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她这浑然天成的举动,叶旭尧竟是僵直地呆站在那儿,半天不能反应过来。
再回过神来的时候,她已经呼息畅顺睡着了,他不禁摇了遥头,她该庆幸碰到是他,若是如高志那般猛浪的人,她的闺誉就堪忧了。
匪鉴正要上前侍候的时候,看到主子打来的手势,再低头看到石板凳上枕花而睡的俏佳人,顿时惊讶得目瞪口呆,这林姑娘怎么在这儿睡着了?真大胆,不过这画面怪好看的,就像那偷落凡尘的仙子似的。
他放轻脚步到路径的另一端守着,不让别的人瞧去林姑娘这样子。
叶旭尧原本只是站在那儿定定地看着她的面容,随后一口末春之风吹来,身着春衣的她打了个冷颤,昨晚才下过一场雨,今天倒是凉了不少。
他眉尖紧皱,手却是很快地解下身上的披风,上前将它盖在她的身上,而她似乎感觉到披风沾染上的体温,下意识地用一只手拉着卷了起来,小脸还在上面蹭了蹭。
这似猫儿的举动,叶旭尧的喉咙不禁滑动一下,意识到自己可能会出丑,忙转过身去,惟有耳根子红透。
好半晌,他才再度转身看向她,心里微有一股暖意,竟是站在那儿守护着这一方天地。
夕阳落山的时候,树中的鸟儿叽叽喳喳地叫着回巢,叶旭尧皱了皱眉,这些鸟儿叫着不知道会不会影响了林珑的睡眠?正要摸出一颗金石子打过去。
林珑听到鸟叫声,眼睫毛眨了眨,很快就开了眼睛,半坐起身,身上的月牙白色暗纹的披风滑落,她茫然地看了看这披风?神志还未完全清醒的她一时间想不起这披风是谁的?
抬头看了看夕阳,一转头,就看到叶旭尧也正看向她,晚春之风拂过他一身的白袍,袍角随风舞动,俊俏的面容犹如神邸一般,竟是不那么真实,她下意识就眯了眯双眼。
叶旭尧眼里的林珑却是坠落凡尘的花仙,被她枕来睡的残花瓣儿随风飘飞,鬓边略有些凌乱的她坐在那儿,如坐在百花丛中,凭添几许美态。见过美人的他也不禁看呆了眼,生平第一次失神至此。
林珑最先反应过来,低头看了眼这低调而奢华的披风,看来应是叶旭尧的,掠了掠鬓边,她的睡相一直老实,倒也没弄得很乱,起身将披风整齐拿在手上,走到叶旭尧的面前,抬头看向他的墨眸,脸上略有些臊红,“叶公子,谢谢你这披风。”
两手一伸,将披风还给他。
叶旭尧这才看了一眼那件沾染了她气息的披风,伸手就接过,点了点头以示作答。
林珑搔了搔头,看他没有取笑的意思在,但仍不好意思道:“叶公子,小女子没想到在击鼓传花中罚了两杯酒,就出了这么大的丑,这……”
一想到丑态都被他看在眼里,就懊恼到不行,恨不得有个地洞可以钻进去,本来这人对她的印象就坏到极点,这回只怕更难有好印象了。姑娘家兴许不会在意别人喜不喜欢她,但却不希望有人看到自己的糗态。
此时林珑的心情正是如此。
叶旭尧淡淡道:“林姑娘无须懊恼,”本想说你的醉态也不难看,但这话略有些孟浪,心下一转,再度道:“叶某也只是途经此地而已,怕姑娘受凉才将手上的披风给你一用,你无须言谢。”
林珑听他说得似乎浑然不在意,这才松了一口气,脸上神情方才自然许多,朝他屈膝行了一礼,“不管怎么说,还是要谢过叶公子,加上之前你为我解围的话,小女子还是很感激的。”
“小事一桩,无须记在心上。”叶旭尧道。
其实亲娘曾逮到他询问那花粉是哪家出品的,当时他下意识就没说是她新开的铺子,怕母亲看轻她,今天不过是看不过去她被人设计,借着这机会光明正大的说出来,让母亲不至于将她看得太轻。
这效果看来还是不错的。
林珑大方展唇一笑,“总要谢过我才能安心。”低头拍拍衣裙,“我要到前边去了,不然阿绯找不到我会担心的。”
“无妨,我也正要过去找我母亲有事,一道走吧。”叶旭尧提议。
林珑愣了愣,这人与她一道走,怎么说都还是新奇不已,没有拒绝,欣然举步跟上他的步伐。
叶旭尧在经过那石板凳的时候,突然步子一顿。
林珑歪着头看他,“怎么了?叶公子。”
“别动。”叶旭尧出声,低头看到那亮晶晶的花钿果然是她掉下来的,这样私人的物品被人拾了去,会有解不开的误会与流言,竟是弯腰捡了起来。
林珑看到他手中的花钿,异常的眼熟,这不是自己无意中掉落的?伸手到头顶一摸,果然少了一个,“叶公子……”
叶旭尧却是一转头,那修长的手指将花钿捏好,顺手就别到她的头顶上,“好了。”
两人靠得很近,能闻到彼此身上的气息,均是下意识地感到尴尬。
叶旭尧在伸手给她别花钿的时候,方才意识到自己僭越了,抬眸时也只看到她大大的眼睛,那手一时间不知如何才能不落痕迹的收回。
气氛不太对,两人都有几分僵硬,一个又脸红不已,一个再度耳根子红透。
好一会儿,叶旭尧才收回自己的手,笼在披风下面,“抱歉,是我僭越了。”
“无妨,小女子还要谢过公子。”林珑脸红发热地道。
“走吧,不然前面寻不到你要出乱子的。”叶旭尧率先迈开步子。
林珑跟在他身边,两人隔开有一段距离,似乎之前靠得太近,叶旭尧仍能闻到她身上的花香味儿,这味道实在是蛊惑人心。
这样的气氛,林珑不习惯,心知叶旭尧不是多话的性子,遂只好找了个话题,“侯夫人喜欢我弄的胭脂水粉,下回我给你打个八折……”
“无须,我不缺那点银两。”
这话一出,让远远跟在两人身后的匪鉴一拍脑袋,又坏菜了,之前看爷与林姑娘相处得很好,心下正欣喜呢,比那几个耍弄心机的要强,可这会儿爷怎么又说了这么一句不讨喜的话,若他是林姑娘,他也不爱听。
果然,林珑撇撇嘴道:“小女子知道你们襄阳侯府有钱,小女子就是爱钻那钱眼儿里面,既然叶公子……”
一听她的话略有不快,叶旭尧的眉头皱得更紧,停下脚步看她,正色道:“我不是那意思,你为何偏要想到一边去?”不避讳地伸手抓着她的手,看着她手上的茧,“你看看你的手?我只是不想你那么辛苦做出来的胭脂水粉贱价卖出罢了,没你嘴里的意思在。”
林珑尴尬地握紧拳头,不让他看,这么一点小细节他都看在眼里,以前八成早就留意上了,咬了咬下唇站在那儿,最后只能干巴巴地道:“你快放手,这于礼不合。”
叶旭尧这才松开她的手,“往后不要随便打折了,那些富贵人家的人都不缺那点银子,你还不如整个高价卖给她们,这样她们才高兴呢……”
林珑原本尴尬得要死,但在听到叶旭尧的话后,顿时眼睛一亮,一拍脑袋,惊喜地看着他,直把他看得愣愣的,原本要说的话也卡在喉咙里。
“你说我怎么就没想到呢?真是有够蠢的,亏我还在这上面赚了第一桶金。”她懊恼地道,这儿的丰盛德没有区分价格,可京城里的就有啊,据说那供到宫里的贡品胭脂水粉都会有少量流到市面上,价格可是贵得吓死人。
她曾有幸见过,当时又是捻又是闻的,也没看出有多大的异样来,如今想来,就是这叶旭尧说的,贵妇人们要的就是这个价来彰显身份。
按这么说来,最上等的胭脂水粉原本只卖一两银子的,现在至少可以提高价卖到五两,甚至是十两,成本稍微提一提,别的再变一变,就是身份百倍,绝对可以赚得盘满钵满。
她越想越开心,竟是手舞足蹈地握着叶旭尧的手,“叶公子,谢谢你,不是你一语惊醒梦中人,我可是要损失好多银子,你知道有多多少吗?”她松开他的手,略一比划,“至少是座金山。”
叶旭尧的手上失去她的温度,顿时有几分失落,不过看到她如此开心,整张俏脸泛着迷人的金光,遂也跟着笑道:“那我祝你挖座金山吧,不过你要怎么谢我?请我吃饭?”
话一说出来,他略愣了愣,这不像是自己会说的话,想要改口,却又不好再改。
林珑大方地拍拍胸脯道:“没问题,到时候若是好卖,我赚到银子,摆桌酒席谢你又如何?”
叶旭尧顿时觉得自己想得多了,还不如她大方自然,遂再度少有地扯扯脸皮,“那好,我等你的答谢酒。”
经过这一次,两人之间的气氛渐渐轻松起来,不复以前许多次的剑拔弩张。
躲在暗处的林琼看着这两人言笑晏晏地准备回到前面众人中,心中的嫉妒似要啃噬她的心。她跟丢了林珑,找了许久才找到她,她居然是与她眼中的乘龙快婿在一起,实在太可恨了。
捶了捶一旁高大的树木,感觉到那跟在两人身后的小厮似要发现她,她的身子忙躲到一旁去避开他的目光,果然,那小厮只是张望了几眼就转开头去,继续跟上前去。
林琼的眼珠子转了转,一个主意浮出心头,立即怒哼一声,转身离去。
就快到达众人的包围圈中去,晚宴就要开始了,叶旭尧顾虑到林珑的闺誉,准备在此与她分手,不然传出不好听的话对他是无所谓,于她就会是困扰了。
林珑含笑地点了点头,错身迈开步子往前走。
叶旭尧却没有第一时间离开,而是站在原地看她离去,那背影就一像一只紫蝶儿翩飞起舞向夕阳而去。
他想要伸手留下她,后来才发现是自己想岔了,眸子里不禁有几分自嘲的笑意。
突然,他的眼睛大张,看到一移动迅速的黑影朝林珑扑去,那是一只体型庞大的黑狗,边奔过去边大喊,“林姑娘,小心。”
林珑听到声音,好奇的回头看他,发生了什么事?这一转头看到他狂奔过来不希奇,倒是那体型巨大的黑犬袭击过来,吓得她张大眼睛瞬间动弹不了,“啊”下意识惊叫。
不远处正聚集的人群听到惊叫声与狗吠声,都紧张地往林珑的方向奔去。
郑夫人在听到狗吠声时,眉尖皱得很紧,这狗是谁放出来的?顾不上说两句得体的退场话,即匆匆地往惊叫声传来之地而去。
叶钟氏也皱紧眉头,这声音怎么那么像林珑的?也急忙起身跟上前去。
其他的人又岂会落后?既然有热闹可凑,无论如何都不会错过。
此时的林珑只能眼睁睁地看着那狗扑向自己,千钧一发之际,叶旭尧将林珑扑向一边,避开那只狗,顺手就摸了一枚玉佩准备打过去。
哪知后面又有一脸上戴着面纱的女子冲了出来抓住那狗,摸着它的颈毛,低声安抚,“别再叫了,不然夫人肯定会宰了你……”
惊魂未定的林珑猛然地自地面起身,直觉到有人要过来,忙推开叶旭尧,哪知却没有撼动。
“你没事吧?”叶旭尧一脸焦急地看向林珑。
林珑摇了摇头,“这狗儿没咬到我,叶公子,你快放开我,不然被人看见就糟了……”
叶旭尧这才急忙松开手臂,退开一臂之远,“没事就好。”目光再看向那黑狗的时候,凶光一闪,吓得这只凶猛的狗儿身子颤了颤。
人比狗还凶啊,好可怕。
“不怕不怕……”那戴着面纱的女子安抚着自己的狗,抬头看向林珑,“惊扰到这位姑娘,真是抱歉了,它平日不这样的,今天不知道为何会突然发了疯?”
林珑被那一惊吓,还是没能说别的话来,半晌后,才道:“没事,不过这狗真吓人……”
“这样的恶犬就应该宰了。”叶旭尧的声音带怒。
戴着面纱的女子忙将黑狗牵到身后意图藏着,眼睛略有水光。
林珑不忍,“叶公子,你吓人家做甚?怪可怜的。”
叶旭尧回头瞪她一眼,这狗之前还要咬她?这到快就忘了?
林珑不置可否,并没有将他的瞪眼放在心上,正要再说什么的时候,看到郑夫人已是火急火燎地赶了过来。
她还没站定,就朝那想要开溜的戴着面纱的女子怒道:“你怎么跑到前面来了?我不是告诉过你,再不管好你这狗,我就将它宰了的话。”
大黑狗又吠叫起来,那戴着面纱的少女忙扯着它的颈毛,让它不要再叫。
“郑西珠,我一猜就知道是你在弄的把戏,你就这么想要吓人?”郑南珠急忙过来后,立即朝这叫郑西珠的少女怒道。转头一看果然那惊叫的人是林珑,忙上前歉意道:“林姑娘,没事吧?如果有不妥,我现在就让人传大夫来……”
贝明绯也急忙排开人群急奔到林珑身边,“阿珑,我的天啊,真的是你的声音?没出什么事吧?”
郑夫人听到女儿与贝明绯的声音,这才知道自己急糊涂了,好在女儿还知道要去问侯一下当事人,这主人家才没至于太失礼,脸色柔和了些许,“林姑娘,不要紧吧?”
“没事,只是倒地是略有擦伤,回头上上药就不碍事的。”林珑忙解释,看了看叶旭尧,“多谢了叶公子经过仗义相帮,这才没有酿成憾事,不然就罪该万死了。”
郑夫人立即向叶旭尧道谢。
不过与这插曲相比,众人的目光都是放在这突然出现的少女与黑狗身上,这两者怎么看也与巡抚这样的门庭搭不上号。
林珑自然也有好奇心的,突然,一口晚春之风吹来,将少女遮脸的面纱吹掉,少女惊呼一声,想要抢回面纱却不得,意识到自己的脸暴露于人前,忙用袖子遮挡一二,可已经太迟了。
包括林珑在内,众人都倒吸一口凉气,这少女的年纪不大,估计只比郑南珠小上一岁左右,那张脸蛋半看脸型倒也称得上漂亮,前提是要忽略她脸上深浅不一的指甲印造成的疤痕,如果只有一两道倒也罢了,可布满了颧骨左右以及下巴主吓人了,看起来像只花脸猫。
这一看就是在小时大人造成的,顿时所有的目光或明或暗地看向郑夫人。
人人皆知郑巡抚家有三个女儿,比郑华翰还年长的嫡长女郑东珠早早嫁人了,老二就是脸上长斑的郑南珠成为老大难问题,这最小的郑北珠乃庶出,不过十岁左右,倒也无人关注一个庶女。
这会儿才想到东南西北,怎么可能少了西?眼前这唤郑西珠的少女应是郑巡抚第三个女儿无疑。
莫非这脸是郑夫人弄出来的?这样的猜测让人暗暗兴奋。
郑夫人叹息一声,这会儿也不好再掩饰这家门之丑,“这是我家老爷的三女儿,乃是姨娘所出,我这当嫡母的一向公平,哪怕不是我所出,我也不会少了她一份。她与南珠只差一岁,本来也是玩伴,哪知她的生母却是犯了疯病……”
原来这郑西珠的生母产后情绪不稳定,一犯病就会打骂女儿,初时也只是敢私下里掐着衣服下的皮肉,稍长,后来却是在某夜发了疯,将女儿一张俏脸蛋用指甲划花,若不是乳娘救下及时,恐怕会被她掐死。
这样的妇人,郑巡抚夫妇哪敢再留?只好打发掉她,可孩子的脸好了后这疤痕却是去不掉,怕丢脸的郑氏夫妻,只好将她送回老家养在深闺当中。
可女儿家年纪大了总要嫁人,郑巡抚对这女儿是没有感情,到底还是亲父女,只好从老家接到任上,让妻子秘密安排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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