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公脸上的表情则比较复杂,小乔性格比较直。有事情,都藏不住。以乔公对自己女儿的了解,小乔怕是喜欢上秦汉了。“这个死丫头,我……”乔公转过头来,发现自己的大女儿。大乔,再看向秦汉时,眼中,带着一丝别样的色彩。
乔公心里有些不舒坦。秦汉年纪已经不小了,而且。他身边有好几个漂亮的女人呢!连儿子都有了。
如果秦汉要是年轻个十岁,乔公恨不得双手奉上。把自己两个女儿全部嫁给他都行。
但是现在……
告别秦汉后,小乔欢快的跳了回来,拉着大乔,转着圈儿道。“姐姐,我们以后可以去找秦大人玩咯!嘻嘻!”
“胡闹。”乔公沉着脸,凶道。“以后不许你去找秦大人,秦大人一心为西城百姓,公务繁忙,哪有那么多时间啊?没什么事,去照看铺子,多卖点布料吧!”乔公转过头,拉着个老脸,朝着铺子走去。
为了女儿日后的幸福,看来,他必须要尽快为她们两人物色好人家才是。乔公心里很纠结,西城中,很少有富贵人家。
大家的钱,收入差不多都一样。早在很久以前,西城原居民,因为刘辟率领黄巾军杀来时,早就拖家带口的逃光了。
嫁娶讲究个门当户对,乔公虽比不上世家,大家族,但怎么说,也算挺富裕的。现在又在西城开了这么个铺子,铺子不大,但生意特别好。西城缺麻,缺乏布料。
他这些布料,都是从庐江一路带过来的,都是上好的布子,卖的又便宜。又有两个这么漂亮的女儿,在这里帮忙,生意自然火爆。
乔公是个聪明人,西城这么多人,布料需求很大。他准备等过些日子,去主街道上盘一个大点的店面下来,去哪里摆个铺子,生意会更好。因为才刚刚到西城,很多事情还不懂,还没安稳下来,所以才在家中先摆了个。
现在秦汉不是要准备大力发展上庸城的经济嘛!秦汉又鼓励商人,有不少的优惠政策,到时候上庸城,发展建设时,乔公要第一个就跑到上庸城,再去扩展一个铺子出来。
之所以,不想让大小乔跟秦汉交往,实则是因为秦大人实在太优秀了。从两个女儿眼中,他都看到了炙热,乔公就这么两个女儿,他还想着,多赚点钱,招个上门女婿呢!
老了老了,身边总得有人陪伴不是。
要是嫁给了秦汉,乔公总不能让秦汉倒插门吧?
小乔嘟着嘴,朝着乔公的背影,吐了吐舌头。“不管爹爹,秦大人都答应我了,只要他有空,我们就可以去找他玩。爹爹不是说,蔡邕的女儿,文姬小姐精通琴艺,造诣不凡吗?到时候,我们就去找她切磋切磋,打败她。”
将军爱宝刀,他们这些弹琴的,自然也喜欢有一把天作而成的好琴。蔡邕手中不是有一把焦尾琴,乔公常挂在嘴边嘛!冲着焦尾琴,她们也得去跟蔡琰接触一二,也只有这样子,才有机会,看到焦尾琴。
看着蹦蹦跳跳,活泼可爱的小乔,大乔心中不禁有些黯然。“小乔,你是不是喜欢上秦大人了啊?”
“嗯啊!”小乔直言不讳,“像秦大人那种顶天立地的男子汉,姐姐难道不喜欢吗?”
大乔嘴角微微上扬,含笑道。“秦大人英俊威武,自然招人喜爱,姐姐对他也很钦佩,但不是男女之间的那种钦慕。”不知道怎么,再说出这些话时,大乔心中一紧,有些疼痛。
乔公虽没说,但孝顺的大乔,心里很清楚,她们两人之间,总得留下一个人。找一个上门女婿,好照顾爹爹。
爹爹老了,身边要是没个人,日子该有多寂寞?母亲又走的那么早,爹爹一个人把她们两人拉扯大,挺不容易的。既然小乔喜欢上了秦汉,那大乔,为了乔公,就只能顺从媒妁之言,父母之命随便嫁给一个陌生的男人了。
“走吧!不要看了,都已经走远了。”见小乔还偏过头,看着秦汉远去的背影,大乔拉着小乔如玉般的手臂。“我们去帮爹爹卖布料去。”
“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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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六章:一块香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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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咚咚咚!”
战鼓擂擂,陷阵营,藤甲兵,以及野猪团,全部调集一块。除此之外,其他的都还在招募,训练之中。那些兵将,现在还不能让他们上战场,要不然伤亡太大了。
死了一个人,秦汉是要贴不少钱的。
总共近十万人,孟获只不过,就只有两万将士而已。再加上汉中的近五万将士,两城总共有十五万人,看着眼前攒动的人群,秦汉心里那个激动啊!总算有这么一天,自己能以多欺少,欺负别人了。
自从出道到现在,基本上每次杀敌,他都是人少,被人追着打。就只能用其他办法来御敌,而这一次,他总算是可以正大光明的跟对方干上一场了。
之所以带着这么多人去,秦汉不是想带着他们,直接杀过去,一举把对方歼灭。
这十万大军,大部分都是有过战斗经验,都是上过战场,杀过人的将士。但他们的经验不足,秦汉想借助这次难得的机会,让他们好好见识见识一下,怎么才能有效的杀伤敌人,还要让自己的伤亡,减到最小。
为了言传身教,秦汉打算跟随他们一块去往汉中。演义中,诸葛亮曾七擒孟获,才收服了孟获。诸葛亮为了孟获,能如此,那说明,孟获此人,定有什么地方,吸引着诸葛亮,才让他耗费不少心思,精力。
要是可以的话,秦汉也打算把孟获给收服。
经过一段时间的休养,赤兔马的伤口,已经完全恢复好了。站在秦汉旁边,像个王者一般,审视着阵前的诸将。
秦汉身上穿着一套崭新的金甲,是李儒让公输通重新打造的一件,他可不想秦汉在汉中发生什么事端。
崭新的金甲,在艳阳的照射下,泛着金属的寒芒。上面没沾染过血液,故而,比之前的金甲。要少了一股杀气,森寒的杀气。
望着眼前,一个个站的笔直,像是一挺挺钢枪般的将士。秦汉深深的吸了一口气。气沉丹田,吼道。“总共九万七千四百人,我希望,回来的时候,也是九万七千四百人。一个都不许少。”
“一个都不许少。”
将士们纷纷举着手中的武器,敲打着自己身上鲜明的铠甲,当当当的作响。人声鼎沸,山呼海啸般震天动地。
秦汉举起手中鸣鸿刀,怒吼。“出发!”
在众将的率领下,在西城百姓的注目下,近十万大军,浩浩荡荡往汉中城开去。
秦汉本来是想留在西城。跟董媛。貂蝉她们几个女的,多多相处一段时间的。但一想到,秦丘真正一天天长大,他这么小,这么脆弱……就让汉中战役,作为秦汉踏破天下。横扫四方的第一战吧!
他要做一棵树,一颗参天大树。伸展自己的臂膀,为秦丘遮风挡雨。
秦汉在西城的这些天。白天就陪着秦丘,晚上就跟董媛在一块腻歪。待秦汉走后,董媛就来到貂蝉所在的居室,言辞诚恳,跟貂蝉道了歉,把貂蝉眼泪都给弄出来了。
原本,貂蝉就对秦汉没什么感觉,无端被破了瓜,还强行掳走。想想儿时,若不是王允收容,哪有貂蝉现在?王允待貂蝉如父,教她识字,又教她人生哲理……
秦汉能文能武,又雄霸一方,性格不错,至少对她们这些女人,挺不错的。西城繁花似锦,自己的男人,受那么多人尊崇。貂蝉自然也很乐意,但千不该万不该,秦汉不该杀了王允。
跟在秦汉身边,貂蝉真不知道,自己该怎么定位?
王允为其父,自己跟着杀父仇人在一起过日子,想必,王允泉下有知,定然也不会瞑目吧?
貂蝉甚至想过自杀,但她实在没有那个勇气。
王允被秦汉给杀了,貂蝉就已经够憋屈的了,董媛还要拔剑刺她,这让貂蝉实在难以接受。
想起董媛的遭遇,貂蝉也替她难受,董卓熊霸京师,高权在握,却……这其中,还有貂蝉的推波助澜,才会让董卓死于吕布之手。
对董媛,貂蝉心里也很是愧疚。
但这也不是貂蝉所愿意看到的,董媛这般对她,她心里实在难受。乱世之中,她一个弱女子,又能左右什么?她连自己的意愿都没有,为了还王允情分,她只能那般去做。
现在,一切都过去了。
貂蝉搂着董媛,相拥而泣,“媛儿姐姐,莫要再说了,貂蝉愧不敢当。”
哭了有一段时间了,董媛拭去眼角的泪花儿,目光灼灼道。“貂蝉,不要在这里住了好吗?你一个人这么孤单,叫秦大人于心何忍?”董媛可是还记得,秦汉曾说过,想要跟她们几个人,同被而眠呢!
细细一想,秦汉才刚刚从兖州,历经生死,好不容易回来了。到了西城,却见她们几个人,还在那里勾心斗角,他心里又怎么会好受?
其实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只是其中有些误会,大家摊开了谈谈,什么事情都好说。
秦汉这次去汉中了,董媛想,等秦汉回来之后,他能看到,何思思,貂蝉,蔡琰,以及她自己,四个人住在一块。一起伺候秦汉的起居,帮他照顾秦丘。“好吗?”
“这……”
一想到,同被而眠,大家住在一块,几个女人跟秦汉一起睡觉。大半夜,要是秦汉想要……当着几个姐妹的面,貂蝉还真有些不好意思。但,心里又有些期待,那么多人,在一块多热闹啊?
秦汉胯下钢枪如龙,特别能捅,貂蝉一个娇弱女子,还真有些受不了。特别是第一次,被秦汉强硬的破瓜之后,到现在心里都还有阴影呢!到了西城之后,秦汉事务繁忙,除了有两次,让她尝试到做女人的滋味之后,都没来看过她了。
那飘飘欲仙的滋味,就像是毒瘾,尝试过后,再也难以忘记了。要不是因为她们几个人之间,关系不够融洽,貂蝉还真想,跟秦汉好好缠绵恩爱一番。
躺在他怀里,好不温暖。
“嗯!”听到董媛说秦汉有多不容易,东奔西跑的,回到家,又的分开照顾着她们几人,没有一刻享受的时间。貂蝉娇羞的点了点头,嗯了一声答应了。
何思思就跟她住在一块,蔡琰也很好说话,董媛最怕的就是貂蝉会不答应了。现在貂蝉答应了,那就全部搞定了。
“你答应了哦!”董媛笑的合不拢嘴,她能想到,等秦汉回来之后,打开门,看到屋子里,一张大床上,躺着四个绝色美人,那表情会是怎样。“哦!对了,差点忘了,要去找公输通让他帮忙打造一张足够大的床铺来。”
貂蝉好不害臊,董媛却不觉得有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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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七章:孟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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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获大军见汉中大军逐渐增多,如今,已退到汉中城西南方向,六十公里外,茂密的山林之中。
孟获虽然莽撞,但他不傻,连他们九曲十八夷的第一勇士。兀突骨都被汉人给杀了。
为了兀突骨,为了得到更多夷人的支持,这一次战役必须得打。至于胜负,就只能看天了。
汉人阴险狡诈,汉中城又兵多将广,斥候传回来的情报,汉人的装备,不知道要比他们精锐多少。孟获能拿得出手的,也就只有身边跟着走的这三万藤甲兵了。
这是他最后的依仗。
今年寒冬拖延的很久,到现在还没到开春,突兀骨自从杀出去抢粮食之后,非但没有抢到半点粮食,还把他人和麾下三万藤甲兵全搭了。
夷族现在紧缺粮食,若不能洗劫一番,弄些粮食回去,夷族十之,都得饿死了。
为了报仇,为了粮食,为了生存……
当然,这么大的战事,汉人那么多,孟获这一边,夷族也有十数万大军。但是孟获就只有掌控者自己的藤甲兵,至于其他十多万大军,是其他几个部落的人掌控者。
要是这次孟获能给他们九曲十八夷带回去生的希望,来年,他就一定能担任九曲十八夷的蛮王。
这是绝佳的机会,孟获不会错过。不管怎样,孟获必须步步谨慎,强大的兀突骨已经死在他们手中了。孟获可不想自己这些人也落的兀骨突惨死的下场。
孟获领着三万藤甲兵。想要把汉人吸引到其他首领,早就埋伏好的深山之中。等他们中计之后,一举杀出来,将汉人全数歼灭。再破获汉中,烧杀抢掠,为突兀骨报仇,也为了九曲十八夷的延续。
孟获前脚刚进树林,十八蛮夷的各部首领,就全部过来了。“孟获,怎么不见汉人追来啊?”各部首领都是壮汉。蛮夷选择首领的方式最为原始,谁最能打,最有力气,就是谁当他们的首领。
所以。这些个首领脾气一个比一个火爆,丝毫不将孟获放在眼中。要不是孟获所在的部落势力大,孟获一直劝说,让他们用计策的话,他们早就联合起来,一起杀进汉中城去了。
“孟获啊!我看,不如直接杀进城里边去吧?都出来好几天了,老藏在这深山之中,都快憋死我们了。中原的女人,水灵灵的。她们早盼着我们去蹂躏她们呢!哈哈哈!”
九曲首领的话,逗的众人大乐,纷纷叫嚣着,现在就杀进去。
“汉人只不过是一群草包而已,只要我们大家团结一心,一窝蜂似的,冲杀进去,他们根本就难以抵挡。”
要是第一时间,就能冲杀进汉中城的话,孟获也不会不答应。但因为有兀突骨在先。抢劫掠夺过汉中城。
俗话说,一着被蛇咬三年怕井绳,到现在,汉中城的张鲁,增派了不少人固守北门呢!想要突进。伤亡势必不少。
这两年,蛮夷粮食不足。难以养育太多的人,所以,他们蛮夷部落的人越来越少了。在孟获心中,他早就说九曲十八夷的蛮王了,他不想让自己的子民,急剧减少。
他要一个强大的满足,劈荆斩棘,所向披靡,无所能敌。要在他的率领下,让蛮夷横扫中原富庶地带,一同全国。
这些年,汉族各部都在拼命的抢夺城池,土地和人口,资源。大家都在忙,又谁有空来搭理他们这些蛮夷,既然没人管了,蛮夷各部落,自然不愿意在呆在僻壤之地了。
凭什么汉人就该占据气候舒适,环境优美的中原,而他们就要居住在难以生存的山涧?上天既然如此不公,那就要用兵器,杀出一条血路来。
“闭嘴,”孟获板着个脸,心情不是很好,为了引诱汉人追杀到这里来。他故意让藤甲兵,减慢速度,让那些骑着白马的汉人,杀了他们不少将士了。在他们口中,汉人虽不怎样,但这股新来的部队,要比整个汉中城的士兵,难以对付百倍。
白马义从只不过三千人而已,但他们机动性强,像是一条疯狂的毒蛇,紧紧撕咬住孟获的尾巴,紧追不舍。
孟获率领大军,才刚刚调转头来,赵云立马就领着白马义从,也调头远远观望,始终与藤甲兵保持在一百步距离。
孟获调头一跑,赵云就紧追不舍,领着白马义从,离藤甲兵还有五十步时,就全军放箭,射死了不少人。
但,赵云就是不与他们接触。
两军未短兵相接,孟获这边就死伤了近两千勇士,而赵云却丝毫未损,这让性格火爆的孟获,差点没气疯了。
他领着藤甲兵,不退反进,追着赵云一直杀到汉中城。在葫芦口子上,遭遇到高顺等人的埋伏,又被杀退回来。
不回来不行啊!在这样子玩下去,自己非但碰不到敌军,非得被赵云他们给玩死不行。
就像是被困在一个满是棉花的房间里,不逃出去,会被窒息而死。可是,该怎么办?不管你力气再大,都毫无用武之地,藤甲兵的机动性,比一般的步兵都要强多了,但与白马义从相对比,差的就不是一点两点了。
“你以为汉人那么好对付啊?”孟获转头扫了一圈,那双虎目,布满了猩红色吓人的血丝。“你们不是有种嘛!老子就坐在这里等你们,去啊!有种的你们都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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