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狙杀悍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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狙杀悍将- 第14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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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赖承模坏愣疾缓ε戮斓睦淝梗蜗驴盏唬执影锬贸鲆桓隽⒆拥牡母鳤KM步枪装好,经过改装的步枪都能装弹鼓,他超级喜欢这种火力强悍的枪,其他两人不时的向隐蔽在角落里的警察射击,他们边跑后边还有一群胆小的警察在追,只要他们回头一开火,追击他们的警察就吓的纷纷抱头找地方躲藏,三人轮番掩护,击倒十几个追他们的警察后就继续往远处跑。

远处也有巡逻站岗的警察,封锁外围的警察连防弹背心都没有,一见他们冲过来,胡乱的开几枪就藏起来,稍微一冒头引来的就是一串AK枪的子弹,几个刚实习的警察不知深浅,居然举着手枪挡在路上大喊:“不许动,停下,把枪放下否则开枪了。”

曹秉继续向前跑,使劲抠扳机,AKM没了子弹,他左手伸进包里一摸,没有备用步枪子弹他左手边往出拿霰弹枪,右手顺手把AKM丢下,警察以为他们扔了枪轻装逃跑,也没开枪,还继续喊。

曹秉一伸手把霰弹枪拿出来,左手单手拿枪就开了火,一名警察倒下,另一名警察紧握手枪,富安、江琦端着AKM一起开火,震撼的枪声过后,拿枪拦路的警察被打成筛子,他们俩也丢弃了没有子弹的AKM步枪,抄起霰弹枪就向最繁华的小街道跑。

他们三人还戴着面罩,跑进没有汽车通行的步行街,很多警察尾随他们,但是警察看晚上的街道上人太多,也不敢轻易开火,但是他们三个人可不管香港人的死活,他们心里从来就不喜欢爱嫖娼的香港人,看见他们就恶心。

虽然看上起街道上的这些香港人各个道貌岸然的站在那或者悠闲的走着,其实谁不知道他们出来是干什么的,还不都是找鸡的,要不就是现在学好了,以前找,现在上界溜达一下看别人找?

三人边跑边掏出小镜子看着身后的一大群警察,跑着跑着曹秉喊:“转身打个齐射。”

三人几乎同时转身,三支霰弹枪一起开火,密集的霰弹打出去警察倒下一大片,吓的警察纷纷躲进路边的店铺中,三人又继续跑,一路跑一路把挡他们路的行人撞倒,有的行人被撞了还骂着,他们三个人那里吃过这个亏,谁骂他们就打谁,最后嫌这样太麻烦,干脆边跑边来枪,来个挡我者死。

霰弹枪开道,可比警笛效果好,街道上的呼啦一下分成两波,寻找各自的角落隐蔽,闪出一条开阔的道路隐蔽,他们不停的用霰弹枪打扫身后的警察,沿路之上到处是他们打完的子弹壳掉在马路上。

跑了三条街,霰弹枪的枪管都打的发烫,每人至少打出去上百发霰弹,装武器的挎包可轻了不少,他们打完最后几发子弹把霰弹枪丢弃,继续逃跑,因为他们跑的都是步行街,警察也没法动用车辆追,就这样拼起了体能来。

“包里还有什么?”曹秉提着乌兹冲锋枪问。

“就几个雷,一些子弹,要不再干一下,阻击一下在跑,顺便休息休息,戴着面罩跑我气喘不上来。”富安一转身,双手拿乌兹冲锋枪对身后的一群警察就扫射,打完一梭子他继续跑,跑的时候迅速抽出空弹匣装上新弹匣,拉下枪栓就继续跑,随时寻找开火的机会。

“前边有个雪糕车,拿它当掩体,用冲锋枪阻击警察,打完了把包扔了轻装逃跑。”江琦提完建议,跑到雪糕车旁边,把车往路中间一挡,端枪就打,雪糕车成了他们的临时掩体,三支冲锋枪连续开火,警察也还了十几枪,但是十几个警察被击倒,他们只开一枪就被匪徒打死打伤,连开第二枪的机会都没有。

打光了冲锋枪的子弹以后三个人各拿两个手榴弹,把手榴弹和手枪装到西装包里,继续逃跑。

警察里也有身体素质好的,追了三千多米还有人追,曹秉跑的跑的忽然藏进一个店铺内,喘了几口气有闪身出去,使劲把几枚残存的手榴弹扔出去,“轰轰”两声,几个警察倒在血泊中,其他两人也这么干,才把警察才挡住。

他们跑了三千米,沿路之上到处是子弹壳和警察流的血,所到之处是枪声大做,吓的市民纷纷逃命,警察在枪林弹雨中狼狈躲藏,在市民心里留下特别不好的印象,所有的人都认为警察是怕死鬼。

丢弃了重武器以后三个人就冲进一间公共厕所,在进门的时候丢掉面罩,问:“那边是男厕所。”

门口的人指了指,三个人假装内急就跑进去,他们一进男厕所就把门插住,然后看厕所墙上有换气窗户,他们三人先后从小窗户里爬了出去。跳到厕所后街的小胡同后,三个人脱下西装和防弹背心,只穿衬衫和西裤,手枪备用子弹匣塞进袜子里,小腿上的枪套正好装手枪,三个人找了一家人不多的茶餐厅进去,要了几杯茶和一些小吃,全吃了以后,离开这里。

三个人没问路,走到一个人不多的小胡同里,看到很多年轻人在玩自行车、滑板和摩托,一看就不像好人,曹秉感觉吃抱了没事做打算把最后的几十发子弹全消耗了。

曹秉带头把枪和子弹转移到裤子的侧兜内,来到小混混面前,“一群傻瓜。”其他两人也知道把枪放进裤子口袋里是啥意思。

小混混们见有人骂他们都围拢了过来,有的拿出折叠刀什么的,曹秉手多快,拽出M-9手枪就打,身后的俩跟班也不吃素,用这几十号人消耗他们的子弹,真是个好办法。

三支带消音器的手枪一起开火,沉闷的枪声后是子弹壳掉落在地面上所发出的清脆响声。

一群小混混纷纷中枪倒下,站在靠边点的几个人还想跑,结果没跑过子弹,击毙最后一个人以后,三支枪全部打空了膛,他们把消音器拧下来重新塞到袜子里。

“我们去那?”江琦玩了一晚上感觉很带劲。

“去那,没想过,洗个澡再买身衣服。”曹秉把衬衫脱了,上身只剩下一件背心他又把裤子脱了,把身上的几张卡和钥匙全部装进大短裤的兜里,现在他的这身打扮,很像玩滑板的,他踩上一个滑板说:“走拉,站着等抓呀。”

其他两人急忙学他的样子把做案的衣服丢弃,打扮成小混混,踩上滑板从新进入闹市区。

三人分头去超市里买了几件短裤背心,然后分头去洗澡。洗完了都穿上新的短裤和背心以后三人重新在一个快餐店里的集合。

“去那呀,都快十一点了。”江琦现在身上除了有酒店房间的钥匙,有一张信用卡和零钱以外什么都没有,看起来跟没事人似的坐在餐厅里。

“我还有事,各自忙各自的吧,你们可以先回大陆和雷哥呆几天,我想来这里多溜达几天,反正风不紧。”曹秉又请他们吃了顿夜宵才把他们打发走,随后她拿出手机,给女记者发短信,自己知道她的手机号码,随便和她聊起天来。

从餐厅里出来,他又进昼夜营业的商场里买了身比较贵的西服,打算晚上出去溜达溜达。

“你总发短信,你是谁呀?”女记者收了几条短信后没回,直接打电话问他。

“见了就知道么?”曹秉用标准的国语说着,“很希望认识你,你要愿意我就陪你吃饭,酒店你随便选。”曹秉感觉来香港还没好好玩,应该找人当带自己出去玩,免得无聊。

第九十二章 线索已断

豪华的酒店西餐厅内,女记者无聊的看着短信,她晚上刚忙完现场采访,把录像带交给编辑后就从电视台里出来,她看这个人很有诚意就进了一家贵的酒店,不管怎么样,等他来了先点一堆最贵的菜,然后点最贵的酒,看看这小子以后还敢不敢请自己。她打电话告诉陌生男人自己在那,就等着他出现。

曹秉接到电话后很愉快的答应,马上坐上一辆出租车就往酒店赶,顺路买了一大把玫瑰花,直接去了女记者呆的酒店。

他认识那个年轻女孩,可那女孩肯定不可能认出他来,干活儿的时候他可是捂的很严实,除了眼睛之外,那女记者都没看到他一寸皮肤,面罩把脸和头发都挡住,脖子也罩着,自己又穿着衬衫领扣也系着,手上有手套,她不可能记着自己,另外自己身上的衣服全是完事后新买的,里外一新,身上也没什么违禁品,消音器也被他丢进下水道里去,即使是警察也找不到什么蛛丝马迹。

他拿着一大把花走到女记者面前,“很高兴能见到你,我猜你肯定是美女。”他献上一把花,女记者疑惑的接过来,又放在桌子上。

“我是个记者,我很忙,有很多人知道我的电话,以后没事别打电话”,她说完假装要走。

“我想请你吃饭,不知道你赏光么,别着急走么,我又不是色狼,吃完了去那都行。”曹秉说完用英语叫过服务生,先点了很贵的酒,然后问她:“不知道你爱吃什么,你随便点吧,我看这一页的菜不错。”他把菜单放下请女记者选,他是翻到最贵的那页让她选。

女记者本想要他难看,看这小子是个很大方的男孩,就很愉快的选了几个菜,两人边等菜边闲聊。

女记者看他不像一般人,就先问起他的职业来,“你是做什么的?一般人是进不起这里的。”

“赏金猎人,也就是私人侦探,我是有执照的,加州的赏金猎人网站上有我的注册资料,随时可以去看,在香港这行就是叫私人侦探,似乎没人称呼私家侦探为赏金猎人。”曹秉没事闲聊起来,他肯定不能说老子是常胜军,老子在缅甸是一霸,更不能说自己刚才干死多少多少警察。

放下曹秉和女记者在那浪漫不说,单说许睿,他晚上独自坐在客厅里看新闻的特别报道,就知道这几个人玩出了事。

他们中午吃饭的酒店里出了命案,就知道是老曹和吴哲联手干的,至于回马枪是谁杀的看了半天新闻也不敢确认,他看新闻说是下午进酒店杀了不少人,警察一个没看见都给跑了,晚上清理现场的时候有三个人冲进警察的封锁圈,大打出手,看手笔也看不出谁的来,他们这几个人一拿着枪就是凶神恶煞的样子,开枪一个准,都是战场上爬滚出来的,许睿有点不明白,独自发呆思考,但是不管是谁干的,自己要含蓄的给他们打个招呼,回马枪可不是自己授意他们做的,只是想打几个人出出气,怎么整死那么多人,还有大爆炸,还有五个街区的追击?这都谁呀?

他想了想怕他们落入警察之后,提醒一下吧,他拿短信告诉吴哲,让他们回大陆去,自己也马上回去,因为自己还上班呢,让大家回老家玩去,不要在香港长呆。

吴哲自然也不笨,看了新闻和短信,心里明白着呢,他给自己兄弟定了机票打算先回躺美国然后在回大陆,他也拿短信含蓄的和曹秉说了一下,当然曹秉也不傻,不会赖在香港等警察抓他。

晚上林飞宇给怡菲做按摩,他当然没心思看新闻,这些事他也不知道,知道了也是多一个人跟着操心,许睿也没跟他说,就把这事按下去,这些人很听话次日就坐飞机打那来回那去,也都没在香港多呆,警察自然不肯罢休,大肆侦察线索。

警察沿路之上没少拣东西,枪、子弹壳、弹匣都收集起来,带回鉴定中心,鉴定科的工作人员全部回单位加班,都穿着白大褂,戴上白帽子和口罩戴上橡胶手套,拿过从外边弄来的犯罪证据就开始鉴定,拿一把把小刷子粘上荧光粉把枪里外里刷了两次,往紫光灯下一放,居然一个指纹都没有,拿着白色塑料纸的鉴定科的警察们还打算提指纹进数据库比对,现在什么都没有,怎么比对?看来匪徒是戴手套干的事。

鉴定科的警官问:“现场他们是戴着手套么?”

“是呀,都戴呢。”重案组的警察如实回答。

“那先看看子弹壳吧。”鉴定中心的警察们又用化学药品处理了一下子弹壳,结果半个指纹都没有,这因为啥呢?因为他们往弹匣里压子弹的时候都带着布手套,把以前留在子弹上的指纹也给弄没。

没提取出指纹,警察不甘心的问:“还能通过什么查?”

“能找到他们的衣物么?”鉴定科的警官问。

“找到防弹背心,和上衣,但是已经被泡在臭水里。”

鉴定科的警察本想从上边通过提取毛发查DNA,结果这么一弄也没办法查。

“面罩和手套呢?”

“还没找到?”重案组的警察也没了办法。

不过在另一案件的事发现场的下水井盖地下,他们找到了被脏水浸泡过的衬衫,面罩和手套被冲走,能查人的线索几乎全断。

最后他们决心查人,通过边检口岸去查,看看有没有一伙一伙进入香港的人,结果还没发现,因为这六个人来时候就坐的不是一个公司的班机,他们六个人爱好不同,先后来香港又约在一起找许睿玩,那能同机呢?真要同机走可就露出马脚,这次他们可以说的做的很隐蔽。

曹秉因为大哥雷雨田购买了公务飞机,坐着飞机高兴的直接飞到深圳,然后从陆路进入香港,先自己玩了一段时间,富安、江琦也坐着飞机高兴的转了好几个地方,吴哲等人也和他们差不多同时离开,然后各走各的去了香港集合,所以警察都找不到三个同时买票乘飞机来香港的人。

另外他们还依仗着认识刚果驻香港领事馆和在美国的领事馆的朋友买机票,他们坐飞机的身份不是私人旅行,而是公务旅行,香港警察胆子再大也不大可能想到一些拿外交官证件的家伙是匪徒。

看新闻看到深夜,许睿才困的睡过去,他看自己的兄弟给自己出了气,心里也就不堵的慌,终于让香港人见点血,自己有没脏了手,至于警察想把他的兄弟抓起来,那可太难了,他们各自有各自的本事,根本不用自己操心,况且他们早上就会走,香港国际刑警可以满世界的找他们,活该,谁让他们没有高超的枪法,要是枪战中自己人受伤,那就怪这些人技不如人,活该被打,自己枪法还可好呢,在刚果那炮火纷飞的阵地内也多次受伤。

“老婆该回去睡了。”林飞宇给老婆按摩完,发现老婆趴在按摩床上不想起来,可来这里睡容易着凉。

“不想起来,累的走不动,你背我回去吧。”怡菲一想明天九点要去上班,心里就更疲惫,没想到当大老板也这么操心,真该把一些利润不高的企业转给资产管理公司,自己以后要想办法让自己活的轻松一点。

“是。”林飞宇无奈的把怡菲抱起来,“让别人看到多不好。”

“看到就看到,有什么呢?”她满不在乎的搂着他的脖子。

他们肯定想不到我在家受这么重的苦,要是让他们知道,他们肯定劝我去伊拉克承包个项目玩,肯定不让我给你当保姆拉,林飞宇把老婆背回卧室,放在床上。

“好累呀,你越来越胖,十年以后我就背不多你。”林飞宇坐到床上只喘气,他活的看起来幸福,每天几乎啥也不干,开着名贵的轿车四处玩,其实就不是那回事,自己又是家庭厨师、又是按摩师还是管家兼保姆,还是司机、秘书、助理,每天只要睁开眼就要忙一天,真该花钱多请几个人,光一个做饭的忙不过来,有时候一些复杂的菜还是自己做,真累呀,还不如回非洲继续做买卖,或者把公司转移到伊拉克,去训练新政府的军队和警察,要不承包一些重要目标保护的项目,要么跟美国合作,为他们提供帮助,一想到给美国人打江山,他就一万个不愿意,不过现在公司已经几乎没什么事做,应该找个愿意做事的兄弟继续经营自己的公司。

找谁去呢?要不要让吴哲接替自己掌握公司,利用已经有的名声去伊拉克做笔大买卖?(此事不在本书讲述,后边另有一本专门将他的公司去伊拉克所经历的事情)

“早点睡,发什么呆呀?”怡菲把台灯关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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