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势而不以濯也。 《诗》云:‘谁能执热,逝不以濯?’”
第八章
孟子曰:“不仁者可与言哉?安其危而利其灾,乐其所以亡者。不仁而
可与言,则何亡国败家之有!“有孺子歌曰:‘沧浪之水清兮,可以濯我缨;
沧浪之水浊兮,可以濯我足。’孔子曰: ‘小子听之!清斯濯缨,浊斯灌足
矣。自取之也。’夫人必自侮,然后人侮之;家必自毁,而后人毁之;国必
自伐,而后人伐之。《太甲》曰:‘天作孽,犹可违;自作孽,不可活。’
此之谓也。”
第九章
孟子曰:“桀纣之失天下也,失其民也;失其民者,失其心也。得天下
有道:得其民,斯得天下矣;得其民有道:得其心,斯得民矣;得其心有道:
所欲与之聚之,所恶勿施,尔也。民之归仁也,犹水之就下、兽之走圹也。
故为渊驱鱼者,獭也;为丛驱爵者,鹯也;为汤武驱民者,桀与纣也。今天
下之君有好仁者,则诸侯皆为之驱矣。虽欲无王,不可得已。今之欲王者,
犹七年之病求三年之艾也。苟为不畜,终身不得。苟不志于仁,终身忧辱,
以陷于死亡。《诗》云:‘其何能淑,载胥及溺。’此之谓也。”
【大意】
这三章的思想核心都是强调治国的根本在于实行仁政。在第七章里,孟
子仍表达了天命与人力的双重观点:一方面,治国应顺从天意,天意在治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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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表现为崇尚道德,在乱世时表现为弱肉强食;另一方面,人应发挥主动性,
努力实行仁政,使自己的国家强大起来。
第十章
孟子曰:“自暴者,不可与有言也;自弃者,不可与有为也。言非礼义,
谓之自暴也;吾身不能居仁由义,谓之自弃也。仁,人之安宅也;义,人之
正路也。旷安宅而弗居,舍正路而不由,哀哉!”
第十一章
孟子曰:“道在迩而求诸远,事在易而求诸难:人人亲其亲、长其长,
而天下平。”
第十二章
孟子曰:“居下位而不获于上,民不可得而治也。获于上有道,不信于
友,弗获于上矣。信于友有道,事亲弗悦,弗信于友矣。悦亲有道,反身不
诚,不悦于亲矣。诚身有道,不明乎善,不诚其身矣。是故诚者,天之道也;
思诚者,人之道也。至诚而不动者,未之有也;不诚,未有能动者也。”
第十三章
孟子曰:“伯夷辟纣,居北海之滨,闻文王作,兴曰:‘盍归乎来!吾
闻西伯善养老者。’太公辟纣,居东海之滨,闻文王作,兴曰:‘盍归乎来!
吾闻西伯善养老者。’二老者,天下之大老也,而归之,是天下之父归之也。
天下之父归之,其子焉往?诸侯有行文王之政者,七年之内,必为政于天下
矣。”
第十四章
孟子曰:“求也为季氏宰,无能改于其德,而赋粟倍他日。孔子曰:‘求
非我徒也,小子鸣鼓而攻之可也。’由此观之,君不行仁政而富之,皆弃于
孔子者也,况于为之强战?争地以战,杀人盈野;争城以战,杀人盈城,此
所谓率土地而食人肉,罪不容于死。故善战者服上刑,连诸侯者次之,辟草
莱、任土地者次之。”
【大意】
在第十章中,孟子指出仁义是安身立命的根本,丧失仁义就叫做自暴自
弃。第十一章强调儒家的伦理是治国之本。第十二章论述为人处事的原则是
“诚”,其思想精神与《礼记·中庸》一脉相承。第十三、十四章仍强调仁
政的重要意义。
第十五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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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子曰:“存乎人者,莫良于眸子。眸子不能掩其恶。胸中正,则眸子
瞭焉;胸中不正,则眸子眊焉。听其言也,观其眸子,人焉廋哉?”
第十六章
孟子曰:“恭者不侮人,俭者不夺人。侮夺人之君,惟恐不顺焉,恶得
为恭俭?恭俭岂可以声音笑貌为哉?”
第十七章
淳于髡曰:“男女授受不亲,礼与?”
孟子曰:“礼也。”
曰:“嫂溺,则援之以手乎?”
曰:“嫂溺不援,是豺狼也。男女授受不亲,礼也;嫂溺,援之以手者,
权也。”
曰:“今天下溺矣,夫子之不援,何也?”
曰:“天下溺,援之以道;嫂溺,援之以手——子欲手援天下乎?”
第十八章
公孙丑曰:“君子之不教子,何也?”
孟子曰:“势不行也。教者必以正;以正不行,继之以怒。继之以怒,
则反夷矣。 ‘夫子教我以正,夫子未出于正也。’则是父子相夷也。父子相
夷,则恶矣。古者易子而教之,父子之间不责善。责善则离,离则不祥莫大
焉。”
第十九章
孟子曰:“事,孰为大?事亲为大;守,孰为大?守身为大。不失其身
而能事其亲者,吾闻之矣;失其身而能事其亲者,吾未之闻也。孰不为事?
事亲,事之本也;孰不为守?守身,守之本也。曾子养曾晳,必有酒肉;将
彻,必请所与;问有余,必曰, ‘有’。曾晳死,曾元养曾子,必有酒肉;
将彻,不请所与;问有余,曰, ‘亡矣。’——将以复进也。此所谓养口体
者也。若曾子,则可谓养志也。事亲若曾子者,可也。”
第二十章
孟子曰:“人不足与适也,政不足间也;唯大人为能格君心之非。君仁,
莫不仁;君义,莫不义;君正,莫不正。一正君而国定矣。”
第二十一章
孟子曰:“有不虞之誉,有求全之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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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
孟子曰:“人之易其言也,无责耳矣。”
第二十三章
孟子曰:“人之患在好为人师。”
第二十四章
乐正子从於子敖之齐。
乐正子见孟子。孟子曰:“子亦来见我乎?”
曰:“先生何为出此言也?”
曰:“子来几日矣?”
曰:“昔者。”
曰:“昔者,则我出此言也,不亦宜乎?”
曰:“舍馆未定。”
曰:“子闻之也,舍馆定,然后求见长者乎?”
曰:“克有罪。”
第二十五章
孟子谓乐正子曰:“子之从於子敖来,徒馕啜也。我不意子学古之道而
以馕啜也。”
第二十六章
孟子曰:“不孝有三,无后为大。舜不告而娶,为无后也,君子以为犹
告也。”
第二十七章
孟子曰:“仁之实,事亲是也;义之实,从兄是也;智之实,知斯二者
弗去是也;礼之实,节文斯二者是也;乐之实,乐斯二者,乐则生矣;生则
恶可已也,恶可已,则不知足之蹈之手之舞之。”
第二十八章
孟子曰:“天下大悦而将归己,视天下悦而归己,犹草芥也,惟舜为然。
不得乎亲,不可以为人;不顺乎亲,不可以为子。舜尽事亲之道而瞽瞍叄ィ
瞽瞍叄ザ煜禄}豫而天下之为父子者定,此之谓大孝。”
【大意】
以上各章内容庞杂,有对儒家政治伦理学说的论述,也有在日常生活中
总结出来的一些哲理。其中对“孝”的强调极为突出。孟子认为,人生最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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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事业就是侍奉双亲。要符合孝行,最重要一点就是生育后代,即“不孝有
三,无后为大”,这种观点对后世产生了重大影响。在第二十八章里孟子还
强调了“孝”在治国中的重要意义。
在第二十七章中,孟子对儒家纲常做了极为精辟的解释。他认为:“仁”
的本质就是侍奉双亲;“义”的本质就是顺从兄长;“智”的本质就是懂得
坚守仁、义;“礼”的本质就是调节修饰此二者;“乐”的本质就是从仁义
之行中得到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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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八离娄章句下
第一章
孟子曰:“舜生于诸冯,迁于负夏,卒于鸣条,东夷之人也。文王生于
岐周,卒于毕郢,西夷之人也。地之相去也,千有余里;世之相后也,千有
余岁。得志行乎中国,若合符节,先圣后圣,其揆一也。”
第二章
子产听郑国之政,以其乘舆济人于溱洧。孟子曰:“惠而不知为政。岁
十一月,徒杠成;十二月,舆梁成,民未病涉也。君子平其政,行辟人可也,
焉得人人而济之?故为政者,每人而悦之,日亦不足矣。”
第三章
孟子告齐宣王曰:“君之视臣如手足,则臣视君如腹心;君之视臣如犬
马,则臣视君如国人;君之视臣如土芥,则臣视君如寇仇。”
王曰:“礼,为旧君有服。何如斯可为服矣?”
曰:“谏行言听,膏泽下于民;有故而去,则君使人导之出疆,又先于
其所往;去三年不反,然后收其田里。此之谓三有礼焉。如此,则为之服矣。
今也为臣,谏则不行,言则不听;膏泽不下于民;有故而去,则君搏执之,
又极之于其所往;去之日,遂收其田里。此之谓寇仇。寇仇,何服之有?”
第四章
孟子曰:“无罪而杀士,则大夫可以去;无罪而戮民,则士可以徙。”
【大意】
第一章的内容说明先王之道都是一致的。第二章通过子产的事例阐明治
国应实行德政,而不是只施私恩小惠于民。第三、四章论述君臣上下关系的
原则应建立在相互尊重和道义的基础上。
第五章
孟子曰:“君仁,莫不仁;君义,莫不义。”
第六章
孟子曰:“非礼之礼,非义之义,大人弗为。”
第七章
孟子曰:“中也养不中,才也养不才,故人乐有贤父兄也。如中也弃不
中,才也弃不才,则贤不肖之相去,其间不能以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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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孟子曰:“人有不为也,而后可以有为。”
第九章
孟子曰:“言人之不善,当如后患何?”
第十章
孟子曰:“仲尼不为已甚者。”
第十一章
孟子曰:“大人者,言不必信,行不必果,惟义所在。”
第十二章
孟子曰:“大人者,不失其赤子之心者也。”
第十三章
孟子曰:“养生者不足以当大事,惟送死可以当大事。”
第十四章
孟子曰:“君子深造之以道,欲其自得之也。自得之,则居之安;居之
安,则资之深;资之深,则取之左右逢其原,故君子欲其自得之也。”
第十五章
孟子曰:“博学而详说之,将以反说约也。”
第十六章
孟子曰:“以善服人者,未有能服人者也;以善养人,然后能服天下。
天下不心服而王者,未之有也。”
第十七章
孟子曰:“言无实不祥。不祥之实,蔽贤者当之。”
第十八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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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子曰:“仲尼亟称于水,曰‘水哉,水哉!’何取于水也?”
孟子曰:“源泉混混,不舍昼夜,盈科而后进,放乎四海。有本者如是,
是之取尔。苟为无本,七八月之间雨集,沟浍皆盈;其涸也,可立而待也。
故声闻过情,君子耻之。”
第十九章
孟子曰:“人之所以异于禽兽者几希,庶民去之,君子存之。舜明于庶
物,察于人伦,由仁义行,非行仁义也。”
第二十章
孟子曰:“禹恶旨酒而好善言。汤执中,立贤无方。文王视民如伤,望
道而未之见。武王不泄迩,不忘远。周公思兼三王,以施四事;其有不合者,
仰而思之,夜以继日;幸而得之,坐以待旦。”
第二十一章
孟子曰:“王者之迹熄而《诗》亡,《诗》亡然后《春秋》作。晋之《乘》,
楚之《梼杌》,鲁之《春秋》,一也:其事则齐桓、晋文,其文则史。孔子
曰: ‘其义则丘窃取之矣。’”
第二十二章
孟子曰:“君子之泽五世而斩,小人之泽五世而斩。予未得为孔子徒也,
予私淑诸人也。”
第二十三章
孟子曰:“可以取,可以无取,取伤廉;可以与,可以无
与,与伤惠;可以死,可以无死,死伤勇。”
【大意】
这十几章的内容极为广泛,其中有很多格言警句,阐述了治国、修身、
处世、人伦、为学的道理。
第二十四章
逢蒙学射于羿,尽羿之道,思天下惟羿为愈己,于是杀羿。孟子曰:“是
亦羿有罪焉。”
公明仪曰:“宜若无罪焉。”
曰:“薄乎云尔,恶得无罪?郑人使子濯孺子侵卫,卫使庾公之斯追之。
子濯孺子曰: ‘今日我疾作,不可以执弓,吾死矣夫!’问其仆曰:‘追我
者谁也?’其仆曰: ‘庾公之斯也。’曰:‘吾生矣。’其仆曰:‘庾公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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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卫之善射者也;夫子曰吾生,何谓也?’曰: ‘庾公之斯学射于尹公之
他,尹公之他学射于我。夫尹公之他,端人也,其取友必端矣。’庾公之斯
至,曰:‘夫子何为不执弓?’曰:‘今日我疾作,不可以执弓。’曰:‘小
人学射于尹公之他,尹公之他学射于夫子。我不忍以夫子之道反害夫子。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