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劫金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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劫金身- 第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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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皇帝拿起了红色锦封的礼部奏折:“阿熙,继续。”

    子孤熙差点忘了另一封奏报,他折身回到高台上,将那封礼部奏章看了一遍。

    这一封信就真的出乎他意料之外:“西帝墨涅沙想要同我们联姻?以月泉国为聘?!”

    堂下哗然。

    “是。”皇帝的语气轻描淡写,好似他对这封信件的关注,还不如他饮茶的乐趣。但堂下人都听得出来他话语里的微妙:“西帝还在信中称我为‘岳丈’,称我朝为‘上国’,措辞极尽卑微祈求,让朕不得不对他的遭遇生出怜悯之情。”

    子孤熙说:“为了王权的地位,他连神权圣地也肯拱手相让。”

    皇帝看向身侧郑王:“你费劲周张都没有谈下的月泉,现在,他们的西帝愿意双手奉到你我二人面前!”

    那个“你我二人”的称呼,彻底终止了郑王与宋王的对峙,大家都知道皇帝的真心偏向——郑王被置于陛下的右手旁,无从动摇。

    可对宋王而言:他刚刚得到父亲的嘉奖,圆满地完成了监国之任的职责

    那个词就把他打回原形,让他觉得分外刺耳。

    子孤熙愣了一下,但立马心领神会:“所以父皇觉得呢?”

    “我朝需要赫赫金骨的帝王,西域只配软筋柔骨的君主。”

    皇帝看向子孤熙,不动声色:“朕得好好照应这位未来的女婿,把他视若家人,当作朕的膝下后辈。他之敌亦朕之敌,他之安乃朕之安,他之国——既朕之国!”

【第十三章】() 
今日朝会拖得时间有些长,午后才散朝,但收获颇丰。

    宋王殿下提出的变法正式推行,而西帝送来的两封密信也都得到了回应。

    等子孤熙回去后,贺仙宫弥漫了一个月的闲话终于终止,侍者们欣喜迎接:看吧,郑王殿下又承了陛下厚爱!

    子孤熙倒是荣辱不惊:父子哪有隔夜的怨。

    他们之间与其说“怨”,其实更像父亲给提点儿子一些处世之道。

    子孤熙脱下朝服,由侍从们服侍着洗漱,换好闲服后就回到内殿去享用午茶。

    初春二三月,明媚枝上桃。

    二月午茶是桃花绛色品:晒干的桃花骨朵与蜂蜜混合,用热水冲泡开。等茶水呈现琥珀金色时,往里面滴上几滴冰库里存放好的酸涩石榴汁。

    由于茶汤与石榴汁混合后呈绛红色,故名“桃花绛色品”或是“桃花绛”,是二月份宫中最盛行的一种午茶。

    子孤熙其实并不喜欢。他更爱一些纯茶,这种乱七八糟的混搭不是他的口味。

    要不是霍萨兹尔这几天病的厉害,除了喝点桃花绛之外什么也吃不下,这种小家碧玉风格的茶点永远进不来贺仙宫的门。

    子孤熙拿着那半盅桃花绛,转身进了内殿的寝室里。

    霍萨兹尔躺在床上病得蓬头垢面。他也没时间洁面,脸颊嘴角泛着淡淡青胡。

    虽然不是很明显,但是给人的视觉感官差距相当大。霍萨兹尔本来相貌太秀润,冒出来一点青皮胡后倒呈现出了男孩子该有的样子,也终于从脚不着地的神像变回了凡人。

    这段时间里霍萨兹尔的性子已经磨平了不少。

    平朝军队还没撤离西域领地上时,霍萨兹尔还残留着一点未灭绝的希望。他咬紧牙关,作出一副清高模样,仍保持着疏离。前期被欺辱的过程中,他的反抗也激烈,甚至还伸手抓破过子孤熙的脸。

    进入了平朝的地界后,离开故土的霍萨兹尔好像被人掐灭了信仰之火,陷入绝境。

    霍萨兹尔失去任何反抗的资本——他被押到了敌人的地盘上,挣扎无望。

    凡人都会对陌生的环境产生恐惧心,尤其是在敌国宫城,日子更是如履薄冰。

    看来这位神像祭司,还是拜服在了人性的本能下,开始屈尊过日。

    子孤熙就是霍萨兹尔能在即墨城好好过下去的唯一依赖。霍萨兹尔肯从圣洁祭司变成一个禁脔,他仅剩的唯一价值也是取悦子孤熙,仅此而已。

    想到这里,子孤熙垂着眼,嘴角边是一抹冷笑。

    他自己先尝了尝那盅茶水的味道,对待霍萨兹尔的态度,就像是养了一只卧于膝头的宠物。

    家猫乖巧,但有什么特别之处?毒蛇凶悍,那就掐着毒蛇的七寸,逼着他跪地求饶。

    “醒了?”听到动静后霍萨兹尔睁开眼睛,正好子孤熙坐到床边,将那一盅茶水喂过来,“什么东西都没有吃?我听他们说你连药都吐了。”

    霍萨兹尔躺在床上半撑着身子,喝了点桃花绛。

    他突然大病有两个原因:即墨城临海,海鲜是这里的主食,而霍萨兹尔从小生长在西域,肠胃不适应海味,有些水土不服。

    第二个原因难以启齿,子孤熙和心腹太医打过招呼,知道了是什么病因后,这几日也不再为难霍萨兹尔了。

    但子孤熙没有告诉霍萨兹尔这些,只跟他说:“略有些水土不服罢了,修养几日就好。就别逞强了,吃药。”

    “这样”霍萨兹尔尝试着喝了一点,“我总觉得自己没精神,腰酸背痛的,可我来到即墨城后也没劳动过”

    子孤熙哭笑不得,霍萨兹尔好像从来没有往那方面想过:说真的,第一次在军营里强行把对方据为己有的时候,子孤熙一时间竟有些无语。

    身为一个十九岁马上就要弱冠的男人,霍萨兹尔在两性方面的知识少得简直可怜,最多也就是十岁孩童的认知水平。

    只知道不可赤身见人,不可泄露隐私。那些野外动物们的纠缠交合,在他眼里也只是两个小兽的打闹游戏。

    霍萨兹尔猜想:子孤熙对自己的那些行为,估计不是什么好事。与即墨城的内侍女眷们接触后,霍萨兹尔终于后知后觉——尽管他早隐约预料到了真相。

    毕竟霍萨兹尔从小担任神官,接触到的也是神职高层。

    从来没有人会跟他谈论两性,大家害怕那些“不够圣洁”的事情玷污了祭司的耳朵。

    玷污了大祭司的耳朵?子孤熙不以为然:说白了,他把对方圈禁在身边,不就是想征服霍萨兹尔吗?把高高在上世人敬仰的神明囊入怀中,一人霸占的滋味可是相当痛快。

    看霍萨兹尔这尊神像为他哭,为他笑,因他而堕落,抱着他要死要活。

    子孤熙心想:这才算上等的报复行为。霍萨兹尔除了欠自己上辈子一条命之外,连陆青的那份也要算在内。

    “这几日多有麻烦了。”喝完药后,霍萨兹尔朝着子孤熙颔首致意,然后他想了想,身子前倾在子孤熙眉心上吻了吻表示感谢。

    这个吻有那么一丝讨好妥协的意味。

    子孤熙愣了半晌:“你在做什么?”

    “亲吻礼,一个礼节。”霍萨兹尔轻声说。

    “我可不知道你们西域有这样的礼节。”

    “月泉教有五位神王,每一位都有各自的信徒,不同信徒的信仰习俗也不同。”

    “是吗?”

    “我是卡尔依尊神的信徒。除了共通的那些礼节习俗之外,五位神王们的信徒习俗有些细微的差距,比如说卡尔依的信徒要剪发——男子齐耳,女子齐肩。”

    霍萨兹尔摸了摸自己才留到肩膀的短发:“对我来讲,亲吻其实就像中原人的作揖一样,只是一种礼节。不要在意,我吻过很多信徒的脸颊或眉心表示感谢,你不是第一个。”

    子孤熙突然吻上他的唇,然后趁机咬了一口,等对方吃痛皱眉时,他才松开:“那这个呢?我是不是第一个?”

    霍萨兹尔捂着自己被咬出血的下唇:“你——!”

    等不及他说完,门外传来一阵喧闹。

    贺仙宫乃平朝东宫,敢在这里撒野的人,绝不会是什么等闲身份。

    门外来的是个女孩,声音清脆灵动,充其量也就十六七岁,年纪轻轻。

    她对着贺仙宫的守门侍女趾高气昂:“阿妹乞见皇兄放手!谁允许你碰本殿衣袖?尔等卑微萤火还不退下!贺仙宫婢奴亦敢阻我?!”

    有些拦不住的架势了,管事只好进来通传:“禀明殿下,门外是四公主求见。”

    霍萨兹尔微愣:“是舍脂?”

    “舍脂?叫得可真亲热。”子孤熙睨了霍萨兹尔一眼,对管事说:“再拦她一会儿,就说我在更衣,让她厅内等候罢了,她若不闹也别对她太凶,犯不着让她不开心。”

    管事得令后连忙照着郑王的意思去办。

    门外喧闹声平息,而子孤熙突然发问:“霍萨兹尔我很好奇,你真的爱子舍脂?可你爱她什么?”

    子孤熙掐着霍萨兹尔的脸颊,另一只手摸索到了床头镜子,照向霍萨兹尔:“如果是因为她的相貌,那你大可看着镜子里这个人。我看大祭司远比我那不成器的妹妹可爱。”

    霍萨兹尔的脖颈无法自由活动,他只好垂目,看向镜子里的那张脸:“你嫉妒了?”

    子孤熙冷笑了一声。

    ——

    子舍脂在内厅等得快不耐烦的时候,她的皇兄才姗姗来迟。

    子孤熙还穿着那件袖口莲花纹的闲服,他反手护住自己的脖颈,然后活动了一下筋骨:“阿妹?”

    虽然归国第一天,子舍脂上门闹事让子孤熙很不快,但一个月后他对妹妹的气也消得差不多了。

    子孤熙在外人眼里相当跋扈英气,但对待至交好友,还有那些温顺依附他的弟弟妹妹们,他还算是个好说话的人。

    就连称呼,也从刚归国时冷冰冰的“皇妹”变成了亲昵的“阿妹”。

    “哥哥”子舍脂突然扑了上去,扑在她八尺高的兄长怀里,就像是扑腾飞过一扇丁香叶的玲珑雀,娇憨可人。

    出于对这个皇妹自小的溺爱,以及一些愧疚之情,子孤熙想抬起手来轻抚她的额发。

    可当子舍脂抬起头时,子孤熙立马打消了念头。

    那张美艳的脸正做着盈盈欲泣的表情,这是子舍脂一贯的小手段:“求你了,算我求你了。别把我嫁到弋氏去,否则我不如出家落发算了!”

    原来还是为了这个。

    子孤熙迟疑了一下,还是伸出手替她整理了一下散乱的发。

    他的手在穿过妹妹柔顺的发间时摸到了一物:是一枚耳铛,造型是漂亮的黄金玫瑰。

    “我当是为了什么,原是为这个。”子孤熙不动声色,“这不是我能说道的,父皇的主意岂是我们这些子女可以随便拂逆的?”

    “你是监国啊哥哥!”子舍脂继续恳求,“如果你出面的话,父皇一定会谅解的。我愿意在宫中养老一辈子,侍奉父皇母后以及兄长。”

    “那你去找宋王皓。”子孤熙回答,“那才是你同母同父的亲哥哥,目前的监国。”

    “你不肯答应我吗?”子孤熙打太极的方式让子舍脂有些恼怒,她最讨厌别人的周旋绕弯:“宋王皓?你可不把他放在眼里过。”

    子孤熙轻轻歪头,打量着子舍脂肤如凝脂的脖颈,看清楚了那两枚耳铛的造型,他伸出手去将其中一枚耳铛解了下来。

    子舍脂察觉到对方做什么的时候,下意识挣扎。但是她的敏捷性远远低于兄长的手速。

    等她挣脱开的时候,子孤熙正把其中一枚耳铛拿起来,展示给子舍脂看:“这就是你不嫁人的理由?”

    “不要碰!”

    瞬间而就,子舍脂倏地上前,夺下了那枚耳铛,她赶紧把耳铛捧在手里,看了又看,确认无误后,她才来得及勃然大怒:“子孤熙,我告诉你吧——我宁愿嫁给他的金玫瑰,也不会嫁于世俗庸人!我可不管弋家是不是你的娘家,你若想给你母亲的家族娶个耻辱,那就拭目以待!”

    子孤熙眯着眼睛,看着她手里的两枚黄金玫瑰,觉得相当刺眼。

    那是霍萨兹尔的象征物。

    “沙漠玫瑰”是霍萨兹尔这个名字的含义。

    直译为天宝花,是西域一种相当受欢迎的植物,同时也是月泉圣教的教花。

    俗话说“知己知彼百战不殆”。

    子孤熙攻占月泉,他的主要战场就是西域,知晓这个地域的文化风俗是必修课。

    霍萨兹尔是西域著名的美男子:以他为名的爱情诗徜徉在西域大大小小的角落,上到高贵的赫伯哈卢宫,下到民歌绘卷,都赞颂着那位大祭司的圣谕。

    其中有一首歌是这么写道:“我要嫁给那圣洁男子手中的权杖,嫁给梦中情郎的黄金玫瑰。”

    在西域有这么一个风俗:年少时期打造一对黄金玫瑰,是为了送给最珍爱的姑娘,这是他们私定终身的聘礼。

    虽是终生圣洁之身,但霍萨兹尔在十二岁返乡休假的那一年,曾亲手铸造了一对金玫瑰。

    久而久之,这桩趣闻成了西域的一个艺术主题,叫做霍萨兹尔的黄金玫瑰。

    这个主题多是写爱情的诗篇,诗中所有的女孩都想要得到这金玫瑰:她们相信这是可以通往天界的信物,与神明恋爱的凭证。

    而这个东西居然在子舍脂手里?!

【第十四章】() 
子舍脂手捧黄金玫瑰,小心翼翼。

    子孤熙自诩是很疼爱这个妹妹的,子舍脂刁钻些也好,任性点也罢——毕竟他们父子俩把这个小女儿小妹妹视若掌上宝,千娇百宠。

    子孤熙还记得小时候:自己曾在子舍脂的额头上画了一朵金莲花,姿色颇美。

    地涌金莲不只是平朝的国花,还是子孤熙的代表物,传言皇后怀胎之前曾梦见东君。

    东君之光落在地面上,金莲从地面涌长,东君将光明照入了皇后的胎中,地涌金莲在其腹部生根发芽。

    可现在,金莲花早被金玫瑰给取代了。

    现在子舍脂距离她朝思暮想的人,其实只有最多十米的距离。

    愧疚吗?子孤熙有点疑惑,但很快打消了这个念头:自己对子舍脂一向有求必应,但为了她兄长上辈子的陨灭之苦,她也该让步一次。

    况且月泉之战的引子,子舍脂也有她的责任:抱着自己的皇兄跪地哭泣,求他出兵,求他征战,求他灭屠一城只为带回一个男人。

    她更没在乎过所谓的公主职责,完全凭借自己的喜好。

    就像她现在哭闹撒泼,像极了当时求子孤熙把霍萨兹尔带回来的模样——她说不惜一切代价,只要能把他带回来,什么方式都可以。

    子舍脂看向黄金玫瑰的时候含情脉脉,但嘴里说出来的话却恶狠狠的:“就是你从西域带回来的那个女人克死了我的玫瑰!她来到平朝享尽荣华富贵,我的男人却惨死沙漠!我早晚有一天要划烂她的脸!”

    子孤熙心中哑然无语,他说:“你对她的恶意可真大,步金台没有招惹过你。”

    “难道这公平吗?!”

    “哪有什么公平可言,根本没必要。我大可随着自己的心意摆弄别人的人生,阿妹我生来就有这个权利,无所谓公平。

    理直气壮。

    子舍脂倏地抬头狠狠地瞪了兄长一眼:她明白皇兄话里的玄机,就连她的命运都被子孤熙掌控操纵。

    “子孤熙。”子舍脂冷冷道,“我来的路上,听你贺仙宫的侍从们夸夸其谈。说西帝墨涅沙求娶联姻,作为聘礼连月泉国也拱手让你了?”

    “对。”子孤熙无视了她直呼自己大名的失礼行为。

    “好。”子舍脂改了一开始伏低做小的态度:“让我出嫁?可以。你我各退一步,我可以嫁到弋氏,但我不愿我出嫁后冠着丈夫的姓,你懂吗?”

    子孤熙觉得有点不太对劲,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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