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国首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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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首富- 第10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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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分两头,且说李进,典韦杀着杀着,号角声一响,原本就不敢靠近两人的敌军,突然调头退去。两人扛着重物,想要追击,也不太可能。

李进沉声提气,脚步一挪,双臂聚力,抓着铁索,将两大青石,朝着人群密集的地方甩去。

只听见轰隆隆一声巨响,这两个大青石,连砸带滚,不知道死伤多少人。李进两只大手一搓,大脚板朝着退兵追了上去。他浑身血迹斑斑,赤膊的上身,沾满了粘稠的碎肉,血液。

战场上,尸横遍野,哀鸿满天,残肢断臂铺洒了一地,汩汩血液,汇聚成流。缓缓流向西城的护城河,这一战,不知道又要死掉多少人。就连那藏在山中的兀突骨,看到李进和典韦两人的拼杀时,也不禁倒吸了一口冷气。

脖子一冷,心中不禁有些后悔,自己当初就该出兵相助秦汉,拿了十万担粮食,返回夷山,啥事都没有。

现在……兀突骨没有出兵,他凭什么再去找秦汉要粮食?

可转念一想,那个中原人说的也没错,他现在藤甲兵就已经在西城损失不少了,实力大减。要是听秦汉的,率兵杀出去,再要死伤一些,到头来,帮着秦汉将诸侯给驱赶走了。

秦汉会给他粮食吗?反正换做是兀突骨,他就不会给。

“杀啊!”

典韦一见敌军抱头鼠窜,仓惶往山中溃败,心中当真不是滋味。原本以为这下有的杀了,这么多人,就算一个个把脑袋伸直了,让他杀,那也得杀上好些天才能杀的完吧!

典韦这才没杀多少人呢!怎么就都退了?“别跑,你们这些软蛋。”典韦右手拖着一具尸体,血淋淋的尸体,下半身不知道跑到哪儿去了,被典韦拽在手中,见人就砸,砸完了,就丢,死的好不凄惨。

公孙瓒,刘岱大败,李儒趴在城垛上,细目一眯,撇头看向右侧的群山。沉思片刻后,冷冷道。“鲍鸿,你速速令兵,前去南门守城,让高将军多加注意一些。”

李儒又走至张鲁身旁,一拜道。“西城此次能守住城池,实在太感激张大人,皆时,汉中若有半点战事,西城将无偿援助。”

张鲁也不是傻子,李儒这是在下逐客令了,张鲁也不愿在这西城多呆。汉中出兵三万,城中就只剩下不到一万兵马了,要是发生战事,岂不是要再一次被人给打下啊!

张鲁忙拱手道。“先生,张鲁就不见过秦大人了,代我跟他告个别,汉中愿意西城永结同好。”张鲁之所以会出兵援助西城,多半都是因为这该死的兀突骨,三万藤甲兵突然攻破汉中,烧杀抢掠无恶不作。

临走前,还一把大火,把汉中半数民宅,毁于灰烬。汉中在张鲁的管辖下,虽说比不上西城富裕,却也能让百姓们安居乐业。突然被兀突骨这么一搅,想要恢复到以前那般,还不知道要耗费张鲁多少精力。

张鲁耗费大半辈子心血,苦心经营的汉中,就被兀突骨这货给搅成这般。张鲁又岂能不痛恨兀突骨?可,张鲁汉中兵马不过三万,又要派兵镇守以西,以防吕布从长安杀过来。

汉中城破之后,百姓无家可归,流离失所。让百姓们就这般下去,肯定会饿死街头,再不久后,就要入冬了。张鲁不忍让他熟悉的面孔,饿死,冻死街头。干脆就扩招兵马,如今大汉天下,狼烟四起,战火连天,没准儿什么时候就烧到汉中来。

兀突骨本是打算占据汉中,长久以往。好在杨松有大才,用三寸之舌,轻易把兀突骨骗去西城。若是让兀突骨仍旧在汉中坐镇,张鲁他就变成流浪儿了,想要攻城,死伤定然不会少。

兀突骨攻打西城,一则,张鲁能夺回汉中,还能借刀杀人,此一计,乃一石二鸟之计。

兀突骨的老巢,夷山离汉中城池不远,张鲁要是不想办法把兀突骨给杀了,往后汉中别想在过安宁的日子了。

张鲁双手一拱,“先生啊!若是西城有需要,汉中随时可以发兵相助,还望先生能记住之前答应的事情。”汉中招兵,军队扩充到近五万人了。

他张鲁能力有限,养三万军队,就已经快养不起了。现在突然养五万,那么多张口,等着要吃饭,汉中城破,他拿什么给他们吃?

恰好,秦汉的使者李儒出现了,条件一摆,两人一拍即合,张鲁这才出兵援助西城,以至于不惜与西城共患难,与公孙瓒和刘岱作对。

李儒皮笑肉不笑,声音轻极而缓,“张大人放心,我家主公别的没有,就是钱多粮食多,不就是八万担粮食嘛!等张大人,助我家主公平定战事,粮草立马送往汉中。”

李儒是让张鲁退出西城,免得这家伙看西城发展不错,突然来上一刀,西城将士不多,现又疲乏,可耗不起再窝里反。

但不是让张鲁退回汉中,只是在西城南门之外千米处,先前扎的营寨哪里稍作歇息。公孙瓒和刘岱二人,西城可跟他们玩长久战,慢慢消耗对方。在物质充足,丰饶的西城,秦汉耗得起,他们却耗不起。

对方公孙瓒和刘岱二人,秦汉完全不用借助张鲁势力,但是群山中,还有突兀骨在旁虎视眈眈,这家伙像一头永远不懂得知足的饿狼。

秦汉已开出十万担粮食,兀突骨仍旧不知足,藏在山中,按兵不动。别人或许看不出这家伙是想干嘛,但李儒又怎能猜不中兀突骨那个大头,无脑的脑袋在想什么?

既然兀突骨不知道好歹,李儒眯着双眼,扫向城外,看着满地的尸体,细眯的双眼中爆发出慑人的杀气。“是时候,给兀突骨涨涨记性,叫他多用点脑子也好。”

夕阳披着漫天红霞,看似很美,却没有半点温度。

西城东门战场,秦汉及李进,典韦他们还在厮杀,血液然后了大地,比夕阳来的更加耀眼,夺目。

第三十九章:常山赵子龙

跟着这样的主公……

赵云有种浑身有力,却无处使的感觉。传公孙瓒不懂的赏识自己的才华也就罢了,好歹,今天赵云终于有了用武之地,公孙瓒也答应,让他去施展赵云所学。

可,自己才骑马冲出来,公孙瓒就鸣鼓退兵,他这不是在玩我吗?

虽说赵云心中忿忿不平,回头看时,公孙瓒哪里还有在看他?山丘,半个人影都不见了,公孙瓒早已不知道去处。

前进?后退?

前进已经没有半点意义了,后退……一时间,赵云驱马愣在原地,当不知道自己该如何是好。他倒是不恨公孙瓒,不管怎么说,公孙瓒都是给自己吃饭的人,为人也算不错,就是赵云无用武之地罢了。

退!日后总有一天,公孙瓒会注意到自己的。

听到鸣鼓退兵声,夏侯兰忙追了来,“子龙,退兵了,我们快走!”不远处,李进,典韦已经秦汉已率金钱豹追杀了出来,兵不多,且个个骁勇善战,以一当十。

“嗯!”赵云点了点头,撇头看了夏侯兰一眼。“兄弟,你且先走一步,我随后就来。”赵云见典韦杀人如麻,心中好不气闷,典韦这杀的可都是自己兄弟啊!赵云下定决心,要去阻拦典韦,为众将士,赢得逃生的机会。

典韦空手赤拳,胯下无马,赵云胯下有夜照玉狮子,要是力战不敌,随时能逃走。赵云对自己的实力,有很大的信心,自从下山之后,他还从来未棋逢对手过呢!

夏侯兰虽有些武力,却难及一流高手的行列。在这战场,在这乱军之中,一个不慎,随时都可能跌入万劫不复之地。赵云不想让夏侯兰跟着自己一块涉险。

“子龙,跟我一块,先撤退!来日方长。留得青山在不愁没柴烧啊!”夏侯兰跟赵云一块投的兵,又是同乡,也算半个同门师兄弟。在这茫茫人海中,自然要比别人亲切几分。

夏侯兰很清楚赵云心中在想什么。他自己又何尝不想?“男子汉虽说当在建功立业,却也不急在一时啊!”

夏侯兰未能得到童渊真传,只不过是趁着挑水的机会,藏在院外,见赵云耍枪时。才偷学了点。以夏侯兰的武力,想要在军中当一个将,估计是不可能。!。但是以赵云之勇,担任一员将,绝对是绰绰有余。只要有机会,夏侯兰坚信赵云随时都能位。

凭借他和赵云的关系,只要赵云担任将,偏将军职位。肯定少不了他。说心里话。夏侯兰很妒忌赵云,他本就是一令人容易嫉妒的人。

生的相貌堂堂,英姿伟岸,童渊收他为关门弟子,却连记名弟子都不让给夏侯兰。凭这一点,夏侯兰心中就常常念及。为什么童渊不肯收自己为关门弟子?就算做一记名弟子,武力最起码也得提升好几个档次?

更让夏侯兰心里难受的是。那匹他养了好几年的夜照玉狮子,童渊居然将他送给了赵云。还有赵云手中的龙胆枪。

每每看到赵云胯下的夜照玉狮子,以及赵云手中银光闪闪的龙胆枪时,夏侯兰真想杀了赵云,将龙胆枪和夜照玉狮子夺去。

只是,夏侯兰没有那个武力,杀赵云岂不是自毁前程嘛!真要是杀了赵云,凭借赵云手中的龙胆枪和夜照玉狮子,夏侯兰自然能提升一二层的实力,但想要在军中混的风生水起,却也有一定的难度。

夏侯兰只是嫉妒赵云,他痛恨的是童渊,他痛恨童渊那个老匹夫有眼无珠,不识的自己真才。

见赵云不为所动,夏侯兰冷冷的扫了一眼赵云。心中暗道:“当真以为我担心你安危嘛!我若不是担心夜照玉狮子和你手中的龙胆枪,我才懒得搭理你死活呢!”

典韦就要杀过来了,夏侯兰无奈的长吐出一口气来,脸努力挤出一脸谄媚的笑,拱了拱手道。“子龙保重,夏侯兰先退一步。”

夏侯兰不无关心的道。“子龙,万事切莫太过急躁,万一不敌,你一定要退回来,我就在你身后的山中接应你。”

“嗯!”赵云一脸肃穆,看着夏侯兰的背影,心中尽是感激。又多是无奈,师傅曾经密语有他,让他不能将自己所学传授与他人,特别还叮嘱过,不能传授给夏侯兰。

若不是师傅早有言语,夏侯兰那么好求,赵云找师傅所学之术,一并教会夏侯兰了。

这些年来,夏侯兰对赵云,一直都是加倍关爱,无微不至,令人感动。

赵云驱马撇头冲向典韦,能有夏侯兰这般兄弟,就算死,赵云也无憾了。“身前可是恶鬼典韦?”

典韦杀的兴起,又哪里管他是谁,但见百夫长,抓来两手一撕就是。赵云的装扮,在典韦眼中,也只不过是公孙瓒麾下,比较精锐的小兵而已。

赵云?他没资格跟典韦对话。

只不过,典韦倒是有些诧异,这个娃娃这么年轻,别人都在卖命逃窜。他却胆识过人,胆敢持枪朝自己冲来,倒是能省自己不少功夫。典韦咧嘴嘿嘿一笑,血淋淋的双手,已经不知道掰死多少人了。“娃娃,没想到公孙瓒那个软蛋的军队,居然还有人不怕死,既然如此,就让爷爷送你一程!”

以典韦这个年纪,当赵云的爷爷,确实有点过了,当个爹还行。

实话说,典韦长得本就不好看,还一身血迹斑斑,粘稠的碎肉,挂了一身都是,这叫赵云从何下手?

战场,与敌军,像赵云这般问候,就算礼貌了。要换做常人,要么就是被典韦这副模样给吓跑了,或吓瘫软,吓的尿裤子,无力再战。胆大点的,直接就开骂了。“草你姥姥,长尼玛这币样,还他妈出来吓人。”这种人,一般都是骂完就砍,典韦见多了。

独独赵云,在血淋淋的典韦面前,还能保持内心的平静,当真不错。

见典韦不答自己,赵云也不生气,兀自在三十步之后,提枪拱手道。“典将军,常山赵子龙找你讨教一二,还望将军不吝赐教。”说话间,驱马狂奔而来,手中龙胆枪,耍出枪花朵朵,直取典韦。

常山赵子龙?抱歉,典韦没听过。典韦倒是被赵云差点给逗乐呵了,这可是沙场,他们两人身属不同的阵营。要是熟悉点,见面了客套一二,再纵马奔驰,你刺我挡,好好厮杀一番。

不熟的,骂两句,直接开砍了,剁的你妈都不认识你。

典韦还从来没见过像赵云这样的,是在门派里待得太久了,脑中秀逗了?战场,谁跟你切磋啊?难道还承让不成?

“嘿嘿!”典韦咧嘴一笑,“娃娃,你成功把韦哥给逗笑了,我会让你死的舒服点。”

说话时,典韦脚尖抓地,兀自狂奔,冲向赵云。

不远处秦汉,听到常山赵子龙时,心里不由嘎登一声,差点从赤兔马滚了下来。“典韦,小心赵子龙。”秦汉忙骑着赤兔马,直奔典韦而来。

典韦能干的过赵云吗?秦汉心中不禁有些期待,眺目望去,赵云身后不远处,三个臭皮匠,真几把让人憎恶。

秦汉鼻翼扩展,脸横肉一抽,沉声道。“典韦你小心应对,切莫小看了子龙。”说话时,秦汉细细打量了赵子龙一眼,这小伙子,长得很帅气,脸仍见有半点稚气未退。

心中尽是欢喜,赵云可是人见人爱的常胜将军啊!

不过眼下,刘关张就在眼前,这三人舍弃李进,直奔秦汉。从一开始与秦汉见面到现在,三人从未放弃过想要杀了秦汉建功立业的想法。

赵云听到有人喊自己名字时,撇头看向秦汉,金甲赤兔马。在山中习武时,赵云就听过秦汉和典韦名号了,秦汉,秦大人。

初见秦汉,赵云陷入到无尽的回忆之中。

在山中时,童渊就曾交代赵云,若为天下故,就去追随袁绍。袁绍势大,兵多将广。按童渊的意思,那是袁绍人多,地盘大,又是四世三公,又长得好看,帅气。像赵云这般长得也帅的人,又孔武有力,袁绍会很喜欢的。

有赵云助袁绍,天下不日可定。

这是为天下。

若为百姓故,那就跟着秦汉混。

不过,童渊倒是不太建议赵云跟着秦汉混。一则,秦汉是商人出生,天生一对钱眼,没什么大志向。现在又处境难堪,因为跟董卓带了点裙带关系,又因为富可敌国,西城秦汉就是一大蛋糕,谁人都想咬一口。

更紧要的是,秦汉身边好几个大将,那都是丑鬼,没几个长得好看的。童渊估计秦汉不是审美有点问题,就是心理有病,像赵云这么帅气的人,跟着秦汉肯定没好日子过的。

不管怎么说,赵云可是他童渊的关门弟子,自己的关门弟子,要是在外边还混的不好,传出去,多丢自己的人?

赵云是个很听话的孩子,又生在袁绍的势力范围之内,下山后,就在家中待了很长一段时间,观察袁绍。

越是了解的更多,赵云就更加不喜欢袁绍,而那会儿,公孙瓒还与袁绍为敌,赵云却毅然带着招募的乡勇,领着夏侯兰一并投靠公孙瓒。

夏侯兰本是力顶袁绍的,既然赵云要跟公孙瓒,他这个随从小弟,一句话没说,跟着赵云就投公孙瓒来了。

也正因为这般,再加现在在公孙瓒这里,也混的不好,赵云才觉得心里愧对夏侯兰。未完待续更多精彩,

第四十章:退赵云

可是在赵云心中,他最想投靠的还是秦汉。

在上位者中,秦汉很惹人讨厌,看不起,因为他是个商人,一个商人配跟他们争夺天下吗?凭什么一个商人把本该属于他们的龙脉宝藏给夺去了?这简直就是奇耻大辱。

宝贝,谁不喜欢?被秦汉夺取,他们自然嫉妒。比如,董卓,一个六家子,凭什么挟天子以令诸侯,要挟,那也得自己啊!我长得比董卓帅,他头上三门筋。他是富二代,董卓他是穷八代,权侵朝野怎么能是他……

独占龙脉宝藏的秦汉,自然也招人妒忌,但那是相对于上位者而言。

在贫苦百姓口中,秦汉却是百姓的青天大老爷啊!在西城,给你房,给你田,甚至也可以说秦汉还给他们老婆。

有房有田,不交税,那个女的不想嫁给西城人?

在西城做过生意的商人们,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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