般,居然穿着防弹战术背心,这东西他见都没见过。
“我是本地的一个小混混,没什么名号,小名叫常胜军。”孟财肯定不能说实话,不能告诉对手自己的真实身份。
佤军师长听了汗毛竖起来,感觉到通身的凉气,身上不由的打了个冷战,手不听使唤的拉了一下缰绳,战马就倒退了几步。他不由的倒吸了一口冷气,常胜军,这支队伍不知道谁拉起来的,主要将领身份都很隐秘,人们就知道他们很凶残,习惯挂黄色的旗,用的枪都是AKM,听说还是很漂亮的折叠金属枪托,他们打仗靠的是子弹多火力猛,机动靠马,头顶盔身穿甲。
再仔细一看,的确为首的人是有盔有甲,枪也是AKM还带GP-25榴弹器,他们真是传说中屠杀一切贩毒分子,而且实行连坐,一个人贩毒,牵连全家,这也是他们屠杀平民的借口,他们这群人坏透了,早该被灭,没想到他们就三十来人。
“你们是否见过我们鲍有义司令?”师长十分客气的说。
“你们是找对人了,他擅自侵入我军防区,我们就解除了他部下的武装,关押了他。”孟财打起官腔,还是有一套的。
“是否能释放我们长官。”师长问。
“我们要一千万美圆的赎金,你们三天之内把钱拿来,好了,我们回头见。”孟财说完,拨转码头就走,即将回到本队的时候,他把手里的白旗丢在地上。
亲兵们就等这个信号呢,白旗撒手的时候,所有的亲兵都把右手从枪身上快速移动的枪柄上,白旗继续往下掉,孟财的战马继续往回跑。
白旗掉在草地上,三十支AKM忽然抬起枪口,这个准备动作是十分快的,佤军师长吓的脸都白了,他们居然在谈判结束后下手?这怎么可能,难道他们不想要一千万美圆?他们凭什么动手,他们为什么要动手,他们的目的是什么,他们都开出条件。
还没等佤军师长反应过来,三十支AKM步枪下边挂着GP-25榴弹器一齐开火,三十来声沉闷的响声过后,榴弹像风一样飞过,落在骑兵连的队伍里,顷刻间骑兵连还没反应过来,榴弹就炸响,爆炸成连成一片,火光烟幕惨叫声一起出来,佤军骑兵怎么也没想到,征战金三角这么多年会被别人暗算,这太不可想象。
第四十二章 又一个悍将
一场狗咬狗的战斗正在进行,两支靠贩毒积累财富的军队,在一个偏僻的地方动起手来,外人根本不知道他们为什么打,连佤军都不知道他们为什么要暗算自己。
“哒哒哒”AKM打完枪榴弹之后就是连续猛烈的连发射击,在佤军骑兵连混乱的时候扫射,排成密集横队的佤军骑兵被炸倒近两个排,剩下的一个排正端枪还击,对面的子弹劈头盖脸的打过来,他们只能靠自己的身躯迎接子弹,在无遮蔽物的平地上,他们成了AKM步枪的活靶子。
如此血腥热闹的场面,孟财已经看的太多,根本不想看,他骑着马一直往回走,背后是自己的兵疯狂的扫射佤军士兵,一百多佤军连一分钟都没支撑住,就被全部打下马来,倒在地上血肉模糊也不知道死了没。
亲兵们打完第一个弹匣,迅速换上弹匣,见敌阵内没人能动,拨转马头就跟着参谋长往回走,丢下上百具尸体就扬长而去。
孟家军得胜回山继续休息。
佤军骑兵连阵地上,受惊的战马都跑的差不多,地上到处是血,佤军师长身受几处伤,仰面躺在地上昏迷过去。
过了一会伤口稍微不太疼,他才醒过来,一睁开眼就看到蓝色的天空,扭头看可就惨不忍睹,到处是自己人的尸体。他自己琢磨,我还活的么?这是在那?那帮兔崽子走了,他疼的不能动,脑子乱的很,这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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