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和阿姐的关系中,我不知道什么在起决定性的作用。总之,我碰到了一个关口,我跳不过去。我害怕面对父亲,他看我的眼神,那一定奇怪极了。我跟阿姐说,我不能回去。一回去就完了,我的那个家是不能待的。阿姐说,可是你喜欢画画。我说是的。
放弃它你觉得可惜吗?
我点点头。
那你就回去。她说,跟着我,你也许还会学画,我明天就出去弄钱,可这不是钱的问题。你明白吗?钱我可以弄到——她把我扶起来,拿被角搭住我的身体——可是跟着我,你会有风险。第一,我不能保证你安全。第二,我会把你带坏。
我说,我不担心这个。至于学不学坏,我从不在乎。
可是我在乎。她笑道,我把一个孩子从他的父亲那儿抢过来,我得对他负责任。你再想想,这一留下,你可是再也回不去了。耽误学画倒在其次,可是你怎忍心你的父亲?你将失去他,你伤了他的心,他也不会认你这个儿子。你们或许不再见面,直到他生病,死了,你都还得不到他的消息。
我把身体滑下来,紧紧地蜷缩。那一瞬间我的毛孔很紧,喉咙里有异质的声音,像含了一口痰。我说,我父亲……他恨我。从我见着他第一面起,他就没喜欢过我。
阿姐叹了口气。她知道我说的不是真话,可我也没在撒谎。她了解我们父子的关系,那是一种互相纠缠的关系。爱着的,处坏了的,欲罢不能。彼此都很残忍,水火不相容,破罐子破摔。就这样折磨着,小心翼翼地爱着,可是不让这爱探出头来。
她伸手把灯关灭,躺下来,拿身体压住被角。初秋的北京,夜有些凉意。晚上九十点光景,临街听得见市声。路灯光从窗外照进来,她侧头看这孩子的脸。
她听见他在问,你爱我吗?
她没法回答。她爱他,但不是他要的那种爱。他才十六岁,还不到理解这件事的年纪。她说,这是两码事。
他说,那……要是离开,你舍得吗?
她笑了。把手伸进他的胳肢窝里,轻轻拽他的腋毛。该怎样让这孩子明白,她爱他,但是分离对她来说已不是个问题。到她这个年岁,她是可以离开任何人的。她甚至不再需要什么爱情。
她想跟他说,女人吧,总会有的,说到底也没什么两样。不遇见这个,还会撞见那个,都是瞎碰的事。
她还想说,至于父亲嘛,却只有一个。你想想,你是怎么来到这世界的?是因为父亲。……
父亲是什么?是根源。是本。是最初的泉。是千古不化,从来就在那儿的。是源远流长。她这么说,不是让他就一定选择父亲。不是。她是想让他明白一个道理。一个人在年轻的时候,最忌的是受感情支配,为了父亲,或者为了一个女人……人活在这世上,最终为的是自己。
她想跟他说很多。她有预感,他们在一起的日子不多了。那么就让他明白这些吧:在他们有限的交往中,如果说她曾经带给他什么,她希望它不仅仅是爱……还有为人处事的基本素质:自私,头脑清晰,有决断力,勇往直前。这是一个人的立身之本。很重要。
事情就这样决定了,我回南京,随父亲一起生活。忘了是怎么度过那一两天的,等火车票,和阿姐话别,有时也出去散散步,逛逛商店。是有点离别的意思了。事情摆在桌面上权衡再三,阿姐说,你是个懂事的孩子。我点头。她又说,你很聪明。我拿手撑着头,看着她笑。
第三部是不是天意
我笑得很平静,因为什么都懂得。在我十六岁那年,她给我上了一堂爱的教育课。我学得很好,学通了。对人,对自己,我怀有慈悲心理,我懂得去爱惜。
这大约是个星期四的下午,阿姐领我去街上走走,后来我们又去了一家商店,她意欲为我挑几件合适的衣服。这事就发生在挑衣服的过程中。有时我觉得,在我和阿姐的关系中,是有那么一点戏剧性、一波三折的东西的。也许我们本不该谈什么计划,明天,未来。谈是可以谈的,但是阿姐的生活是即兴的,她朝不保夕。
从天而降这么一件事情,让我改变了主意,固执地留在她身边,我不知道这是不是天意。
很多年后的今天,我还在想,我这一生是有内在逻辑的,从1980年那列南下的火车上,到小学时代的“刀子事件”,还有朱二之死,直到北京站和阿姐的邂逅……都是极偶然的事件,可是它们按时间顺序,呈现出某种平行、递进的因果关系。
我们走进商店的时候,客人已经不多了。时间大约是下午五六点光景。起先,我们逛的是女装柜台,阿姐拿来一件衣服在镜子前比试着。我想说,也许我应该有一点预感,当我看见一个胳膊底下夹着公文包的男人也在挑选衣服。他站在不远的地方,拿一件黑白条纹的连衣裙问一旁的售货小姐道,这多少钱?小姐报了一个数目,我听得出来,价格不菲。他又对售货小姐说,你能帮着试穿一下吗?
这时,我看见阿姐侧头打量了一下这个男人,很漫不经心的,稍稍一抬眼。我应该能想到下面会发生些什么,就凭她这么一眼。可是很遗憾,我大意了。一个夏天,我和一个女骗子生活在一起,竟忘了她是个骗子。她告诉我很多事情,我都把它们当做了传奇。
阿姐把衣服送还,搂着我的肩膀说,走,带你去看看男装。她又拉拉我的头发,笑道,该去理发了,啊?长得那么快。她为我挑选的是一件套头毛衣。试样子的时候,她站在五步远的地方,抱着胸认真地看我。唔,不错。她说,转过身去让我看看。稍大了些,不过你正在长个头——这毛衣会不会缩水?她问一旁的售货员。
她轻轻皱了一下眉头,拿一只手扶住小腹。这动作做得很是隐蔽,可是我察觉了。我问她怎么了。她弯了一下身子,走近几步伏在我耳边说,没什么,肚子有点疼,可能是着凉了。她让我在这里等着,她一会儿就回来。临走时又说,千万别走开,免得我找不着你。
底下的事你大约也知道了。她没去厕所,去的是她刚才试衣服的女装部。那个男人大约还在。我无法设想这中间到底发生了什么。半个小时以后,也许有四十分钟吧,我开始楼上楼下地找她。后来,我跑回女装柜,问那里的服务员,她想了半晌说,好像有这么一个人吧……
回来过,一露面就没了。
我问,那个男的呢?我向她比划着胳膊底下夹着公文包的那个男人。她说,走了。
我知道出事了。我站在商店门口。看见暮色苍茫里,许多人从我眼前走过。可是她——她会在哪呢?我开始一条胡同一条胡同地找,哪儿都找遍了;后来,我又回到商店门口,正举足无措时,感觉手臂被人撞了一下,一回头,却是她。她朝我使了个眼色,径自走开。
她走得很快,可是看不出一点慌张。她的手里提着那只公文包,我注意到了,是黑色的,样子很精巧。
差不多走到商店侧门时,我听到身后一阵踢踢踏踏的脚步声,接着是一个男人的喊声:站住!往哪跑?说真的,我当时吓坏了,我不知道该怎么办。人群一下子骚动了起来,很多人停下脚步,狐疑地看过来。
阿姐也转过头来,在那静静的一瞬间,我看见了她的脸,那么镇定、机警。她看了我一眼,好像什么也没发生似的,侧身走进了一条胡同。
那个男人指着她的身影说,就是她,别让她跑了。底下的事,我是在事后才回想起来的。人行道上横架着一排自行车,就在他绕过自行车拐向胡同的时候,我把车一推,十几辆自行车像倒骨牌一样倒在胡同口。这男人倒也身手矫捷,他纵身一跃,竟跳过去了。我想事情坏了。要出大麻烦了。区区一个人我都对付不了,要是再碰上几个见义勇为的,那阿
姐真是死定了。
我跟着他跑进了胡同,抬头一看,阿姐竟没了。真奇怪,她能去哪呢?
那个男人拐进了胡同的一条岔口,我站在那儿正自发愣,犹豫着是不是要跟过去时,这时听到身后一声咳嗽,我回过头,却见阿姐从公厕的一侧走过来,她微笑着朝我努努嘴,领我往一条相反的岔道走去。
我一边走一边回头看着,阿姐说,你别看,看了会出麻烦的。有时事情就是这么奇怪,当我再次回头时,和那个男人的目光碰个正着。他站在离我们身后的不远的地方,看上去喘息未定。
我惊讶极了,怎么也不能相信自己的眼睛。我承认我害怕。我拉了一下阿姐的衣袖,她也停下了。
她一边看着这个男人,一边拿手指揭嘴唇上的一块裂皮。她在等他。
她把公文包送还,说,这是你的吧?那男人接过包,并不答话,朝她脸上只一扇,阿姐叫了一声,捂着脸坐下了。
我俯身看了她一眼,说,没事吧?
她说,没事……可能是淌血了。
那男人正开包清数物件,我把包从他手里又拿了回来,往脑后这么一扔,顺势揪住他的衣领。老实说,我有点心虚。阿姐该打。换了任何一个人,都会这样待她。她配。我不是也这样打过她么?可事情就在这里发生了一点偏倚,因为我爱她……我爱的是这么一个女人,这是我生命转弯的地方。
我侧头看她一眼,她正坐在墙角,嘴角有血。她拿手背去擦拭。她抬起头来。路灯光下她的脸静静地抽搐。……当我看见了这一切,我就知道我该干些什么了。
忘了是谁先动的手,总之,我和那个男人很快打起来了。我想我是疯了。我不爱惹是非,可那天晚上我真的疯了。周围渐渐站出来一圈人。也不知过了多长时间,只听身后有人说,快别打了,民警来了。
我觉得自己像是被震了一下,这才想起阿姐。我扔下棍子回去找她,不由分说,拖起她就跑。很多天后,当我想起这一幕,似乎还能听到耳边呼呼的风声,脚步声。各种嘈杂的声音。
有人被撞了一下,恼恨的声音:神经病!
胡同里的路灯光。枝叶的影子。那么多可爱的影子,安宁的,慈祥的,在这初秋的夜里就要睡着了。这是1986年北京某条胡同发生的一幕,一个少年带着他的女人狂奔不止。他的身上出汗了,他的影子飞起来。
这确实是惊险的一幕,就像我们通常在电影里所看到的那样。后来,他们换乘了三辆公交车,终于安全了。女人的脸上还有伤痕,她拿手抚着那伤痕。她说她被打蒙了,脑子里有苍蝇在飞。她把脸贴在少年的怀里。
他们坐在公交车的最后一排,车上人很少。她叫他把手伸进她的怀里,内衣的左侧有一沓纸票子,她说,她预感到今晚会出事,所以先拿了一部分。她又说,他的包里倒是有很多钱,只可惜那钱了。
她让他摸一下她的怀里有多少钱。唔,大体数一下,三十张还是五十张?他把手抽出来,侧
头看窗外。她笑了起来,伸手挠了一下他的脖子,说,生气啦?我是逗你玩的。
她把脸搁在他的腿上,正面仰着,闭上了眼睛。街市的灯光在她脸上变换不同的颜色,明亮的,暗淡的,有如梦幻一般。她打了个哈欠,似乎想睡了。她说,累了。蜷了一下身子,又说,现在好了,都过去了。
他俯身看她的脸,那是一张沉静而疲倦的脸。他看了很久。他听见她在说,有了钱,就好办了。你可以带一部分回南京,一个夏天都在用你的钱,这笔钱应该还给你的。另一部分呢,我自己留下。——她轻轻笑了。那一瞬间,她的整个脸活了。笑容不是浮在脸上,而是先浸濡到血肉里,再从血肉里长出来。这是第一次,他见她这样笑过,那么静美,灿烂,安宁。
第三部离开北京
她说,我喜欢干活。一个夏天闲着,骨头都疼了……什么都荒废了。我怎会沦落到今天这种地步?我很少出差错的。
她突然睁开眼睛,她的眼里有泪光滚动,他这才知道她在哭。他俯身抱紧她,把自己的脸贴在她的脸上。他吻她。他觉得自己也像是要哭了。
他跟她说,他不回去了,这主意从她挨打的那一刻起就决定了。那一刻,他觉得自己对她很重要。这么说的时候,他的脸稍稍红了一下,后来他又说,当然了,她对他也很重要。他让她换位想想,在这种时候,要是她,她会怎样做呢?她会回去吗?不会。就是这个道理。人得讲道理不是吗?
那天晚上,他突然变得伶牙俐齿了,这让他很吃惊。这是他吗?从行进的车窗玻璃里,他看见了自己的身影,模模糊糊的从街巷、屋顶、枝叶上倏忽而过。他稍稍抬起腰板,他看见的是一张完全陌生的面孔,刚毅果断,安详又幸福。
阿姐带我离开北京,是一个星期以后的事。我们去的是广州。阿姐的意思是,先在广州住下来,以它为据点,再向四周辐散。也确实做到了,那两年,我们几乎走遍了中国最富庶的城乡,深圳,汕头,东莞,肇庆。我们也去过厦门,这是四大特区之一。也去过温州和宁波,这里是个体老板和私营经济的集聚地。
1988年海南建省的时候,她甚至带我去过海口。只不过那时候的海口还是一片工场,所谓万物待兴。她草草走了一遭,没能遇上几个出手大方的有钱人。失望而归。
这期间,我们也在南京生活过一段。又以南京为据点,隔三岔五地走走江南,比如苏州和无锡。这里是改革开放的中国另一种经济模式的所在地:乡镇企业。
是的,我们当然去过上海,是去消费的。买买衣服,尝尝上海菜,顺便逛逛黄浦江。阿姐没指望去骗钱。那时候,上海有钱人不多。邓小平南巡以前的上海几乎被人遗忘了。
总之,从我们的行走路线上,很可以看出当时中国经济发展的大体状况。这是80年代后期的南方沿海,一片沸腾的土地。这里正在成为世界瞩目的焦点。全球各大新闻社争相报道,有预言说,下个世纪的经济重心将转向中国。这绝不是空话,有数据为证。关于国民生产总值,人均收入,经济增长指数,出口量……都有连篇累牍的报道。
而我记得的就是跟随着阿姐,一个城市一个城市地走过。在离开她以后的日子里,我常常梦见自己背着行囊,走在火车站熙熙攘攘的人群里,我茫然极了,不知道要去哪里。况且我身无分文,得忍饥挨饿。身边的人走丢了,可我并不知道那个人是谁。任是怎样想也想不起来。我在煌煌的太阳底下坐下来,泪水打湿了脸颊。
这几乎成了我永恒的梦境。我不知道我为什么竟如此伤感,事实不是这样子的。事实上我们很快乐,我坚定地跟着她走。在1986—1989两年多时间里,我从未觉得自己是在做一件错事。我不后悔,虽然我们常吵架,可是吵完以后又上路了。而且,那两年我们挥霍无度,用阿姐的话说,是“大把大把地花钱,大口大口地吃肉”。
现在我对于那段时光的回忆,首先就是火车站。火车站的候车大厅或者出站口。出站口外的红铁护栏。青白或者烈日下的天。一对男女走在摩肩接踵的人群里。他们衣着摩登,表情恬淡自然,你很容易就把他们与周遭的环境区别开来。你也许会着意看他们两眼,心思稍稍动了一下。
你也许会猜他们的身份,这是枉然的。仅从衣着上看,他们是有钱人,在过上等生活,且很有修养。底下你也许会猜他们的关系,女的看不出年纪来,说大不大,说小不小。男的几乎还是个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