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仙城的飞机票,几乎不会向普通人出售,不是只要有钱就可以买到的。哪怕是耿平这样出身于大权贵家族的人,也是几乎倾家荡产,才好不容易得到一张。
“因为我要去修仙啊,所以就买了一张。”听陆天降的口气,买一张这样的飞机票,对他而言简直是轻而易举的事情。
陆天降欣赏着耿平僵硬的表情,用耿平看来很欠揍的表情说道:“听说这种去仙城的票很难买?可是我却得来的不费吹灰之力。这是为什么呢?”
“你、你这个……”耿平满心震惊,气得说不出话来。
“我是一只虫子,对吗?”陆天降道,“也许虫子更容易买到这种机票。”
“偷来的,你的机票一定是偷来的!你这个贼!”
耿平不相信陆天降这种人能得到飞机票,他手里的机票一定不是他的,是他偷来的!
对,是偷来的,一定是偷来的!
陆天降这种骗子养大的人,生活在社会低层的人,他怎么能够买的到那种机票?他手中的机票来路不正!
这样想着,耿平的心情便稍好了一些。
第十二章:仙城名为“凌天城”()
“就算你真的去了仙城又能怎么样,你以为所有能入仙城的人,都能够?13??入仙门修仙吗?”耿平仰着头,不屑地说道,“蝼蚁就是蝼蚁,你想修仙?痴心妄想!”
耿平从认识陆天降那天起,就将对陆天降的嫉恨刻在了心里。
他在自己这短短二十年的人生中,最为骄傲的一点,既不是强大的家势,也不是将要成为修仙者,而是他的一手百步穿杨的射术。
他自幼便天赋出众,自己又肯努力,因此一直是赛场上的冠军,从未失手过。然而,陆天降的出现,却让他在射术上吃了败仗。每一次的比赛中,只要有陆天降出现,他耿平就只能屈居第二!
陆天降打破了他人生最大的骄傲,让他如何不嫉恨陆天降!
陆天降自己也知道耿平有多么厌恶他。他知道,只要自己越表现得不把耿平放在眼里,耿平就越会生气。
陆天降神色自如,整理了一下自己的发型,眯着眼道:“人长得太帅,就是容易被嫉妒。唉,谁让我太帅了呢,真是没有办法!”
他们三人站在这里已经很长时间,吵闹声引来了许多围观者。这里正是人流最多的地方,眼看着围观看热闹的人还会越来越多。
耿平不愿更加丢脸,只留下一声恨怒的“哼”,便转身快速地离开了。
看着耿平匆匆离去的背影,陆天降带着颜凡也飞快地离开围观者的包围。
颜凡眼睛通红,脸上尽是泪痕,精神恍恍惚惚。
直到陆天降将一杯热乎乎的朱古力放到颜凡手中,颜凡的精神才终于正常了些。
陆天降稍稍放下了心。
“……对不起。”颜凡开口道。
这三个字,颜凡说的很是真心实意。
她做了对不起陆天降的事,陆天降却还会帮她、会关心她……
颜凡想起她还是陆天降的女友时,陆天降对他的体贴,心中很是酸涩。
“今天的事,谢谢你。”颜凡又说道。
“不用谢,你没事就好。”陆天降道,“耿平是个人渣,你真的不应该跟他掺和在一起。”
颜凡盯着陆天降看。
她为什么会跟耿平掺和在一起呢?
因为修仙的诱惑,实在是太大了。那可是修仙呐!如果能够成为修仙者,她就可以永生不老,可以学得翻云覆雨的本事,她的整个人生、甚至她的整个家族,都会变得彻底不同。
然而,她最终还是没有办法去仙城……
她低下头,拉扯着自己的衣袖。这件衣服是丝绸古服,是凡城上层社会最热衷的仿古款式。上层社会为什么会这么喜欢仿古的东西呢?就是因为修仙之人喜好这种款式,他们这些普通人,只是在模仿修仙者啊。
修仙的诱惑,实在是太大了,它让颜凡失去了自我。
“对不起!”颜凡又对陆天降说道,“我很后悔,对不起……”
修仙,于她而言终究只是个无法实现的梦。
梦醒了,她才发现自己变得有多丑陋。她竟为了得到修仙的机会,去讨好耿平那种败类、人渣!
颜凡忽然有些无法正视这样丑陋的自己,她更无法面对她伤害过的陆天降。
“没事。”陆天降温声说道,“你是个好女孩,以后一定会很幸福。”
颜凡又哭了出来。
在她面前有一个这么好的青年,可是她错过了他。
“你、你真的要去仙城修仙了吗?”颜凡问。
“是真的。”陆天降淡然点头。
陆天降离开了,拉着他的行李箱向登机口走去。
颜凡痴痴地望着他的背影,眼中充满爱恋,半响后才出声道:“我为了修仙,抛弃了他,可是最终去修仙的人却是他,命运真是奇怪的东西。”
眼前是一架飞机。
陆天降好奇地站在飞机下。
“这飞机与普通的飞机没有什么不同啊!”陆天降惊讶地说道,“这样的飞机,能够从凡城穿越去仙城吗?”
在他的眼中,飞向仙城的飞机,必然是与众不同的。这样的飞机一定神秘而奇特,画满玄妙的花纹,在空中飞行一段时间后,就会穿过某种奇特的介质,从而穿越到修仙者的世界中去。
“这本来就是一架普通的飞机,当然没有不同!”陆天降听到有人以鄙夷的语气对他说道。
说话的人是一个十五六岁的少年。他穿着华丽的古装,如同一个百年前的富家少爷。
“仙城与凡城本就同在一个世界,飞机为什么要穿越?”那少年神色倨傲地打量着陆天降,对他完全现代化的衣着很看不上,“连古装都不穿,好一个土包子!你该真不会以为仙城与凡城在两个世界里吧?连这点常识都没有,真是无知!”
“哦,是这样吗?”陆天降摸了摸头,无奈道:“人们总是说普通人世界、修仙世界,我还真的以为是两个世界呢。”
他以前从没想过去修仙,对修仙相关的事情并没什么关注,因此对这类事情确实不怎么了解。
陆天降上了飞机,穿过经济舱,最后坐到了头等舱里。
几个小时之后,飞机飞入了仙城的上空。
通过窗户向下看。
但见云雾之下,有一大片城市。
城中亭台楼阁、古色古香,繁华而古朴。
最令陆天降惊异的是,有许多他不认识的动物在半空中飞来飞去。
这些飞行的动物,体型大小各不相同,有些像是鸟雀飞禽,有些又像是狮虎走兽。
在这些动物中,许多动物的背脊上还坐了人。
“这就是传说中的妖兽吧?”陆天降惊叹不已,“那些坐了人的,大约就是所谓的坐骑了。”
而更令他惊叹的,则是御器飞行的人!
在这仙城的半空中,除了有飞行的妖兽,还有御器飞行的修仙人。
这些人站在法器之上,衣衫长发随风飞舞,实在潇洒极了。
那些法器也各不相同,有些大如竹筏,有些小如鞋履。而在这些飞行法器中,数量最多的,则是飞剑。
但见许多修仙者,站于飞剑之上,身姿挺拔,极速飞行,酷帅之极。
陆天降望着窗外,眼神炯炯有神,心中升起万丈豪情,幻想着数年之后,他也能与这些御器飞行的修仙人一样潇洒酷帅。
这里就是修仙者的世界了,一片与普通人的世界完全不同的地方。
这里有妖兽、有法器,更有修仙者。
这是一片神奇的世界。
“这里就是通天市啊!”陆天降道,“这里是仙城,这里……有我的未来!”
陆天降的神情充满向往。
“我一定会成为最强大的修仙者,修仙世界的未来属于我。”他坚定地说道,“通天市,我来了!快快迎接我吧,迎接未来的王者!”
第十三章:从天而降的“棉花团子”()
飞机落地。
陆天降走下飞机,真正地踏在了仙城的土地上。
?13? 通天市的飞机场与东海市没什么不同。
但当陆天降走出飞机场的大门后,他发现眼前的一切都与凡城不同。
青石铺就的街道,敦厚古朴的城墙,雕梁画栋的古屋……还有身着飘逸古装,在大街上走来走去的修仙者!
陆天降深深地吸了一口气。
不知道是不是错觉,他从踏入仙城的那一刻起,全身就跟吸了仙气一样通体舒畅。
现在的陆天降对于修仙世界缺乏了解。等再过一段时间,对修仙世界有了基本的了解,他就会知道,他之所以会觉得通体舒畅,是因为这仙城的灵气浓度极高的缘故。
在这天下间,处处都充满了灵气,只是有些地方灵气浓郁一些,有些地方灵气稀薄一些。
修仙者为了更好的修仙,占据了灵气浓郁之地,因此仙城的灵气必然是比凡城浓郁得多。
“你怎么在这里?”
陆天降听到有人不敢置信地叫道。
是耿平。
“你竟然也来了通天市?!”耿平脸色难看地说道,“我真是小看了你,想不到你有本事来到通天市!”
通天市是修仙世界中最大的仙城之一,是修仙世界第一大门派极天门的管辖城市。以拜师为目的来仙城的人,若是来到了通天市,他们的目标自然就是极天门了。
“极天门不可能收你的!”耿平说道,“极天门是修仙世界第一仙门,他们收徒的标准极高,是不可能收下你的。我劝你还是回东海市吧,不要白费力气了。”
“我能不能入极天门不是耿大少爷您说得算的。我什么时候回东海市,也不劳您费心。”陆天降回道。
再次见到耿平,他心里很不高兴。
这是他人生中第一次踏上仙城的土地的时候,他知道自己必然将在这片仙城中改变一生的命运,心里正是激动兴奋的时候,因此实在不想碰到一个令他讨厌的人。
“阿平,这是你认识的人?”站在耿平身后的人开了口。这人外貌与耿平有几分相似,只是更加成熟稳重些,眉宇间的一丝戾气,表明他绝不是什么好说话的人。
“大伯,这是我东海市的大学同学。”
原来这人是耿平的大伯。
耿平对他大伯很是恭敬。
“他跟你很要好吗?”耿平的大伯用手指着陆天降,言语动作上显着一丝明显的轻蔑。
陆天降微微皱起了眉头。他感到耿平的大伯很不好对付。
耿平的这位大伯身上背着一把长剑,那可绝对不是什么装饰物,绝对是真正染过血的剑!
陆天降听说修仙世界里是杀人不犯法的,他心里隐隐有些发毛,决定还是不要触怒了这对耿家伯侄,免得被人像砍白菜一样砍死。
“当然不。”耿平道,“我是未来修仙者,怎会与一个普通人要好!”
对于这样的蔑视,陆天降并不放在眼里。他沉默地看着这对伯侄,心想着自己是大丈夫,自然是能屈能伸的,现在不必与他们计较。以后总有一天,他会成为这对伯侄仰望的存在,到时候他碾死这对伯侄就跟碾死两只虫子那么简单。
“既然是不相干的人,还与他废话什么?”耿平的大伯取出了一张灵符,指尖一动,那灵符就膨胀起来,变得像一块门板那样大,悬浮在半空中,微微发着柔光。
陆天降微微睁大了眼睛,惊叹地看着灵符。他这是第一次亲眼见到有人使用灵符,心中好奇不已。
耿平看出了陆天降的惊叹,得意了起来。
“看到了吗?这东西能带着我飞行!”耿平高仰着头道,“这就是修仙人与你们普通人的差距!”
耿家这对伯侄跳上了灵符,那灵符便带着他们飞走了。
陆天降望着耿家两人的样子,想了想,总觉得这种样子有些眼熟。
对啦,不就是童话书里的飞毯吗?
“原来灵符就是一张飞毯啊。”陆天降喃喃着说道。
被厌恶的人打压了,他的心情不太好,怀着郁闷的心情在仙城的大街上走。
仙城的人习惯了古装,见到陆天降这样穿着短外套牛仔裤的人,都会惊讶地打量两眼。紧接着,他们就会露出或者鄙夷,或者傲慢的神情。这是修仙者对于普通人的傲慢。
陆天降更加郁闷了。
“满大街都是有眼无珠的人呐。”陆天降感到有些悲凉,“我这个大天才站在这里,你们却看不出来,真是为你们感到难过,眼神太差啦!”
正当他四十五度抬头望天,感叹这个有眼无珠的世界时,他眼神一凝,整个人突然顿住了。
有一群人正从天上冲下来。
在他们的最前方,有一团雪白的棉花团子,正直冲冲向他飞来。不……这种速度,简直就是像炮弹一样向他射来!
“噗!”
陆天降躲闪不及,被棉花团子击中,一下子翻倒在身后的喷泉池中。
陆天降弯着腰,被击中的腹部疼痛不已。
“我、我的介绍信!”
他连忙掏出衣袋内的介绍信,然后眉头皱了“川”字。
这张介绍信已经被池水彻底地湿糊了,信上的字一个也看不清!
“完了、完了!”陆天降觉得他的头疼死了。
他是个单灵脉,虽然是“天眷之子”的体质,但是一般人根本测不出来,若是没有介绍信,只凭他单灵脉的天赋,他真的能拜入极天门吗?
怕是不能吧……
眼前有白影晃动,陆天降抬起眼皮,看清了那团“棉花团子”。
这是一头雪白的山羊!
这头山羊比一般的山羊大许多,体型如同一头小马驹一般,全身雪白毫无杂色,头顶一对山羊角成金色,在阳光的照耀下闪闪发光。
这是一头矫健帅气的山羊。
“这不是山羊,究竟是什么物种?”陆天降喃喃道。
真正的山羊可不会飞!
而这头“山羊”却是从天上飞下来的。
他打量着这头害他没了介绍信的罪魁祸首,却发现罪魁祸首的眼神有些犀利。
“它、它会思考!”陆天降震惊地想到。
他从这头山羊的羊脸上,看到了人类才会有的表情。那是一种纠结、嫌弃又无奈的表情。就算是人的表情,也很难同时表现出这么多感情。
有这么多表情,有这么复杂的感情,这头山羊一定有可与人类媲美的智力!
这是一头神羊!
陆天降震惊地想到。
第十四章:买头祭品做妖仆()
正当陆天降震惊呆愣之时,“神羊”似乎做出了某种决定。
它咬13了陆天降一口。
“哎呀!”陆天降抱着手指,惨呼一声。
他的手指被咬出了一个血口。
紧接着,陆天降更加震惊地发现,从那“神羊”的额头上,突然亮起了一阵金光。这种金光似乎是一种他看不懂的符文,带着一种玄妙的信息。
这个金色的符文顺着陆天降手指上的血口,融入了他的身体里。
陆天降感到自己的身体内,似乎多了些什么。那是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感觉,玄妙极了。
就在陆天降还在感受那玄妙的感觉时,追在“神羊”身后的那群人到了。
这些人都是体格健壮的男子,穿着统一的土灰色劲装,背上背着长刀,腰间还系着一块身份木牌。
这些人将“神羊”咬了陆天降的一幕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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