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狙杀悍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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狙杀悍将- 第2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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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中立功后都得到很多的赏赐,汤王这个人还是不错的么。”对于中国历史,许睿不喜欢记那些无聊的事件发生时间,只喜欢看个人在历史中的表现,他羡慕那些人有机会施展自己的才能。

“那年代有点久远了吧?我都晕了,说个近点的么。”小闻拿着叉子吃着龙虾,继续听他说。

“喜欢周朝,那个时代,大家可以跟着武王和太公讨伐纣王,活在一个《封神演义》的时代,看看打仗时候太公到底能不能呼风唤雨掐诀念咒,要打仗肯买力气,武王会分块地,还能当几天小诸侯。”许睿喜欢周朝人才辈出,喜欢周朝那长长的历史,几乎没那个朝代所能比较。

“你不喜欢稍微近点的时代?”小闻好奇的问。

“近的不好,尤其是民国,当兵当将不让抵抗,放弃大好河山被委员长拉进陕北的山区搞摩擦打自己人,被派到皖南不让杀外敌而是去围剿新四军,北洋那自不必说,简直就是春秋无义战,那个时代所谓的建功立业,无非是加深普通人的灾难。”许睿看历史不喜欢看近的最多看完明朝历史就不再看,往后看太沉重,读书只为了消遣么,整的那么沉重,都没吃饭的胃口。

小闻听他这么说,知道这小子估计很爱好历史,干脆和他不说这个,看来自己低估了他,这个清洁工还是没少看书的,只言片语就把历史说的很明白,不像中国其他的十三亿人,那些人连府院之争那段历史都没弄清楚。

在公司里小闻负责管理职员档案,她看过许睿资料,他只上过初中,没上过高中,但总感觉他不想初中毕业的水平,是他隐瞒了什么,还是因为看了点书,把自己装裱的不像没文化的人?到底是怎么样呢?

许睿面对面和她吃饭聊天的时候,都偷偷的注意她的表情变化,她只稍微沉默了一下,他就感觉这个女孩似乎在思考什么,是不是自己说的太多,他怀疑自己什么呢?

“我不像只有初中文凭的人?是不是。”许睿这么说,自己都感觉好笑。

小闻不爱当面评价人,只是微笑了一下,点了点头。“我总感觉你知道的好多,你应该上过大学的吧?”她试探着问,她现在也不确定这个家伙到底受过什么教育。

“我只是在休息时间没事干,我只听广播不看电视,有时间就租书看,或者泡在图书馆里看那些根本看不完的书,所以把自己装裱的像个什么都懂的人。因为我很虚荣,我怕别人看不起我,所以就努力看书企图装成‘文化人’,你以后就明白了。”许睿吃饭盘子里的菜,把叉子放下。

这个家伙虽然吃的很奢侈,但一点都不浪费,看来他的个人习惯还不错。和他还能聊一些不是很俗气的话题。

餐厅外来了一辆捷达出租车,一个二十来岁的年轻女孩下了车。奇怪的是她只戴一个太阳镜,其他的什么都不带,两手空空的。一般女孩出门都喜欢背个坤包或提着一个包,她什么都不拿,所以显得特别怪。

这个女孩推门走进咖啡西餐厅,摘下太阳镜站在门口扫了一眼里边,什么也没说。

服务生以为来了客人,马上走过去,热情的问:“您好,就您一位么?”

这女孩什么都没说,又转身出去。服务生很纳闷的看着她的背影,心里暗自骂着‘有病’,然后带着不悦的心情继续站在门口。

那个女孩走到咖啡店外边,站在出租车乘降点附近,拿出手机,就给倪娜打电话。

“找到他了,和一个女的吃饭呢,那女的穿着职业套装,像是工资职员穿的制服,可能是他的同事,你要过来看看么。”

“我信任你,我就不去了,现在我懒的动,他和同事吃饭,没什么亲密动作吧?”倪娜躺在沙发上,把电视音量调低,听保镖回话。她不相信许睿会和其他人发展亲密的关系,她太了解他,但不知道为什么中午他会请同事吃饭。对了,自己连他做什么工作都不知道,他现上班,在哪个公司,做什么职业?是他说了自己忘了记住?还是自己没问他也没说。从昨天晚上自己除了很激动外,好像连想问他的问题都忘了,今天晚上把他弄来仔细的问问。

“他就像个木头似的很直的坐在那,没什么亲密动作,就是吃饭聊天,现在我怎么办,是回去还是跟踪。”女保镖现在成了情报人员,搞不好还要打听他们俩的关系,还要查一下他们在那个公司上班,看他们做什么,要真是那样,还不累死?

“回来吧,陪我喝茶,你叫他们俩也都回来,不用跟他,他不撒谎,我晚上自己问他。”倪娜很平静的把电话挂了。她知道今天和许睿吃饭的只是个同事,也不想计较这些,现在她知道许睿喜欢叫乐轩的那小屁孩子,只要没和那个孩子在一起,也就没事。乐轩身上有太多的影子,他不喜欢乐轩才怪呢。他为什么把对自己的喜欢,转移到另一个像自己的人身上?

她拿起遥控器,继续找着喜欢的节目,一个中午就这么浪费了。今天要想办法把他弄到自己的身边,好好开导一下他,让他乖乖的和自己在一起,自己每天给他做饭,让他过的舒服点。希望自己能把他照顾的很舒服,让他自愿和自己在一起。以前是自己被他照顾的很舒服,自己都感觉很依赖他。

第十章 赶路回家

从缅甸的山区里出来,雷雨田独自一人骑着快马跑在林间小道上赶路。孤身一人独自走在金三角的小路上,简直就是送死,随时会有土匪从路边杀出来,他们做的都是很‘普通’的生意,杀人劫财。

这里还有杀人不眨眼的佤邦军,他们总兵力有两万多人,主要靠毒品为生,他们是毒品工厂的守卫者,也是武装贩毒者,谁要是在金三角看见他们运输毒品,被他们抓住立即杀死,免得坏了他们的生意。

雷雨田刚来这地方的时候就见过佤邦军,人家出来运送毒品,那才威风,一般是整连整营押运毒品,谁抢他们,谁就等于自杀。他在小马帮里当炮头的时候,押运着不值钱的货物,路上还被抢劫十几回。以前真羡慕佤邦军,后来他经验丰富,自己拉队伍,专门抢劫毒贩,但还是没打败佤邦军,一百多的队伍和人家几个营遭遇,死伤的剩下四个人,后来带着钱去了美国,做了一个真正的职业雇佣兵。(金三角把武装护送做生意的马队的保镖都叫炮头,比叫炮灰吉利点)

雇佣兵的生活让他认识林飞宇、许睿,当雇佣兵的日子里又学了不少排兵布阵,学会了狙击,埋地雷装连环雷,还会做遥控炸弹,不论是单兵作战还是与人配合,动作熟练枪法精湛。后来他离开雇佣兵公司,就靠这些学来的‘本事’在孟恩崇的队伍里当兵,一路升到参谋长的位置,在他的带领下,孟恩崇的部队在短在的几个月里打了大小近百仗,彻底巩固他在这个地区的地盘。

坐在马背上,雷雨田一边赶路,一边回忆这些事情。在当雇佣兵的时候他认识了许睿,还救过他,两人交情一下就好起来,许睿拿他当再生父母,后来战斗中经常互相照应,两人的关系比亲兄弟还要好。在雷雨田的心里,兄弟情谊很重,比孟恩崇的知遇之恩更重。他早掂量出那个重那个轻,所以没在孟恩崇面前把实话全说出来。

现在孟恩崇根本不知道他与许睿的这些故事,要知道了,孟恩崇早把雷雨田杀掉,最轻也是软禁。对待仇人的朋友和兄弟,能态度好么?能不使手段?雷雨田也庆幸自己机灵点,要不是自己保密好,自己也完蛋。

不过兄弟毕竟是兄弟,有麻烦不能不帮,他脑子里现在想的不是如何帮孟恩崇找到干掉许睿,也不是想着自己躲开孟恩崇,即使自己不干,孟恩崇有钱有势,不愁雇佣杀手杀许睿,他想的是如何能帮许睿干掉孟恩崇。两人要干掉这大毒枭,还都要活着回来。要斩草必须除根,不把孟恩崇这个‘恶根’铲除掉,许睿这辈子都不安宁,永远会在刀光剑影中,整天躲着别人的暗杀,防着别人陷害,这样过一辈子,还有什么乐趣?还是人过的日子?

他想着下一步的计划,他骑的快马就跑到一片树林里。雷雨田收回自己的思绪,一看这地形就知道不好,这地方最他妈的容易出事,自己当炮头的时候就怕这地方,因为路窄的地方对手容易埋伏人围歼从路上要经过的人。只要稍微在两个路口布置点人马,很容易成为死地,就出不去,除非是金刚不坏之身。雷雨田也曾在林间,山谷间,这样的地形设埋伏,在这里很容易把一支比自己人多的队伍围困住,然后凭险守卫,逐渐把围困住的人灭掉。

走到这里,雷雨田想起曹操,曹丞相走到这险要的地形上,不是想着如何迅速通过,而是坐在马背上大笑,笑别人不会排兵布阵,有笑话人的那点时间快速通过多好,大笑几声多浪费时间?自己可没心情来这里嘲笑别人,金三角这里是藏龙卧虎,不能把别人看贬,这里遍地是丛林战游击战伏击战的行家。

他在金三角也打过败仗,也就少了些傲气,多了些小心。人都怕死,一元钱一发的7点62毫米子弹就能把人的脑袋打的脑浆飞溅。他看到过战友的脑袋被打出白花花的‘豆腐脑儿’,也亲自拿枪把别人的脑袋打的万朵桃花开,他也害怕别人把他脑袋打开花。

走的时候真想向孟恩崇借一队兵把自己护送到中缅边界。可他真的很难开口,自己有那么多本事,还要让士兵护送,第一显得自己没本事胆子小,第二容易让人感觉自己不自信,所以他宁可死在这里,也不丢这个人,他丢不起人,也绝不借兵出金三角。现在自己出来了,才有点后怕,迎面要开来一支队伍,自己打不过人家,别说帮许睿,自己连老弟兄的面都见不上,就死在这荒山野岭之地。

树林里吹过丝丝凉风,就像从阴间吹来的一样凉,坐在马背上的雷雨田被凉的一哆嗦,他立即深弯下腰,趴在马背上,两手抱紧马脖子,抓紧缰绳,两脚使劲挂住马蹬,两腿夹紧马肚子,生怕自己掉下来。然后就保持这个姿势骑马猛往北跑。

虽然没带兵,但枪还是有的,在这种兵荒马乱的地方没枪怎么行?他腰带上就挂着两个黑色帆布枪套,里边装着30响的自动手枪,正宗意大利布雷塔公司制造的M9R型全自动手枪。枪就是他的胆,没枪他敢跑这里溜达,他长几个脑袋?

M9R手枪的加长弹匣压满子弹,就是30发,两支手枪加起来就60发子弹,要调成自动射击状态,手枪就能打出连发来,一下就能打出去60发子弹。这枪的火力和射程很适合从林作战。因为这地方林子茂密,能见度不怎么样,很少能看到百米外的人,战斗也主要是近距离枪战。两支自动手枪的火力吓也能把敌人吓退,除非对面的家伙拿两支乌兹冲锋枪,这样才能和他打平手。不过土匪不可能是一个人跑出来吧?怎么地也一次出动十几个人,一人一支AK厉害吧?

厉害个屁,那和打CS不一样,破AK枪一打连发就跳枪,打连发枪声吓人但打不死人。金三角这地方战斗频繁,AK枪的来复线早磨没有了,和滑膛霰弹枪似的,根本打不准也打不远。加上这个地区潮湿闷热,雨季漫长,枪管里不生锈的很少,外加这里到处是不会保养枪的,没几支枪能打准的,一般都是靠子弹密集去击毙人。

不过十几支AK里并不都打不准,只要有一发子弹打准。雷雨田的小命就没了。他带着恐惧,骑着马从林间飞奔而过,能跑都远就跑多远,多耽误一分钟,就多一分危险,跑到边境附近才安全。

骑马到了边界,雷雨田先把马卖掉,因为带着马去云南不方便。云南虽然和北缅只隔着一到边界,但是发达程度不一样。云南有发达的公路,到处都是跑运输的客车货车,不愁搭车赶路。

卖了马之后,雷雨田把自己的两支银白色自动手枪装进包里,把自己的防弹战术背心也收起来,换上一套与当地边民衣服相似的衣服。把衣服换好。把自己那个很现代的背包装进预先准备好的麻袋里,自己拿着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边民证件,拿着准备好的山货,混过云南边防武警的检查。

普通的边镇的检查不是很严格,因为边境两边的边民来往太密,一般每人每天要出入边境一次,不可能像瑞丽边境检查站那样严格。

带枪混进云南之后,枪就用不上,他一路坐拖拉机,农用车,各种货车才来到大理市,这里有火车站。但是雷雨田不敢在这里上车,因为火车站的大站进站检查严格,万一把他的两只M9R手枪查住,那自己不是找死么?他只能继续穿着农民的衣服,路上也不敢刮胡子。

以农民身份坐上长途汽车,去一个边远点的小火车站,从半路上的小车站上车,然后坐上火车才能去绥州。这一路带着枪可受老罪了,第一怕小偷把枪偷了去,枪就是他的命,没了枪,他就感觉不安全。第二怕枪被列车乘警查包的时候查住,在中国拿枪是犯法的,他已经习惯了带枪,离开老家都六七年了,那还能改掉自己的习惯。

再说了,大陆也很乱,有不少拿着砍刀四处砍人的帮派,几乎任何一个县城、城市里都有这样的‘顽疾’和‘毒瘤’,因为中国太大,贼太多,警察根本抓不完那些人。雷雨田认为只有他能根治这些‘病’,自己有枪,枪是自己的不花国家钱,子弹自己买也不用国家的钱。治盗也好,治贼也罢,没钱不行,不过中国还在发展阶段,没多少钱去像老牌帝国那样拿出庞大的资金养活警察,中国钱少,贼多,抓贼就需要养警察,养少了贼就多。

这次北上回老家,主要是帮许睿对付大贼头孟恩崇,不过路上捎带手的就可以‘治病’。帮派的砍刀再厉害,厉害不过自己的意大利喷子吧?帮派有枪,都他妈的是猎枪、火枪,还有从越南买来的56冲锋枪和54手枪,自己的背包里有正宗HK公司制造的MP-5SD3。不过就那些人渣的枪法,没法很自己比吧?自己当炮头的时候,跟着马帮走货,路上被一百多土匪围住,十几个炮头在他带领开枪还击,也以少剩多过,而且不是一次两次,偶尔打赢一次那是碰运气,不是本事。

大陆那几个贼捏吧捏吧够几斤?按吧按吧能装几盘子?每个人几条命?几个脑袋?半条命不行,那是烂命。雷雨田前些日子还带着孟恩崇部队在山区围剿土匪,枪还没打够,也没打过瘾。要是能遇到找麻烦的人,他乐意奉献的子弹。

想着这些破事儿,他就在火车的卧铺上在住了几天,终于在火车上熬到自己的老家。自己可算是回来了,出去都六年了。

下了车出了车站,他才发现这里和以前不一样了。

第十一章 谈不成正事

出了火车站,雷雨田穿着一身很普通的运动衣,像从小县城里出来的打工者,他背着个大背包,两只手插在裤兜里,头上戴着个从地摊儿上买来的遮阳帽和太阳镜。那身云南农民的衣服都在火车上扔了。

现在这身打扮,比较容易的和下火车的其他人融为一群。他背着沉甸甸的包,里边的枪支弹药很重,背包的两根背带,压的他肩膀很不自在。

出了站后,涌出一群人陌生人,这些人手里都拿着小木头牌儿,牌儿一半都白色的,上边用红油漆写着,‘XX旅店,单人间、双人间、四人间’等字样,拿着牌子过来拉人的都是些中年人,有男有女,脸都被太阳晒的很黑。这些人可能一白天都在这里,也不知道腻外不。

雷雨田左躲右闪的想避开这些人,但是还是被一个中年妇女拦住,中年女人拿不怎么标准的普通话说:“住店吧,有空调电视洗澡间,很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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