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过夜。如果谈不拢,一杯清茶、两碟瓜子的价格,至少也比市价高出十倍以上。
中国自从有了鸦片以后,“烟赌嫖酒”四宗法宝终于有机地结合起来,在“风月场”上大显身手,所向披靡,征服了无数浮浪少年、纨裤子弟,令他们沉沦孽海,无法自拔。
《海上花列传》, 是一部写于晚清光绪年间的长篇小说,以“烟酒嫖赌”四字为纲,主要描写当时上海洋场长三、幺二堂子和花烟间里的妓女生活,同时也涉及嫖客们所活动的那个阶层即官场和商界中形形色色的人物,并包括依附于这个阶层的“清客相公”和“跟班二爷”们,客观地反映了清末上海租界畸形社会中花天酒地、坑蒙拐骗的真实面貌。
描写清末妓女生活的小说,鲁迅先生称之为“狭邪小说”,并在《中国小说史略》中把《海上花列传》评为这一类小说的压卷之作。他说:
上述三书(按指《品花宝鉴》、《花月痕》、《青楼梦》),虽意度有高下,文笔有妍蚩,而皆摹绘柔情,敷陈艳迹,精神所在,实无不同。特以钗、黛而生厌,因改求佳人于倡优;知大观园者已多,则别辟情场于北里而已。然自《海上花列传》出,乃始实写妓家,暴其奸谲,谓“以过来人现身说法”,欲使“阅者按迹寻踪,心通其意,见当前之媚于西子,即可知背后之泼于夜叉;见今日之密于糟糠,即可卜他年之毒于蛇蝎”(第一回)。则开宗明义,已异前人……
作者韩邦庆(1856…1894 ),字子云,号太仙,别署大一山人,出书时则署名“花也怜侬”,江苏松江(今属上海市)人。父亲官刑部主事,作者自幼跟随父亲住在北京。可以相信,他一定能够讲一口流利的“京白”。但是,因为他的小说所描写的都是海上娼女,而当时上海的妓女大都以口操吴侬软语为时髦。作者为了追求“音容笑貌,惟妙惟肖”的效果,下笔的时候,所有对话,全用吴语。这可能是受了《红楼梦》的影响。他自己就说过这样的话:“曹雪芹撰《石头记》,皆操京语,我书安见不可操吴语?”曹雪芹笔下的各类人物,对话完全口语化,不但一扫明清小说中人物对话“不像话”的通病,而且也确实使《红楼梦》这部作品的语言生色不少,于是韩邦庆据此“效颦”起来。单就方言文学这个小范畴来说,他为吴语方言小说开先河,立样板,应该承认他的实践不但是成功的,而且取得了相当大的成就。可是就中国文学这个大范畴而言,他忽略了一个问题:尽管北京和上海都是当时中国的大都市,但北京是国都,首都语有作为全国通用语的优先权。用“京语”写的小说,在当时虽然并没有人推崇为“标准语”,却可以在全国范围内大致通行;而用吴语写的小说,即便在当时当地产生过“轰动效应”,一旦离开了吴语区,少数人也许还能看个大概,而大多数人就会无法理解,其难懂的程度,并不亚于读天书。一百年来的事实有力地证明方言文学的生命力只存在于本方言区内。像《海上花列传》这样在中国文学史上占有一定地位的作品,离开了苏南、浙北,简直寸步难行,并不能被多数人所接受。
为了使更多的读者能够接触并理解这一文学名著,我们把它用规范的普通话进行了改写。将原书六十四回按情节重新编排为六十回,并且改写了部分回目。除了第一回中花也怜侬出场引出主线人物赵朴斋这一千多字、第四十一回中讨论《四书》酒令儿的几百字以及第六十回至第六十一回中论诗的几百字作为冗笔删去之外,基本上按照原书的行文布局进行改写。改写者只改换语言,情节上没有任何改动。
《海上花列传》既然是一部写妓女的书,而且是写一个世纪以前的妓女,今天的读者阅读这部书,就应该先了解那个时代、那个社会,特别是当时上海妓女的生活和心态。关于上海妓女的种类,本文前面已经介绍了许多,读者也已经有了一个大概的了解。由于《海上花列传》所描写的妓女以长三堂子为主,而且确实用了许多当时的妓女作为模特儿。今天的读者,如果对上海嫖界特别是长三堂子不太了解,对某些情节,是难于正确理解的。因此本书适当加了一些注释。下面再就当时长三堂子的实际情形,作一些具体的介绍,以补注释的不足。
(一)妓女的籍贯。
长三堂子中的妓女,主要是苏州人,其次是常州、扬州、丹阳人,此外京津、两湖、四川等地的人也不少。不过凡是长三堂子中的妓女,一律以讲苏州话为时髦,因此不论妓女本籍何处,到了上海,都要学说苏州话,而且自认是苏州人。问她原住苏州何处,则总是答以“阊门”。有好事者填写《采桑子》两首:
阿侬惯在阊门住,不是苏州,也是苏州,说到丹阳
掩面羞。烟花三月今谁数,不是苏州,也是苏州,明月
箫声总是愁。
汉皋解佩人谁遇,不是苏州,也是苏州,神女巫山
总可羞。胭脂北地惭无色,不是苏州,也是苏州,未改
莲花一串喉。
第二首中的“莲花”,指京津妓女唱的莲花落小调。
(二)妓女和嫖客的称呼
长三堂子里的妓女,一般通称“倌人”。不过这是背后的称呼,当面要叫“先生”。对红倌人叫“大先生”,对清倌人则叫“小先生”。其来源,是继承“说书先生”、“唱故事先生”的传统叫法。因为长三堂子从“书寓”发展而来,而书寓开头则以说书为标榜。苏州的弹词和说书,本来是男人的行当,艺人被称为“先生”。后来有了“女说书”和“女弹词”,尊称为“女先生”。书寓的倌人继承这一称呼,但是去掉了“女”字。
如果送给妓女书画之类,上款要写“某某校书”。“校书”或“女校书”,本是古代对有文才女子的尊称,见《牡丹亭·训女》:“不枉了银娘玉姐,只做个纺砖儿,谢女班姬女校书。”称妓女为“校书”或“女校书”,始于唐代王建《寄蜀中薛涛校书诗》:“万里桥边女校书,枇杷花里闭门居。”
妓院中人对嫖客的称呼,根据客人的年龄和身份,一般都叫“某老爷”和“某大少爷”,后者为四个字,叫起来麻烦,往往缩短为“某大少”。如果知道排行,则称呼“某大少”、“某二少”、“某三少”。如果出于官家子弟,则根据排行叫“张大公子”、“李二公子”。如果是经常在妓院过夜的熟客,则叫“姐夫”,不但妓女、大姐、杂工可以这样叫,连鸨母也可以这样叫。后期妓院中人对嫖客不论年龄身份,一律叫“大人”,这是为讨好嫖客的“混
叫“。于是”大人“和”先生“就成了妓院中的官称了。
(三)吃司菜
每逢节前,妓院里的厨师都要做六个好菜送给妓女,妓女则邀请最亲近的嫖客到她那里去吃,吃后由嫖客赏银元六元,叫做“吃司菜”。
(四)妓女唱曲
苏州人称评话为“大书”,评弹为“小书”。评话说为主,评弹以唱为主。书寓中的倌人,是经过师傅传授的“弹词先生”,一般都能唱整本的评弹小书。发展为长三以后,特别是外地来妓女,不是“科班出身”根本不会评弹,于是“先生”有名无实。每逢出局,坐在一旁陪酒的时候多,唱曲的机会少。遇到不唱不行的场合,只好各显所长,除了弹唱“开篇”(评弹的“书帽”)之外,有唱昆曲的,有唱西皮、二黄的,有唱本滩(本地滩簧),也有唱弋阳腔、梆子腔的,京津来的妓女还有唱莲花落的。真是百花齐放,应有尽有。
后来的长三堂子为了替“先生”正名,买进女孩子来以后,专门请老师教唱,终于又赢了一批能歌善唱的“先生”。光绪年间,四马路一带书馆林立,长三堂子里的“先生”们为了招揽嫖客,书馆主人也为了招徕更多的听众,各书馆都有几个固定的妓女开场说书。说的大都是《思凡》、《果报录》、《玉蜻蜓》、《珍珠塔》、《古今大全》等与男女私情有关的小书。其中以天乐窝书馆的场子最大,网罗的妓女也最多。当时的名妓如王秀林、洪文兰、金小卿、小如意、王者香、赛金玉等人,每天轮流登场。其他如江南第一楼、海上一品楼、荣华富贵楼、品玉楼、品升楼等,也都有各自的“女先生”升座说书。所说的书目,除了挂牌的正本戏之外,还有听众(主要是妓女的熟客捧场)的即兴即兴点唱,以点唱的节目越多,收入越多,表示越红。
(五)妓女出局的过程
妓女出局,除了事先约定的之外,一般先由嫖客到饭店定好了酒席,然后填写饭店提供的局票,差人到各家妓院去送。妓院接到局票,如果所点的妓女在家,立刻派轿子把该妓女送去,并有娘姨和小大姐儿手持琵琶和水烟筒之类跟着,叫做“跟局”。身价越高的妓女,跟局的用人越多,而且有自己的专用轿子和轿夫。但作为高级妓女,跟局用人绝不能少于一人。妓院里妓女很多,不可能每个妓女都准备一顶轿子,特别是生意不太好的妓女和清倌人,每人都准备一顶轿子,特别是生意不太好的和清倌人,接到局票以后,只好临时到轿行去请轿班。但如果点的是清倌人,也有个变通的办法,反正清倌人年纪比较小,没多少份量,就叫一个龟奴用肩膀“扛”着去出局。久而久之,有的妓院干脆就叫龟奴扛着比较年轻的妓女去出局,被戏称为“人上人”,而扛人的龟奴,则称为“鳖脚。晚清时代,上海四马路上经常可以看到一个膀大腰圆的龟奴,肩膀上平平稳稳地”坐“着一个浓妆艳抹的年轻妓女,那妓女一手扶着龟奴的脑袋,龟奴一手拢着妓女的两脚,招摇过市,人们见了也不以为怪。据说妓女”骑人“出局,比坐轿出局更具有”广告“效果,因为嫖客们如果不到妓院去,平常时候是看不见妓女脸蛋儿美不美、金莲儿小不小的。
清倌人最小八九岁就出局。当时忙于应酬的非生意中人,往往喜欢叫清倌人的局,一者资费低,二者表示自己并不贪恋女色,只不过为了“入境随俗”,应付场面(吃花酒人人必须叫局),三者清倌人刚刚学唱,唱得认真,不像红倌人那样应付了事。
(六)妓女的收入
长三堂子里的妓女,房间布置奢华,服饰穿戴讲究,往往一只银水烟筒,就镶金嵌玉,价值一千多两银子。“羊毛出在羊身上”,所有这些排场,当然都是从嫖客身上得来。但是出局、过夜,都有一定的价格,即便每天出二三十个局,也不过一百多元,根本不够妓院里流水般的开销。因此主要收入,还是用软磨硬泡的方法向有钱的嫖客敲竹杠。而这种“瘟生”(冤大头)又不是天天都有,加上妓女妓女之间,崇尚互相攀比,生意不好的妓女,也要绷场面,讲排场,因此往往外强中干,负债累累。此外,用人带档(相当于入股)利息太高,房租逐年上涨,打白茶围的熟人太多,白贴烟茶,节下碰上漂账(赖账)的客人等等,都是妓院亏空的主要原因。妓院一亏空,妓女就用“嫁人”的办法要求熟客替她还账。
(七)倌人姘戏子
妓院中最忌倌人与优伶相好。因为倌人一旦姘上了优伶,就被嫖客所轻视,生意立刻要清淡下来。但是很红的倌人往往偏要与优伶相好,不但一分钱不要,而且倒贴。许多人不了解妓女的心态,认为是“下贱”的本性。一个妓女说出了自己的感受:她说:“我们沦落风尘,接触的人相当多,有的是显贵,有的是富翁,千金买笑,无非是钱肉交易,逢场作戏,双方都没有真心。只有娼优之间,身份相近,地位平等,能够做到气味相投、身心相许。”但是当时的戏子真正与倌人相爱的也不多,往往是把舞台搬到妓院中来,假情假义地真戏假做,骗取倌的身子和银子而已(参看本书中沈小红姘戏子一节)。
(八)“四大金刚”名称的由来
光绪年间,上海妓女林黛玉、陆兰芬、金小宝、张书玉被称为“四大金刚”。原因是静安寺附近有一个“味莼园”,是当时上海的四大名园之一。因为主人姓张,习惯上都称之为“张园”(关于张园的介绍,请参看本书附录《张园与晚清上海社会》一文)。园内不但有奇花异草,而且有西式建筑的“大洋房”,有茶馆、照相馆、弹子房等设施,游客很多,特别是星期日,所有的时髦倌人,几乎都要到这里来亮相。有的与嫖客一起坐马车来,有的带着娘姨、大姐单独来。只有林黛玉、陆兰芬、金小宝、张书玉这四位最红的倌人,只要天气好,几乎天天来。每逢这四人到达张园,游客们都拥上前来,好像迎接督抚司道大官一样。有人说:“抚台、藩台、臬台称为三大宪,她们一共四人,不如称为‘四大金刚’。”这一说法在《游戏报》上登了出来,于是“四大金刚”的名称就定下来了。
《海上花列传》最初发表在光绪十八年(1892)作者自己创办的文学刊物《海上奇书》上。《海上奇书》为三十二开石印本,每期二十页。开头每半月出版一期,第九期以后改为月刊,
共出十五期;每期发表两回,共发表了三十回。每回都有两幅很有特色、颇为精美而且完全是“写实”的插图。插图作者没有署名,有些插图和文字内容也略有出入,但是今天我们可以通过插图看到当时社会的众生相,特别是妓院的陈设和妓女的打扮。因此不仅具有欣赏价值,也具有史料价值和社会学价值。
《海上奇书》,实际上是作者自费出版分期连载的《海上花列传》,一方面委托申报馆代售,据野史记载,一方面作者自己还亲自在马路上兜售。十五期以后停刊,即筹备出版全书。全书共六十四回,仍系石印本,题名《华也怜侬海上花列传》,分两函,每函三十二回,各有目录。前三十回的文字、插图,就是利用《海上奇书》的原版重印的,连页码都未作改动。此书没有署明出版年月,书前的序写于光绪甲午孟春,即光绪二十年(1894)。离《海上奇书》停刊不过十个月。
《海上花列传》虽然是章回体小说,但是已经挣脱了传统章回小说的框架,摒弃了每写到紧要去处就戛然打住,来一个“要知后事如何,且看下回分解”的陈旧手法,而是基本上以故事情节为单元分回目。但是由于作者下笔之初,计划是每两回出版一个《海上奇书》单册,而《海上奇书》每册二十页则是固定的,除去四幅插图,每回的字数只能控制在七千左右。有剩余版面,就用文言文的短篇传奇小说《太仙漫稿》和《卧游集》补足;情节未完的就按字数掐断,下一回书接着写。我所改写的普通话本,把原书的六十四回合并为六十回,除了章回小说的传统习惯大都回目整齐、有意要凑一整数这个次要因素之外,主要还是根据作者的初衷, 按故事内容为单元重新编排了回目。
《海上花列传》初印本出版以后,曾经产生过“轰动效应”。尽管作者在例言中郑重声明:“此书为劝戒而作,其形容尽致处,如见其人,如闻其声。阅者深味其言,更返观风月场中,自当厌弃嫉恶之不暇矣。所载人名、事实,俱系凭空捏造,并无所指。如有强作解人,妄言某人隐某人、某事隐某事,此则不善读书,不足与谈矣。”但是由于作者本人经常出入妓院,跟风月场中的妓女、嫖客大都厮熟,下笔的时候,即便没有直接把某人作为描写的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