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防万一,索性撕开二人之间那层看似含情脉脉的窗户纸吧。
杜微跳江一事,前因后果他已了解清楚。
他最怕李甲因着此事又对杜微有了愧疚之心,然后一发不可收拾。
一听杜微二字,本就苍白的脸更加透明了。
“你在怕什么。”
李布政颇有耐心的坐在李甲床边的凳子上,目光如炬。
只见李甲左顾右盼,一双无神的眼睛不断转动,许久之后,才偷偷摸摸压低声音故作神秘地说道“爹,杜微是鬼,是从江中爬出来索命的恶鬼。”
第147章 想“为人”的杜十娘(二十)()
(二十)
“爹,杜微已经死了。”
李甲瑟缩发抖,但这句话却说的格外肯定。
“……”
李布政满头黑线,努力压抑着自己的怒火。
子不语怪力乱神。
他可以容忍自己的儿子留恋花丛,不思进取,但绝对无法容忍最小的儿子神神叨叨开口闭口都是鬼。
他想了千万种答案,却没想到甲儿是自己吓到了自己。
“胡闹,你知道自己在说什么吗?”
李布政眼睛紧紧的盯着李甲,不怒自威。
“爹,我说真的。”
李甲本来最开始也以为自己是胡思乱想,想着装疯卖傻的离开也是一种法子。
可是,在回来的路上,惊吓慢慢褪去之后,他越想越觉得自己无意间猜到了真相。
他可是亲眼看着杜微失去挣扎,彻底被江水吞噬,悄无声息的沉默。
他确定,杜微必死无疑。
就算是水性再好的渔民,在那种情况下也不可能再抱着木匣子游上来。
更何况,杜微自幼长在京城,不善水性。
淘淘江水,冬日冰冷刺骨,人只要掉进去不久便会手脚抽筋,然后死亡。
杜微一个身娇体软的弱女子绝不可能是例外。
除非她已经死了……
除非她现在已经是地狱里的恶鬼……
他自幼读书,在顽劣不堪的年纪也看过不少山中精野志怪小说,以前只觉得是无稽之谈,现在想想也不无可能。
“爹,您认真想想,杜微一个弱女子真的能够在沉下去之后再游上来吗?”
李甲的声音因着数日昏迷,听起来干涩沙哑,却凭白多了几分说服力。
李布政敛眉沉思,对于杜微那套河神之说,他是半分不信的。
但若是无河神,被江水吞噬,杜微又是怎么上来的?
这个问题值得好好探究。
正因为这件事情过于匪夷所思,所以那些愚昧的百姓才会信了杜微的说辞。
恶鬼吗?
李布政觉得这件事情就好似一团乱麻,让人摸不着头脑。
常言道,魑魅魍魉鬼怪之物惧怕阳光,可那日他分明看到杜微面不改色的在阳光下挑衅他。
不对,不对……
李布政摇摇头,试图让自己清醒一些。
“甲儿,你可知杜微如何解释吗?”
“江中神君怜她忠贞,惜她悲悯,赐予她新生。”
李布政简短的把这几天来的流言总结起来告诉李甲。
“一派胡言。”
李甲毫不犹豫的否定了李布政的话。
古往今来无数名士国士投江而死,从不见神君现行点拨,偏偏对一个残花败柳心生怜悯,怎么想都觉得是无稽之谈。
难不成在神君心中,那些无双国士比不过一个妓子吗?
“爹,素问京城中有一高僧,通古今晓未来,与其猜测,倒不如请神僧出手。”
“这本就是佛家之责。”
李甲在京中太学入学,自是对一些事情知之甚详。
李布政摸摸自己下巴上的胡须,沉吟片刻,重重的点了点头。
此事太过于匪夷所思,与其脏了自己的手染了一身腥,倒不如让别人出手,坐收渔翁之利。
思及此,李布政应了李甲的提议。
“甲儿,经此一事,你可有长进?”
这才是李布政最关心的问题。
李甲眼神黯了黯,但随机便恢复一片清明。
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而他与杜十娘已经有无数的温存日子,如今割舍虽有些不忍,但总归不是难事。
再说了,如今的杜微是人是鬼都不清楚呢。
他虽贪慕杜微美貌,但也绝不容自己有失。
那万金,就当作他们二人一刀两断的见证吧。
当然,也是他给杜微补偿。
若是笙歌在此处,定会呵呵哒,李甲,你的脸怎么这么大呢。
补偿?
呸……
李甲也知父亲脾性,最是严谨刻板,这种时候容不得他半点犹豫。
“父亲,儿子知错了。”
李甲毫不犹豫的承认错误,父子之间气氛难得和缓。
在笙歌不知情的时候,一场针对她的阴谋就轰轰烈烈的展开了。
对于笙歌而言,知道与否并不重要。
打得过就打,打不过就认怂,不能认怂就逃。
真正的杜十娘已经死了,这个世界她不必有任何的桎梏。
笙歌随同孙富前往徽州新安,而浙江绍兴府关于她的流言此起彼伏久久未曾散去。
一是她自编的神君之语,二便是由李家散播的孤魂野鬼索命说。
一个烟花之地的绝代佳人成为了绍兴府人们茶余饭后的谈资。
这个时候,笙歌已经进入了徽州地界。
数日的相处,孙富已经彻彻底底的打不还手骂不还口。
一次次的见证了笙歌的彪悍,孙富着实生不出什么反抗之心。
哪怕家近在咫尺,想找的靠山也近在眼前。
“听闻孙兄得一美人,倾国倾城,甚至可比得上让六宫粉黛无颜色的贵妃杨氏。”
“孙兄,好福气啊,怪不得乐不思蜀不归家呢。”
“是爽的忘了吧。”
“不知兄弟们可否一见?”
孙富看着成群结队的狐朋狗友口中的轻佻之言不绝于耳,脸瞬间白了。
兄弟们,求绕过。
杜微杜大姑奶奶,可是能够徒手劈数,谈笑间解决两个大汉,荒山野岭还能让野狼闻风丧胆的人物。
爽……
呵呵哒,你们可以亲自体会一下新鲜的带着热气和腥味的野狼血喷洒在脸上之后,再问爽不爽。
想来那个时候一定刻骨铭心,永生难忘。
这样的美人儿,原谅他无福消受啊。
“孙兄,别这么小气啊,如果你玩腻了可以送给我们兄弟乐呵乐呵……”
MMP……
越说越过分了,兄弟们,你们是想让我们孙家绝后吗?
玩腻了?
谁玩谁还说不定呢。
果然啊,姜还是老的辣。
父亲以前就经常告诉他远离这些惹是生非的狐朋狗友,可他偏偏不信邪。
不怕神一样的对手,就怕猪一样的队友。
不对,他也怕神一样的对手。
他的胆子好像被杜大姑奶奶吓破了。
“杜姑奶……”
“杜姑娘……”
孙富很想扇自己一巴掌。
哪怕心里觉得杜微比姑奶奶还难缠,但也不能说出来啊。
“呦,看来此次的美人深得孙兄之心啊。”
第148章 想“为人”的杜十娘(二十一)()
(二十一)
“孙兄不是常说兄弟如手足,女人如衣服,旧的不去新的不来吗?”
“怎么现在却又舍不得了呢。”
“可不嘛,没看到孙兄都自己骑马,美人坐轿子了?”
“想来这位美娇娘定然不凡,否则又怎么能让孙兄这么千依百顺呢。”
说话的功夫,一位自诩潇洒风流嘴角还有一颗黑痣的公子哥上前一步掀开了轿帘。
“……”
轿帘掀开,入目的是笙歌口水横流头发乱糟糟的睡样。
孙富嘴角抽搐,姑奶奶,您还真是与众不同啊。
“孙兄还真是口味独特啊。”
掀开轿帘的人讪讪的收回了手。
浓密的墨发遮挡着面容,他们看的并不真切。
但就这副豪放不羁就好似绿林好汉的睡相就让他们甘拜下风。
“隔着头发看美人实在不尽兴啊。”
“住手……”
眼看着狐朋狗友的咸猪手就要碰到笙歌,孙富求生欲极强的喊道。
只可惜,孙富的这句提醒还是迟了些。
伴随着孙富的住手二字,随即响起的就是哀嚎声。
孙富敛眉,兄弟,我尽力了。
“好看吗?”
笙歌甩开黑痣公子哥的手,蹙眉问道。
真是不可饶恕,她好不容易梦到了贴心乖巧的阿毛,这些人竟然打扰她。
软糯糯的小棉袄不见了……
笙歌打理了头发,缓步从轿子上走了下来。
衣袂翩翩,妖娆多姿。
杜十娘的美与媚是刻在骨子里的,哪怕笙歌走路依旧带着胡屠夫的彪悍,可依旧无损于杜十娘的美。
一代名姬,当之无愧。
当然,步子能够再轻盈一些就更好了。
“……”
孙富把他这些酒肉朋友眼中一闪而过的惊艳尽收眼底,心中开始默哀。
看来有眼无珠的不止他一人。
算了,作为好哥们不就是应该有福同享有难同当吗?怎么能够让他一个人被杜微吓唬呢。
想到这里,孙富默默把提醒的话吞进了肚子里。
反正不死人,吓吓更健康。
“小娘子果真是貌若天仙,让百花惭愧。”
“敢问姑娘芳名,小生乃是这徽州新安府郑家公子。”
寒暄一开始,便停不下来。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
更不用说这些人以前并没有少做交换美人妾室的事情。
常年混迹在青楼的风流浪子,能指望对方是君子吗?
在这些人眼中,笙歌既是李甲新得的美人,他们还是有机会一亲芳泽,说不定还能春风一度,尝尽人间极致欢愉呢。
“公子,他欺负我……”
孙富本在静静的看戏,等待着笙歌发飙,顺带让这些狐朋狗友看看什么是天生神力。
可是,却没想到竟然等来了笙歌软糯乖巧又极具诱惑力的一句话。
每一个字都像是一把小扇子,在轻轻撩拨着人的心,让听者欲罢不能。
最近一次听到杜微如此言语,还是那晚江中的唱曲。
闻此绝调,辄不禁神魂之飞动。鸾鸣凤奏,不足喻其美。
孙富心神忍不住荡漾,但当他看到杜微戏谑的眼神时,便如同被一盆冰水从头浇了下来。
真没出息……
明明知道面前这是一朵食人花,竟然还是被迷惑了。
不过杜微此举为何意?
让他出头吗?
他可不觉得自己比杜微强大。
只是姑奶奶都开口了,他敢不从吗?
“都散了,散了。”
“杜姑娘是我孙富的贵客,你们莫要放肆。”
孙富站在笙歌身前,试图挡住那群狐朋狗友的眼神。
嗯,这样的眼神真讨厌。
想到自己曾经也是这其中的一员,孙富的心情就有些复杂。
“贵客?”
“孙富,你哪能有什么贵客,美娇客还差不多。”
这些人与孙富乃是熟识,说话早就荤素不忌,哪是孙富一句话能够打发得了的。
“孙富,你之前不是来信说你得了京城第一名姬吗?”
“若是我没有猜错,就是面前这位姑娘了吧。”
“好东西是应该分享的。”
笙歌凝眉,怎么办,她也很赞同好东西是应该分享的。
嗯,她看这位郑公子腰间的玉佩就很是精致贵重,要不分享一下?
反正她百宝箱中还缺点儿东西,再说了盛情难却啊。
既然郑公子都提了出来,她怎么能够狠心拒绝呢。
俗话说得好,君子有成人之美。
她虽不是君子,但也能做个女装大佬。
“公子说的甚是有理。”
笙歌笑意盈盈的开口了。
本就清亮如水的眼睛此刻更是熠熠生辉,让人眼前一亮。
“呦,还是这位小娘子懂事……”
不同于郑姓公子的轻佻,孙富默默的降低存在感,在心中替这位好基友点了根蜡。
他虽与杜微相识并不久,但也看得出来杜微可不是什么心胸宽广之人。
看看这自绍兴归来一路上,想方设法的败坏李甲的名声。
以李甲现在的知名度,就连巷子里孩童传唱的歌谣都在说李甲的背信弃义软弱无能。
哪怕有李布政这样做官的老爹,李甲这辈子都不可能入仕为官了。
身为太学生,官员子弟,断了仕途,着实不是一件小事。
杜微的心还没有芝麻大……
兄弟,你自求多福吧。
这么上赶着作死,他实在是拦不住啊。
“我很喜欢公子腰间的玉佩,不如分享一下。”
“公子不是说好东西是要分享的吗?”
笙歌在郑姓公子反应过来之前,玉佩就在她手心了。
果然,她眼神还是蛮毒辣的。
这块玉佩,绝对可以当传家宝。
“美人喜欢玉佩,本公子送你一块儿就是了,但这块儿不行。”
说话间,郑姓公子便要挑起笙歌下巴。
“是吗?”
“可是,我就是喜欢这一块儿啊。”
笙歌微微后退一步,脊背挺直,收起了声音中的魅惑。
孙富的心一提,姑奶奶这是要发大招了。
走过路过,千万不要错过。
“郑公子,你很喜欢裸奔吗?”
“没想到这徽州新安府的富商子弟口味竟如此独特。”
“许是我长在京城,孤陋寡闻了。”
这是笙歌在回应最开始的那句女人如衣服。
怎么办,手有些痒,要不扒了对方衣服,让他做一个风一样的男子?
真真觉得这是个绝妙的主意。
第149章 想“为人”的杜十娘(二十二)()
(二十二)
笙歌不知花费了多少心力,才抑制住了自己蠢蠢欲动的恶趣味。
杜十娘费尽心思,几番筹谋才能够从良。
从良之后,自然不想看到声名狼藉的局面。
这一点从杜十娘想做李甲的妻子而不是妾室就可以看出来。
只可惜,自始至终,在李甲的心中杜十娘都只是一个可供玩乐的风花雪月之地的女子。
哪怕这个女人有倾城之色,哪怕这个女人想要忠贞不二。
只能说,青楼女子,一代花魁,绝色名姬已经在杜十娘身上打上了深深的烙印。
这不是她离开青楼,赎身从良就能揭下来的。
呵呵……
笙歌敛眉,她已经能够想象到如果她趴下这位郑姓公子的衣服会引起什么轰动。
想想那个后果,还是算了吧……
手痒心痒,却不能付诸于行动,好生心酸啊。
“不识好歹……”
郑姓公子眼神一冷,他自是听出了笙歌话中的反讽之意。
“好歹?”
笙歌轻笑一声,纤细柔嫩的玉手把玩着手中质地绝佳估摸着很值钱的玉佩反问道。
唉,这么好看的手便宜女婿却看不到了。
想到当初自作多情的误以为范进小女婿有恋手癖,还独爱胡屠夫那双大糙手,笙歌就忍不住想笑。
“郑公子,请问你何曾表露出好呢?”
这个时代啊,周遭之人竟对此见怪不怪。
“残花败柳而已,不过不是看你还有几分姿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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